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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一项全面而细致的管理体系,旨在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备完好和产品质量。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安全政策与目标:明确企业的安全愿景,设定可衡量的安全目标,如减少工伤事故率、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等。
2. 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
4. 安全操作规程:为各项生产活动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防止违章操作。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
6.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7. 安全检查与审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内部审计。
8. 不断改进机制:建立反馈机制,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体系框架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如下:
1. 组织架构: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如安全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安全工作。
2. 制度文件:制定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如安全手册、操作指南等,作为执行依据。
3. 实施流程:明确从风险识别到应急响应的完整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执行步骤。
4. 监督与考核: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5. 合规性: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确保企业的合法运营。
6. 文化建设:培育安全文化,使安全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一部分,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重要性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2. 提升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线的稳定性和效率。
3.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有助于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声誉。
4.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避免法律风险和罚款。
5. 优化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6. 促进员工士气:当员工感到安全时,他们的满意度和生产力会提高,有利于团队凝聚力的增强。
建立健全的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对员工、社会和自身负责任的体现。只有将安全管理融入日常运营,才能真正实现安全、高效、和谐的生产环境。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术语、管理分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与拆除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的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2.1 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2.2 凡为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事故而设置的所有设施,称为安全防护设施。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分类
a、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b、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易熔塞、放空管等) ;
c、防止火灾蔓延措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提、防火墙、防爆墙、隔断 墙、蒸汽幕、水幕等);
d、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除液体、紧急冷却、紧 急通惰性气体装置);
e、组份控制装置(气体、液体、组份控制装置、混合比例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 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f、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 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电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排风除尘排毒装置以 及防辐射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等);
g、灭火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空 气泡沫装置及化学泡沫装置、高压水枪等。)
3.2 管理与使用
3.2.1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以下分工进行管理:
3.2.1.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 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3.2.1.2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由电气部门 负责管理。
3.2.1.3 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 部门负责管理。
3.2.1.4 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 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lm〗
3.2.2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 负责管理。
3.2.3 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
3.2.4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主管部门应立刻组织 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3.3 安装与拆除
3.3.1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2 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鉴 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3.3.3 选用新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及主管部门同意,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
3.3.4 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5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及主管部门审 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3.4 维修和校验
