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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这一制度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存储、领用、报废和盘点等多个环节的规范和流程。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资采购:明确采购程序,包括需求预测、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和质量验收等步骤。
2. 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规定物资的入库、出库、存储条件和定期盘点机制。
3. 物资领用:制定领用流程,确保物资合理分配,防止浪费和滥用。
4. 物资使用与维护:规定物资的使用规范,确保其在工程中的有效利用,并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修。
5. 报废处理:设定物资报废的标准和审批流程,防止资源浪费。
6. 财务管理:与财务部门协同,确保物资采购和使用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
重要性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良好的物资管理制度可以: - 降低风险: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因物资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和质量问题。 - 节约成本:通过优化采购和库存管理,避免过度采购和积压,降低资金占用。 - 提高效率:明确的领用和使用规定,保证工程作业的顺畅进行。 - 保障安全:确保物资的安全存储和使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方案
1. 建立采购体系:制定详细的采购策略,包括长期合作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以及紧急采购的应急方案。
2. 实施信息化管理:引入物资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库存、领用和财务数据,提高管理效率。
3. 强化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监控整个流程,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物资管理制度的培训,提升员工遵守规定的意识和能力。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物资在工程中的高效利用,为企业的成功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住宅群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住宅群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第1节工程建筑材料管理的程序和内容
1 材料供应计划管理工作
本工程施工各种材料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材料统计报表的填报,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与管理。
2 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
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包括材料的订货与采购,组织货源与运输,验收入库与管理,施工前的加工准备与发送, 节约用料与综合利用,余料回收与修旧利废。
3 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
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材料储备定额和储备资金定额的核算,材料采购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4 材料质量保证、检验与计量管理在施工中一定要根据技术管理的要求相应配合材料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去抓。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是建筑企业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最基层的管理,其管理程序包括:
4.1 施工前的摸底、规划和备料;
4.2 施工中的供应、验收、检验和签发;
4.3 竣工后的盘点、回收、退料和核算等。
第2节 材料检验与测试
建筑材料、构件、零配件(混凝土制品、木和金属制品)和设备质量的优劣,会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材料的检验工作,健全试验和检验机构,配备一定的测试人员,充实仪器设备,不断提高试验与检验工作的质量。
凡用于建筑施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质量保证书),有些还必须附有物理、化学分析报告。对那些没有合格证明文件,或虽有证明文件但技术领导或质量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在使用前还可进行抽查和复验,直到证明确实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2篇 电厂基建工程物资核算管理规定
电厂基建工程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能平凉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物资的核算管理,根据国家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电厂基建工程物资核算的管理职责、范围、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物资领用核算程序、物资采购和验收入库程序、物资稽核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基建物资的核算管理,投资规模较大的更改工程等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基建工程物资核算工作由财经部材料会计,燃供部物资计划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完成。其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财经部材料会计全面负责公司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包括:物资采购与领用业务的会计核算、物资明细帐簿的稽核、库存物资的抽查盘点等。
(二)燃供部物资计划员和采购员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入库手续的办理、库存物资的盘点,相关统计台帐的记录,按规定办理业务审批程序,传递有关单据。
(三)燃供部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的库房管理、日常收发业务,并登记物资明细帐。
(四)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负责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度及所属工程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 基建工程物资包括工程物资、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一)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指列入批准工程概算的各种专用设备、专用材料和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
1.专用材料:指基本建设工程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装置性材料等。
2.专用设备:指基本建设工程中,组成生产流程的各种主设备、辅助设备、附属设备等。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指在建设期间为竣工验收或调试而购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在划分专用材料与专用设备时,应参考《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费用性质划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应随意确定划分标准。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
基建用固定资产指利用基建资金购入的,在基本建设期间使用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关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括基本建设期间为生产购入的不需安装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指管理部门购置使用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器具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指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标志服装及防暑降温物品等。
