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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对外加工合作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生产流程的高效、质量的稳定以及成本的控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作伙伴筛选:明确合作厂商的资质要求,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过往业绩、生产能力等。
2. 合同管理:规定合同条款,包括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3. 生产监控:设立质量控制点,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企业标准。
4. 交付验收:详细规定验收流程和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入。
5. 服务与售后:处理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如退货、维修、投诉等。
6.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供应商表现,提出改进意见,优化合作关系。
重要性
外加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达到企业标准,维护品牌声誉。
2. 控制成本:合理选择供应商,有效谈判价格,降低生产成本。
3. 保障生产进度:准时交付,避免因外部因素影响企业的生产计划。
4. 降低风险:明确权责,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方案
1. 建立供应商数据库:收集和更新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选择最优合作伙伴。
2. 制定详细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质量、交期、价格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规定。
3. 实施质量监控: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4. 引入绩效考核:设定考核指标,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交货时间、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作为调整合作策略的依据。
5. 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供应商会议,及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持续改进。
6. 培训与教育:对内部员工进行外加工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其执行能力。
外加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实现高效运作、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只有通过持续优化,才能确保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外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准则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 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 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 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 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 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 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 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 签订合同
(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 质量检查
(一)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 零配件名称,2 数量,3 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
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
1.检验合格者:
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2.检验不合格者:
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 付款
(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祯粘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壹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 模具管理
(一)建档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几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按
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帐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异动
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需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异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2.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 协作厂商绩效评核
(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总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b、c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二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商厂);d级者以叁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目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机种别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 量试外协
第十五条 生产资料通知
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 附 则
第2篇 某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配套协作关系,理顺零部件定价操作流程,明确定价标准,保证协作方的合理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005年4月26日止,未定价的外购(外协)新品零部件。
三、外加工零部件定价流程
外加工零件定价流程
开发部门
采购部门
配套单位
综合科
拟定新品开发建议
组织合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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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拟定工艺技术资料
备案作快报报价
外协布点
拟定零件价格表
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报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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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提供报价书及零件实物、图纸
确认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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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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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级主管审批
价格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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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说明
一、工艺技术资料包括:1、产品图纸,2、产品零件材料规格书(含零件材料明细,零件工艺定额,产品零件明细),3、工艺流程(含使用设备,工装,报废率,加工难度系数,装饰面积及标准等)
二、报价书按金仑规定格式,反映零件使用材质规格,下料规格尺寸重量,消耗重量,余料重量,零件净重,加工工艺流程及使用设备的规格,模具投资及分摊情况等。
三、双方按金仑公司外加工零件定价原则协商定价。
1、凡是通过合同评审的产品,在立项20天内,由开发部门提供技术资料给综合科,用于拟定零部件核价表,即按主机厂开发部门设计方案预测产品成本和零部件价格。
