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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面临突发性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理,保护企业资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正常运营秩序。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2. 应急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
3. 突发事件识别与报告机制
4. 应急响应流程与措施
5. 演练与培训
6. 后期评估与改进
包括哪些方面
1.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更新:包括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并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企业环境和业务的变化。
2. 应急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明确应急指挥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及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3. 突发事件识别与报告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报告渠道,确保员工能及时发现并上报突发事件,以便于管理层迅速作出决策。
4. 应急响应流程与措施:详细规定从接到报告到采取行动的步骤,包括初期应对、现场控制、后续处理等环节,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5. 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同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6. 后期评估与改进:对每次应急响应进行回顾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体系。
重要性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维护企业形象,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良好的应急管理制度能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增强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信任,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稳定性。
方案
1. 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专业评估工具和技术,识别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为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2. 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
3. 定期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使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正确地行动。
4. 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实时、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能迅速、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5. 制定详尽的恢复计划:对于可能影响企业运营的突发事件,应有详细的恢复计划,包括恢复目标、步骤和时间表。
6. 实施持续改进: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实用。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以实现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应对。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洪水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污水厂站运营、企业生产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是指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与各部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职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团队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组成。
第九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任副职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公司其他领导层成员及相关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召集有关负责人作为指挥成员,安排其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统筹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前移至现场,整合厂站、项目应急力量,组成相关现场工作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
(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
(四)审定、批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五)决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
(七)负责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策和指令;
(二)具体协调和落实本级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负责本级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厂站、项目落实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及应急管理流程等。
第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工程项目部、运营项目部等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涵盖分包商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吸收承包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各参建或承包单位成立项目主要责任人为首的应急工作机构,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并有责任协助其他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应及时发文调整应急管理机构,并抄送上级单位应急办和业主单位、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当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当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九条各单位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与公司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预案衔接,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论证和评审中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根据各厂站、项目情况,将应急预案按属地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备案,并正式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各厂站、项目要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管理及预案体系,并统筹协调管理区域内应急管理关系。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各厂站、项目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治理事故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五条要通过多种渠道分层次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了解应急处理要点,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六条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七条建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各部门和厂站、项目必须保障信息传递(口头、书面、电话)畅通无阻,确保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建立有线通讯(固定电话)和无线通讯系统(手机)网络通讯(qq、钉邮等),建立完整的通讯信息库。
第二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指挥统一、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九条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媒体危机处理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提升应对危机的素养,提高舆论引导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经公司授权,立即启动新闻发布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妥善处理好与政府、媒体、员工、公众及合同单位的关系,防范负面不实报道的散布与传播。对突发紧急事件信息,由总经理授权,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十条各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项目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预案及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决策、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三十二条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相关规定和记录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三十三条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公司全体员工作为应急救援队员随时接受调派参加应急处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与地方应急救援队、医疗机构、公安、武警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地方应急资源为单位应急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距离城市和医院较远或交通不便的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兼职救护人员。
第三十四条应结合实际,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依托地方政府和邻近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指挥平台。
第三十五条各厂站、项目应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做好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救援处置过程所需资金要优先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不得挪用。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六条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厂站、项目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应自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公司将责令其改正或予以通报批评;具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导致事件发生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 平
副组长:鲁峙均邓仕荣蒲清均郑云光敬怀举 马志勇
组员:张光红王胜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二、措施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四、联系电话
校长办:6552158张平:
鲁峙均:邓仕荣:
许瑞:王飞:
张光红:报警电话:110
急救:120火警:119
阆中市柏垭中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
第3篇 某城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新星城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一.防火防风
1.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有
