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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商场内部装修行为,确保装修过程的安全、高效,并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和运营秩序。该制度涵盖了设计审批、施工管理、安全规定、环保标准、验收流程以及后期维护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计审批:所有商铺装修设计方案需提交商场管理部门审批,确保设计符合商场的整体规划和品牌形象。
2. 施工管理:包括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施工时间安排、施工现场管理等,以减少对其他商户及顾客的影响。
3. 安全规定:强调电气安全、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的设置,防止装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4. 环保标准:装修材料的选择需符合环保要求,避免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商场环境。
5. 验收流程:装修完成后,由商场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和标准。
6. 后期维护:明确商铺的装修维护责任,防止因装修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重要性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商场形象:统一而高质量的装修风格能提升商场的整体形象,吸引顾客。
2. 确保安全:严格的装修管理可以预防火灾、电气事故等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安全。
3. 保护环境:遵守环保标准,减少装修污染,为顾客提供健康舒适的购物环境。
4. 维护运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其他商户正常营业的影响。
方案
1. 设计审批:设立专门的设计审查委员会,对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建议。
2. 施工管理:指定专业团队监督施工,确保施工队伍遵守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
3. 安全培训:对装修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4. 环保材料:制定合格供应商名录,规定商铺必须从名录中选择装修材料。
5. 验收机制:设立明确的验收标准,不合格的装修工程需返工直至达标。
6. 装修维护:与商铺签订协议,明确规定装修后的保养和维修责任。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商铺装修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商场创造一个安全、美观、有序的经营环境。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商场商铺装修管理职责
商场商铺装修管理职责
商铺室内装修,从申请装修到验收合格,与营运管理中心招商部、营运服务部、工程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和财务部的工作都有关系。
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招商部
(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第2篇 商铺装修管理职责
商铺装修管理职责
商铺室内装修,从申请装修到验收合格,与营运管理中心招商部、营运服务部、工程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和财务部的工作都有关系。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招商部
(1) 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 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 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 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 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 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 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 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 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 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 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 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 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 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 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 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 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 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 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 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 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 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 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 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 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 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 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 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 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 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 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 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 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第3篇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经营户的权益和公共秩序,保持市场的整洁美观;避免损坏建筑结构、外貌、设施设备,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 装修申报
经营户须提前十天向______场管理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设计方案;甲方接到装修申报材料的当天即对装修方案中涉及承重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的内容及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审验;对符合要求的装修申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沿街店面门头装饰等凡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乙方负责报批,其相关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前需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壹仟元/每间。
二、装修管理
1、经营户装修的施工单位由经营户自主选择,经营户对所选定的施工单位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所有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装修单位,甲方有权禁止其在中华五金机电城内的继续施工。
2、乙方二次装修、门头装饰的施工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如乙方违规装修或损害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责成其整改,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装修时如需改变房屋内、外部结构及平面布置,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改变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及平、立面布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乙方装修时不得取消、隐蔽该物业的消防设施或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
4、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若乙方不及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从维护中华五金机电城整体形象出发而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缴或甲方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缴。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且在乙方正式对外营业一个月后,装修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装修要求
