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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95

边坡管理制度

本边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强化我司在工程项目的边坡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地质灾害,提升工程质量。内容涵盖边坡设计、施工、监测、维护及应急响应等多个环节,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确保边坡稳定,保障人员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边坡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工程性质等因素,确保设计合理可靠。

2. 施工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如边坡开挖顺序、支护措施、降水控制等,要求施工队伍严格遵守。

3. 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边坡监测系统,定期进行位移、沉降等参数测量,及时掌握边坡动态。

4. 维护保养:制定边坡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边坡状况,及时修复破损,防止边坡恶化。

5.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边坡险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重要性

边坡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进度和成本。良好的边坡管理可以防止边坡滑坡、崩塌等事故,保护周边环境,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我司在业界的声誉和信誉。

方案

1. 设计阶段,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地质勘查,依据勘查报告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必要时进行稳定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2. 施工期间,设立专职安全员,监督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边坡施工进行视频监控,实时记录施工情况。

3. 建立监测数据库,利用现代技术如gps、遥感等手段,定期收集边坡数据,分析变化趋势,及时预警潜在风险。

4. 定期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边坡巡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加固或修复。

5. 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险情识别、启动机制、疏散路线、救援措施等,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全面提升我司边坡管理的水平,为公司的工程项目保驾护航,实现安全、高效、可持续的发展。

边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高边坡防护工程管理小组及各作业班组职责

高边坡防护工程管理小组及各作业班组职责

由主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zz担任组长,项目总工___、副经理__,专职安全员__担任组员的防护工程管理小组。

序号姓名职 务备 注

1___组长项目副经理

2___副组长项目总工

3__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4__组员专职安全员

5组员防护队负责人

6组员防护队安全员

7组员技术员

8___、___组员警戒员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生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4、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全经费,认真组织实施。

5、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上级审批。

(二)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有针对性、加强对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党员,团员身边无安全事故的活动。

3、密切配合行政,深入贯彻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项目部生产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核单项施工方案时,按照五同时精神,认真编写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内容和条款。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与伤亡的技术性问题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四)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局、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贯彻执行局、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3、审查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提出安全生产的奖惩意见。

5、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五)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措施。

3、组织生产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

4、贯彻上级和经理部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5、提出生产安全的奖惩意见,奖励作出成绩的职工,处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

6、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隐患。

7、负责对民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管理。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2、负责检查和督促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职工在施工现场中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三件宝。

3、参与生产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在施工生产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制度不徇私情。

5、参与对职工、民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安全会议。

6、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正确行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否决权。

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2、编制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实施该措施的具体要求。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安全技术要求的行为应予制止。

4、配合领导和安全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提出对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奖惩意见。

(八)工区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分配工作的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段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3、配合领导对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4、配合安全员管理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对三件宝的使用有不当之处,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和纠正。

(九)财务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正确提取、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

2、有以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有权拒付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劳保费用。

3、负责执行经理部领导和安全人员对违章罚款的手续办理。

(十)电工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安排有关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得离开岗位,确保用电安全。

2、布设的配电箱、闸刀和导线线路应符合生产安全的要求。

3、水上、陆上的电器设备、线路,不得有漏电等不安全现象出现,以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4、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提出或操作者立即停止作业。

(十一)维修使用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生产安全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行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车辆、机械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行车要求。

5、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行车要求。

6、执行驾驶员、吊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操作。

7、经常检查车辆、机械的完好程度,保证施工和生活用车安全行驶。

8、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行车及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开带病车。

9、组织组内人员学习、交流安全行车经验。

(十二)材供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的规章制度。

2、采购安全用品和个人劳保用品时

第2篇 高边坡防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高边坡防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保护,实行施工作业区三包方法,确保施工现场与环境的协调。

2、施工现场设置责任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各种材料摆放整齐。

3、由办公室负责生活区卫生检查,确保宿舍内外干净、整洁。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5、定期出版工程板报,宣传好人好事、工程进展、新闻报道及杂文等,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开展文明生产、安全操作劳动竞赛,定期评出优胜者,促进职工生产积极性。