(1)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
(2)违反用电、用气规则引起火灾;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
2.发生火警时,请保持镇定并关闭电源、煤气总掣并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我们的保安人员会及时帮助您处理。
3.消防器材和设备是公共财产,并只限于灭火之用。
4.当起风时,请将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移回屋内,关好门窗。
二.紧急事件处理
(一)水患紧急处理
1.发生水患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总水掣,并由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将您易受潮的家电、衣物、书籍等移至安全处。
3.利用现有工具,清理现场。
(二)火灾紧急处理
1.发生火灾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电源、煤气总掣,并立即报火警119。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利用灭火器材、水管等工具,扑灭火源。
3.迅速、安全离开现场的方法是: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从房门迅速离开。
4.如有伤员,立即报告急救中心120,并将伤员安置在安全、通风的地方。
(三)煤气泄漏紧急处理
1.发生煤气泄漏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煤气总掣,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迅速打开所有门窗,保持空气畅通。不能开灯、开空调、产生烟火。
3.用湿毛巾、衣物捂住口鼻,迅速离开现场。
4.如有伤员,立即报告急救中心120,并将伤员安置在安全、通风的地方。
5.请亲自将问题通知管理公司,勿使用电话。
(四)盗窃事件紧急处理
1.发现财物被盗时,我们会维持现场,不让任何人触摸任何物品。
2.监控中心严密监视,注意观察可疑现象,并协助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3.别忘了,记录办案人员的姓名、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便查询处理结果。
(五)可疑物件及恐吓电话的紧急处理
1.发现可疑物件时,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危险。
2.我们会帮助您迅速离开现场至安全地方,并由监控中心严密监控。
3.如判断是危险品,我们会立即报警110,并协助处理。
4.如接获恐吓电话或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请您一定保持镇定。
5.与对方耐心、详细地交谈,留意电话背景音(如车声、某种场合特有的声音)、动机、有何要求、声音特点。
6.如对方已收线,先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
7.别忘了,记录办案警员姓名、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便查询处理结果。
(六)受伤、生病的紧急处理
1.当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请您按报警按钮告之监控中心,我们会立即来到您的身边。
2.我们会协助您向急救中心120,简单说明病情特征,以便医生告诉应急救治措施。
3.在医生未到来时,尽量避免搬动伤员或病人,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第4篇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9月26日) 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5〕44号),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履职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协作、处置恰当”的原则,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市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谢述钧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芝茂同志,副局长陈春建同志任副组长。市局各处室,直属一、二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处,消保处和市场处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三、部门职责分工全市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高效、有序地各司其责。(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和区(市)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处(科),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传递,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确定定性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二)市局和区(市)县局公平交易执法机构: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工作,对问题食品及时撤柜,对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并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局排查。(三)市局和区(市)县局市场处(科),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情况及做好其排查工作,为上报情况和新闻发布提供相关数据。(四)市局宣教处和区(市)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布和收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各类情况的视听和文字资料,为报告情况、发布新闻等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作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五)市局行财处、人事处、后勤中心等处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六)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稳定,促进应急处置各项职能工作的有效完成。四、运行机制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市局和区(市)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一) 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1.信息监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预警市局对于食品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区(市)县级工商局和其派出工商所对下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范围预警:(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各区(市)县局、工商所及时在所辖范围同时向社会发布。(3)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4)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实汇总1.市局启动应急预案:(1)全市范围同一时间段内,有2个以上(含2个)县(市、区)工商局上报的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全市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特别重大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并出现1人以上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或者外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及省工商局批办的涉及本市范围内2个以上县(市、区)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群体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中央、地方新闻媒体披露的、且经检测机构认定的、涉及本市范围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5)中央、地方新闻媒体披露的、经权威部门定性发布的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6)其他渠道了解、掌握涉及本市2个以上县(市、区)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2.区(市)县局启动应急预案:(1)区(市)、县范围同一时间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陆续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区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3.信息核实汇总(1)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间向其派出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受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分析情况,1小时内确定是否在全市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并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三)决定启动预案1.发生市级案情,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时,市工商局专报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后,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全市启动本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2.发生县级案情, 在区(市)县级启动本应急预案时,案情发生地的区(市)县工商局专报区(市)县委、县政府,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由区(市)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在本区(市)县,按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市、县局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解除后,6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程序(一)成都市范围内发生 1.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和其派出局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处理。2.对有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市局和事件发生地区(市)县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 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措施。4.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二)异地发生和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1.由市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宣教处统一对外发布食品质量信息。2.区(市)县工商局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场流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 (一)各级人员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各级值班人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信息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达。(三)人员、装备迅速进行入应急状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四)严格组织纪律。预案启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杜绝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宣教处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职责内任务完成,由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善后处置组织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和回潮,切实消除隐患。