第六条 以上各类物资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第四章 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
第七条 电厂根据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设置“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同时设置财务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
(一)工程物资按照物资类别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明细科目核算。
1.专用材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范围,专用材料通常分为以下六类:
(1)建筑材料:主要指洁具、结构用剪力钉、玻璃钢通风管、橡胶隔震垫、减振弹簧、建筑物围护及装饰用外护金属板、装饰面层用块料(面砖、地砖、大理石、花岗岩)等。
(2)电缆:包括各种电缆、电缆桥架、电缆防火材料、母线及母线槽、安全触滑线。
(3)阀门。
(4)照明灯具。
(5)管材管件:主要指四大管道用管材及管件等。
(6)其他:主要包括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所消耗的油、煤、电、水和整套启动所消耗的酸、碱以及耐火保温主材、配电箱等。
2.专用设备:按照热力系统等大系统进行分类。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参照专用设备进行分类。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房屋建筑物。
2.运输设备。
3.办公及其他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分为以下四类:
1.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张、笔、印台、胶水等文具,以及光盘、软盘、硒鼓等电脑耗材。
2.车辆用油:包括汽油、柴油。
3.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桌、椅、柜、u盘、移动硬盘等。
4.日杂用品:主要包括桶、盆、拖把等。
第八条 燃供部要建立仓库“数量金额三栏式物资明细帐”,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本月物资出、入库单序时登记,财经部材料会计每月进行稽核并签章。物资明细帐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具体类别设立。
第五章 采购、验收入库及结算付款程序
第九条 工程物资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一)燃供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履行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签订及审批手续,并根据相关条款执行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二)物资到货后,应由燃供部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验货,确认数量、质量无误后填写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办理入库,对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的要求是:
1.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必须连续编号;
2.物资入库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验货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3.物资入库单的内容包括: 编号、供货单位、物资类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
4.验货单的内容包括: 编号、供货单位、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情况等。
第十条 工程物资结算及付款程序
(一)燃供部专责人员应将经过审批的发票和供货清单、物资入库单、验货单及时送交财经部材料会计进行物资采购有关帐务处理。
(二)对于发票未到而物资已到货的物资,必须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截止点做暂估入库处理,由燃供部专责人员编制暂估入库汇总表随同物资入库单、验货单送交财经部。暂估入库物资在实际结算时冲回。
(三)工程物资相关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办法》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六章 物资领用核算程序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领用核算程序
(一)施工单位领用工程物资前,应按要求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由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项目编号表、工程量、用料计划等审核出库单,经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燃供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料。
(二)施工单位依据审批齐全的物资出库单办理领料业务,燃供部对出库单相关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及领用物资的数量负责,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对领用物资所属的工程项目、领用进度负责。
(三)大型设备分次到货时,必须按照实际建筑和安装工程进度办理出库手续,不得采用设备全部到货后一次出库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工程物资帐面余额与库存相符以及在建工程投资与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相符。
(四)对于暂估入库的物资出库时,除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外,在《出库单》上还必须注明“暂估”字样。
第十二条 电厂内部领用核算程序
公司内部领用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等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物资主管、仓库保管员审核签字后办理领用业务。
第十三条 财务核算程序
由燃供部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出库物资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据以进行工程物资领用成本的核算。详见本办法第八章“物资稽核程序”。
第七章 出库物资的台帐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设备出库单、工程概算、合同等资料建立已出库设备台帐,详细记录已出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所在地(部位或使用保管部门)、单位、数量、设备价值、领用单位、出库单编号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一)已出库设备台帐应按照概算所列项目和级次分级反映,并参照《华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序时登记。
(二)燃供部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月与财经部专责会计将已出库设备台帐与财务相应帐务进行核对,台帐中各级次的“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台帐中各级次的“不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不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
第十五条 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台帐管理
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十六条 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物资出库单按照费用列支渠道建立相关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八章 物资稽核程序
第十七条 工程物资稽核程序
为保证工程物资帐帐、帐实相符,财经部材料会计应于每月末在所有物资结算业务办理完毕后,进行当月物资稽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于每月末结出当月物资收、发、存数量及金额,并登记帐簿首页的帐簿登记汇总表,汇总记录该帐簿的收、发、存金额。
(二)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入库单,按照物资类别汇总编制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分类记录当月各类物资的收、发、存金额。