7、鼓励职工互帮互学,团结协作,团结一致,争创优质、高效、和谐工程。

8、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和标示牌,营造良好文明施工氛围。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图》

第3篇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合理的台阶高度对露天开采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作业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确定台阶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 米。平台宽度不但影响边坡角的大小,也影响边坡的稳定。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台阶坡面角的大小与矿岩性质、穿爆方式、推进方向、矿岩层理方向和节理发育情况等因素有关。工作台阶坡面角的大小在各类矿山安全规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其大小取决于矿岩的性质: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最终边坡角与岩石的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深度、边坡存在期限等因素有关。由于这些因素十分复杂,因此通常参照类似矿山的实际数据来选择矿山最终边坡角。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孔或倾斜炮孔,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由于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5.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6.矿山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7.对于有边坡滑动倾向的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露天矿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山,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第4篇 边坡管理制度范本

一、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确定台阶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 米。平台宽度不但影响边坡角的大小,也影响边坡的稳定。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二、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

台阶坡面角的大小与矿岩性质、穿爆方式、推进方向、矿岩层理方向和节理发育情况等因素有关。工作台阶坡面角大小取决于矿岩的性质: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

三、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

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孔或倾斜炮孔,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

四、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由于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五、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

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六、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塌滑征兆时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第5篇 边坡高架头防坍塌防坠落安全管理制度

1、边坡、高架头作业

1.1开采方法原则上只可在缓坡地段做小平台处理边坡,且只能往采场内侧爆破,小平台制作时,需采准制作到位,清除边坡浮石,避免边坡出现塌陷,滑坡。不具备做平台处理的地段只能采取从采场内侧穿倾斜孔方式处理。

1.2以小平台方式处理边坡,内侧岩渣应先清理干净,底根予以处理彻底,严禁挤压爆破。

1.3反铲挖掘机在制作小平台时,应将边坡表面大块预先处理彻底,严禁将大块向边坡处侧翻,确保大块不下山。

1.4反铲挖掘机在开拓道路时,要保持平台的相对平整,对有下向趋势的坡度应控制在30%的范围之内。

1.5反铲挖掘机履带板的外侧应和边缘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在边坡工作时应事先确认边坡的稳定性。

1.6严禁用大块垫在边坡外侧作为路基,操作员在作业前应下铲察看好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处理,时刻关注边坡的稳定性,确保安全。

1.7反铲挖掘机作业时,对内侧上方的大块禁止挖掘,在清理架头大块时,要严防架头大块伤害设备、人员。

1.8边坡作业发现设备有下滑趋势时应用铲斗阻止下滑,禁止履带悬离地面,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实情,不得擅自处理,每班结束后应将反铲挖掘机移到安全地段停放。雨天边坡松软,禁止反铲挖掘机在边坡作业。

1.9铲车修平台时,严禁将大块向边坡外推赶。

1.10钻机在边坡处穿孔时,杜绝产生滚石下山的可能。无论平台或者边坡作业,钻机应在白班穿前排孔,夜间严禁钻机穿第一排孔,平台作业人员必须面向架头及边坡作业防止人员坠落。

1.11钻机在工作、行走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性,特别在虚填地带应慎重移动设备。在边坡移动设备时,必须将钻架放平,确保钻机平�、安全移动。

1.12钻机在架头前沿穿孔时,应与前沿保持2米-3米以上安全距离,并且机头必须正对前沿。在处理底根穿孔作业时,防止滚石危害。

1.13钻机在停止作业后,应将设备移到安全地段。遇雷雨天气,钻机应停止作业,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带。

1.14钻机司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方向、角度、深度、位置进行施工,如与设计有出入地方,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1.15设计人员要深入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严格设计,精心计算,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特殊要求应作注明,并向施工人员讲解清楚。