第5篇 实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稳定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重大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重大事故灾难,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大量、集中的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重大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重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_或投诉事件等;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 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织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三) 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管理以及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有关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进行汇报,然后由组长、副组长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十五条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立即向相关责任及监管部门逐级上报或直接越级上报。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东,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证券监管部门甚至司法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二条 信息报送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上报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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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第6篇 行政中心紧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
行政办事中心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方案
对于突发事件及以外事件的处理、我公司根据体系指引及行政办事中心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消防类、信访类、交通类、自然灾害类、公共疾病类及设备事故类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通过日常演练提高事件处理能力。
(一)应急体系
与政府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和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接受万科集团和万科物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之业务指导,必要时按照集团规定寻求领导小组的支援和帮助。
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物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各类紧急事件如电梯困人、电力故障、水管爆破、火警、台风雷暴、盗窃抢劫、可疑物体、偷车、意外伤害、传染病、恐吓事件等分项之紧急处理程序,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各安全岗或其它员工遇紧急事件,将快速做出反应,应与控制中心取得联系,以求同伴快速支援,并通知相关固定岗加强戒备,同时控制中心密切注意事态发展。事件处理后,相关的安全岗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控制中心并做好质量记录。
如支援人员赶至事件现场,仍不能控制事态,控制中心将立即作整体调度;
如中心调动增援人员仍不能有效控制,则将向社会机构求助,并迅速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万科物业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固定岗发现非本区域异常情况,将根据情况报告控制中心或巡逻岗处理,在未经许可下不得擅离岗位。
参与处理紧急事件的各安全管理人员在实践处理过程中注意随时保持与控制中心联系,以便控制中心人员及时作出各项安排。
事件处理后,相关人员做好详细的质量记录。并组织全面总结,提升紧急突发事件防范的经验和技能。
(三)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接到台风、暴雨等通知,应立即紧急动员,组织人力、物力,积极做好防洪防汛准备工作。
中心人员应随时跟踪台风暴雨信号发布情况并对应处理和通报。
物业服务中心各班组应对所辖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保障排水系统、自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停止进行室外作业,并检查悬挂物等危险物品是否牢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不能处理应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如气象台发布三级(黄色)以上台风警报或红色以上暴雨信号,控制中心通知经理及个部门负责人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准备物资器材,检查水电通信交通工程设施;加固或拆除临时设施。
物业服务中心在宣传栏或其他显眼地方贴出三防公告,通知和检查各用户关好门窗,并组织三防抢救小组,准备防洪板、防洪沙袋,检查室外及地面排水沟是否畅通,拆除或固定室外各种高空悬挂物,防止吹砸。
每次防洪、防台风工作应予完整记录,并向公司品质部提交专题报告。
(四)发生偷盗、抢劫、凶杀事件等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处理
设法制服、阻拦犯罪,并立即报告控制中心、上级领导,召集附近的安全员支援。
熟悉运用先进技防系统对事发区域进行监控,发挥控制中心通讯优势,及时发布、传达各种指令。
控制中心经请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后可向派出所报警,通知队员赶赴现场,并对犯罪现场进行拍照。
支援人员携带必要器材(电警棍、手电筒、对讲机等)赶赴现场,制服罪犯,保护犯罪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劝阻围观人员。
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并做好记录。
协助公安人员善后处理。
处理完毕,安全班应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上并报公司品质部。
(五)社会公共类卫生防疫应急体系的建立
发生非典、禽流感等社会公共类卫生应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中心将在甲方和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项小组开展工作。
对来访人员和机关干部测量体温,并作好日志。
日常清洁作业集合消毒要求进行。
对重要部位如电梯厅、电梯按钮、会议室、会议麦克风等采取特殊的防范和消毒措施。
进行专项消毒工作。
根据甲方意见每周提交专项消毒防控措施报告。
发现疑似病人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20__年至20--年间,由于处理及时,未造成影响及损失的公共类突发事件4起、分别是:
△20__年5月9日,人大一男性_群众突发性昏迷事件;
△20__年12月27日,安全员成功抓获北楼广场砸车偷包人员事件;
△20__年5月25日及8月20日,两次五十年一遇豪雨导致会议大厦地下车库进水事件。
△20--年1月16日,北楼信访局一女性_群众意欲跳楼自杀事件。
【意外事件】20__年至20--年间,发生的其它意外事件共29起,分别包括:意外停电事件、空调水管爆裂事件、生活水管爆裂事件、意外撞车刮碰事件、晚会布景施工人员高梯坠落事件等。均得到服务中心的及时处理下,有效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变化。
第7篇 工商局项目物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措施
工商局项目物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及工商局领导安排部署,针对市局办公楼特点,我们工商局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对所管辖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长期细致有序的安全保障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到人。针对当前紧张形势,为确保万无一失,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我中心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_事件
通过两年来办公楼管理服务工作,群众_事件较为突出(个体、群体)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服务中心采取以下几步骤:
(1)控制情绪及时上报
首先我们稳定_人员情绪,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接待室,及时与相关部门领导联系,根据领导决定合理答复_人员。
(2)加强岗位联动核查公共设施状况
在_事件过程中,根据其特殊情况,各岗位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在保障其它岗位正常工作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巡逻岗、应急人员组成临时性应急小组,密切注意_人员动向及时向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在_事件过程中应急小组认真核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破坏情况或暴力事件发生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报警。
(3)事件总结
_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立即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商局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2、预防人为破坏性行为
工商局办公楼为开放式办公形式,为便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服务,针对这一特点服务中心以两种形式进行管理服务:
(1)正常工作日的管理服务
针对外来陌生人员、车辆,首先要发挥门岗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人员体貌特征做出轮廓性记忆,密切观察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内;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工作;其次,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处(宿舍楼),对陌生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业主;再次,对进入办公楼的人员,由大厅值班人员通知监控室密切关注其动向,发现异常举动,立即发挥岗位联动作用予以制止。第四,对在办公楼外围区域活动的陌生、可疑人员,巡逻岗与其他岗位联动,主动询问核实身份,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此外,为确保企业年检期间工商局的安全工作,我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外来人员的目的而进行人员分流,为年检等陌生人员安排专用通道,与通往领导办公区域的通道进行分离,确保领导办公区域的安全。
(2)节假日及班后的管理服务
根据物业公司下发的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结合工商局办公楼的办公特点,节假日期间及班后,办公楼处于长闭式状态,对加班人员和外来人员,门岗和大厅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并由巡逻人员陪同其到办公区域和探访地点。期间监控室发现有可疑破坏行为及时报告,由当班班长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发挥岗位联动作用。
3、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是一项全社会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各类防火设施设备(消防控制柜、消防泵、喷淋泵、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报警按钮、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等)的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首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程度。
其次,严格执行每日值班巡视制度,结合考勤登记制度发现漏岗情况,根据管理规定采取严厉处罚。
再次,我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安全教育和防火实操练习,明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句话的含义。
4、高低压配电区
要严格制度管理,按照配电室的相关规定逐一落实,对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者,要有责任人全过程陪同,并做好记录,对重点设备要做好监控及时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如有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以背后查。
5、生活泵房区
要有专人管理,对水环境进行经常性监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要实施生活泵房区经常性关门落锁,对大院内生活蓄水池井盖要在一把锁的前提下再追加一把,防止井盖侧掀,以防不良事件发生,保障生活用水安全。
6、电梯
对电梯要保证其安全运行不出差错,其中,对电梯机房加强巡视,对运行中的电梯要经常观察其运行状况,根据声音和舒适度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只有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处理,才有正确的结果。
