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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59

供方管理制度

供方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一环,它涵盖了选择、评估、管理和优化供应商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这项制度包括了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关系维护和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供应商资质审核:对潜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确保其满足企业的业务需求。

2. 合同管理: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包括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并定期进行合同评审。

3. 绩效评价: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如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服务响应速度等,以便及时调整合作策略。

4. 关系维护:通过沟通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和挑战。

5. 风险控制:识别和评估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要性

供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保证企业获得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良好的供应商关系有助于提升企业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有效管理供应商风险,可以防止因供应链中断导致的生产停滞,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方案

1. 建立严格的筛选机制:设立多维度的供应商评估标准,如质量认证、行业地位、客户反馈等,确保入选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2. 推行电子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合同在线签署、绩效自动跟踪、风险实时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3. 定期审计和培训: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确保其持续符合企业要求,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供应商的业务水平。

4. 激励与约束并重:设置绩效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激励,同时对不合格供应商采取警告、整改甚至淘汰措施。

5. 构建供应链联盟:鼓励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形成供应链联盟,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提升整体竞争力。

供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保障企业运营、提升竞争优势中的重要作用。

供方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业公司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对物业管理中各服务项目的供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为顾客所提供的服务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要求,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供方的控制。

3.0定义

供方:提供产品(包括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的组织或个人。

4.0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供方评价、物资申购单和采购合同的审批。

4.2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所需物资的供方及其职责权限内的服务供方的选择、评价、环境/安全要求的控制工作,并负责公司所需物资的采购实施工作。

4.3各部门、管理处负责对其职责权限内的服务供方进行选择、评价、环境/安全要求的控制,并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5.0内容

5.1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不限于以下条件)

1)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从事过类似工作的优良业绩;

3)有良好的信誉;

4)有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技术实力或专业资质证书;

5)价格合理;

6)提供的产品(包括服务)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公司的要求。

5.2各类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5.2.1服务供方

依照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对其职责权限内的服务供方进行评价,并填写《供方评价记录》,必要时附相关证实资料,报总经理审批。若该次服务不需签定合同,相关部门可根据服务标准的要求来选择供方,不需另填《供方评价记录》,

5.2.2物资供方

依照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由行政办公室组织对长期的物资供方进行评价,并填写《供方评价记录》,必要时附相关证实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对于零星的单次小批量采购可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采购信息的要求并结合合格供方的要求进行采购,不需另填《供方评价记录》。

5.2.3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单位可不进行供方评价。对于其它服务与物资的供方评价时还应尽可能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来选择供方:

(1)各类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要求其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hse方面的要求;

(3)要求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尽可能符合环保及其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执行之等。

5.2.4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格供方,各部门负责将其职责范围内的合格供方登记在《合格供方登记表》中。

5.3 合格供方资格的定期评价

5.3.1对已选定合格的供方,相关部门每年对长期供方其进行一次复评(如果是一次性或短期没有一年的不需进行复评),并填写《保留或取消合格供方报告》报总经理审批。评价除按前述第5.1条执行外,重点审查各供方在一年内提供的服务或物资的及时性、合格批次等综合情况。如服务供方在一年内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或连续三次一般不合格或累计十次一般不合格服务,采购供方在一年内出现两个批次不合格供货,相关部门应填写《保留或取消合格供方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更新《合格供方登记表》。

5.4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评价方应对其合格供方建立独立档案,档案应包括下列材料(不限于):

1)合法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处理站相关许可证明);

2)专业服务资质证明;(如水池清洗、电梯维保、消防系统维修等)

3)合同;

4)《供方评价记录》、《采购合同审批表》;

5)《保留或取消合格供方报告》等。

5.5采购的实施与对供方的控制

5.5.1 采购文件的审批

1)物资申购部门对拟采购物资,填写《物资申购单》。必要时,对专业技术较强的物资采购,申购部门应编制《采购技术说明书》作为采购和验收的依据附在《物资申购单》后,经部门经理确认,报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

2)对急需物资的申购,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申购单》,注明急需字样,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后,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

2)各类采购合同(包括服务分包合同),由相关部门组织与供方起草拟制,并填写《采购合同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权人员与供方签定生效,以确保规定的要求是适宜的。

3)当公司或业户提出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公司必须在采购文件中对要开展验证的安排和产品的放行做出规定。

5.5.2行政办公室在实施采购时应在满足采购信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1)尽可能采用低能耗资源的产品;

2)尽可能采用可以循环使用的产品;

3)尽可能采用报废后污染小的产品。

5.6采购物资的检验

5.6.1对采购来的物资,使用部门、仓管要负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由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名,使用部门领料时在《领料单》上签名做为领料和验收合格的确认。

5.6.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合格证书,质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有环保要求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等。

5.6.3验收方法采用抽样法:对同品种批量超过10件的物资,抽验5%~10%;对批量少于10件的要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发现一件不合格品,则该批为不合格批,不得验收入库投入使用,交由采购员处理,只有验收合格的物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新购机电设备必须逐件验收。

5.7对服务供方提供服务质量的检验:各部门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供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监控,并填写《供方服务质量检查表》并以此作为付费的依据。