(三)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专用材料出库汇总统计表及专用设备出库汇总统计表。
(四)上述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之间必须核对相符。
(五)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签章,其中出库单汇总统计表作为工程物资领用成本归集核算的依据。
第九章 物资清查盘点
第十八条 为了加强工程物资管理、保证帐实相符,燃供部应定期组织燃供部、财经部、监审室等有关人员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至少每半年抽盘一次、年终全面清查一次。
(一)工程物资盘点以永续盘存制为主,由清查盘点人员清点实物并与帐簿记录核对,并形成“物资盘点表”,经盘点人和复核人签字确认、燃供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二)工程物资清查盘点如出现差异,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由燃供部填写盈亏报告单及处理意见,经财经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批,财经部按照批准结果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同时燃供部要及时调整帐、卡记录。
第十九条 基建用固定资产可随生产用固定资产一起每年清查盘点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单独进行清查盘点。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参照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电厂财经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电厂财经部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按电厂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于2022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相应废止。
第3篇 建筑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六)
建筑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六)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承揽同类工程所积累的丰富的物资管理经验,以保证供应,确保质量、严格管理、优质服务为宗旨,针对本工程特点,制订本物资管理办法:
1 设备、材料供应概况
1.1 根据招标文件本标段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均由我方供应。
1.2 我方所购材料都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所购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证,若材料检查和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用这些材料,并立即通知我方具体拒收原因。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虽有出厂合格证,任何一方有怀疑,进行复试按照复试结果,如合格,复试费用由怀疑方负担。
1.3 我方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及重要装修材料如塑钢门窗、电线、电源插座和开关等特殊材料以及设备、灯具、空调等的型号、性能、厂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采购。
1.4 我方将高度重视地方材料供应,做好主要材料的采购贮备,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1.5 我公司将按gb/t19002-iso9002:1994 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负责组织供应和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地供应。
1.6 公司材料科将组织并挑选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善协调的业务骨干,负责本标段工作范围内的物资全过程管理工作。
2 自行采购供应材料的管理
2.1 项目物供将按照“集中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抓好供、管、用三个主要环节,对本标段物资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2 我方应对工程物资消耗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相应报表。
2.3 按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承包方的评审工作,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名单、档案;进货检验和试验等工作。
2.4 采购材料按gb/t19002-iso9002:1994 采购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2.4.1 项目单位工程技术员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批准的工程联系单编制材料、设备需用计划或调整补充计划,工程部专工负责审核。
2.4.2 计划员负责验证工程部上报的需用计划、调整补充计划编制是否符合规定,验证需用计划有关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图样、数量、质量的编制是否符合采购或订购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
2.4.3 验证中发现的情况反馈工程部作补充或处置。
2.4.4 计划员接到正确需用计划后,对需用材料、设备进行汇总、平衡分流,形成申请计划。
2.4.5 计划员按编制的分类申请计划有部门负责人审批。
2.4.6 计划员按批准的申请计划按施工用料进度,分期分批开出器材采购单,布置采购员在资质评审合格的供货厂商中,执行采购原则进行选购。
2.4.7 需与合格供货厂商签定合同的材料、设备由物供部计划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拟订合同条款,并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经管部领导审批。
2.4.8 标外加工件应附三份经项目总工审批的图集,量大的应汇编清册,并注明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或其他情况。需进行中间检查的或过程工序检查的应作说明,以使在合同签定时附上技术、质量条款及检查要求。
2.4.9 设备订购合同应由主任工程师拟定技术质量条款、产品等级及验收方法,由计划员拟定合同,部门负责人批准。
2.4.10 实行中间检查由协同对口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执行。报告由物供质量员填写,各参加人员签证后,质检员评定结论。
2.4.11 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有物供质量员验证后,盖质量证明文件鉴定章,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产品说明由项目物供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妥善保管。
2.4.12 对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的物资,对口的计划采购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
2.5 重要设备及主要装修材料如塑钢门窗、电线、电源插座和开关等特殊材料以及设备、灯具、空调等材料在选定厂家时,邀请甲方有关部门参加,对供应厂商进行资审查,经审查合格,实施采购。
2.6 负责汇编我方供应的各类物资计划,按工程进度编制供应计划,实施订货、采购、储存、保管发放工作。
2.7 按要求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各类物资消耗台帐、物资供应大事记及其它基础管理资料。
2.8 本标段承包方供应的材料管理工作运转示意图
2.9 物资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
2.9.1 项目物供设置物资管理、物资质量检验、物资基础管理岗位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标段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2.9.2 物资现场管理的组织结构图:
3 我方物资供应的质量控制
3.1 按照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质量保证组有专人负责物资质量管理,项目经管组设立相应岗位,配备人员,明确职责权限。
3.2 本标段物资质量管理应符合gb/t19002-iso9002:1994 程序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分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覆盖到整个物资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3.3 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及有关制度。
