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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前台卫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前台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确保公司形象的良好展示和员工的健康工作环境。制度内容涵盖日常清洁、物品摆放、卫生标准、责任分配以及监督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前台桌面、接待区、展示区、公共设施的清洁频率和标准。
2. 物品摆放:规定前台各类物品的定位摆放,以保持整洁有序的形象。
3. 卫生标准:设定卫生检查的详细指标,如无尘、无污渍、无异味等。
4.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卫生责任,包括前台人员、保洁人员和管理层。
5. 监督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和反馈机制,以保证卫生制度的执行。
重要性
前台作为公司的“门面”,其卫生状况直接影响着客户的第一印象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同时也是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员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因此,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前台卫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方案
1. 日常清洁:前台区域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早晚各一次,确保无尘、无污渍。接待区的沙发、茶几等家具每周进行深度清洁。
2. 物品摆放:所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摆放,如宣传资料、办公用品等,保持桌面整洁,无杂物堆积。
3. 卫生标准:制定详细的卫生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干净、桌面无尘、玻璃透明、花卉新鲜等,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卫生评估。
4. 责任分配:前台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洁人员负责深度清洁,管理层负责监督与反馈。各部门经理需配合完成各自区域的卫生工作。
5. 监督机制:设立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由行政部负责,结果记录并通报,对于连续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体员工需共同遵守,以维护我们共同的工作环境,展现公司的专业素养。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或问题,欢迎向行政部提出,共同优化我们的卫生管理制度。
前台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前台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机关服务中心为 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 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z公司前台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机关服务中心为 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 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