5.8对于进入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供方的活动,由责任部门对其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表现进行监控,并作为定期复评的参考资料之一。

5.9文件和记录的归档保管

所有供方评价选择与评价的相关记录,由相关部门按《记录控制》统一归档保管。

6.0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

7.0记录

《供方评价记录》

《合格供方登记表》(不定格式)

《采购合同审批表》

《供方服务质量检查表》

《保留或取消合格供方报告》

《入库单》(外购)

第2篇 项目管理处分供方选择评审程序

项目管理处分供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

1.0目的

确保所选定的分供方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物物资和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物资供应商(即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的选择。

3.0职责

3.1各部门组织对分供方进行资格审查、质量审查和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管理者代表组织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进行质量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确定合格分供方名单,并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签署分包合同。

4.0工作程序

4.1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c本公司与其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现过质量问题纠纷。

4.1.2各部门或管理处拟出能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应高,对其评审等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a供应商的资质,以往与其交往的信誉情况;

b供应高的质量保证能力或质量体系的现场评价;

c供应商的品牌;

d产品样品的评价;

e对比类似产品使用的历史情况;

f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g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等。

各部门或管理处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将两家以上人选的供应商评审记录报管理代表审核和部经理确认批准。

4.2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

4.2.1分承包方的资格要求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行为资格证书及相当的工作经验;

b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的要求;

c在在到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格适宜。

4.2.2各部门或管理处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

a分承包方的资质,以往与其业务往来的信誉情况;

b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c分承包方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d服务价格;

e有无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等。

各部门或管理处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入选的分承包方评审记录由管理者代表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4.3合格分供方的年度复审

4.3.1管理者代表每年12月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年度复审,审核内容包括:

a过去一年分供方的业绩;

b过去一年供应的物资质量状况/分承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状况;

c各部门对相关分供方工作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注:提供一次性服务的分供方无需进行该项复审。)

4.3.2凡在评审中确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经总经理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

b要求其限期作出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3.3各部门或管理处建立合格分供档案,并将《合格分供方一览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发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合格分供方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供方提供初审时的资料;

b供应商的产品介绍或说明/分承包方年度复审记录;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5.0相关文件和资料

5.1《质量手册》

5.2《分供方评审表》

5.3《合格分供方一览表》

第3篇 物业公司供方环境因素管理 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供方环境因素管理作业指导书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供方或相关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环境因素的管理。

2.0供方分类:

物料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外委工程承包商和其它相关方。

3.0物料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3.1由公司物料管理部门将物料的环保要求通报给供方,供方按要求提供物料。

3.2物料使用部门需采购物料时,应在《采购申请单》中注明环保的要求,经审批后提交物料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3.3物料使用部门对采购物料进行验收,检验物料是否符合公司环保的要求,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如不符合则按相应程序处理。

3.4公司物料采购管理部门将物料验收不合格情况反馈给物料供方,并要求物料供方整改,确保物料供方提供符合公司环保要求的合格产品。

4.0服务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4.1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识别服务供方在公司范围内活动产生的环境因素,如公司已对其制定了相关管理方案,则要求服务供方按照方案实施活动,如未制定,则与服务供方共同制定相关管理方案。

4.2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服务供方环境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公司环境体系或法规要求的服务供方开具《纠正通知单》,限其及时纠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5.0外委供方环境因素的管理

5.1工程技术部立项时,在《外委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上注明可能的环境因素影响的防范要求。

5.2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审查外委工程项目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5.3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将相应环境管理方案及公司的相关要求,提交外委工程承包商,可将内容写入合同中,并严格按管理方案内容监督外委供方执行。

5.4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责任人随时监督外委供方在公司范围内的活动,以确保其活动符合公司环境管理的要求。

6.0其它相关方(装修、电话、煤气施工等)

6.1其它相关方需在公司所管范围内进行活动中,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将公司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通报给相关方,并要求其按规定执行;

6.2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责任范围内随时对相关方的活动进行检查,预防出现不合格。

7.0支持性工具

《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

《重大环境因素表》

《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

《纠正通知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4篇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文件:分供方管理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分供方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司选择的分供方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相关部门采购物资时,对物资供应商(即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的选择。

3.0职责

3.1行政部组织对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进行资格审查、质量审查和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确定合格分供方与分承包方名单,并由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签署采购或分包合同。

4.0工作程序

4.1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供应商提供商品的价格,

c)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4.1.2各部门(管理处)应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应商,对其评审等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a)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情况,

b)供应商的品牌,

c)产品样品的评审,

d)对比类似产品使用的历史情况,

e)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f)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等。

4.1.1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将两个以上入选的供应商评审记录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确认批准,形成《分供方评审表》。

4.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外协加工及制作)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

