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流程,涵盖生产设备的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类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机及维护保养步骤,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
2. 化学品安全管理: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搬运、使用和废弃处理程序,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
3. 个人防护:规定各类工种所需的防护装备,指导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
4. 应急预案: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火灾、工伤、环境污染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5.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基础的安全理论知识,包括安全法规、事故预防和风险评估等。
2. 操作技能培训:针对各类设备进行实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巧。
3. 危险化学品培训:讲解化学品性质、危害及安全处理方法,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
4.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5. 安全文化培养:通过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方式,培养员工的安全文化素养。
应急预案
1. 紧急疏散计划:设定安全出口,制定紧急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快速有序撤离。
2.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门的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定期训练,提高救援效率。
3. 应急设备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急救包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4. 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清晰的信息传递渠道,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的准确、及时传达。
5. 后续处理:制定事故调查程序,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要性
安全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不仅关乎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它能有效降低事故率,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声誉,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良好的安全环境也有利于提升员工的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安全操作规程视为工作的一部分,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业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人员必须具有该专业知识和持有合格证书。
2、作业必须向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经消防部门批准。
3、管理处消防负责人接到动火申请时,须到现场勘察,确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后才能施工。
4、动火作业接驳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公司临时用电规定办理,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接驳处要有明显警示牌。
5、动火作业现场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或高层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地面和下层易燃物品,并做好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6、动火期间,如作业人员暂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检查火种完全熄灭,并安排有关人员监护。
7、动火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现场防范工作。
8、动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9、动火作业完成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10、一切与动火作业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第2篇 板坯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板坯工对所使用的板坯夹钳、钢丝绳、链环到专用工具要经检查,不得带病作业,确保安全可靠。
2.严禁在板垛之间非安全通道上通行。
3.堆垛前、垛底面必须平坦,垛形要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倒垛现象。
4.板坯堆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坯垛高不得超过2m。
(2)垛间距离不得小于1m。
(3)通道不于2m。
(4)板坯垛位要距辊道中心或设备基础2.5米以上。
5.专人指挥吊车,手势和信号要明确,禁止站在吊下和垛上指挥,吊运和倒垛时夹持板坯应均匀平衡,试吊认定夹紧后,方可吊运。
6.严禁在吊起后的板坯下穿过和行走,吊运板坯时要加强观察、禁止从设备和人身上空强行通过。操作人员在板坯库内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并要躲开板坯及吊物。
7.吊起物件时,不准用手扶吊具和吊物。
8.检查板坯时,不准跨越各种板垛,以防发生意外。
9.严禁在板坯垛附近或垛位间长期停留、睡觉或乘凉,禁止在热板上取暖或烧水、热饭、无关人员应远离热坯垛。
第3篇 氧乙炔集中供气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1、使用部门应对氧乙炔集中供气设专人管理,配置乙炔房、氧气房钥匙,负责气体房门锁管理、气体调压、换气工作、检修维护。负责专人要熟练掌握各条管道的工作原理和相关知识。
2、汇流排使用前,在气瓶、管道阀门全部关闭的情况下,将所要用汇流排一侧气瓶的高、低压截止阀打开,先微量开启所要使用一侧的其中一只气体瓶阀,使高压压力表示值缓慢上升到压力不再上升时,再把这边所有的气瓶全部打开,然后再顺时转动减压器调节螺杆,将气体压力值调节到车间工作区所需压力值稍高。
3、开启乙炔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瓶阀。开启减压阀时,操作者面部不要对着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
4、车间工作区需要调节气体压力时,应首先在终端箱调节减压阀,如最高压力仍不能满足需求,应调节汇流排减压阀压力值。
5、正常工作日中,停止用气时,先关闭终端箱截止阀,再旋松终端箱减压器调节螺杆,直到终端压力表示值为零。周末或节假日,还必须关闭汇流排截止阀,并切断汇流排室内电源。
6、氧气汇流排换气时,观察自动切换装置某一侧供气指示灯熄灭,则说明该侧气瓶压力不足,可以直接更换气瓶。气瓶更换后,先微量开启其中一只气体瓶阀,使压力表示值缓慢上升到压力不再上升时,再把这边所有的气瓶全部打开。
7、乙炔使用气压不足时,先观察乙炔房汇流排使用一侧的压力表,当压力表低于使用需求时,则表示压力不足,需要切换,关闭该侧截止阀,再将汇流排另一侧的截止阀打开,此时,可以对压力不足一侧的气瓶进行更换。
9、每月对氧乙炔管路做1次保压试验,关闭终端截止阀,调节汇流排减压阀,分别对氧气管、乙炔管增压至1mpa、0.3mpa,保压3小时,观察终端压力表是否有压降,如有压降,则说明管道存在泄露点,需要检查排除。
10、每月检查1次以上乙炔房报警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乙炔报警器如发出警报声,则说明乙炔房有漏气,检查漏气点并予以消除。进行检查维修时严禁携带手机、穿静电衣服。
11、每月检查1次以上汇流排连接软管,以及软管各连接部位。如发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12、乙炔房内搬运气瓶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检查维修时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以免产生火花。
13、本规程应在氧气乙炔房上墙贴挂。
氧乙炔集中供气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1、氧气集中供气房、乙炔集中供气房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2、乙炔房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及防爆开关,必须设置防爆排风扇。
3、使用部门应配置专职(可兼职)人员每天至少检查1次氧乙炔房,巡视周围安全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持证上岗,集中供气房非操作、维修人员禁止入内。
5、氧乙炔房内不得存放与本系统无关杂物、易燃易爆物品。
6、氧乙炔房汇流排气瓶,应有防倒措施。不得存放备用气瓶。
7、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安装时,应注意各连接部分的清洁,切忌杂物进入系统。
8、氧乙炔减压器的高压腔和低压腔都应装有安全阀,当压力超过许用值时,自动打开排气,压力降到许用值即自行关闭。
9、阀门和附件应采用钢、可锻铸铁或球墨铸铁材料制造的,或采用含铜量不超过70%的铜合金材料的产品。乙炔的工作压力为0.02mpa以上至0.15mpa,管内径不大于50mm时,宜采用1.6mpa。
10、氧乙炔终端、汇流排处均应设置回火器。
11、发现减压器、各连接端口处有损坏或漏气,以及压力表超差、不归零位等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
12、汇流排应按规定使用一种介质,不得混用,以免发生危险。
13、气体汇流排严禁接触油脂,使用工具维修和操作工手上不能沾有油脂,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4、气体汇流排不要安装在有腐蚀性介质的地方。
15、气体汇流排不得逆向向气瓶内充气。
16、乙炔汇流排、管道均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每80~100米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处应设接地装置。
17、乙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厂区和车间的乙炔管道,不应穿过不使用乙炔的建筑物和房间。
