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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某某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日常维护与检查规定
2. 驾驶员资格审核与培训
3. 行车安全规则与行为规范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流程
5. 安全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培训内容
1. 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需熟知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交通法规,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2. 车辆操作技能:包括熟悉车辆性能,掌握正确的驾驶、停车、倒车、应急处理等技巧。
3. 紧急情况应对:培训驾驶员在遇到突发状况如车辆故障、事故等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4. 安全文化教育:强调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应急预案
1. 交通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 车辆故障应对: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救援。
3. 突发事件响应:制定针对极端天气、道路封闭等突发事件的行车计划调整方案,确保人员安全。
重要性
车辆安全管理不仅是公司运营效率的保证,更是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障。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
1.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定期培训和考核能提升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 减少交通事故:预防为主,通过日常检查和规范驾驶行为,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3. 保障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够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公众对公司形象的信任。
4. 控制运营成本:预防事故可以降低维修费用,减少保险索赔,间接节省运营成本。
某某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员工安全以及企业形象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每一位员工都应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共同维护这一制度,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某某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某某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安全作业和正常生产运输、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运输效率、维护公司及驾驶员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
(3)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的观念。
2、安全技术要求
(4)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5)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6)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7)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8)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9)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9)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10)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1)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2)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4)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备件。
(15)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6)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7)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8)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9)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20)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1)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2)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3)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的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4)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5)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6)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7)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8)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9)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30)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1)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2)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3)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4)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5)各类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6)公司应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7)公司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8)公司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②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③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④车辆事故记录。
(39)安全技术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40)在用、新增及改装的机动车辆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41)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安全技术检验
(42)公司应对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43)劳动行政部门将在公司自检的基础上对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44)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经安全技术部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45)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应该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5、罚 则
(46)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安全技术部可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驶、停驾、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2篇】建设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第3篇】某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安全作业和正常生产运输、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运输效率、维护公司及驾驶员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
(3)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的观念。
2、安全技术要求
(4)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5)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6)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7)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8)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9)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9)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10)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1)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2)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4)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备件。
(15)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6)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7)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8)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9)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20)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1)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2)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3)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的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4)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第4篇】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工作,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含电动车)及职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驾私家车(含摩托车)。
第二章 公司车辆安全责任
第三条 车辆主管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行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其行政办公室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为公司车辆安全直接负责。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要求,行政办公室应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本部门安全工作内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车辆安全管理机构。
3.会议制度
(1).定期汇报和分析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车辆安全行驶情况、驾驶员违章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针对问题和解决情况,检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分管部门领导、安全员,车队(班)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对本月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车队(班)长汇报所属驾驶员安全行驶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4).车队(班)长每旬召开一次会议,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培训、司机安全行车遵章守纪、车辆日常保养现况等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召开会议前,通知主管部(室)领导参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和使用程序,明确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制定长途、夜间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驾驶控制措施。
(2)汽车队(班)长、安全员、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司机学习制度。违章、事故分析制度。
(4)车辆派车管理制度。
(5)车辆台账(每车使用、行驶记录)、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7)车辆“三检”制度。
(8)车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行政办公室应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组织司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督促司机严格执行。
6.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察并报公司批准的技术过硬、质量保证、零配件合格、价格合理的车辆定点维修点。
第四条 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未经公司领导及行政办公室同意,不准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
3.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途中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和违反禁令标志等违章行为。
6.驾驶员在外停车必须在规范、合法停车场所停车,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停车或过夜的,应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场所停车;车辆停驶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7.车辆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随时检查车辆性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和赔偿。
8..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及车辆整洁。
第三章 公司车辆安全检查
第五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行政办公室监督检查落实,禁止未经行政办公室及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六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七条 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检查灭火器、千斤顶、警示牌 、维修工具包是否齐备。
第八条 行驶中检查,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并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九条 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齐时。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时。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由行政办公室、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行驶安全。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库时,须经公司及行政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