4.2.1分承包方的资格要求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要求,

c)在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价格适宜。

4.2.2行政部拟定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

a)分承包方的资质,信誉情况,

b)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如有),

c)分承包方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d)价格,

e)有无服务方面的承诺等。

4.2.3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入选的分承包方评审记录由管理者代表确认以后,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4所有经评估合格的供应方都应列入《合格分供方一览表》中,该名单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5工程发包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应注意:

a)工程发包应严格按照投标或定向议标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

b)对方提供的业绩及荣誉资料必须进行验证考查作出评审,

c)建安工程合同除应有明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竣工时间外,还必须明确取费等级、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核定及拨款结算的规定等。

a)由相关部门起草合同的文本,按《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核准。

4.1对分供方的询价控制参见《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2合格分供方的年度复审

4.4.1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每年12月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年度复审,审核内容包括:

a)过去一年分供方的业绩,

b)过去一年供应的物资质量状况/分承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状况,

c)各部门对相关分供方工作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d)本公司于其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纠纷。

(注:提供一次性服务的分供方无需进行该项目复审)

4.4.2凡在评审中确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经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

b)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4.3行政部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并将《合格分供方一览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发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合格分供方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供方提供初审时的资料,

b)供应商的产品介绍或说明/分承包方年度复审记录,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1.0相关文件

5.1《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5.1《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1.0相关记录

6.1《分供方评审表》

6.2《合格分供方一览表》

第5篇 服务分供方评审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 目的

规范分供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分供方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及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控制。

3.0 职责

3.1 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分供方的评审与审批。

3.2 物业公司(::管理处)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和相应档案的建立及管理,负责采购的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审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监控和审核。

4.0 工作内容

4.1 分供方评审的范围

4.1.1凡为公司采购有形产品时的供货商均为需要进行评审的分供方。

4.1.2凡为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厂家、公司均为纳入评审范围的分供方(分承包方)。

4.2 分供方评审的原则

4.2.1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原则。

4.2.2平等竞争,公正、公开、公平评审的原则。

4.2.3不以价格作为唯一选择条件的原则。

4.2.4至少选取三家分供方进行评审的原则。

4.3分供方评审的内容

4.3.1 评审分供方以下几方面的优劣:

4.3.1.1质量、性能及其稳定性;

4.3.1.2价格;

4.3.1.3信誉-履约信誉与社会信誉度;

4.3.1.4售后服务;

4.3.1.5付款方式;

4.3.1.6交货方式、交货周期;

4.3.1.7公共关系;

4.3.1.8品牌;

4.3.1.9分供方内部运作状况。

4.3.2 上述九个评审要素中的4.3.1.1、4.3.1.2、4.3.1.3、4.3.1.4点为必须进行详细评审的基本要素,4.3.1.7、4.3.1.8、4.3.1.9点为应当进行分供方评审的重要要素。

4.4 分供方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

4.4.1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4.4.2有资质证书。

4.4.3能够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4.4.4向公司提供4.3.1条款中的基本要素的详细数据和承诺。

4.5 物资分供方评价准则

4.5.1 资质评价:有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许可证的给4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1分,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不予考虑。

4.5.2 质量评价:如果是旧供方,要求过去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给4分;如果是新供方,向本组织以外使用过其产品的::,通过电话询问其客户,其客户对其质量满意率达95%以上的给4分,如果合格率都达100%的加1分。

4.5.3 业绩评价:提供产品的公司有5年以上历史的给4分,有10年以上历史的加1分,在3年以下历史的减1至2分。

4.5.4 服务态度评价: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给4分,能够上门咨询、维护,为顾客提供优惠活动的加1分,不能上门维护或没有售后维护的减1至2分。

4.5.5 信誉评价:能够严格遵守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合同要求的给4分。有延时或者不履行服务合同相应条款的,根据实际情况减2至3分。

4.6 项目供方评价的准则

4.6.1 资质评价:有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许可证的给4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1分,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不予考虑。

4.6.2 质量评价:如果是旧的项目供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的给4分;如果是新供方,向本组织以外与其合作的客户,通过电话询问其客户对其项目完成质量的满意率达95%以上的给4分,如果合格率达100%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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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4.6.3 业绩评价:公司有5年以上历史的给4分,有10年以上历史的加1分,在3年以下历史的减1分。

4.6.4 服务态度评价: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给4分,项目完工后能够定期上门咨询、维护,并为顾客提供附加服务的加1分::,不能跟踪维护并且不尊重顾客意见的减1至2分。

4.6.5 信誉评价:能够严格遵守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合同要求的给4分。有延时或者不履行服务合同相应条款的,根据实际情况减2至3分。

4.7 分供方的分类

4.7.1 按公司对外委托分供方提供产品的用途来分,可以将分为提供有形产品类的分供方和提供服务类的分供方。

4.8 合格分供方的管理

4.8.1 合格分供方的建档。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行政管理部应当对合格分供方及时建档,建档时应明确:

4.8.1.1分供商的名称、注册地址;

4.8.1.2评审结果和记录;

4.8.1.3分供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8.1.4资质等级证书;

4.8.1.5质量保证书;

4.8.1.6其他证明材料。

4.8.2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行政管理部每季度至少应当对所管理的合格分供方状况全面组织跟踪,评审一次,具体要求:

4.8.2.1掌握分供方内部管理的状况;

4.8.2.2分供方产品价格的变化;

4.8.2.3社会信誉的变化;

4.8.2.4同本公司合作的情况跟踪;

4.8.2.5其他应当跟踪管理的要素。

4.8.3物业公司(管理处)行政管理部将分供方的状况整理汇总,上报楼盘负责人阅示。

4.8.4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审核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合格供方的资料。