2、在立项20天内,由采购部门提供新品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布点情况给综合科,并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的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图纸和零件实物到综合科核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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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科根据零部件实物及图纸资料对外协厂家的报价进行审核,对差异进行确认,特别是工序方案与下料尺寸上的差异,必须取得主管技术员的确认,有必要,可组织对配套厂进行现场核实,原则是以可行的最优方案执行核价。
4、综合科组织配套单位按主机厂定价原则和标准协商定价,在两件核价表上签字认可。
5、综合科将核定价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发布。
6、发布对象包括财务科,采购中心,配套单位。对变更零件价格,以最后一次发布价格为准,即新价覆盖旧价。
四、外购(外协)零部件定价原则
总原则:按零部件加工的真实变动成本水平核定零件成本价格基数,其中材料费扣除废料价值,加工费包括直接工人工资,设备折旧,电力,直接辅料消耗。模具费按固定原则核定摊消费,然后将材料费成本与加工费成本分别乘以规定的边供系数再加模具摊消费,确定最终价格。
1、加工费成本核定参考《常用工序加工成本费用标准》执行。见附表
该表只针对常用工序和设备的加工成本单价进行了拟定,特殊零件、特殊设备、特殊工艺可参照此标准适当增减。该表价格为无税价格。
2、材料费成本的核定(材料消耗和材料价格核定)
a、按实际可行的下料尺寸,确认最经济的排料方式,并将宽度大于50mm的片料余料重量从消耗中扣除(管材余料长度大于200mm的作扣除)。
b、板材消耗不计废品损失,管材零件按以下原则核定废损:零件下料长度>=200mm时,考虑1%的废损率,若需要双头扩管再计废损率5%,单头扩管再计废损率2.5%,其他管件不计损耗。
c、材料价格按当期主机厂公司在市场上的同类材料采购价格上浮2.5%执行(考虑付款打点的帐务处理因素),如果没有主机厂公司的同期同类物资采购价作参考,可上网查询或由配套单位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等依据。
d、按材料消耗减零件净重计算废料重量,按本公司当期废料销售价格计算废料价值,从零件材料费中扣除废料价值。
e、当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超过10%时,对零件价格的材料费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原则是:以钢厂的发布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为准,按其50%调整零件价格中的材料费。
3、模具摊消费的核定
小型零件均不考虑模具摊消费(如隔板,尾盖,管件等),复杂零件(模具投资大于等于5000元以上的)可适当考虑模具投资分摊费(如消声器壳体,消声器护罩,大型支架等),模具费由外协单位报价,主机厂核定,并按5万件分摊计如零件价格,累计供货达到5万件时,由主机厂自动从零件价格中扣除模具分摊费,同时约定,凡是主机厂担了模具分摊费的零件,外协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零件的供货,一旦查实外协厂违约,主机厂将立即取消该零件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并追溯扣除原已经结算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
4、边际贡献的核定
边际系数分别按材料与加工费进行规定核定,其中材料按5%的系数计算边供,加工费据零部件的工艺技术复杂程度和质量等级要求按15%-25%的系数计算边供。零件最终定价边际贡献率不超过20%。
5、零件最终定价=材料费成本_材料边供系数5%+加工费成本_加工费边供系数15%至25%+模具分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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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a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配套协作关系,理顺零部件定价操作流程,明确定价标准,保证协作方的合理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年4月26日止,未定价的外购(外协)新品零部件。
三、外加工零部件定价流程
外加工零件定价流程
开发部门
采购部门
配套单位
综合科
拟定新品开发建议
组织合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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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_公司外加工零部件定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配套协作关系,理顺零部件定价操作流程,明确定价标准,保证协作方的合理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005年4月26日止,未定价的外购(外协)新品零部件。
三、外加工零部件定价流程
外加工零件定价流程
开发部门
采购部门
配套单位
综合科
拟定新品开发建议
组织合同评审
拟定工艺技术资料
备案作快报报价
外协布点
拟定零件价格表
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报价资料
提供报价书及零件实物、图纸
确认差异
协商定价
报上级主管审批
价格发布
说明
一、工艺技术资料包括:1、产品图纸,2、产品零件材料规格书(含零件材料明细,零件工艺定额,产品零件明细),3、工艺流程(含使用设备,工装,报废率,加工难度系数,装饰面积及标准等)
二、报价书按金仑规定格式,反映零件使用材质规格,下料规格尺寸重量,消耗重量,余料重量,零件净重,加工工艺流程及使用设备的规格,模具投资及分摊情况等。
三、双方按金仑公司外加工零件定价原则协商定价。
1、凡是通过合同评审的产品,在立项20天内,由开发部门提供技术资料给综合科,用于拟定零部件核价表,即按主机厂开发部门设计方案预测产品成本和零部件价格。
2、在立项20天内,由采购部门提供新品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布点情况给综合科,并负责通知配套单位提供相关的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图纸和零件实物到综合科核定价格。
3、综合科根据零部件实物及图纸资料对外协厂家的报价进行审核,对差异进行确认,特别是工序方案与下料尺寸上的差异,必须取得主管技术员的确认,有必要,可组织对配套厂进行现场核实,原则是以可行的最优方案执行核价。
4、综合科组织配套单位按主机厂定价原则和标准协商定价,在两件核价表上签字认可。
5、综合科将核定价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发布。
6、发布对象包括财务科,采购中心,配套单位。对变更零件价格,以最后一次发布价格为准,即新价覆盖旧价。
四、外购(外协)零部件定价原则
总原则:按零部件加工的真实变动成本水平核定零件成本价格基数,其中材料费扣除废料价值,加工费包括直接工人工资,设备折旧,电力,直接辅料消耗。模具费按固定原则核定摊消费,然后将材料费成本与加工费成本分别乘以规定的边供系数再加模具摊消费,确定最终价格。
1、加工费成本核定参考《常用工序加工成本费用标准》执行。见附表
该表只针对常用工序和设备的加工成本单价进行了拟定,特殊零件、特殊设备、特殊工艺可参照此标准适当增减。该表价格为无税价格。
2、材料费成本的核定(材料消耗和材料价格核定)
a、按实际可行的下料尺寸,确认最经济的排料方式,并将宽度大于50mm的片料余料重量从消耗中扣除(管材余料长度大于200mm的作扣除)。
b、板材消耗不计废品损失,管材零件按以下原则核定废损:零件下料长度>=200mm时,考虑1%的废损率,若需要双头扩管再计废损率5%,单头扩管再计废损率2.5%,其他管件不计损耗。
c、材料价格按当期主机厂公司在市场上的同类材料采购价格上浮2.5%执行(考虑付款打点的帐务处理因素),如果没有主机厂公司的同期同类物资采购价作参考,可上网查询或由配套单位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等依据。
d、按材料消耗减零件净重计算废料重量,按本公司当期废料销售价格计算废料价值,从零件材料费中扣除废料价值。
e、当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超过10%时,对零件价格的材料费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原则是:以钢厂的发布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为准,按其50%调整零件价格中的材料费。
3、模具摊消费的核定
小型零件均不考虑模具摊消费(如隔板,尾盖,管件等),复杂零件(模具投资大于等于5000元以上的)可适当考虑模具投资分摊费(如消声器壳体,消声器护罩,大型支架等),模具费由外协单位报价,主机厂核定,并按5万件分摊计如零件价格,累计供货达到5万件时,由主机厂自动从零件价格中扣除模具分摊费,同时约定,凡是主机厂担了模具分摊费的零件,外协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零件的供货,一旦查实外协厂违约,主机厂将立即取消该零件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并追溯扣除原已经结算价格中的模具分摊费。
4、边际贡献的核定
边际系数分别按材料与加工费进行规定核定,其中材料按5%的系数计算边供,加工费据零部件的工艺技术复杂程度和质量等级要求按15%-25%的系数计算边供。零件最终定价边际贡献率不超过20%。
5、零件最终定价=材料费成本_材料边供系数5%+加工费成本_加工费边供系数15%至25%+模具分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