3.4.1 主管单位及部门要指定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
3.4.2 主管部门、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安全防护装置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 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3.4.3 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措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 正常状态。
3.4.4 安全防护装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3.4.5 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将安全防护装置作相 应调整,并经安全部门审定认可。
第2篇 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鞍钢重大喷爆事故概述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健康。今年年初,辽宁鞍钢发生的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这为重大机械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也让同类企业不得不认真反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22年2月20日 23时30分,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时,砂型型腔喷爆,发生重大事故,致13人死亡,17人受伤。
二、由鞍钢重大喷爆事故分析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不足和问题
任何一起的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这起事故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必须上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才能更好地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当前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
1、安全理念不够新。有的企业安全理念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创新更新,导致一些员工对传统的、陈旧的安全理念有冲突情绪,从而指导具体工作。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制度、安全标准比较多比较全,每年也会签订安全责任书,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现象还很多,如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没有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演练;一些岗位如,吊车、电焊、叉车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等。
3、安全意识不够强。最主要的表现是习惯性违章,有的企业、岗位还普遍存在,有普遍性、反复性、顽固性等特点。还有一些主要负责人对习惯性违章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自己有经验,盲目蛮干,带头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4、隐患整改不及时。有的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特别是对一些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抓形式、表面的多,抓具体、实际的少,如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给安全生产管理留下隐患。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因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树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 综合治理的理念,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三基工作,建立三个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基层、基本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网格管理,各级各类人员,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对标先进企业,整改存在不足。在安全理念上,要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企业学习和借鉴,以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弥补自身不足,形成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针对排查出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相关事故案例等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月、安全岗、安全标兵等竞赛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班、安全交流研讨会,引导广大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筑起安全生产的牢固大堤。
4、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技能。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采取的措施。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针对性地建立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可以通过组织岗位安全练兵、应急抢险演练等方式,促进岗位员工学习预案,参加应急演练,从而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当岗位发生应急情况时,能够从容应对、忙而不乱。
此外,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激励机制、强化各专业之间的协同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有序。
总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用更先进的理念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一方平安,才能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3篇 乙炔气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则
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全司全盘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组织架构模式,环保责任细化到每个班组及每个员工,再从细节入手,便于规范具体行为,特制定下列有关细则,凡违反每项细则,除责令整改外,还要给予100元/项的罚款,对造成污染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1.对各单位辖区内的物料跑、冒、滴、漏,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2.各单位内的环保设施(如:电石渣压滤机、渣浆回水冷却塔、应急池、脱硫除尘器、中和池等)没有鲜明标牌的
3.运行的环保设施(如:双碱脱硫器、危废暂存间)无运行记录和台账的。
4.乙炔发生间渣浆排放明渠西侧的硅铁电石渣,不能超过2立方的堆放量,更不能任其流淌。
4酸塔排放的废酸,现场存放不能超过2桶。