4.8.5分供方的评审记录和管理档案,应当每半年汇总一次交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长期保存。

5.0 相关文件

6.0 记录表格

6.1《分供方评价表》(qr-7.4-02-01)

6.2《合格分供方名录》(qr-7.4-02-02)

第6篇 物业管理供方管理工作程序

1.0 目的

确保所选定的分包商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物资供应商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承包商的选择、评审和管理。

3.0 职责

3.1 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分包商,并核准与分包商签署的分包合同。

3.2 管理部门(或合同经办部门)及部门经理:对分包商进行初评并作出分析报告,组织对分包商进行资格、质量、价格审查和年度审核,建立相关档案管理。

3.2.1 管理分公司:对清洁公司、园林绿化外包公司的管理。

3.2.2 推广租售分公司:对承包公司推广有关工作的分包商的管理。

3.2.3 工程分公司:对维修及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3.2.4 财务部采购员:物资采购分包商的管理。

3.2.5 百花广场管理处以外的其它管理处视其规模特点参照本程序执行。

4.0 定义

供方:即材料的供应商和工程的分包商。

5.0 内容

5.1 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5.1.1 供应商的选择基准

5.1.1.1 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5.1.1.2 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5.1.1.3 市场信誉良好及本公司与其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现过质量问题纠纷。

5.1.2 管理部门或合同经办部门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应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评审。

5.1.2.1 供应商的资质。

5.1.2.2 以往与其合作的信誉情况。

5.1.2.3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5.1.2.4 供应商供应产品的品牌。

5.1.2.5 样品测试结果的评价。

5.1.2.6 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5.1.2.7 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

5.1.2.8 产品价格。

5.1.2.9 评审过程

5.1.3 管理部门或合同经办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填于《供方评审表》中。入选的分包商,呈总经理批准后,登录于《合格供方一览表》上。

5.1.4 合同签订:对一次性物资采购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分包项目,必须签定分包合同。

5.1.5 合同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付款方式,物资的质量规定、技术指标,交货日期、地点,保修服务、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其他条款等。

5.2 服务项目分包商的选择和评审

5.2.1 分包商的选择基准

5.2.1.1 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5.2.1.2 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或质量的要求。

5.2.1.3 在达到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格适宜。

5.2.2 管理部门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包商,可以从下几方面对其进行初、评审。

5.2.2.1 分包商的资质。

5.2.2.2 以往与其业务往来的信誉情况。

5.2.2.3 分包商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5.2.2.4 服

务价格。

5.2.2.5 有无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等。

5.2.3 管理部门或合同经办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填于《供方评审表》中。入选的分包商,呈总经理批准后,登录于《合格供方一览表》上。

5.2.4 合同签订:对金额在10000元以上分包项目,必须签定分包合同。

5.2.5 合同内容:单位名称,服务范围及内容,合同期,合同金额,付款方法,合作方式,双方权利和责任,违约责任,调解与仲裁,其他条款等。

5.3 合格分包商的年度审核

5.3.1 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分包商进行年度审核,将审核内容记录在《供方评审表》中,审核内容可包括:

5.3.1.1 过去一年的业绩。

5.3.1.2 过去一年的质量管理状况。

5.3.1.3 对分包商的检查记录及数据资料。

5.3.2 凡在年审中确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分包商,经相应权限人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5.3.2.1 取消其分包商资格。

5.3.2.2 要求限期作出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包商资格。

5.4 管理部门应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将合格分包商及年审合格分包商汇编填写《合格分包商一览表》,以便日后选择相关项目时进行参考。

5.5 对取消合格资格的分包商,由管理部门从《合格供方一览表》予以删除。

5.6 当合约有规定时,客户或其代表到公司或分包商处进行产品(或服务)验证时,由管理部门进行安排,并不作为有效管理分包商的依据。

5.7 记录保存

5.7.1 各管理部门保持《合格供方一览表》最新状况。

5.7.2 《供方评审表》由各管理部门保存至合格资格取消后一年。

6.0 相关文件

采购管理程序

7.0 记录表单

7.1 合格供方一览表 gc-p 02-01 b/0

第7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供方成本控制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供方成本控制

7.6供方成本控制

标准条文

组织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对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并识别和确定所选择和评价的供方的必要性,以控制供方持续的成本保证能力和所提供产品的成本的合理性。

组织应确保:

a)供方的成本保证能力能够持续满足组织的要求;

b)评价供方所提供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构成的合理性;

c)不接受供方不合理成本的转嫁;

d)供方的行为和所提供的产品不影响组织的成本动量。

选择和评价供方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注:对供方的评价按国际惯例通常采用第二方(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到供方现场审核的方式实施。

目的和意图

组织的成本大部分是由供方传递过来的。因此,控制供方成本是组织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本要素条款给出了供方成本控制的要求。