18、乙炔管道与其它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满足:
(1)给水管、排水管并行净距不低于0.25m;交叉净距不低于0.25m;(2)热力管、排水管并行净距不低于0.25m;交叉净距不低于0.25m;(3)燃油管、氧气管并行净距不低于0.50m;交叉净距不低于0.25m;(4)滑触线并行净距不低于3m;交叉净距不低于0. 5m;(5)绝缘导线或电路并行净距不低于1m;交叉净距不低于0. 5m;(6)非防爆型开关、插座、配电箱并行净距不低于3m;交叉净距不低于3m;另外,乙炔管道应布置在最上层,其固定支架不应固定在其它管道上,不应与导电线路(不包括乙炔管道专用的导电线路)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19、氧乙炔管道应有颜色区分,氧气供气管为蓝色,乙炔供气管为白色,并每隔不超过18米距离内有气体流向标识。
20、汇流排投入使用后,应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正常使用中,每年对压力表进行计量检测。压力表计量检测按公司机电管理办法执行。
21、管道阀门检修时,必须在氧气乙炔汇流排管道总阀门关闭,并将管内的余气排净后进行。乙炔管如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使用氮气对管道内的残余气体进行排除。
22、氧乙炔房应设有用途标识、严禁烟火、爆炸性气体、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并有专职人员责任牌、联系电话、检查维护记录等。
23、本规程应在氧气乙炔房上墙贴挂。
第4篇 某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 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 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 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 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 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 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 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 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 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 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 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 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 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 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 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 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 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 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 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 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 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 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 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 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 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 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 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 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 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 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 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 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 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 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 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第5篇 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6篇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评审修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7篇 气瓶库管理工 安全操作规程
1、气瓶储存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2、储存气瓶应旋紧瓶帽,戴好防震圈。卧放气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超过5层。
3、气瓶的漆色应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4、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氧气瓶应单独存放,严禁与氢气瓶、石油气瓶、油类物质等同室存放。
5、严禁在库内扭动气门、试气、查压,如需进行要移出库外,并避开瓶阀口进行。
6、报废的气瓶或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应单独放置,严禁继续使用或挪作它用。
第8篇 氧气瓶运输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运输时,每一个氧气瓶均应装置防震胶圈两个,并必须旋紧安全帽,在运输途中,必须保证不使氧气瓶跌落、撞击、受热、沾污油类和损坏。
2、运输氧气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押运和搬运人员在车上吸烟。
(2)氧气瓶的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车后,瓶应固定牢。汽车装氧气瓶时,应按车箱横向放置。
(3)夏季必须对氧气瓶适当覆盖,防止日光暴晒。
(4)必须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抛、扔、滚滑。
(5)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油脂或带油脂的物品不得和氧气瓶同车装运。
3、仓库存放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要直立放置整齐,并设有栏杆和支架加以固定。卧放时,必须使之固定,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整齐。
(2)安全帽必须旋紧,防震胶圈要齐全完好。
(3)不得受日光暴晒。
4、储存氧气瓶的仓库或临时库,周围10米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引用明火。
第9篇 氧气瓶的使用管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人员在开闭气瓶的气阀时,应该站在气阀的侧面,使用适当的工具慢开慢闭。
二、 气瓶的气阀冻结时,应先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或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三、 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如果手上、衣服上或者所用工具上沾染油脂时,严禁接触气瓶。
四、 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夏日不应放在烈日爆晒的地方。
2、不要放在容易跌落或容易外来冲击的地方。
3、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十米,实在难达到10米时,应保证不小于五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采暖期和暖气片距离应该不小于一米。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焊接处三者之间距离均不小于十米,确实难达到时应该不小于五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保护装置。
6、防止气瓶局部受热的档板距离应该不小于100毫米。
.五、 气瓶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4.9×10pa的压力,拧掉安全帽标上已用完的记号,然后入库或运走。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采取妥善措施。
七、存放气瓶的地点除符合第四条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要放在僻静的、人员来往少的地方。
2、温度不得超过35℃,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3、应该张贴有关气瓶贮存的规章制度和“严禁烟火”等标志。
4、应该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具和器材。
5、要放在专用的支架上,头部朝向无人方向。
6、气瓶必须拧紧安全帽。
7、在贮存气瓶的地点十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品和使用明火进行工作。
8、交付运输的每个气瓶,应该装设厚度大于25毫米的防震胶圈两个或其它防震装置,并且必须拧紧安全帽,在运输途中,必须保证不使气瓶跌落、撞击、沾污和损坏。
九、运输氧气瓶时,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禁止搬运人员在搬运时吸烟。
2、气瓶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车的气瓶应该保持可靠牢固。
3、在夏季必须加以适当的遮盖,防止日光爆晒。
4、必须轻卸,防止震动,严禁采用抛、滚、滑的装卸方法。
5、用车运输的气瓶一般应该按箱模向放置。
6、易燃品、油脂或者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