二、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措施
1、物业服务中心制定夜间值班查岗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当班秩序维护员的执勤工作,针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处理,确保管理区域内夜间的安全保卫。
2、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全员岗位联动制度,将保洁、维修、客服、绿化全部纳入到安全工作中,服务中心全员在工作期间兼顾安全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或报告监控室;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迅速报警,上报服务中心办公室。目的是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覆盖作用,全员联动巡视,确保管理区域安全工作。
以上措施是根据我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特点所做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工作秩序的稳定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奥运作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第8篇 工商局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工商局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及工商局领导安排部署,针对市局办公楼特点,我们工商局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对所管辖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长期细致有序的安全保障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到人。针对当前紧张形势,为确保万无一失,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我中心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_事件
通过两年来办公楼管理服务工作,群众_事件较为突出(个体、群体)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服务中心采取以下几步骤:
(1)控制情绪及时上报
首先我们稳定_人员情绪,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接待室,及时与相关部门领导联系,根据领导决定合理答复_人员。
(2)加强岗位联动核查公共设施状况
在_事件过程中,根据其特殊情况,各岗位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在保障其它岗位正常工作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巡逻岗、应急人员组成临时性应急小组,密切注意_人员动向及时向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在_事件过程中应急小组认真核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破坏情况或暴力事件发生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报警。
(3)事件总结
_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立即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商局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2、预防人为破坏性行为
工商局办公楼为开放式办公形式,为便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服务,针对这一特点服务中心以两种形式进行管理服务:
(1)正常工作日的管理服务
针对外来陌生人员、车辆,首先要发挥门岗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人员体貌特征做出轮廓性记忆,密切观察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内;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工作;其次,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处(宿舍楼),对陌生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业主;再次,对进入办公楼的人员,由大厅值班人员通知监控室密切关注其动向,发现异常举动,立即发挥岗位联动作用予以制止。第四,对在办公楼外围区域活动的陌生、可疑人员,巡逻岗与其他岗位联动,主动询问核实身份,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此外,为确保企业年检期间工商局的安全工作,我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外来人员的目的而进行人员分流,为年检等陌生人员安排专用通道,与通往领导办公区域的通道进行分离,确保领导办公区域的安全。
(2)节假日及班后的管理服务
根据物业公司下发的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结合工商局办公楼的办公特点,节假日期间及班后,办公楼处于长闭式状态,对加班人员和外来人员,门岗和大厅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并由巡逻人员陪同其到办公区域和探访地点。期间监控室发现有可疑破坏行为及时报告,由当班班长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发挥岗位联动作用。
3、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是一项全社会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各类防火设施设备(消防控制柜、消防泵、喷淋泵、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报警按钮、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等)的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首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程度。
其次,严格执行每日值班巡视制度,结合考勤登记制度发现漏岗情况,根据管理规定采取严厉处罚。
再次,我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安全教育和防火实操练习,明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句话的含义。
4、高低压配电区
要严格制度管理,按照配电室的相关规定逐一落实,对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者,要有责任人全过程陪同,并做好记录,对重点设备要做好监控及时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如有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以背后查。
5、生活泵房区
要有专人管理,对水环境进行经常性监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要实施生活泵房区经常性关门落锁,对大院内生活蓄水池井盖要在一把锁的前提下再追加一把,防止井盖侧掀,以防不良事件发生,保障生活用水安全。
6、电梯
对电梯要保证其安全运行不出差错,其中,对电梯机房加强巡视,对运行中的电梯要经常观察其运行状况,根据声音和舒适度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只有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处理,才有正确的结果。
二、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措施
1、物业服务中心制定夜间值班查岗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当班秩序维护员的执勤工作,针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处理,确保管理区域内夜间的安全保卫。
2、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全员岗位联动制度,将保洁、维修、客服、绿化全部纳入到安全工作中,服务中心全员在工作期间兼顾安全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或报告监控室;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迅速报警,上报服务中心办公室。目的是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覆盖作用,全员联动巡视,确保管理区域安全工作。
以上措施是根据我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特点所做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工作秩序的稳定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奥运作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第9篇 h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工商郫发〔2005〕62号 成都市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科、室、所、执法分局: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题),根据《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郫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履职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协作、处置恰当”的原则,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韩保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熊云伟、邱太富同志任副组长。县局各科、室、所、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消保科和市场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三、部门职责分工全县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高效、有序地各司其责。(一)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传递,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确定定性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二)公平交易执法机构: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工作,对问题食品及时撤柜,对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并通报有管辖权工商所排查。(三)市场科,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情况及做好其排查工作,为上报情况和新闻发布提供相关数据。(四)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布和收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各类情况的视听和文字资料,为报告情况、发布新闻等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五)行财科、人教科、后勤中心等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六)工商所,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稳定,促进应急处置各项职能工作的有效完成。四、运行机制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一)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1、信息监测全县各工商所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预警县局和各工商所对下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范围预警:(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各工商所及时在所辖范围同时向社会发布。(3)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 (4)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实汇报 1、县局启动应急预案:(1)全县范围同一时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陆续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县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区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2、信息核实汇总(1)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间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决定启动预案发生县级案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时,县工商局专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全县启动本预案,按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县局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解除后,6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程序(一)郫县范围内发生1.