5.电石渣浆池上清水不能外排。
6.事故应急池内,应为空池,不可做他用。
7.精馏残渣暂存间应做到信息明确,台账清楚,堆放整齐,定期转移。
8.各车间、各工段管理范围内的循环冷却水,不能泄露,必须全回收到循环池。
9.各单位的排水沟应保持沟内不能有影响通畅流水的异物,沟外的盖沟板全程整齐铺设,不能影响行车、行人。
10.烟囱排放,不能有除了白色烟气外的其他颜色的烟雾;加有脱硫装置的设备,保持正常运转,不能有刺激性气体排放。
11.在电石渣压滤房内,除了防风棚内有电石渣外,其他地方不能有散落现象。
12.垃圾池内,应经常保持少储存或零遗留,堆放的内容物不能超过总容积的2/3
13.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危险品泄漏等污染事故的
14.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报告安环部或主管领导。超过24小时不报的,按隐瞒事故论处。
第4篇 某医用氧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医用氧气态生产企业应选址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地方,需要由具有医药化工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依据《氧气站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液氧储罐与充装厂房的距离需大于12米,液氧储罐与办公楼及住宿生活楼距离大于20米,相邻储罐的距离大于较大储罐的半径。
多数医用氧生产企业在生产医用氧的同时还生产工业氧、氩气等其他工业气体,所以医用氧生产车间需使用实体墙或其它措施与工业氧生产车间隔离开,最好不要使用地标线(因为使用地标线时员工有时会把工业氧瓶与医用氧瓶混淆),医用氧生产区用于存储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的区域面积应适应生产能力(旧版gmp认证时很多企业的储存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区域都是一个形式)。
医用氧生产企业最好是从具有医用液氧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原料药,具有医用液氧生产资质企业的医用液氧槽车是专用的,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输过程的污染。对购入的医用液氧进行全检,检验合格后才能卸车,因医用液氧储槽和工业液氧储槽的卸液接口是一种型号,为避免卸错储槽需要对医用液氧储槽的卸液接口进行加锁管理,开锁需要qa确认。
生产设施:低温液氧泵最好安装三道保护装置,一是温度联锁,即当气化器出口的温度低于安全值时(安全值是指气化器能把液氧完全气化时的温度值)能自动停机,二是加装压力联锁,即当充装压力超过允许充装的最高压力时能自动停机,三是加装急停按钮,即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可以在充装控制台处可以对低温泵进行停机。
充装管道需进行静电接地,在充装控制阀门与低温泵之间的管道可以使用304不锈钢管或铜管,在充装控制阀之后的管道最好是使用铜管,因为铜管更不容易聚集静电。
充装排组的充装头数每组最好不要少于20个,现在很多医用氧生产企业的充装排组的充装头数每组在15个以下,这样每组充装时只能充装15瓶医用氧,因为低温泵最好是在中高速的转速下运行时的性能是最佳的,每组的充装头太少时,充装的时间不能保证达到30分钟,充装时间达不到30分钟以上时,容易出安全事故。
医用氧生产前需对充装管道进行置换,对管道内的气体纯度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充装,充装过程中用激光测温仪逐瓶检测瓶温,瓶温没有上升或上升较小的钢瓶可能是瓶阀没有打开,瓶温太高的钢瓶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所以当发现瓶温高于正常值时需停机确认没有危险后再进行充装。充装后的医用氧瓶要进行检漏,有泄漏的为不合格品,生产后的医用氧储存在36℃以下,所以储存医用氧满瓶的仓库需要有测温仪器和控制温度的措施。
第5篇 夹芯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 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不回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 ,落实限期整改。
(3)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生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知识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音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累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在厂区内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 决定是否放行。
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沈宝弟
副组长:钱国华
成员:王三林陈春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春红
机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第6篇 生产企业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范围
规定了安全教育的种类、教育内容、安全考核及安全作业证的使用等。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
《炼化专业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各类人员教育
3.1.1 新职工的一级安全教育,工人由厂劳动工资部门负责组织、科级以上干部由干 部部门负责组织,由安全防火部门按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3.1.2 外单位到各厂实习、培训的工人,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安全防火部门进 行一级安全教育。二、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车间、所在班组参照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 安全教育。
3.1.3 大学、大专、中专、技工学校进厂实习人员,由各厂劳动工资部门负责组织, 由安全防火部门参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二、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车间、所在 班组参照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安全教育。
3.1.4 对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
3.1.4.1 外来参观人员由各厂接待者或指定的专人在参观前进行安全教育。
3.1.4.2 教育内容主要是在参观过程中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3.1.4.2 参观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接待者负责。
3.2 安全教育分级
3.2.1 三级安全教育
a)一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
b)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
c)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 一级安全教育
3.2.2.1 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a)了解安全生产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b)明确安全生产的目的、任务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 施的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c)明白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我国生产建设的客观要求。