第10篇 生技处管理岗 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作业流程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生产管理岗位安全操作。
3、内容
3.1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3.2不冒险进入现场,注意现场的安全警示,遵守交通规则。
3.3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
3.4认真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做到信息不失误。
3.5及时制止他人违章行为,不违章指挥。
3.6执行危险作业监控要求。
3.7不随意触摸旋转设备,上下楼梯注意防滑;
3.8遵守高空作业管理规定,不随手抛物。
3.9坚持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宣传公司安委会的各项安全制度,对不安全行为,各种违反安全制度的现象要及时提出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第11篇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加油操作规程
1、 加油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加油机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毛料服装和使用该类物质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机起动计数器加零过程中,不得打开油枪开关。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油口,防止油的渗漏、溅洒。
5、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不得折弯加油软管,不得将软管拉到极限位置。
6、加油过程中随时注意加油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7、加油机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8、发现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油。
9、雷击天气应停止加油。
10、停止作业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
11、操作规程
(1) 准备:
a.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b.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c.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2) 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b.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c.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d.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f.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 结算
a.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b.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时找零。
c.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
(4) 清理
a.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b.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c.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缴收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b.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c.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d.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e.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f.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g.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h.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i.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量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不大于0.5度。
b.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c.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缺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a.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b.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c.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d.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g.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h.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4)油品温度测量
a.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b.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c.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d.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大数。
e.使用分度值为0.5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摄示度;使用分度值为1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摄示度。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a.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b.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风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
d.测量油样的温度。
e.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
(1)准备
a.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b.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验收
a.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b.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c.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d.逐项填写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3)卸油
a.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b.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c.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d.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e.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f.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g.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b.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c.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分罐保管帐。
遇雷雨或高温情况禁止卸油。
四、 开票规程
(1) 销售
a. 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b. 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c. 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合数量。
d. 记帐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记帐卡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2) 收款
a. 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b. 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3) 开发票
a. 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b. 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c. 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
d. 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e. 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4) 结帐
a. 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b. 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c. 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d. 依据开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 记帐规程