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基层工商所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处理。2.对有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县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措施。4.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二)异地发生和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1.由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统一对外发布食品质量信息。2.县局、基层所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场流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一)各级人员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各级值班人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信息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达。(三)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后勤供给无间歇支撑和保障。(四)严格组织纪律。预案启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杜绝失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职责内任务完成,由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善后处置组织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和回潮,切实消除隐患。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第10篇 市某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5〕44号),结合青白江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履职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协作、处置恰当”的原则,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史国庆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邱长洲同志、彭辉同志任副组长,执法分局、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各工商所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邹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部门职责分工全区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高效、有序地各司其责。(一)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传递,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确定定性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二)公平交易执法分局: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问题食品及时撤柜,对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并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所排查。(三)市场科: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情况及做好其排查工作,为上报情况和新闻发布提供相关数据。(四)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布和收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各类情况的视听和文字资料,为报告情况、发布新闻等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作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五)财会科、政工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六)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稳定,促进应急处置各项职能工作的有效完成。四、运行机制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一)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1.信息监测各部门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预警对于食品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执法分局及相关科所室对下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范围预警:( 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各工商所在所辖范围及时向社会发布。(3)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4)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实汇总1.启动应急预案:(1)同一时间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陆续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区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3.信息核实汇总(1)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间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分析情况,1小时内确定是否在全区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并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三)决定启动预案发生区级案情,启动区级应急预案时,区工商局报区委、区政府、市工商局后,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全区启动本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解除后,6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程序(一)本区范围内发生l.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和辖区工商所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处理。2.对有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措施。4.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二)异地发生和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1.由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消保科统一对外发布食品质量信息。2.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场流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各级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达,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人员、装备迅速进行入应急状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三)严格组织纪律。预案启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杜绝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消保科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职责内任务完成,由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善后处置组织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和回潮,切实消除隐患。
第11篇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收费处按手工处方进行收费(必要时,药剂人员现场指导),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急诊药房进行手工划价,收费处收费,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第12篇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增强全体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公司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第一条 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各项指令畅通无阻到达指定岗位,特成立公司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电话:
e-ml:
各下属子公司和省公司要成立一支以总经理为队长、2-3名相关干部为成员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本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突发事件种类
公司突发事件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活动、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病传染安全事故、重大危机公关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其他突发事件等。
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受伤的(以上包含本数),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 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总公司和各子公司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重大突发事件实行第一时间向正副组长报告制度。
三、总公司、省公司、子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决定采用何种方式处理。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报告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突发事件发生的初步情况;
3、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4、财产、设施的损坏情况;
5、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6、对突发事件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
7、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
2、公司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迅速将事故报领导小组。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迅速向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汇报。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员工出差过程中或在外工作中受到外来暴力侵害,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及时拨打110请求援助,并及时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汇报事态状况,及时与领导小组联系。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 、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领导小组,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停止公司饮食摊点、食堂的就餐活动。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员工,应立即通知员工并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员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员工,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发现患有特殊传染病的员工,要迅速对其进行隔离,及时报打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通知患者的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公司对传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并作好疫情的跟踪工作。