理解要点

●供方(cca2101:2008标准第2.4.4条)是指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成本具有传递性,组织在接受供方提供产品的同时,也接受了供方为产品实现所付出的成本,也就是说,供方以产品价格的形式将成本传递给了组织,组织的成本中包含了供方的成本,并直接受供方提供产品的成本水平的影响。因此,组织应对供方成本进行控制,以保证成本战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控制供方成本的前提就是要选择和评价供方,组织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和评价供方,一般需要评价供方产品的符合性(供方产品是否符合组织的要求)、供方的成本保证能力(包括成本控制、降低和保持等成本管理能力;成本意识和成本理念;成本资料和销售价格;成本优势、差异化、市场集聚和标杆瞄准等战略)、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包括产品实现过程、交货期和交付后的服务等)和认为重要的其他方面(如供方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顾客满意等)。组织应根据这些评价的内容制定和实施《选择、评价、重新评价和认定供方的准则》,对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识别和确定所选择和评价的供方的必要性,并确保供方的选择和评价活动在受控的状态下进行,以控制供方持续的成本保证能力和所提供产品的成本的合理性。

●对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后,组织应认定符合《选择、评价、重新评价和认定供方的准则》要求的供方为合格供方,形成合格供方名单,并在合格供方名单中实施采购。

●《选择、评价、重新评价和认定供方的准则》的内容一般包括选择供方的原则(如采购半径、采购环节、规模、所在区域等);选择和评价供方的频次和时机;供方信息调查的方式(如现场调查、反馈调查表、同行信息、提供证实材料等);评价的内容(如成本水平、成本管理现状、质量管理现状、产品符合要求的程度、提供产品价格构成、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人员能力、成本意识和理念等);评价方式(指组织对供方的评价程序和方式,如第二方审核、现场验证等);接受为合格供方的条件(可以按组织的要求分等级接受);重新评价的时机、内容、方式和接受条件等。

●对现有供方仍需定期(或不定期)重新评价其持续的成本保证能力。当已被认定的合格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成本或价格问题时(如成本事件),组织应有相应措施以保证供方提供产品的成本不影响组织的成本水平,这些措施包括与供方沟通、限制或停止供方供货等。

●组织对供方成本的控制应确保:

a)供方的成本保证能力能够持续满足组织的要求;

b)评价供方所提供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构成的合理性;

c)不接受供方不合理成本的转嫁;

d)供方的行为和所提供的产品不影响组织的成本动量。

●市场竞争不是组织对组织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对供应链的竞争,也就是企业整个联盟之间的竞争。供应链中的所有组织都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也是供应链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控制成本方面必须营造整个供应链系统实行全面成本管理的氛围,组织一定要引导、要求和帮助供方正确地控制和降低成本,绝不能只为了控制和降低自己的成本,而逼着供方一味地降低产品价格。

●选择和评价供方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对供方的评价按国际惯例通常采用第二方(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到供方现场审核的方式实施。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供方成本控制为以下要素条款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输入:

――4.4.2职责和权限;

――4.4.3责任成本;

――4.5.2人力资源;

――4.6成本管理体系策划;

――4.7.2运行要求;

――4.7.3信息和沟通;

――5.2成本战略方针;

――5.3成本战略实现规划;

――6.2产品成本设计;

――6.3.2成本目标;

――6.3.3成本计划;

――6.4成本动量标准;

――7.2流程和作业控制;

――7.2.2流程和作业标准;

――7.3资源预算控制;

――7.4成本放行控制;

――7.5成本风险控制;

――7.6供方成本控制;

――8.2成本发生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8.3.2成本核算;

――8.4成本管理体系审核;

――8.5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8.6不合格控制;

――9.2成本分析;

――9.3.2预防和纠正措施;

――9.3.3提高成本因素改进;

――9.4成本业绩评价;

――9.5成本否决和激励。

第8篇 供方品质管理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供方质量管理政策的研究和制定。2.负责供应商的评审、稽

第9篇 物业公司分供方评审与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分供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分供方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分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工作。

3.职责

(1)分供方评审的范围

c)凡为公司采购有形产品时的供货商均为需要进行评审的分供方。

d)凡为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厂家、公司均为纳入评审范畴的分供方(分承包方)。

(2)分供方评审的原则

e)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原则;

f)平等竞争,公正、公开、公平评审的原则;

g)不以价格作为惟一选择条件的原则;

h)不取最低价的原则;

i)至少选取3家分供方进行评审的原则。

(3)分供方评审的内容

a)进行分供方评审时,至少应评审分供方以下几方面的优劣:

j)质量、性能及其稳定性;

k)价格;

l)信誉--履约信誉与社会信誉度;

m)售后服务;

n)付款方式;

o)交货方式、交货周期;

p)公共关系;

q)品牌;

r)分供方内部动作状况。

b)上述九个评审要素中的前四点为必须进行详细评审的基本要素;后五项为应当进行分供方评审的很需要因素。

(4)分供方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

a)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b)有资质证书。

c)能够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d)向公司提供本规程4-(3)款中的基本要素的详细数据和承诺。

(5)分供方评审的方法

a)逐项收集证据、对比打分法:

公司组织分供方评审的部门应对照本规程4-(3)款中的各项评审要素逐项收集证据(数据、凭证),然后逐条进行加权打分,最后选取分值较高的分供方两家提供给公司总经理进行筛选(详见附表《分供方评选打分表》)。

b)现场比对,先计算出每种候选分供方的质量价格比后,再选取相对较优的3家分供方,然后用4-(5)中第一项方法逐项比较最后确定。

c)对于重要的(大宗的)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打分时应由评审人员分别独立打分,然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选取中间分平均后计算出评审分。

d)对于少量或价值很低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可以参照上述方法进行简化评审。但物业管理公司对外采购和对外委托服务均需要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6)分供方的分类:按公司对外委托分供方提供产品的用途来分,可以将分供方分为提供有形产品类的分供方和提供服务类的分供方。

(7)合格分供方的评审产生程序

a)经营部经理依据公司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需求,对外初选至少三家以上的分供方作为合格分供方的评审对象。

b)对标的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通常由经营部、品质部、财务部人员组成)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标的在5000元以下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则由经营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

c)评审小组应按照本规程4-(5)款的评审方法评审出两家候选分供方后报总经理最后审批,确定最后合格分供方。

d)公司与合格方签署采购合约或对外委托合同。

(8)对于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常备材料、用品、工具的采购或常见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应当在开始具备进行某一次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前按照本规程4-(5)、(6)款的方式和程序提前评审出合格分供方若干家,建档后供使用挑选以缩短分供方的时间。

(9)合格分供方的管理

a)合格分供方的建档。公司经营部应当对合格分供方及时建档,建档时应清晰标明:

s)分供商的名称、注册地址;

t)评审结果和记录;

u)分供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v)资质等级证书;

w)质量保证书;

_)其他证明材料。

b)经营部每季度至少应当对所管理的合格分供方状况全面组织跟踪、评审一次,具体要求:

y)掌握分供方内部管理的状况;

z)分供方产品价格的变化;

aa)社会信誉的变化;

bb)同本公司合作的情况跟踪;

cc)其他应当跟踪管理和要素。

b)经营部每季度末应当将合格分供方的状况填制成《分供方状况地览表》报公司总经理

(10)跟踪评审结果的处置

a)经营部应当依据每季度的分供方跟踪评审结果将分供方分为优等、良等、合格、不合格四等。

b)对于不合格分供方应当在报总经理审批后,从合格分供方的名单中清除。此类分供方日后如要求同本公司合作,需重新经过本规程4(5)、(6)款的评审程序,成为合格分供方后方可再同公司签约。

c)优、良分供方将作为公司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的优先合作对象;连续剧年评审为优、良分供方的,可在同公司合作时享有付款方式、评审条件、货品验收方面的优惠和方便。

(11)分供方的评审记录和管理档案,应当每半年汇总一次交公司办公室存档,长期保存。

(12)本规程的执行状况作为经营部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a)《分供方评审打分表》

b)《合格分供方名单》

c)《合格分供方档案》

d)《合格分供方年度评审表》

6.相关支持文件

《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0篇 万科物业绿化部供方管理办法

vk物业绿化部供方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评估与控制。

2.适用范围

绿化工程部。

3.职责和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a类供方的审批

部门经理负责b类供方的审批、报公司备案

项目负责人负责供方的管理与日常协调及监督。

采购员负责收集、反馈、整理市场信息

4.定义

苗木供方:为绿化部提供苗木的合作商;

劳务服务供方:为绿化部提供劳务服务的合作商;

物资供方:为绿化部提供物资保障的合作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苗木供方

5.1.1部门对长期合作的苗木供方应按《供方管理程序》进行评估为公司a类供方,挂在公司网页上供查询,对年采购额超过20万元的供方应签订框架性协议。

5.1.2 部门采购人员应对采购苗木进行性价比分析,尽量在指定a、b类物资供方处采购,如在非指定物资供方处采购的,按《采购管理程序》要求执行。

5.1.3部门在工作中应针对不同的苗木尽量多寻找合格的供方。

5.1.4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向供方明确职务行为规范,杜绝经济问题。

5.1.4财务人员或部门指定人员应按《采购管理程序》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回访。

5.1.5对合作不好或多次苗木不达标而拒不愿进行改进的供方,部门应《按供方管理程序》要求上报部门经理和品质管理管理部,视实际需要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1.6大宗苗木采购按《绿化部物资采购办法》进行,并安排现场约谈。

5.2劳务供方

5.2.1在选用劳务供方时,部门应事先进行评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相关安全事项。

5.2.2在发放大宗劳务费用时,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跟踪劳务费用的发放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5.3物资供方

参照苗木供方的方法操作。

6.相关文件

vkwy7.4-z01《采购管理程序》

vkwy7.4-z03《供方管理程序》

vkwy7.5.1-j01-06《绿化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11篇 分供方评定管理办法范本

1 目的

对分供方进行分级评定和选择,确保分供方能长期、稳定供应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的分供方的评审。

3 引用文件

《质量手册》

4 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分供方。

4.2总经办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定、监控、记录。

4.3 营销部负责对外购原材料、外购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

4.4 生技部负责外协件分供方的评定申请及其合格分供方的日常控制。

4.5 品管部负责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不合格信息的反馈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

4.6 相关部门配合对分供方的评定工作。

5 要素控制

5.1 分供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它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分类,提供原材料的为ⅰ类分供方,提供外购件的为ⅱ类分供方,提供外协件的为ⅲ类分供方。按分供方的能力和业绩进行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确定分供方评定等级的依据见下面表一。