1.16严格工艺纪律,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监督施工质量。

1.17爆破施工前一天,应由爆破施工人员对成型孔进行测量、验孔工作,并与钻机驾驶员做好交接,了解孔况,为爆破评审提供科学的依据。

1.18爆破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堵孔、过量装药,并保证有效充填。

1.19在边坡地段爆破时,应在山下的村庄、道路、采石场、山坡进行警戒,必要时重点地区采取清场措施,确保山下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20边坡爆破后,应仔细检查爆破现场,对可能滚下山的大块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1.21铲装作业前,应将边坡表面大块处理彻底,对于铲装过程中出现的大块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22操作人员在边坡地段铲装时,应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严禁将大块推下山,重点地段有专人指挥,以确保安全。

1.23对采场工作帮、高陡架头、边坡每班进行检查,暴雨后应立即检查。

2、坑洞、裂隙安全管理制度

2.1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确定坑洞位置,现场做好标识,告知相关作业人员注意事项。

2.2钻机穿孔时发现坑洞及时报告工段、分厂,在溶洞位置设立标识,并做好相关记录。

2.3爆破人员发现坑洞时应报告爆破技术人员,由其指导该位置装药,并做相关处理。

2.4铲装设备作业时发现坑洞后,应立即报告工段、分厂,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填埋、标识等其它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防坍塌预防措施

3.1边坡及高架头作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2每班对采场工作帮、高架头、边坡稳定性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3暴雨后应立即对采场工作帮、边坡、高架头稳定性进行检查。

3.4对于检查出边坡、高架头稳定性差或易坍塌部位分厂应立即组织处理,未处理结束前对隐患部位进行监控。

4、防止坠落的措施

4.1严禁人员从边坡直接上到运矿道路,或从台阶下沿爆堆爬到上一台阶。

4.2所有运矿道路边坡修筑好防护坡,对损害的防护坡要及时修复。

4.3严禁人员在边坡防护坡上行走,禁止从边坡下山。

4.4遇到雷雨或大风天气,人员应远离边坡。

第6篇 某某工程边坡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边坡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采取护坡桩与喷锚组合的防护形式,其施工单位为北京机械化施工公司,总包单位负责边坡的监测和坡顶的防护。

(1)加强对边坡的监测,要求每周一次,雨后必测,监测数据及时报监理单位备案。

(2)边坡四周做好硬化,防止雨水渗入土体。

(3)边坡四周用砖砌40cm挡水墙,防止雨水灌入基槽内。

(4)距边坡1m范围内禁止堆放重物;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m 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在危险处、通道处设红色标志灯。

第7篇 高边坡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路基高边坡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及方针

安全生产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人员伤亡率小于0.25%,重伤率小于0.05%。

二、安全施工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

1、安全施工组织机构本施工标段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施工组织机构见《安全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本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按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分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三个方面。影响因素有人为因素、客观因素。保证范围分人身安全保证、结构安全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见《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框图》。同时认真地编制安全

施工保证计划和各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施组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

安全施工组织机构框图(略)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框图(略)

3、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生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4、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全经费,认真组织实施。

5、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上级审批。

(二)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有针对性、加强对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党员,团员身边无安全事故的活动。

3、密切配合行政,深入贯彻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项目部生产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核单项施工方案时,按照五同时精神,认真编写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内容和条款。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与伤亡的技术性问题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四)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局、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贯彻执行局、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3、审查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提出安全生产的奖惩意见。

5、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五)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措施。

3、组织生产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

4、贯彻上级和经理部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5、提出生产安全的奖惩意见,奖励作出成绩的职工,处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

6、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隐患。

7、负责对民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管理。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2、负责检查和督促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职工在施工现场中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三件宝。

3、参与生产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在施工生产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制度不徇私情。

5、参与对职工、民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安全会议。

6、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正确行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否决权。

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2、编制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实施该措施的具体要求。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安全技术要求的行为应予制止。

4、配合领导和安全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提出对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奖惩意见。

(八)工区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分配工作的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段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3、配合领导对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4、配合安全员管理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对三件宝的使用有不当之处,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和纠正。

(九)财务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正确提取、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

2、有以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有权拒付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劳保费用。

3、负责执行经理部领导和安全人员对违章罚款的手续办理。

(十)电工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安排有关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得离开岗位,确保用电安全。

2、布设的配电箱、闸刀和导线线路应符合生产安全的要求。

3、水上、陆上的电器设备、线路,不得有漏电等不安全现象出现,以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4、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提出或操作者立即停止作业。