3.4 采购物资应实施进货检验,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规定的质量证明文件,对入库验收不合格的物资挂牌隔离堆放并及时处理。
3.5 物资的保管按规定执行,特别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按物资保管要求制定专项措施并遵照执行。
3.6 项目物供的质量监督员应对物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不符合项进行跟踪、处理和封闭。
3.7 质量保证组定期对物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审查,对物资管理不符合项进行跟踪,督促封闭。
3.8 及时核对并提供各物资供应商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复验、测试工作并提供检验报告。按委托方或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进行复检,提供试验材料以供试验。
3.9 项目物供将认真参加委托方召开的专业或协调会议。
3.10 计量工作
3.10.1 项目物供将按规定配备合格计量器具,做好物资验收发放的计量工作,并做好记录台帐,计量验收的原始记录凭证及签
收资料,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
3.10.2 计量器具有专人保管,定期校验,以确保准确性。
3.11 物资文明管理
3.11.1 库场管理文明、整洁,库区设置平面图,库场划区,料位、料架排列整齐,编号完整,并设置标志牌。
3.11.2 库区堆场场地结实平整,道路、排水畅通,电源照明、防雷接地布置合理。
3.12 安全保卫消防
3.12.1 会同安全、保卫部门制定仓库堆场区域安全、防火制度,严格执行。
3.12.2 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立兼职消防人员。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牌,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对油库、氧乙炔及其它危险品库及木材库等易发火灾部位要重点防护。
第4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监督及控制。
采购管理员负责整理收集招投标物资清单及招标书,负责组织招标协调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智能化工程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分管领导、经办人。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二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4.1.3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4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品牌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技术、性能要求进行招标。
4.2.2分外包项目招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类别进行招标。
4.2.3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
4.3招标工作程序
4.3.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合同样本、相关标准或要求(包括规模、用途、标准、费用、期限、人员配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责任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等文件。
4.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实行邀请招标,由智能化工程部、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智能化工程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3.3 发标
4.3.3.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参与。
4.3.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3.3.3招标答疑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 开标
4.3.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智能化工程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4.3.4.3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4.5 评标和定标
招标项目评标定标权限
品牌招标
分外包项目招标
分项年采购总量招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分管领导参加定标会,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4.4.5.1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对于二次谈标,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与投标单位联络沟通协调,另行安排时间与招标小组成员参与分析定标。
4.4.5.2定标后,由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填写《定标书》,确定中标单位。
4.4.5.3 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5.4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4.4.5.5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
理报价范围之内)。
4.4.5.6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4.5.7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智能化工程部经办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4.6 签订合同
由智能化工程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5.相关文件
vkwy7.2.2-z01 《合同管理程序》
vkwy7.4-z02 《招投标管理办法》
vkwy7.4-z03《供方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06-f1 《开标记录表》
vkwy7.5.1-j02-06-f2 《定标书》
第5篇 某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1 材料供应计划管理工作
本工程施工各种材料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材料统计报表的填报,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与管理。
2 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
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包括材料的订货与采购,组织货源与运输,验收入库与管理,施工前的加工准备与发送, 节约用料与综合利用,余料回收与修旧利废。
3 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
材料供应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材料储备定额和储备资金定额的核算,材料采购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4 材料质量保证、检验与计量管理在施工中一定要根据技术管理的要求相应配合材料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去抓。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是建筑企业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最基层的管理,其管理程序包括:
4.1 施工前的摸底、规划和备料;
4.2 施工中的供应、验收、检验和签发;
4.3 竣工后的盘点、回收、退料和核算等。
第2节 材料检验与测试
建筑材料、构件、零配件(混凝土制品、木和金属制品)和设备质量的优劣,会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材料的检验工作,健全试验和检验机构,配备一定的测试人员,充实仪器设备,不断提高试验与检验工作的质量。