3.2.2.2 了解工厂概况、生产特点、通用安全标准
a)全面介绍工厂概况、生产规模、生产历史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b)重点讲明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有毒、腐蚀、高温、高压、低温、负压、连续、自动化 等特点;
c)明确交待入厂职工必须遵守防火、防爆、防毒、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 触电、防高处坠落、防车辆伤害、防灼烫伤、防起重伤害等安全标准。
3.2.2.3 初步掌握防毒、防火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基本知识
a)结合各厂生产实际,介绍各种有毒物质的理论性质、中毒原理和症状、预防和急救措施 ;
b)介绍各种可燃、易燃物质的理化性质,燃烧与爆炸机理,预防与急救措施;
c)进行本厂各类防毒,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的实际训练。
3.2.2.4 工厂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
a)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
b)重点介绍本厂及本行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
3.2.2.5 教育方法
a)制定“各厂安全教育提纲”,统一教育内容,印发给每个新入厂职工;
b)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展览;
c)结合讲课,可放映有关安全方面的电影、电视等科教片;
d)有重点地观看生产车间或检修现场。
3.2.2.6 时间安排(不少于24学时)
a)安全生产重要性、方针、政策:4学时;
b)工厂概况、生产特点、安全标准:4学时;
c)防毒知识及器材训练:4学时;
d)防火知识及器材训练:4学时;
e)播放安全科教片、参观展览、现场:4学时;
f)复习考试:4学时。
3.3 二级安全教育
3.3.1 教育内容
a)了解车间概况、车间生产史、生产特点及在全厂中的作用;
b)学习车间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的通用安全标准与注意事项;
c)学习车间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的通用安全标准与注意事项;
d)学习车间安全标准,介绍车间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3.3.2 教育方法
a)车间领导介绍车间概况、生产历史、生产特点、重要作用;
b)车间工艺员介绍车间工艺及安全要求;
c)车间机械员介绍车间设备及安全要求;
d)车间安全员介绍车间安全生产标准、经验与教训;
e)结合实际介绍参观车间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
3.3.3 时间安排(不少于24学时)
a)车间概况、生产历史、生产特点、重要作用:4学时;
b)车间工艺及安全要求:4学时;
c)车间设备及安全要求:4学时;
d)车间安全标准:4学时;
e)参观现场:4学时;
f)复习考试:4学时。
3.4 三级安全教育
a)了解岗位的生产任务、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
b)了解岗位安全标准;
c)了解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d)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3.4.2 教育方法
a)由班长介绍岗位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以及岗位过去发生的事故、教训和安 全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
b)由岗位师傅介绍安全标准;
c)观看岗位设备及安全装置。
3.4.3 时间安排(不少于8学时)
a)岗位任务、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1学时;
b)岗位安全标准:2学时;
c)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装置:1学时;
d)岗位安全生产经验教训:1学时;
e)复习讨论:1学时;
f)考试(理论与实际):2学时。
3.5 日常安全教育
3.5.1 安全活动
3.5.1.1 每周一班前或班后为安全活动时间,每月第一个周一为防火安全活动时间 。
3.5.1.2 安全活动时,各部门(单位)的领导要参加班组安全活
动。
3.5.1.3 安全活动内容
a)有关安全标准和hse基本知识的学习;
b)紧急事故处理预案、灭火预案和化学事故救援预案;
c)安全防火部门根据上周安全形势临时安排的内容;
d)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活动计划;
e)外单位的事故情况、原因、教训及本班组的有关安全事项。
3.5.1.4 各部门(单位)不准占用周一安全活动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 安全防火部门同意,在该周内另找时间活动。
3.5.1.5 班组要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考勤。
3.5.1.6 部门(车间)的生产副主任或安全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 在安全活动记录本上签字(每月至少有一次车间生产副主任签字)写出评语。
3.5.1.7 部门(车间)的防火安全活动,要按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
3.5.1.8 部门(车间)的生产副主任和安全员,要有安全讲话记录本,安全讲话每 月不少于4次。
3.6 班前安全讲话
3.6.1 接班前,由当班班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讲话。
3.6.2 讲话主要内容
a)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b)上班安全生产经验、好人、好事;
c)本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7 临时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3.7.1 临时性工作是指由部门(车间)临时安排的非本职工作(如化工参加植树、 装运货物、支援其它车间劳动等)。
3.7.2 临时工作必须由该工作的安排者带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7.3 临时工作教育内容
a)针对临时工作的性质讲清安全要求;
b)工作任务及作业方法;
c)工作中应佩戴的护具;
d)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及预防方法。
3.8 安全员例会
3.8.1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员例会,如安全员不能参加由生产主任代替。
3.8.2 安全员例会由安全防火部门主持召开。
3.8.3 安全员例会内容。
a)传达上级安全文件;
b)总结上周(月或季)安全情况;
c)当前的安全形势;
d)布置下周(月或季)的安全工作;
e)搜集车间安全员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f)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g)学习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3.9 大检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危险作业、新技术(新项目)试用前的安全教育。
3.9.1 大检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及危险作业前,由安全防火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 位进行安全教育。
3.9.2 新技术(新项目)试用前的安全教育,由试用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a)安全技术规程(或安全使用说明书);
b)安全操作法;
c)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或处理;
d)安全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操作)。
3.10 特殊工种教育