(十一)维修使用班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生产安全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行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车辆、机械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行车要求。

5、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行车要求。

6、执行驾驶员、吊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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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检查车辆、机械的完好程度,保证施工和生活用车安全行驶。

8、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行车及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开带病车。

9、组织组内人员学习、交流安全行车经验。

(十二)材供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的规章制度。

2、采购安全用品和个人劳保用品时,做到货比三家,坚持不采购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和个人劳保用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作主购买安全和劳保用品。

3、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的需要,及时采购、发放材料,仓库管理员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4、加强对油品库的管理,做到24小时不得离人,保证随时可以领用工程用油,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禁止任何人在油库区域内吸烟,杜绝一切火源,以保证油库的安全。

(十三)民爆物品管理职责

1、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

(1)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使用、购买、运输爆炸物品计划和本单位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则制度。

(3)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4)负责对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

(5)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要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2、工区安全员职责

(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

(4)对爆破现场每交、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人员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

(5)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临时存放地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红、电雷管、起爆器电源等进行检查。

(6)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发出起爆命令或解除警戒命令。

(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

(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

3、爆破员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3)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后,凭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工区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话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7)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8)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专职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4、押运员职责

(1)严格遵守《条例》,交所运输的爆炸物品安全无误的运到目的地。

(2)运输过程中提高警惕,保卫好爆炸物品,严防丢失和被盗。

(3)装卸时,必须做好安全警惕工作,防止被盗和爆炸事故发生。

(4)督促司机安全行车,防止事故发生。

(5)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普及,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5、汽车驾驶员职责

(1)负责车辆的安全行使。

(2)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完好性,不准驾驶病车运输爆炸物品。

(3)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装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市、镇、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重要建筑设施、输变电线路附近。

(4)不能将爆炸物品与其他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运输,不能客货混装。

(5)通过其他城镇前,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准进入市区,出入市区时,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6、领料员职责

(1)应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形状和安全规定。

(2)领料履行登记、签名制度。

(3)凭专职安全员批条,按品种数量到仓库领取,用剩的要当天退回仓库,不准存放在仓库外的任何地方过夜。

(4)领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准雷管和炸药混放混装,不准偏离规定的路线。

(十四)职工安全责任制

1、积极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做到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2、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违反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酒后上岗作业,实施安全操作措施。

4、用好安全防护三件宝。

5、接受施工员、安全员现场管理和监督、执行现场隐患整改意见。

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窜岗、不脱岗。

第8篇 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露天矿边坡及排土场的安全管理,根据《金属非金属矿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安全管理方式、内容、检查周期以及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均按照通钢矿业公司安全检查规定进行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露天采矿单位及相关部室。

第二章 边坡安全管理

第四条 露天矿开采必须选择合理的边坡参数,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检查制度。

第五条 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台阶高度要考虑到矿岩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米。工作平台的宽度要满足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第六条 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松软矿岩工作平台坡面角不大于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平台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平台坡面角不大于75°。

第七条 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孔或斜炮孔,杜绝在平台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要选用从上盘到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

第八条 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作业对边坡影响。在接近边坡地段要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如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采场禁止采用抛掷爆破,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第九条 严格边坡检查,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采取可靠措施及时处理。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条 露天采矿单位要安排专门负责边坡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 机械铲装时,最终边坡并段的阶段个数一般应不超过两个。并段后,必须加宽预留平台。

第十二条 临近最终边坡的采剥作业,必须按设计的宽度,预留安全、运输平台保证阶段坡面角,坡底不得超挖。

第十三条 每个阶段结束时,均须及时清理平台上疏松的岩上和坡面上的浮石。

第十四条 对运输和人行道上部的非工作帮,必须定期检查,发现有坍塌和滑落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防止地表水冲刷边坡。有含水层时,要采取疏水措施。

第十六条 对采场工作帮应随时检查。

第十七条 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废石,必须保证边坡稳固,防止滚石、塌落。

第十八条 必须建立边坡管理办法,并设置专职的边坡队伍负责边帮安全管理。

第三章 排土场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第二十条 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应排弃大块岩石。

