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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丰华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大厦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 设定全面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
3.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定期对物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实施访客管理,确保大厦内外部环境的安全。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治安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2. 应急处置技能:如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急救措施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设施设备操作:熟悉大厦内的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使用。
4. 客户服务礼仪:培训员工如何礼貌、有效地处理与住户的沟通,防止因误解引发的安全问题。
5. 风险识别与防范:教育员工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学习预防措施。
应急预案
1. 火灾应急预案:设立火警报警程序,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点,配备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2. 医疗急救预案:设立急救小组,定期更新急救知识,配置急救箱并确保其随时可用。
3. 电力故障预案:制定备用电源启用流程,确保关键区域的照明和通信不中断。
4. 自然灾害预案:针对地震、台风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如储备应急物资、制定疏散方案等。
重要性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丰华大厦的稳定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大厦内住户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维护了大厦的财产安全,提升了物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增强住户的信任感,进一步促进大厦的和谐共生。良好的安全环境也有助于吸引新的租户和客户,为大厦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充分认识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丰华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丰华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对员工的了解工作,逐步达到四知标准,即:知姓名、知部门、知现实表现、知有无犯罪前科。
2、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大厦重点人员动态。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审查罪嫌人员,查存各种案件,查控通辑人员。
3、把安全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之前重点检查,不间断发现不安全隐患,并督促有关人员立即整改。
4、经常检查大厦要害部位的安全质量,对要害部门的进人做出品德审查。对不适合的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提出调换意见。
5、参与各项保卫工作的研究,做好文字记载,成为各种信息配合点,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6、协助大厦领导对全体员工做好防火意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宣传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7、把防火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做到每日巡视,不间断提出改进办法,监督执行,每年同工程部对烟感报警系统进行二次检查,使之完好率达到100%,每年同工程部、物业部对大厦客户电器进行二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印制紧急疏散图和防火标志。
9、对于大厦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一次,适时组织本大厦员工的消防演练。
10、协助各部门制订修订各项防火制度,并监督其落实。
11、对火灾事故及时报警,迅速疏散宾客,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关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2、保证消防器材正常有效。
13、保安员应按确定的警卫目标和巡视路线安排警戒,保护要害部位,维护园区秩序,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隐患,阻止有碍治安秩序的人员进入。
14、积极配合内保、消防、国家安全等工作,主动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15、发现烟感报警要及时查处。并做好文字记录。
16、保安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注意警容风纪。
【第2篇】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 0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3.0职责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 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 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 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 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 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 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 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 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 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 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 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 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 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
应配备工具袋。
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
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
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
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
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
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 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 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 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 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 总阀。
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
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 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3篇】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
一、目的
明确各安全岗位管辖范围,加强各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管理服务区域零发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岗位执勤责任制
3.1.1安全班长对本班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积极性、仪容仪表全权负责。
3.1.2本班次(区域)发生的任何有影响的事件,班长都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3.1.3本班次(区域)如发生治安事件,班长当属第一责任人。如查实后属我方原因造成,班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他有关处罚。
3.1.4各班班长对本班次班员的任何行为有权给予公正处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3.2交代任务完成制
3.2.1上级下达于班组及各部门需相互合作的任何事情,班长都应无条件完成。
3.2.2完成任务的经过及困难可在完成后向上级汇报,的确需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汇报。
3.2.3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说过就做,做了再说”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3.2.4任何顾客或上级交代的任务均不得无故推脱,如需推迟完成时间,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交接清楚,确保下一班明确,防止发生工作被动的现象。
3.3物品领用制度
3.3.1各班组如需申领工作文具等物品,须由班长每月底统计后上报主管,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3.3.2任何人领用物品均须讲明领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3.3任何人不得无使用原因至资料室、仓库领用物品。
3.4设备资产使用制度
3.4.1本班班长对本班次使用的设备全权负责。
3.4.2如发现设备有细微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对人为损坏的设备,将追究班长及当事人责任并须赔偿。
3.4.3本班次损坏的设备应在当天安排修理。
3.5业余形象责任制
3.5.1各班组下班后,应整队集合,不得喧哗,警备器材应随身携带到安全宿舍,按规定位置挂放,不能乱扔乱放,如有丢失时应立即上报,并照价赔偿。
3.5.2闲时不得在服务区内追逐喧哗,不得踩踏草坪,在服务区域内不得赤膊,培训室不得将脚搭于椅子上,不得乱动椅子、在培训室抽烟。
3.5.3按时到食堂打饭并且排队,不能穿拖鞋上食堂吃饭,赤背在娱乐室看电视。
3.5.4不得酗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3.5.5以上各条由各班组长负责监督,如有违反,班组长应按《员工手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除在(月)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外,还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罚。
3.6管辖区域责任制
3.6.1扣分制(2―10分)
a. 对所属辖区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b. 对进入车辆不按要求登记,导致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者。
c. 管辖区域内有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收受他人财物者。
d. 管辖区域内发生治安纠纷事件不及时赶到现场者或有意回避不尽职者。
e. 对管辖区域内不明底细人员不闻不问者。
f.不尽忠职守,遇事隐瞒不报者。
3.6.2处罚制(5―20分)。
a. 外围公共区域内发生被盗事件,将视情况扣罚班长及当事人员50―100元。
b. 晚上样板房、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如发生样板房、办公室等室内发生丢失物品事件,扣罚当值班长、班员100―200元。
c. 非经公司同意,擅自调动人员或内部调整安排不当造成损失者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d. 对所属班组军训督导不力,造成班组军训落后,扣罚班长50―100元。
e. 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造成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盲目,且不管不问,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f. 以上各项将视情况按员工手册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过失通告书、降级或辞退处理。
g. 交接班时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具体发生时间无法明确界定的,双方不得推诿、扯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分担。
h. 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降级、辞退处理。
3.7安全督察责任制
3.7.1 在安全主管领导下,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及内部管理。
3.7.2 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岗位安排、业务指导等,及时向主管汇报。
3.7.3负责对夜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在晚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负直接管理责任。