3.10.1特种作业范围
a)电工作业;
b)起重作业;
c)爆破作业;
d)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e)机动车辆驾驶;
f)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10.2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10.3 培训方法
a)各厂自行培训;
b)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外单位培训;
c)由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单位培训。
3.11 二级单位职工、干部教育
3.11.1 职工教育
3.11.1.1 每年利用安全教育室对全厂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轮训。
3.11.1.2 安全防火部门要以讲课、电视(安全片)、展览、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对 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11.2 干部教育
3.11.2.1 厂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进行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由 组织部、党校统一培训)。
3.11.2.2 安全防火部门举办安全学习班,对干部(中层干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
3.11.2.3 学习内容
a)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b)劳动保护知识
c)安全技术知识
d)现代安全管理
e)hse管理体系知识
3.12 复工教育、调岗教育、现场教育
3.12.1 复工教育
3.12.1.1 工伤伤愈复工前,由安全防火部门进行复工教育。
3.12.1.2 病、事、产假超过半年的,由本部门(车间)进行复工教育。3.12.1.3 教育内容
3.12.1.4 事故责任者教育内容
a)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忽视安全的不良 倾向;
b)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及厂有关安 全标准;
c)学习与事故有关的安全技术预防措施;
d)由事故责任者写出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及对事故的认识。
e)学习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12.1.5 病、事、产假超过半年的复工教育内容同二级、三级教育内容。
3.12.1.6 复工教育结束要进行安全考试,如系事故责任者要将事故性质记在安全 作业证上。
3.12.1.7 事故责任者在复工教育期间停发工资。
3.12.2 调岗教育
3.12.2.1 部门(单位)内部调岗由调入班组的班长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
3.12.2.2 各厂内职工调动由调入部门(单位)的生产副主任组织,由安全员按二 级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再由班长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12.2.3 凡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时,安全员要负责登记备案。
3.12.3 现场教育
3.12.3.1 凡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由各厂主管副厂长主持,由安全 防火部门牵头召开事故现场会。
3.12.3.2 参加事故现场会的人员:各单位主管生产的副主任、安全员和有关技职 人员。
3.12.3.3 教育形式和内容:事故单位领导或事故责任者说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参观事故现场。
3.12.4 违章教育
3.12.4.1 违反安全标准、规章、制度者均由本部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12.4.2 违反安全标准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未构成 犯罪或未造成重大事故,但情节严重者,由厂安全防火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3.12.4.3 教育内容
a)由违章者写出违章经过,可能造成的恶果;
b)思想教育、刑法有关条款教育,见本规定的3.12.1.4条。3.12.4.4 将违章内容记在安全作业证上,违章者在违章教育期间停发工资。
3.13 安全考试
3.13.1 全公司职工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考试。
3.13.1.1 工人和一般干部由所在部门(车间)组织考试。
3.13.1.2 中层干部由厂安全防火部门组织考试。
3.13.1.3 厂(处)级干部、总(副总)工程师、安全防火部门专职干部,由公司 安全技术部组织考试。
3.13.1.2 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主考人签字盖章。3.13.1.3 安全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准安排工作,否则追究部门 (车间)的领导责任。
3.13.1.4 新职工经一级安全教育后,由厂安全防火部门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 由劳动工资部门分配工作单位。
3.14 安全作业证
3.14.1 安全作业证为具有上岗操作能力和安全知识的凭证。
3.14.2 凡全民职工都必须持有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 人员作业证。
3.14.3 安全作业证的签发
3.14.3.1 非操作人员通过厂级安全教育及有关内容学习,经安全防火部门考试合 格发给安全作业证。
3.14.3.2 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签发
3.14.3.2.1 一般操作人员经过一至三级安全教育,或者学徒期满,经厂安全防 火部门,所在车间、班组理论与实际两方面考试合格者,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 。
3.14.3.2.2 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一至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防火部门考试合格后 发给安全作业证。
3.14.3.2.3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
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由劳动局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爆破作业人员由市公安局考核发证;厂外机动车辆驾驶 员由市公安局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电业系统的电工作业人员由市电业局考核发证。
3.14.4 安全作业证的使用
3.14.4.1 化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证,在班操作时要放在岗位上备查。3.14.4.2 其他人员的安全作业证(含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在班操作时要随时携 带。
3.14.4.3 安全作业证由个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须到本厂安全防火部门补办新证。
3.14.4.4 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他人。
3.14.4.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如有丢失,需在江城日报声名作废。见报后,持 该报到发证单位,按规定补发新证。
3.17.4.6 领取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时,要向审批人员出示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