4、及时将发生的疫情上报镇党委、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区安委会。
八、重大危机公关事件
1、当员工发现公司遭遇突发性的、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危机公关事件时(如恶性的产品质量事故、媒体的曲解炒作、他人的恶意诽谤等),应第一时间汇报领导小组并同时汇报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应坚持以下危机公关处理原则:
(1)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报告总部,取得总部指导;
(2)报总部批示后,与新闻媒介取得联系,与公众和社会监督、管理部门沟通;
(3)确保社会知情权,消除公众的疑虑与不安。
2、危机公关事件处理应遵循以下程序
(1)果断采取措施,有效制止事态扩大;
(2)情况调查,收集信息;
(3)由领导小组协同总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处理危机的方针和对策;
(4)确定新闻发言人;
(5)迅速、扎实、全面开展工作,并安抚好受害者;
(6)认真做好检查,切实改进工作。
3、对于因公司产品质量或管理疏漏产生的危机公关事件,应本着诚意、诚恳、诚实的“三诚”原则来解决问题,迅速组织自救并同时寻求专业危机公关机构的支持;对于因他人曲解炒作或恶意诽谤造成的危机公关事件,应本着先平息事态、安抚公众情绪,后通过法律或其它正当途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法律责任的原则来解决问题。
九、重大自然灾害事件
1、发生冰雹、低温冷冻、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高温热浪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时,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员工自救。
2、公司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助或帮救,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其他突发事件
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参照上述相关处理程序加以解决。
第五条 各级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负责现场指挥。
2、根据汇总的信息,做出封闭现场、疏散人流等决定。
3、 分析事件的程度、性质,决定是否上报有关领导或公安、消防、急救部门。
4、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二、部门领导职责
1、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并赶到现场,根据需要组织员工采取应急措施。
2、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指挥部门员工迅速做好排险救难工作。
3、遇有案犯在逃等紧急情况,配合保安人员进行堵截捕捉。
4、保证各类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服从于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三、公司所有员工的职责
1、当公司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员工应保持镇静,立即报告各部领导,见机行事。
2、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参与做好现场保护、疏散人流、抢救伤员、围捕案犯等工作。
3、有关员工应坚守各类设施岗位,保证在需要时能正常使用。
四、物业管理处职责
1、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保安做好封闭现场、疏散人流等应急措施和现场保护。
2、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抢救伤员,阻止事态扩大。
3、如遇案犯在逃等特殊情况,立即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堵截捉拿。
4、指挥保安等部门人员配合公安、消防、急救部门开展工作。
5、监控中心对事发地点进行定点录像,同时注意发现和捕捉各类疑点,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第六条 现场指挥
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员,在领导小组组长未到位时,由领导小组成员或第一接到报告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夜间由各条线负责人先行指挥。
第七条 后期处置
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突发事件处置完毕。
根据分工,各部门、单位做好场地、设施、建筑结构、秩序的恢复工作。
由领导小组牵头,写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改进的要求。
第八条 其他
第13篇 某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收费处按手工处方进行收费(必要时,药剂人员现场指导),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急诊药房进行手工划价,收费处收费,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第14篇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公司有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应急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援和处置行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司应急委),公司行政正职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安监处、生产处、计划发展处、人力资源处、工程处、财务处、政治工作处、监审处、燃料部、物资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公司所必各单位行政正职组成。公司应急委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公司应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1)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3)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4)组织制定《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情况的应急指挥与协调。
第八条公司应急委下设专家组,由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专家组的组建和管理。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2)为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
公司所必各部门在公司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应分别承担各自的应急职责,通过协调、合作、完成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公司安监处为重特大事人身事故的庆急指挥部门;
(2)公司生产处为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
(3)公司工程处为工程建设中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工程建设中的人身事故应急指挥由安监处配合,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由生产处配合;
(4)公司战略管理处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
(5)公司燃料部为煤炭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
(6)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由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的应急职责如下: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
(3)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4)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5)负责公司本部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公司安监处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重特大人身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人身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
(2)负责公司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在设备事故、人身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负责设备故事、人身事故、火灾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6)协助其他部门监督基层单位的事故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处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基层单位做好上述事故的应急工作;
(2)负责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基层单位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协助工程处开展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6)配合安监处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工程处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负责基建工程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5)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战略管理处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指导基层单位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4)保障公司本部在突发事件应急中通信的畅通。
第十五条公司燃料部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发生公司系统基层单位煤炭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煤炭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煤炭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指导基层单位煤炭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政治工作处的应急职责;
(1)参加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第十八条公司物资公司负责配合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应急物资。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参照公司本部的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组,同时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针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风险的现场,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和准备,在各现场按需要成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援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个时期的生产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3)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高度各类应急资源。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5)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扶、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页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第二十三条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或公司下属单位的整体,是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
综合预案在命名时称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宁》,公司必须制定1个公司级综合预案,每个下属单位必须制定1个本单位的综合预案。
第二十四条专项预案针对的是公司或下属单位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级的专项预案,每个下属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预案。