3.7.4负责对各班的军训进行督促指导,对配置的各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检查(如对讲机、警备单车、雨衣、雨鞋、巡更棒、电警棍、耳机等),制定表格定时检查核对,将使用情况上报主管。
3.7.5协助主管做好班员的培训与思想工作和内务卫生管理,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3.7.6在当值期间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各类事件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视事件的严重性处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3.8 控制中心岗管理责任制
3.8.1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对信息的正确收集、发布、准确处理、反馈负责。
3.8.2对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等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后果处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
3.9 安全主管责任制
3.9.1在服务中心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部的日常管理、现场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3.9.2安排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的编制及落实,对安全班工作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负责。
3.9.3负责各种安全类设备损坏及更换的上报工作。
3.9.4负责安全员的入职引导工作,同时协助公司进行骨干力量的培训及选拔工作。
3.9.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各安全岗位的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3.9.6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的处罚。
3.10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各班班长以“谁管辖、谁当班、谁负责”,为责任划分原则,当发生影响公司及服务中心声誉的事件时,按管理责任分担处罚。
【第4篇】s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饭菜必须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绳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4.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关闭总阀;
6.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液化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7.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5篇】某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6篇】施工期间物业安全管理人员驻场管理服务
施工期间的物业安全管理人员驻场管理服务
1、装修工程及物料运送控制程序
为确保小区环境与安全及客户便利,对业主装修工程及材料运送、垃圾转运等提出要求并实施监管,以免妨碍物业的正常使用,确保业主及用户的权益。
2、装修安全控制
装修中的安全管理涉及:建筑结构安全、给排水安全、电气系统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人员人身安全等方面,本公司特别向管理公司提供有关的安全守则及管理规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以培训、指导实施,严格管理,保证装修期间的安全。
3、安全控制
此期间的秩序维护顾问工作,将包括小区内全部公共地方、机械及机电室及小区外围范围等的秩序维护评估。指导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由上级指示的各项保安措施,以确保小区于此期间的安全运作。
4、迁入控制
为防止物业楼板承重超过建筑法规及违法材料、器材进入小区,顾问将配合管理公司制定有关管理程序以实施管理,配合业主的迁入搬运安排。
5、外观与环境控制
顾问将建议和指导物业公司采用有效手段对业主的装修行为予以规范,使其自觉遵守关于防盗网安装、阳台封闭及环境维护等规定,维护小区统一、协调的外观,使小区优美的环境保持完好。
【第7篇】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制度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
1.0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0范围
适用于**酒店物业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1安全防范服务:登记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3.2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调节、疏导车流量,防止管理服务区域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乱停乱放,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3.3消防安全: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3.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及时发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司礼宾部经理
4.1.1负责组织实施法定节假日(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敏感日的治安、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1.2不定期抽查各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编写安全工作分析报告。
4.2项目经理
4.2.1每月对本项目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2.2监督礼宾主管、领班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2.3通过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礼宾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2.4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2.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2.6掌握礼宾的培训情况,关心礼宾的业余文化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防范队伍。
4.3礼宾主管
4.3.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礼宾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经理汇报。
4.3.2组织礼宾的在职培训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礼宾的综合素质。
4.3.3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质量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经理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
4.3.4督导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礼宾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
4.1.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礼宾巡逻路线图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礼宾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3.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屋的管理。
4.3.7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领班就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顾客进行回访,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3.8组织礼宾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3.9每周检查礼宾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4.3.10负责礼宾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礼宾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4.4礼宾领班
4.4.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查岗情况登记表》上予以记录。
4.4.2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报告礼宾主管。
4.4.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按月及时上缴资料管理员。
4.4.4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4.4.5负责本班礼宾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4.6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4.4.7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4.8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4.9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礼宾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5消防管理员
4.5.1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4.5.2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4.5.3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5.4负责消防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习;义消队伍的建设。
4.5.5负责与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
4.6巡逻岗
4.6.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6.2对管理服务区域车辆的不规则摆放进行监管。
4.6.3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领班报告,并联系客户专员到现场处理。
4.6.4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领班报告。
4.6.5监管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6.6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6.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部门员工的违章行为。
4.6.8维护小区(大厦)区域的公共秩序。
4.6.9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园区巡查记录表》或《楼层巡查记录表》上,并跟进处理结果。
4.6.10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
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6.11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6.12巡查中如遇到外来参观人员,应观察其是否有部门人员陪同,如没有,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领班汇报。
4.6.13协助配合其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7车场岗
4.7.1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
4.7.2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岗位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7.3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7.4材料及人员的控制按出入口岗相关规定执行。
4.7.5周边环境的监控。
4.7门岗
4.7.1熟记小区(大厦)业主及其它经常出入人员特征等情况。
4.7.2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7.3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有效证件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及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7.4核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施工人员持有的《施工临时出入证》,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保持通道畅通。
4.7.5检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有管道煤气的管理服务区域)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7.6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对搬出小区(大厦)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品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7.7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7.8周边环境的监控
4.7.9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8配合销售岗