(1) 进货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 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 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2)销售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整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的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明细帐。
六、 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2、 无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的加油机,或计量器无技术监督部门铅封,或铅封不完整的加油机,不得给用户加油。
3、 加油员在启动加油机前,汽车必须灭火并打开油箱盖后方可启动加油机。
4、 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枪不得交给顾客,由顾客自行加油。
5、 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7、 操作加油机时要注意油枪轻拿轻放,加油胶管不得拆扭,或强行拉长,不得用油枪支撑身体,防止损坏设备。
8、 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七、 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是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消防组织分工
指挥:____ ____
报警:____ ____ ____
断电:____
扑救:在岗全体员工
重点部位负责人
油罐:____ ____ 油机:____ ____
配电盘:____ 煤气灶:____ ____锅炉:____
第13篇 化工企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所有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第14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装卸毒害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毒害品人员应熟知操作的基本知识;
2)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导致危险化学品外溢;
3)装卸人员在操作时应当佩戴手套、防毒面罩等劳动个人防护用品;
4)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擦脸和眼睛,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过程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3)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人员严禁穿钉鞋;
5)桶装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5、装卸腐蚀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佩戴护目镜、胶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须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时。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3)使用的工具不能沾染异物和不能产生火花;
4)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单位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报告及落实监控和整改。
3、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跟踪整改落实。
4、本单位每半月组织对本单位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5、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治理整改,在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6、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单位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报告、举报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8、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表。
9、对于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履行职责时,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八、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在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消除大量事故隐患的:
2、对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者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
3、在本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成绩显善的;
4、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优异的;
6、对遵章守法,按规操作,一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单位对上述6种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的员工予以经济或者物质奖励。
九、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适用)分为如下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和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单位应当或者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单位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为事故的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和提出奠定基础。
6、确定事故的性质形成调查报告;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市政府的批复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对市政府调查报告没有提到的,本单位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议,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处理。
7、吸取事故教训,单位通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求举一反三,落实调查报告中的整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轻、微伤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报告,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救治措施,拨打120求救或送当地医院救治。
2、发生重伤、死亡以上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求救;(诺重伤、死亡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应当拨打110、119、120,向社会应急救援机构求援),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可靠的控制危险源,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上报至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长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安监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和质监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这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紧接着,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受害人员,应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救护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选择有利地形,展开现场急救,应至少2-3为一组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疏散组同时紧急疏散,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人员周边区域内人员、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并将这些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排除灾患,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的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消除,消除危害后果。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及时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第15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公司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和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二、操作规程依据标准
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均以2002年12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原操作规程与本操作规程有抵触者,以此操作规程为准。
三、各工种学习内容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93个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四、学习上岗要求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到培训中心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
1、安全科对不按时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