凡用于建筑施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质量保证书),有些还必须附有物理、化学分析报告。对那些没有合格证明文件,或虽有证明文件但技术领导或质量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在使用前还可进行抽查和复验,直到证明确实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6篇 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章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建设工程中所有甲供物资的采购和乙供物资的管理。其中机电工程和单位工程设备材料总价大于50万元的甲供物资,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操作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的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节 物资采购的分类和计划编制
第四条 甲供物资:包括铝板、石材、景观石材及景观木材、绿化工程中的大型乔木、灌木、卫浴洁具龙头、厨房电器、电线、电缆、配电箱、不锈钢管材、水泵、阀门、母线等。
第五条 乙供物资:包括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及抗袭纤维、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粘结剂、电气预埋盒、pvc电线管、钢管、钢骨架pe管、电缆桥架等。
第六条 甲供和乙供物资清单确定:预算部在工程实施前,结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设备清单(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甲供和乙供物资的范围。由预算部编写完成《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后提交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工程的开发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清单,物资部组织编制相应的甲供物资采购计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协助其编制,计划报物资副总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设备材料的变更:如因设计等原因造成材料设备变更的(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相关部门应配合预算部及时调整,经物资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 物资采购计划的变更:如因工程建设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的,物资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进度计划及时调整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第十条 材料设备品牌的确定:由设计部和工程管理部提交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外形规格和色彩等要求,物资部组织选定材料设备品牌,并提供材料样品,报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确定。
第三节 甲供物资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
第十一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优先选择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
第十二条 物资部负责组织设计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供货能力、质量体系、价格、市场应用、交通、服务、信用等情况。考察完成后由物资部提交《供应商考核及评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供应商的评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和良好三个等级。主要甲供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应保持在三家以上。
第十三条 为了保障市场公平和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物资副总每年组织一次物资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和物管技术部的相关人员,对《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去除不合格的供应商,增补合格的供应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所有的供应商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
第四节 甲供物资采购的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物资采购的计划安排,物资部经理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十五条 甲供物资采购的操作程序:
(一)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选择一家供应商报价或从市场直接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的甲供物资可以不签订合同,价格以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二)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应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选择二到三家供应商报价,物资主管负责编制比价表,参照设计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工程师的意见,确定选择供应商的依据,提交预算部审核,物资主管负责洽谈并拟订合同条款,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三)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按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由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指定的产品或品牌,以及政府部门推荐产品,物资部应做出情况说明及价格分析,附上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依据,履行审批程序。
(五)苗木采购时,园林副总工程师现场确认苗木形式,并与物资部主管共同确定价格,并按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报批。
第十六条 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审批的程序:物资主管――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
第十七条 甲指乙购物资由物资部组织,按甲供物资的采购流程,选择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委托承包商按确定的供应商和物资品牌进行合同签订和物资采购。
第五节 乙供物资的申报和核价
第十八条 乙供物资的价格由物资部审核,工程管理部负责乙供物资的品质管理。乙购物资的品牌或样品由物资部会同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确认并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乙供物资核价的操作流程:
(一)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审核,经预算部经理确认后,报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二)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金额50万元以上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报董事会代表批准。
(三)乙供物资价格审批流程:承包单位――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部――预算部――物资副总――总经理
第二十条 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价认定的品牌或样品采购,各类乙购物资必须由物资部审批价格后,承包商方可采购。各类甲指乙购物资采购,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定的价格和品牌组织采购。
第二十一条 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乙供物资提前10天申报;总额超过50万(含)的乙供物资提前30天申报;同一类材料申报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二条 由物资部批价的乙供物资,由项目部督责承包商按照公司要求的表单形式申报,报价必须注明该物资详细的使用时间、部位,品种、材质、品牌、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三条 乙供苗木经物资部批价后,由承包商组织采购,苗木进场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物资部须派苗木主管参加,经项目部、物资部共同签认的验收单是乙供苗木验收合格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管理