1、未保持市场商铺楼的完美统一,不得在商铺楼的外墙上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晾衣架、遮光帘、横幅标语、广告牌等或其他任何伸出物。
2、严禁拆除室内承重墙、柱、梁、板,需对非承重墙作部分拆修该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封闭管理,以免噪音与粉尘影响市场环境,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严禁向室外抛垃圾,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4、不得随意改变商铺楼的外立面形状和色彩,不随意在墙上打孔、开窗,维护市场商铺楼外貌整齐美观;任何破坏或影响商铺楼外观的行为都将被制止。
5、不得在楼面放置或加建超过楼板设计荷载的物件;不得将装修垃圾、油漆、溶剂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道路上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以及堵塞道路。
6、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市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使用危险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造成第三者伤害的均由经营户、装修单位承担责任。
7、装修时应在供水管的阀门处及排水管的存水弯处预留检验口,不得对原建筑机构、外墙、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公共设施及共用部位等造成破坏,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破坏的,经营户、装修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
8、装修期间,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装修内容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对违章装修的经营户,有权责令停工,恢复原状。
第4篇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商铺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在装修时一并考虑安保系统并预埋管线)。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园区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分及公共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户门,以便服务中心及时检查督促。
3、装修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实行“外出外进”,即商铺装修所使用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不得占用小区居民进出通道。如有必要,商铺使用者可与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协商、约定,按指定路线出入场;未经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自辟通道与住宅区连通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在当地公安局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时需遵守服务中心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服务中心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八)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若需延长施工期,请提前5天到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完毕后,请书面通知服务中心验收(服务中心验收前,须先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服务中心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服务中心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服务中心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因此切勿封堵维修活门、渠道盖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九)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服务中心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实验。
2、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人员指导下在指定位置安装。
7、未经批准请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广告牌。
(十)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服务中心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服务中心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义务提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修许可证或未经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许可证范围施工的,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如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商务活动,责任人应按照服务中心的整改通知及时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因装修行为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十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中心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东湖楚天府服务中心
第5篇 购物商铺装修材料管理规程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材料管理
1、施工单位所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含夹板、木方),如使用普通板材、木方,其内侧必须油防火漆,外侧贴防火面板。
2、材料应按指定的路线和指定的出入口进出,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或进行装修作业。
3、电气材料选用:10平方毫米以下电线,应采用阻燃双塑料绝缘电线(zr-bvv),套金属管保护。电子式镇流器、变压器要采用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合格产品。电源开关、插座、开关面板选用符合国家安全认可的合格产品(如梅兰日兰、西门子、奇胜、abb等品牌)。
4、天花需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若局部造形需要可采用阻燃夹板、普通木方作放火处理。
5、其它装修材料应选用有相关质检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第6篇 商铺装修施工人员现场管理规程
商铺装修施工人员现场管理
1、凡进入装修现场的施工人员,须佩戴由z市__天河城购物中心经营有限公司统一制发的《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需遵守各项装修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水煮食、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赌博、酗酒、睡觉,衣冠不整,穿拖鞋等。
2、施工的商铺须办理《场内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场施工,装修期间应与外部隔离,做好围蔽以防影响其他商铺正常营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并需要每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在商铺内过夜。凡需在铺内扇灰、钻孔、油漆、打墙等滋扰性严重的作业以及装修材料、余泥清运须在__天河城非营业时间内(22:00至次日8:00时)进行,并须办好非营业时间装修手续。
3、每天施工完毕离场前,施工负责人须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总值班人员派工作人员到商铺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施工人员才能离场。
第7篇 商业商铺装修管理规程(3)
商业商铺装修管理规程(三)
1目的
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商业店铺业主、租户、顾客的合法利益,维持的正常公共秩序。
2适用范围
管理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店铺的管理。
3职责
3.1财务稽核部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费收取工作。
3.2品质(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商铺装修及影响外观的招牌、标语、指示牌等的悬挂申请进行初审。
3.3管理服务中心商铺管理责任人(根据安排可以为主任助理/管理员/大厦助理/管家等不同岗位)负责每日巡查商业店铺至少两次,护管员负责不间断巡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工作规程
4.1入伙/进驻管理
4.1.1租户办理入伙/进驻手续时,管理服务中心事务助理/前台验证并收取下列资料存档:
a)《商铺租赁通知书》;
b)《准用证》;
c)《水电开通通知书》(不需存档);
d)《租赁合同》(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e)租户身份证(私人租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租户),(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f)发展商注明应具备的其他文件资料。
4.1.2事务助理/前台对以上资料查验确认后,在《商业店铺租户情况表》上进行登记,并与租户签订如下文件:
a)《华侨城商业用房管理公约》;