第二十一条 高台阶排土场,应有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发现隐患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汽车排土作业时,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土场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第二十三条 排土场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形或弧形,排土场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有2%-5%的反坡。

第二十四条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应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档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1/4和3/4。

第二十五条 排土场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六条 卸土时,汽车垂直于排土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小于5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档。

第二十七条 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第二十八条 在排土场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第二十九条 汽车进入排土场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第三十条 排土场坡面角度应≦52°,达到边坡稳定的要求;控制排土场排渣顺序,避免形成软弱夹层。

第三十一 在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略天气时,停止排土作业。

第三十二条 对排土场上方山坡实施汇水截流,将水排至排土场外围低洼处;对重点地段要修建防护挡墙,控制雨水流向排土场。

第三十三条 对排土场周围软土和细岩进行清除,并挖掘排水沟,以便将雨水顺利排出。

第三十四条 每周对排土场排渣情况检查一次,并设观测点进行观测一次;雨季加强检查和检测频率(每周不少于两次),如发现异常必须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有重大隐患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排土场使用结束后,按照设计要求及时种草、植树恢复植被,达到环保要求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采矿车间。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 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第10篇 高边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加强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一般原则

(1)开工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

(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

(4)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

(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6)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

(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9)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

第11篇 边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确定合理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按爆破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0米。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破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不大于550;坚硬稳固和矿岩,工作台阶坡面不大于600。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坚持“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面”、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5、砖厂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坡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搞到安全地点。

6、砖厂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第12篇 露天矿边坡管理办法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边坡滑坡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露天矿边坡的稳定与否,是直接关系到煤矿能否正常生产的重要前提。露天矿边坡研究与治理工作是煤矿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加强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露天矿边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开展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边坡稳定的各种地质条件及其它因素。

2、为露天矿采剥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每年对已经出现的边坡滑落和变形预报提出整治方案,并做好施工中的管理工作。

3、不断总结露天矿边坡管理经验,搞好露天矿边坡管理工作。

第3条 局科技处作为边坡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做到:

1、成立露天矿边坡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作出边坡监测分析报告,报有关部门。

2、定期进行地下位移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应用计算机进行边坡位移分析。

3、督促两矿健全边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期进行边坡观测,及时提供观测数据。

第4条 边坡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局、矿生产部门必须做到:

1、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管理,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年度、季度采剥设计、计划必须提出确保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

3、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面必须放线开挖、排土,严禁出现超高台阶,加强工作面水的管理,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有权责成两矿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第5条 边坡滑落作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之一,局、矿安全部门必须做到:

1、把边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2、督促检查两矿落实年度采剥设计、计划提出的边坡稳定技术措施。

3、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违反规定以及出现滑坡险情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有滑坡险情或险情危及区域的生产或施工作业,以保证安全。

第6条 两矿应在局长和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建立地质、测量、采矿等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边坡管理机构,从事边坡管理、科研工作。

第二节 地质测量

第7条 根据露天煤矿边坡不同区段的软弱结构面(包括软弱层面、节理面、断层面等)发育程度、含水情况及与其空间关系,每8~10年划分一次边坡类型。

ⅰ型:稳定型

1、以坚硬岩层为主,软弱结构层(面)不发育,有很少的软弱结构层(面)或层间距很大(>30m)。

2、软弱结构层(面)倾角大于采场最终边坡角,小于软弱结构层(面)的内摩擦角。

3、软弱结构层(面)走向与采场最终边坡走向的夹角接近。

4、岩体构造简单,含水性差,透水性强,不影响边坡稳定。

ⅱ型:基本稳定型

1、坚硬岩与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多或层间距较小(15-30m)。

2、软弱结构层(面)倾角等于或稍大于采场最终边坡角。

3、软弱结构层(面)的走向与采场最终边坡走向的夹角大于30°。

4、岩体构造不复杂,含水性中等,对边坡稳定有一定影响。

ⅲ型:不稳定型

1、坚硬岩与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极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很多或层间距很小(<15m)。