4.8.1严格执行销售大厅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正常销售工作秩序,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客人。
4.8.2确保岗位范围内的楼盘模型、广告牌、指示牌等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以防人为破坏。
4.8.3按要求定时开、关大厅范围内灯具、空调等电器。
4.8.4主动、热情接待参观顾客,帮助顾客更换鞋套并引导顾客参观。
4.8.5对非装修房的安全监控
4.8.6对客人遗失的物品,拾获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失主或交上级处理。
4.8.7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厅内拍照、摄像。
4.8.8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接待工作,需要时,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在知道的情况下耐心解答。
4.8.9灵活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禁止非接待时间外来人员进入。
4.8.10协助销售厅其他需要的工作。
5.0相关文件
5.1 **wy/wi/7.5.1-aq-01《礼宾员内部管理办法》
5.2 **wy/wi/7.5.1-aq-02《门岗服务细则》
【第8篇】物业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9篇】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五)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3.2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3.3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4.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4.2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4.3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5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6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7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8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9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9.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9.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9.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9.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9.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相关记录
《工作票》 hd**-gc-010-a-01
【第10篇】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要求从事活动,确保家园内辖区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
1.物业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对维修人员的工作培训;
2.管理处各部对管辖范围内负责。
二.岗位:
(一)电工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电工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吹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电工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启闸;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尽量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协助处理;
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控,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焊工
1.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作排风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测试,确认达到安全后,再将所有的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11.焊接电缆接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接焊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破损、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电焊的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闭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7.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8.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一乙炔并阀。
(三)高空作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四)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
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五)物业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 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不易发现;
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9.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10.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11.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人员,应尽快从专用消防通道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六) 食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饭菜必须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绳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4.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关闭总阀;
6.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液化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7.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1篇】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碧园物业管理处安全员考核规程制度
碧园管理处安全员考核规程
为了更好地调动安全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分清责任,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励先进,处罚错误,声张正义,打击歪风,奖罚分明公开,以示公平公道,真正建立一支秋毫无犯的、居民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部分:论功行赏
一、对举报本安全部安全员违纪违法、每举报一次属实者奖50元。
二、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分子,奖励50元(无证件、无申报临时户口除外)。
三、在本辖区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100元。
四、协助治安办或有关部门破获案件一宗奖50元。
五、能遵守安全部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肯干等,经班或队评选,可奖50元。
第二部分违纪处罚
一、打人(追捕犯罪分子除外)、骂人,虐待捕获的犯罪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二、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80元,三次者开除出队。
三、酒、会客、看书、看报、抽烟、坐下、躺下、闲谈等,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四、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二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五、凡违反安全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罚款30元。
六、安全员擅自留人在安全部宿舍留宿者,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60元;对在宿舍吵闹及超过睡觉时间未回宿舍者,一次罚款5元。
七、不熟悉责任地段情况者,罚款10元。
八、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者一次罚款10元。
以上奖罚各条均需南湖碧园管理处主任,安全部主管至少两人调查证实后,方可执行奖罚。
【第13篇】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第14篇】绿景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根据市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特殊工种员工(包括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进行技术考核,待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二.工程部和各班组均应有专人兼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操作情况。
三.根据劳动安全规程,指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四.加强对工程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性设备检修时,主管工程师或经理应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对变配电、电梯和压力容器必须由市劳动局进行年度检验。
六.对中央空调、变配电设备上的各类仪表,保险阀等,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七.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等应设警戒标牌,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八、水箱、蓄水池、机房、技术设备层、配电房等操作柜均应上锁,钥匙应放在固定点并由专人保管。
九.定期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十.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设备,工程部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
十二.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对锈蚀部分要定期敲铲油漆。
十三.对各类接地设施,每年要检查保养一次。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本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先办理动火证,由保安部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并落实监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15篇】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4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30%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第16篇】物业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使工程任务顺利、按期完成,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合作单位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并遵守以下制度,如违反以下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将根据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 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 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 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 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 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 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 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 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 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 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 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