第二十五条现场预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在详细分析现场突发事件风险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因而现场预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系统的每个现场必须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现场预案。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各类型应急预案由相同要素构成,包括总则、单位概况、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和预案管理五个一级要素,每个一级要素包括若干二级要素。
(1)总则的二级要素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预案的关系、工作原则。
(2)单位概况的二级要素包括应急资源概况、危险分析
(3)应急保障的二级要素包括机构与职责、物资与装备、通信与信息、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员工教育、互相协议。
(4)应急响应的二级要素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与公告、事态监测与评估、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抢救、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现场恢复、应急结束。
(5)预案管理的二级要素包括备案、维护和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应急预宁由封面、预案批准(发布)的指令性文件、目录和预案正文四个部分组成。预案正文由七章构成,本制度第二十六条中所述五个一级要素分别为预案正文的前五章,各一级要素中所包含的二级要素为相应的条目,共包括三十条,第六章为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第七章为附件。
应急预案的章节、条目不允许删减和改变顺序,不需要填写的条目可以空置。第六章及后续章节增加的条目需要按顺序连续编号,即第六章的第一条的编号为“第三十一条”,同时为增加的条目命名,名称要能概括该条目的内容且不宜过长。
第二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委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有关的各部门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二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后方可发布使用,由各级应急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管辖范围内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三十条公司应急委办公室每两年对全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所属各单位的应急委办公室每年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更新或重新编制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突发事件应急的需要;开展突发事件演练后,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第四章应急准备
第三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第三十三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形式分为单项演练、组合演练和合面演练。
(1)单项演练是为了发展和熟练某些基本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应急任务而进行的演练。
(2)组合演练是将有联系的多个应急任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演练,其重要目的是提高各应急机构(部门)之间的配合能力和协调性。
(3)全面演练是所有或绝大多数承担应急任务的机构(部门)参加的演练,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机构(部门)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相互之间的协调能力。
第三十四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也称应急学习)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应急机构必须制定相应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公司下属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各现场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需要配合齐全的应急设备,应急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应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应及时更新。
第三十七条对各类应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保证足够数量的应急车辆处于可用状态,应急专用车辆不得挪作他用。突发事件应急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交通设备应优先满足与应急有关的使用。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ⅱ级响应(下属单位级)和ⅲ级响应(下属单位车间级)三级。
第三十九条ⅰ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重特大事故。
(2)质量事故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火电工程中质量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或者导致工程倒塌(或报废);
2)火电工程中质量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
3)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限制条件运行或不影响运行但寿命极差的;
4)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处理所需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
5)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500万元以上;
6)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0万元以上。
(3)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4)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30万元及以上。
(5)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重要的信息系统(fam、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6)因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燃料供应异常或因煤炭系统、运输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燃料供应异常,或煤炭总体库存低于安全警戒线,或半数以上电厂煤炭库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或个别电厂的煤炭库存不足1天的正常耗用量,已经或预期对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造成较大的影响的。
(7)超出公事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十条ⅱ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
(2)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响应:
1)火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2)火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
3)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不影响运行但寿命差的;
4)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处理所需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
5)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100万元以上;
6)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30万元以上。
(3)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
(4)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万元及以上。
(5)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重要的信息系统(fam、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6)煤炭总体库存低于安全警戒线,或半数以上电厂煤炭库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或个别电厂的煤炭库存不足1天的正常耗用量,预期电煤供应紧张形势会很快缓解的。
(7)超出公事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突发事件单位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十一条ⅲ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或造成轻伤10人及以上;
2)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者;
3)生产设备或厂区建筑发生火灾,已经(或预期)造成经济损失0.5万元及以上。
(2)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火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火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0.5万元以上;
3)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20万元以上;
4)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万元以上。
(3)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
(4)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5万元及以上。
(5)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所属单位的oa、网络等关键系统已经或预期超48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或pi、mis等其他业务系统已经或预期超过96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6)因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燃料供应异常或因煤炭系统、运输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燃料供应异常,预期会对电厂安全经济运行造成影响;部分电厂煤炭库存低于安全警戒线,预期后续煤源足以保证安全发电需要的。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的信息,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4)救援行动:应急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5)应急恢复:抢险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应急结束: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第四十三条公司本部24小时值班电话为公司应急值班电话。公司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四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把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委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委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发生达到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和公司对应的主管部门报警;各单位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突发事件单位应急委办公室和主管部门报警;公司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
第四十六条发生达到公司ⅲ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突发事件场所的现场预案;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突发事件单位的相关专项预案或综合预案;发生达到公司ⅰ级应急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公司级专项预案或综合预案。
第四十七条在未启动应急预案时,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第四十八条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中,必须保证所有应急人员服从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对跨单位或跨区域的应急救援,可直接统一指挥和调配下级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与应急工作有关的下级应急指挥部门必须按照需要随时待命,接受调度和安排。