5.2 营销部、生技部根据各自的采购范围向分供方发出“分供方现状调查表”进行必要的调查,并填写分供方评审的申请表,向总经办提出对分供方评定的申请,并提供分供方有关资料,必要时应提供样品。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分供方现状调查表、业务往来登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证明以及本厂品管部出具的实物检验报告。

表一:

等级

得分

评定结论

a

90—100

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质量稳定,可以批量供货。

b

75—89.9

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缺陷已有改进措施,可以批量供货。

c

50—74.9

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要求,缺陷较优大,监督其整改,应限量供货。

d

<50

评定不合格,不能供货。

5.3 总经办根据营销部、生技部提供的分供方资料,进行初评,并根据产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评定组人员及评定方式。

5.3.1 评定人员

总经办根据初评意见,组织生技部、品管部及相关部门有内审员资格的人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必须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

5.3.2 评定方式

分业绩评定方式和现场评定方式。

5.3.2.1 业绩评定方式

业绩评定方式依据已证实的分供方的业绩、分供方现状调查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评定。适用于ⅰ、ⅱ类分供方,以及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ⅲ类分供方。辅助材料分供方的评定按简化、有效的原则,可适当简化手续。根据评定结论直接确定分供方等级。

5.3.2.2 现场评定方式

现场评定方式依据附表一,为充分了解分供方管理水平、半成品质量以及生产能力等情况,评定人员赴分供方对其质量体系要求的各项内容(见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细则)进行逐项评定、打分,根据总得分确定分供方等级。适用于5.1所述的ⅲ类分供方,以及没形成业绩,评定小组认为有必要赴现场考察的ⅰ、ⅱ类分供方。

5.4 评定小组负责人对评定意见进行汇总,填 写“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作出评定结论,根据5.7确定分供方的等级,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5.5 总经办将a、b、c级分供方列入“合格分供方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总经办、生技部、营销部、品管部等相关部门。

5.6 采购部门必须到合格分供方采购,采购计划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5.7 对c级分供方应采取逐月减少供货百分比的原则限量采购,采购的计划应报总经办审定后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

5.8 品管部应按采购计划进行检验,对c级分供方提供的产品严加控制。

5.9 品管部对非合格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拒检。财务科必须按“合格分供方清单”进行财务结算。

5.10 品管部应认真登记分供方业绩记录即“分供方业绩登记表”,每月一次向总经办提供分供方业绩综合报告,为评定分供方以往业绩提供依据。

5.11 品管部若发现分供方提供的产品批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给总经办。总经办对年度内两次发生产品批量不合格的产品的分供方应作降级处理,对年度内累计四次或连续三次发生同类产品批量不合格的分供方应提出取消合格分供方的资格,总经办应及时填制“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下发有关部门并执行。

5.12 合格分供方每年进行一次复评,总经办根据分供方的业绩制定复评计划,复评程序同评定程序,复评重新确定分供方级别。

5.13 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和由于不良业绩被降为d级的分供方原则上不再考虑作为分供方参加评审,除非有信息反馈到本厂证明该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确定有所提高,但评定时必须按新选分供方进行评定,评定时还应严格掌握。

5.14 质量记录的管理

5.14.1 合格分供方业务往来登记由采购部门负责保管、保存。

5.14.2 合格分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及分供方业绩登记表由品管部负责保管、保存。

5.14.3 分供方评定的资料、档案,合格分供方清单由总经办负责保管、保存。

6 文件记录

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细则。

分供方业绩评审细则

分供方现状调查表

分供方评审申请表

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汇总表

分供方业绩登记表

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审表

合格分供方清单、合格分供方变更通知单

第12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供方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供方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评估、考核、监督与控制。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和权限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全面监督及控制。

施工技术组主管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及监督。

采购管理员负责收集、反馈、整理市场信息及供应商评估、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供应商分类:

4.1.1 a类供方:设备和线材的供应商或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的供应商。

4.1.2 b类供方:五金、电池、工具、零星材料,或采购额不大且产品质量对工程质量不会造成直接影响的供应商。

4.2 合格供应商审批。

4.2.1 a类供方需通过公司审批并由部门和公司品质管理部备案。

4.2.2 b类供方由部门审批,由部门和公司品质部备案。

4.2.3 部门财务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订单的审核。

4.3 评估谈判过程:

4.3.1 a类供方的评审由采购管理员会同财务部及品质部相关人员对供方进行招标/评估和价格谈判。对在深圳的供方需进行实地现场评估。

4.3.2 b类供方的评估由采购管理员会同部门财务/物资计划管理员/技术组人员/本部事务主管对供方进行评估和价格谈判。异地供方由城市负责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价格信息,采购管理员和部门财务负责电话核实。

4.4供应商评估审批流程

4.4.1采购管理员将供应商资料及谈判结果(价格及付款方式等)报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公司审批。

4.4.2增加新的供应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公司审批备案:

a、供应商营业执照(盖章生效)。

b、税务登记证(盖章生效)。

c、报价单(盖章生效)。

d、安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盖章生效)。

e、产品检验证书(盖章生效)。

f、 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g、进口产品代理证书(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h、原产地证明(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i、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4.4.3 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由采购管理员填写《供方申请(评审)表》。