部审核竣工图的凭证。
第六节 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 物资主管根据订货合同及承包商申报计划,安排材料设备的进货。甲供物资计划的申报时间原则上参照甲方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对于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约定时,按以下要求时间申报:
(一)、土建材料:
1、钢材:提前30天申报月度明细供货计划(工地收货时间若有变更,提前5天);
2、进户门:门框提前20天,门扇提前40天;
3、外墙涂料:国产涂料提前15天,进口涂料提前60天;
4、外墙石材、外墙铝板:国产材料提前30天,进口材料提前90天;
5、其它材料:提前15天。
(二)、水电材料及机电设备:
1、电线、电缆:提前30天;
2、国产设备:提前30天;
3、进口设备:提前90天;
4、其它水电材料:提前15天。
(三)、景观材料:
1、苗木:提前15天;
2、景观石材:普通规格板提前45天;弧形及异型板提前60天;到货期安排在每年12月-2月份的北方产地的石材,提前90天;
3、芬兰木、南方松:提前60天;
4、其它景观材料:提前15天。
(四)、装修材料:
1、国产材料:提前20天;
2、进口材料:提前90天。
第二十五条 物资部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管理部或施工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进场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 物资部向供应商签发甲供物资验收单,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工程管理部组织监理、承包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外观、质量、数量等,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应在4小时内安排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供物资验收合格后7天内(须复检的材料,另加上复检所需时间),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理、承包商办理相关交接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表单报送物资部。
第二十九条 甲供物资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承包商可以不予卸货,由物资部主管负责协调。
第三十条 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如需检验或试验,则按材料设备检验及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订货前需要检验报告的,由物资部负责协调;货到现场需检验或送检的,按规定可由承包商办理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
需检验才能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验收场地内。不得使用有效证件不齐全或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第三十一条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由物资主管协调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搬运出存放地点。
因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可以降级使用的材料设备,须经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同意,报工程副总批准。如涉及价格调整,报物资副总批准。
第三十二条 材料数量减少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合同签订前,将报价表中总额减少后,再按规定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调变更合同。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如无法退货,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材料的品种更改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重新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或生产出来未发货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商取消合同,不能取消合同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材料设备剩余的处理及甲供物资的调拨:
材料设备剩余时,物资主管负责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
根据现场情况,由物资部在征询工程管理部意见后,可在承包商之间进行甲供物资的调拨,由物资部开具物资调拨单,经双方签字后,转回物资部调帐。
第七节 款项的支付及资金调拨
第三十五条 合同款项的支付:
(一)机电设备工程合同预付款项及进度款的办理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物资订货合同中有关要求,填写机电设备工程款项申报表,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批,物资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审核。
(二)材料款的办理
1.材料预付款和进度款由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负责办理。
2.材料结算款办理流程: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对结算材料的价格、数量、金额及付款依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其办理付款手续,后由物资部负责财务的主管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办理材料入、出库手续。
3.材料款项付款依据为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工作联系单、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须附上完整的审批意见)。
4.物资部主管根据承包单位、监理及项目部签字确认的甲供物资验收单,填写物资款项申报表,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材料的验收入库。
(三)机电设备工程付款程序: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管理部经理――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四)物资付款程序:物资部经办人――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第三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物资采购计划表及工程进度计划表,填写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物资部根据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填写月资金计划报预算部。
第三十七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由物资部负责,详细统计已进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及费用承担单位,付款情况,并将其填入《材料设备采购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送预算部,财务部,报物资副总,总经理各一份。
第八节 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物资主管(主办)负责甲供物资月报表、甲供物资领用月报表、竣工物资表等的填写,物资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物资报表的填写
。
第三十九条 物资部资料员负责各种往来文件及合同的分类、协理、归档、发放,负责各种材料样本的整理、归类,并负责材料样品的保管。
第九节 仓库管理
第四十条 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多余物资,无法退回厂家。由项目部出具详细情况说明,经物资部经理及物资副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及冲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初5日前,物资部负责与材料对库存帐,做到物、卡、帐相符。
第十节 物业维修管理
第四十二条 工程竣工交付后,物资部负责提供设备维修卡给物业公司,提供设备供货商或其维修部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配件的价格,配合物管技术部建立维修维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