第四十九条在现场抢险中,突发事件单位应急力量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主力军,突发事件单位指挥部门应充分调动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遵照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即由突发事件单位或突发事件部门的应急机构(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
第五十条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事件发生衙0.5小时内向突发事件单位报告;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的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单位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向公司报告,由事故单位应急委办公室向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部门报告;发生达到公司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向华电集团公司报告,由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第五十一条下属各单位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五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信息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第五十三条发生达到公司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由公司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由突发事件单位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在信息发布前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由突发事件单位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
第五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指定相关部门处理公共关系,负责接受公众咨询,接待、安扶受突发事件影响或波及的相关方。
第五十五条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将现场应急抢险情况及时传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六条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突发事件现场,为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和所属部门单位应急委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单位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五十八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对事故应急工作的认识;
(2)应急管理情况;
(3)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情况;
(4)应急教育、培训情况;
(5)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
第五十九条监督、检查的形式分为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一般性检查是一种经常性、普遍性的检查,目的是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一般性的了解。一般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性检查和突击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针对与事故应急有关的专项工作所进行的检查,如应急演练检查等。专业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进行1次定期的一般性检查和1次突击的一般性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定期的一般性检查。公司每年对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进行1次定期的专业性检查或1次突击的专业性检查。
第六十一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击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二条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件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15篇 物业管理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范本
1、处理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原则:当班保安接警后应在2-3分钟以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统一指挥原则:
a、管理突发事件时,如管理处经理在场时由其负责统一指挥;
b、管理处经理不在场时,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统一指挥,由分管保安工作的负责人协助指挥;
c、特殊的情况下,管理处领导不在场时由保安班长负责统一指挥。
服从命令原则:保安班长、保安员或其他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员的命令。
团结协作原则:管理处领导或保安班长为突发事件处理的指挥员,行使管理处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各级员工不应干预。在指挥员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相关员工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指挥员处理好突发事件。
2、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盗窃事件处理:
当保安员发现盗窃情况或盗窃可疑人员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班长或其他保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围捕,然后留在现场监视犯罪嫌疑人,当条件许可时,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当保安员发现被盗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班长报告案发现场具体位置,并通知值班人员封锁出入口,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免受破坏,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保安员赶赴现场处理;
犯罪嫌疑人未逃离现场或正在逃离时,应立即组织抓捕;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时,应立即向周围目击人员了解具体情况,指挥保安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捕;抓获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若案发时间不清,被盗窃时间过长应请示管理处领导后报警,并指挥人员保护现场,待公安机关进行现场侦察;
保安班长应将事件处理情况及过程记录在《突发事件处理登记表》上,并向分管保安工作负责人进行汇报;
分管保安工作负责人应将事件材料及做出的处理情况向管理处经理汇报,请示做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管理处经理应视此次事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总经理报告。
(2)打架斗殴事件处理:
当值班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应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制止,将双方当事人劝离;若不能制止应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及其他保安员请求援助;
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保安员赶赴案发现场,并指挥将人群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管理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若事件不能控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协助公安人员斟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若遇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监控,交公安机关处理;
(3)抢劫事件处理:
值班保安员发现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应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同时向保安班长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封锁出入口,严格控制车辆、行人出入;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组织抓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追我避、边追边联络、边追边喊的方法,等援助的人员到后一齐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避免寡不敌众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援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援助、围捕、保护现场,一起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若遇罪犯逃跑时,保安人员应用对讲机呼叫门卫保安员,讲清罪犯的人数、外貌、衣着及其他特征。
对现场或追捕中罪犯所留下的遗物,千万不能擅作处理,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侦破。
(4)凶杀事件处理:
保安员在值勤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立即报警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保安班长报告。
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管理处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调遣现场附近保安员和值班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对可疑人员应果断实施监控,以便查清情况。
在公安人员到达前,禁止任何人进入现场,如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应立即拨打120 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管理处经理应视事件的严重性向总经理报告。
(5)发现可疑人物的处理
先观察1-2分钟,然后上前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如有异样,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对可疑人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他意外事故。
若发现可疑人与公安部门通缉犯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将其送至公安机关。
(6)发现酒醉者或精神病人的处理
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范围。
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有关单位或家属,让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或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时,可将其强制送至有关部门处理。
(7)强行闯入小区的外来人员的处理
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未能出示有效证件并强行进入小区时,当值人员应礼貌劝告、耐心引导,并解释和说明有关规定。
劝导其退离出入口和大厅,避免大声吵闹,堵塞和扰乱公共秩序。
留意强行闯入人员的身份特征如外貌、年龄、衣着、身高、口音等,警惕是否与公安机关通缉犯的外貌相似。
在堵截强行闯入者时,观察其是否带有凶器,注意自身安全,做到有勇有谋,防止蓄意伤人和搞破坏活动。
视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报警求援。
(8)爆炸物或可疑的易燃物件的处理程序
当发现可疑物件或者接获炸弹报告时,管理服务人员须保持镇定,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和警方,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密切监视。
除警方或消防人员外,禁止任何人士及车辆进入现场。
依照走火警路线,协助疏散现场人士。
在警方人员未到达前,应视察四周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当发现可疑物件时,应立即利用绳索或垃圾箱等障碍物围绕它,禁止任何人行近。
切勿自行处理接触该物件。
切勿在现场使用无线电通讯机、闪光机或开关电制等。
切勿遮盖或移动该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