b)《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协议》;
c)《商业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以上协议由管理服务中心与租户各留一份。
4.2装修管理
4.2.1商业店铺的装修需经发展商或业主的书面同意,产权为地产发展商所有的商业店铺,装修前必须向发展商提交装修设计、空调安装设计、室内消防烟(温)感分布等,经相关部门审批(涉及到消防设施的装修内容还需报消防局审批),待所有开发商和消防局审批结束后,租户到管理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备案登记表》提出装修方案并附上相关的审批证明,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审核。通过审批的装修申请材料应在管理服务中心留底备案,租户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项目中涉及到招牌广告设置报华侨城城区管理部审批、改变外观等室外装饰装修报华侨城股份公司产品策划中心审批。审批完毕在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施工。
4.2.2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本手册《装修管理规程》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现场的消防、外围环境及公共秩序的管理,监管的重点为房屋结构,水电设施、石油气管线、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备,督促装修单位做好消防应急措施和预防工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立即做出口头警告、开据《整改通知书》、立即恢复原状、勒令停工、报相关部门等处理措施,并保留书面、照片等各项记录。
4.2.3装修完毕后,须经管理服务中心和发展商相关部门验收(涉及消防的须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将验收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经验收合格后,租户方可入驻经营。
4.3日常管理
4.3.1管理服务中心商铺管理责任人(根据安排可以为主任助理/管理员/管家/大厦助理等不同岗位)对商业店铺每日至少巡查两次,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工作巡查记录表》,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商户有无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情况;
b)商户门前三包是否符合要求;
c)商户有无不按规定设置招牌;
d)商铺内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并运作正常;
f)商铺物品存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g)其它异常情况;
4.3.2商铺管理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商铺的消防、物品放置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3.3护管员对商铺进行不间断巡查,商场打烊后半小时,护管员应:
a)全面巡查所有店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留宿情况;
b)全面检查所有通道、门、窗是否关闭、上锁;
c)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记录、签名。
如有问题,护管员应立即报告当值组长和班长,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或重大的情况应按《安全管理操作手册―治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的规定,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保卫部处理。检查处理情况在相关记录上记录。
4.3.4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商业店铺管理情况,巡查商业店铺管理情况,并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4.3.5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配合公司安委办或其它部门对商业店铺的消防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4.3.6管理服务中心严格监督经营者按租赁协议的规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扩大经营项目或改变承租场所使用功能,严禁利用承租场所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4.3.7管理服务中心有调解租户矛盾的义务。当租户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时,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调解。调解时应以达到和解为目的,避免出现人为伤害或其他事故,事态严重的应及时报品质(运营)管理部或辖区派出所处理。
4.3.8管理服务中心收款员每月按时向租户收取商业店铺管理费,并对欠费情况进行催交。财务稽核部每月监督、检查管理服务中心的商业店铺管理费收交情况,并不定期对管理服务中心的收费工作进行指导。
4.4若租户需设置招牌、标语、指示牌等影响整体外观的物件,必须先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招牌设置申请表》,报华侨城城区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设置。
若租户进行外立面装饰装修的,必须先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修备案登记表》,报华侨城股份公司产品策划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审批件由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同时管理服务中心必须严格按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对商铺招牌设置、外立面装饰装修等进行监管。
4.5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对其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可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租赁协议。
4.6管理服务中心应每月检查租约的到期情况,督促到期的租户办理续约或退租手续。
4.7租约到期后,租户凭发展商开具的退租证明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租手续。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其管理费的收交情况并在发展商开具的退房单中签字盖章。
4.8商业店铺管理流程图
附:
a)《商业用房管理公约》
b)《商业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5相关文件和记录
a
)《装修管理规程》
b)《治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c)《值班交班记录表》
d)《商业店铺租户情况表》
e)《工作巡查记录表》
第8篇 商铺装修服务管理工作规程
商铺装修服务管理工作
1 装修管理应包含在业户管理中,因管理难度较大,故单独列出论述。装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审核装修申请、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现场监督管理等。.
2 商铺楼宇的租赁往往以整个层面向外出租,出租后,由承租商依据经营要求,提出装修申请;也有的业主把一个层面装修完毕之后出租铺面。承租商户对铺面只能通过申请批准后作一些小的变动装修,装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周全、详细、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3 商业铺面制定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点
二次装修过程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制订的《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业户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砂轮、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商铺动火申请制度》的各项规定;禁止擅自更改水、电管线及负荷用电;
装修完毕后,物业管理处根据装修前业户递交的经认可的装修设计图、装修协议,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有违反装修设计图及装修协议某些条款的,应视情节轻重作不同的处理;
为了保证业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业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警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业户则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业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业户递交的装修设计方案所附的图纸,应包括:清楚显示楼层内部间隔的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的正视图、切面图(附铺面、商号招牌的细节);排水系统的分布图(附由关细节);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电线敷设简图(附有敷设电线资料及负荷量);照明设备位置图;假天花的平面,切面图;及其他一些物业管理处或商铺要求提供的建筑细节;装修工期、开工期、防火措施、环保、环卫要求、违约责任、施工期保险等。等等
4 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如装修时损及商铺的装饰、装置或公用设施,则由业户负责将其修复,直至商铺方满意为止。当然,也可由物业管理处修理,但有关费用则由业户支付。这些管理服务都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时的证据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