4.4.4 公司审批通过后,由采购管理员及时记录在《合格物资供方(品牌)一览表》中,并及时更新《常用物资价格统计表》。

4.5供应商考核:

4.5.1每半年由采购管理员负责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4.0-5.0分上为ⅰ类供应商3.5-3.9分为ⅱ类供应商;3.5分(不含3.5分)以下为ⅲ类供应商。如某a类供应商考

核分数为4.2分,则其为aⅰ类供方。

4.5.2对于ⅰ类供应商,在付款时间,协议签订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5.3对于一年中两次累计被评为ⅲ类供方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4.6合格供方的增加及变更按公司供方程序进行。

5.相关文件

vkwy7.4-z01 《采购管理程序》

vkwy7.4-z03 《供方管理程序》

vkwy7.5.1-j02-05《智能化工程部采购管理办法》

6.记录表格

vkwy7.4-z03-f1《供方申请(评审)表》

vkwy7.4-z03-f2《合格物资供方(品牌)一览表》

vkwy7.5.1-j02-07-f1 《常用物资价格统计表》

vkwy7.5.1-j02-07-f2 《供应商考核表》

第13篇 工程供方临时工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加强对合格工程供方与临时工、聘用工的安全管理。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本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所选用的合格工程供方和临时工、聘用工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q/527-210-2004 工程采购控制程序

q/527-230-2004 不符合和职业安全健康事故、事件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安全环境监察部负责对工程供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检查合格工程供方,发现严重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有权力提出辞退工程供方。

3.2 经营开发部负责工程供方的选择录用。

3.3 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对临时工、聘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负责组织临时工、聘用工的体检工作,检查临时工和聘用工的施工安全,有权力提出辞退临时工、聘用工。

3.4 劳资部门负责临时工、聘用工的招聘录用,并负责临时工、聘用工的辞退解聘工作。

4 程序

4.1 选择、招用和审核

4.1.1 各项目部、用工单位选用的工程供方应是经公司评价的合格供方,合格供方的确定按《工程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1.2 在选择招用工程供方时,安全部门负责对其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部门有否决的权力。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有:

a) 工程供方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b)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c)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d)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e)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f)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g)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1.3 在公司所属项目中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合格工程供方不应留用。

4.1.4 各用工单位、项目部招用的临时工、聘用工需经劳资部门审批录用。

4.2 施工前的管理

4.2.1 合格工程供方负责人是工程供方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施工负全责。

4.2.2 被选用的工程供方,在进入施工项目和用工单位前,应向安全部门递交本公司审批后的安全资质审查书、安全许可证、特殊作业施工人员证、安全负责人名单、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资料。

4.2.3 被招用的临时工、聘用工在上岗前应先经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技术工作人员还应进行技能考核。

4.2.4 在工作前,工程供方应对上岗人员进行体检、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并报安全部门备案。未经体检、安全教育和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4.2.5 凡增补或调换人员、变更工种,工程供方应及时对变更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并报安全部门备案。

4.2.6 用工单位、项目部应与工程供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4.3 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4.3.1 被选用的工程供方,在施工开工前,应根据承包的项目制订施工安全和技术措施,送交项目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审核,经其同意后方可开工。

4.3.2 工程供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电力建设的安全规定、规程。

4.3.3 项目部、用工单位应向临时工、聘用工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3.4 各项目部、用工单位的安全部门对工程供方的施工人员、临时工、聘用工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违章作业应坚决制止,并按规定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经上报批准后应及时辞退,并把辞退的工程供方、临时工、聘用工报公司安全部门、劳资部门,经营开发部按合同有关要求终止工程供方的分包合同。

4.3.5 工程供方在安全施工方面应接受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安全部门汇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接受项目的处罚。

4.3.6 工程供方应确保其施工的特殊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3.7 各项目应将合格工程供方、临时工、聘用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4.3.8 临时工应纳入班组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临时工应在正式职工的带领下工作。

4.4 考核

4.4.1 各用工单位、项目的安全部门对工程供方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年底一次总评,并把考核结果交公司安全环境监察部,汇总到经营开发部后作为公司对该工程供方的年度考核依据。

4.4.2 工程供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分为合格、警告两级,连续三次警告或一次责任死亡事故,安全部门有权提出辞退该合格工程供方,经公司批准后,三年内不予招用。

4.4.3 项目部在与合格工程供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因合格工程供方和其个人违章责任而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合格工程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4.4 对工程供方应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4.4.4.1 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程供方或个人,项目应给予奖励;对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重奖。

4.4.4.2 合格工程供方需缴纳安全保证金,由项目财务部门出具收据。合格工程供方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违章作业等不安全情况,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安全部门签证,全数退回安全保证金。违章违纪按本公司有关的“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4.4.5 工程供方在工作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按《不符合和职业安全健康事故、事件控制程序》执行。

4.4.6 各用工单位、项目部应对临时工进行安全动态考核,屡次违章及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应给予清退。

5 记录

安全资质审查记录;

工程供方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记录;

以上记录表式由公司安全环境监察部制定,安全部门形成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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