2、软弱结构层(面)走向与采场最终边坡角,大于软弱结构层(面)的内摩擦角。

3、软弱结构层(面)倾角小于采场最终边坡角,大于软弱结构层(面)的内摩擦角。

第8条 边坡岩移的观测工作,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搞好地质测量监测配合,注意引进新技术、新仪器,研究新方法,采用测量方法观测,其方法、精度要求执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第9条 在雨季前,对有滑动迹象的边坡,要提出预报和处理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及地面大型设备或固定建筑物,有严重威胁的滑坡与滑坡迹象地段,要及时向主管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报上级机关。

第10条 对已出现的滑坡、有滑坡迹象及预计滑坡的危险区,必须进行岩移监测,监测工作采取专业小组与两矿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ⅲ型采场必须设专门小组进行长期岩移监测工作,及时提供信息,不断总结经验。

第三节 设 计

第11条 露天矿的长远设计、阶段性设计或改造设计都应包括边坡设计内容及其费用,各级领导审批设计时,应一并审批相应的边坡设计。

第12条 年度采剥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必须保证边坡稳定,特别对ⅱ、ⅲ型边坡有关的各项工程,都必须有完整的工程设计,设计要包括边坡稳定计算和分析。如不稳定则应做出必要的防滑工程设计,其工程费用要列入工程总概算中。

第13条 边坡稳定验算、边坡稳定计算方法需经主管局领导批准,方能计算稳定系数值及其参数。

第14条 凡与边坡稳定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严格履行会签手续,不经主管局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准施工。如需修改已批准的设计,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重新进行稳定性计算分析,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15条 排土场设计应根据排土工艺和对边坡稳定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边坡稳定性分析,尤其是排土机排土场。

第四节 施 工

第16条 对于ⅱ、ⅲ型采场,与边坡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下发必要的图纸,严格按设计规定的程序、境界和方法施工,在实际施工中注意分析、研究边坡稳定状态,工程竣工后提交竣工图,竣工报告中应写明边坡稳定状态分析意见,经会签后存档,并报工程审批单位备案。

第17条 凡与边坡稳定有关的各项工程,必须根据设计的要求,提前或同时进行防滑工程施工。

第18条 临近采场最终边坡或到界台阶的最后一个采幅的穿孔,爆破和采剥工作应做出单项设计或技术措施。各露天矿都要研究适合本矿条件的爆破参数,推广一些比较先进的爆破技术或其它减震措施。

第19条 工程施工测量应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保证测量精度。

第五节 整 治

第20条 水是造成边坡滑坡的主要因素。对于地下水威胁边坡稳定的区域,需进行必要的疏干工作,如开挖疏水沟或拦截水沟,钻孔放水及群孔抽水等。

第21条 在采场、排土场周围,建立完整的防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第22条 为维护边坡完整,防止边坡滑落,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到界边坡上乱挖乱采,如遇因此而发生的边坡滑落,要追究当事者个人责任。

第23条 对矿坑内的明火,应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予以消除,保证矿坑无明火。

第24条 对局部不稳定的边坡,必须采取弱层爆破、削坡减载、边坡加固(护坡、挡墙、抗滑桩、表面喷水泥砂浆)等措施,或采取不切弱层、预留防滑煤壁的方法进行处理。

第25条 台级到界后,要清扫浮石,将台阶修整好,具体要求按《到界台阶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节 边坡科研

第26条 边坡科研是露天矿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矿务局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拨出一定科研费用,进行边坡科研工作。

第27条 建立边坡试验设施,购置必要的设备、仪器,开展系统的边坡科研工作,可采取与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方法。

第28条 各级领导应将边坡管理列入工作日程,有计划的举办边坡技术管理短训班、学术讨论会,大力推广边坡研究新成果,了解掌握国内外边坡管理新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边坡管理经验交流会。

第13篇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

潜在事故危险

坍塌

目标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铁路工程特点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培训和交底后,组织实施;

2、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要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要组织排水,对基坑和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基坑、边坡开挖支护施工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并要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和掏挖,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情况,设置支撑时,要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4、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5、雨期施工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要对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6、基坑作业时,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边坡管理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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