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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工器具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维护成本,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进而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采购与验收:明确设备的采购流程,规定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程序。
2. 设备登记与编码: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如型号、购置日期、使用状态等,并进行唯一编码,便于追踪管理。
3. 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定定期保养计划,预防设备过早磨损。
4. 故障报告与维修:设立快速反应机制,规范故障上报流程,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5.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评估设备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安全隐患。
6. 报废与更新:对老旧或无法修复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同时根据生产需求适时更新设备。
重要性
机械与工器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良好的设备管理能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因设备问题造成的生产延误。另一方面,它对于企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能够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此外,通过有效的维护和保养,还能延长设备寿命,节省企业的设备投资成本。
方案
1. 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制度的执行。
2. 提供操作培训: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实施设备维护计划:制定详细的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设备使用习惯。
5.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机械与工器具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需要不断细化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生产效率时,确保员工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任务:施工机械、工具是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完成送变电施工、生产的物质基础,对施工机械、工具进行科学管理,目的是使其充分挥机械效能,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电力施工任务。
1.2范围
工程施工和生产用施工机械、工器具。
2.职责
2.1工程和生产所需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具,由项目部材料供应科配合公司机具科归口管理,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工程技术科、经营计划科配合。
2.2各施工队为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直接使用者,对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进行使用、维护。
2.措施和方法
2.1施工机械管理
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向公司机具科统一租凭使用,项目部材料供应科是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管理部门。
2.1.1材料供应科的职责
2.1.1.1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方面规定、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
2.1.1.2配合公司机具科对本工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选型、订货、采购,并负责本工程机械设备保管、使用、维护、验收、分配、调拨工作。
2.1.1.2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供应科、机具科申报机械设备的添置计划。
2.1.1.4参加项目部施工机械装备规划的拟定,并参加重大机械化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定。
2.1.1.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2.1.1.6定期向供应科反映机械的技术状态及新机械的试用情况。
2.1.1.7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1.1.8参加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1.2机械设备的调拨
为了适用施工任务变化的需要,及时解决机械设备的短缺和积压,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机械效能,机械的调拨材料供应科按施工需要具体负责,各施工队无权进行。调拨时,原机附件、工具技术等资料应随机调拨。
2.1.2机械设备的帐卡管理
2.1.2.1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卡片,指定专人管理,认真填写,做到帐、卡、物相符,机械台帐按机械分类列帐,以机械编号为顺序,它反映各类机械的数量、增减变化、分布情况。以及每台机械的主要技术数据和原值、现存单位。
2.1.2.2施工机械登记卡采用一机一卡,除记录机械性能、原值、来源及附属装置(附属工具和专用工具)外,还包括大修、中修、改装、事故记录及调动等情况。大、中型机械设备或关键工序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档案。
2.1.2.2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养”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大型机械应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一定要做到每台机械有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应准确填报运行日志。
2.1.4机械操作人员应保持稳定,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2.1.4.1操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提高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a、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b、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无操作证人员不准操作机械,新工人和转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操作机械。
2.1.4.2机具不得带病操作或超负荷运行。
2.1.4.2新进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按说明书进行试运行,在磨合期前后按规定做好检查鉴定工作。
2.1.4.4机械设备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原则,做到定期保养,按期修理,不允许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严格做好机械的保养和计划检修。
2.1.4.5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称为“十字作业”,内燃机械实行三级保养制,其它机械实行二级保养制。
2.1.4.6例行保养。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即班前、班后及运转过程中进行各重要部位及易损部位的检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2.1.4.7定期保养,操作人员做好一级保养,二、三级保养由机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
一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检查高速为中心,检查各部分总成件、机构,配件的工作状况,除进行一级保养内容外,还要加以检查发动机燃料系统,润滑系统,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减速器、转向、制动、液压部分,发电机等工作情况。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排除异常。三级保养以解体检查,消除隐患为中心,主要是找开上述有关部分的箱盖,检查内部紧固、磨拓、间隙等情况,排除隐患。
2.1.4.8在特定条件下必须做好特殊保养(停放保养、超期保养、换季保养、转移前的保养等)。
2.1.4.9项目部有关的计量器具,按qsp/014-9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执行,由材料科计量员进行管理。
2.1.5机构修理由公司机具科负责,项目部材料科协助,必须贯彻“计划管理、质量第一”的原则使机械及时恢复完好技术状况,不允许只用不修,再坏再修。
第2篇 机械装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及固定资产的增值,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及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
根据“面向生产,管用结合,对机械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司质量科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公司集中管理的大中型设备及部分常用施工机具并由质量科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公司下属单位的机械设备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委派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二)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质量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对上级颁布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2)加强公司机械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机械设备台帐;负责或参与新购置设备的购置验收,调试工作,以及机械技术革新及自制设备的制作;大中型设备安装、拆装、运输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答定,审批报废机械设备。
(3)推广使用科学、经济的手段,以提高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水平。定期对公司所属单位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及技术状况进行检验,积极开展爱护机械设备活动,对不合理使用机械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领导修理业务,组织编制或审批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做好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工作。及时做好各种统计资料的积累,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5)检查督促“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机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2、专(兼)职设备管理员
(1)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经常对本单位内的机械设备运转情况、“三定”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做好本单位的设备台帐和使用维修台帐。
(3)积极配合公司评比工作,对不合理使用机械的行为应以纠正。
(4)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及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保养制度,编制月度机械保养维护计划,并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好记录。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及其保养制度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具体要求及各种机械的性能,选择使用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或带病使用各种机械。
(2)机械使用必须按规定做好“三定”工作,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搬运,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审批制度”规定执行,未经审批不得私自组装、拆、卸、搬运。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应由有验收资格的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或复印件),做到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做到随用、随检、随维护的原则,按照公司制订的《建筑机械保养规程》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正常运转。机械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或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5)机械设备的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要求,确保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机械设备均要有接零、接地和绝缘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机具必须采用二级保护。如塔吊、井架等设施,超过周围建筑物高度时,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防止受到雷击伤害。
第3篇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责任人
1.1项目分管经理
1.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1.1.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1.1.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1.1.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1.1.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1.1.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1.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1.2、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2.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2.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2.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2.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2.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2.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1.3、现场机操工
1.3.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1.3.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1.3.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1.3.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1.3.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3.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3.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1.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2.1.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1.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2.1.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1.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2.1.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2.2.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2.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2.2.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2.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2.2.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2.2.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2.2.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2.2.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3.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3.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4.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4.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4.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5.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5.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1.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2.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3.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5.4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5.5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5.6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5.7、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5.8、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5.9、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5.10、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六、 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6.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1.1裂纹;
6.1.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6.1.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6.1.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6.1.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6.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2.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6.2.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6.2.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6.2.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6.2.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3.1裂纹和轮缘破损;
6.3.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6.3.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6.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4.1裂纹;
6.4.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6.4.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6.5.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6.5.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6.5.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6.5.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6.5.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5.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力
六、安全操作制度
6.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6.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6.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6.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6.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安徽都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第4篇 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 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二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三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十五条 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单位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建筑机械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凡公司和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租赁设备适用本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夯实机械、砼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通用机械、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建材公司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具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对设备、机具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向外出租须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设备租赁费用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中的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三项内容考虑,设备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综合费率8~10%。
5、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租赁使用期间,设备机具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察。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机具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退库后的设备机具由建材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修理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用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公司建材公司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由建材公司供应的机具、小型设备、配件及电箱、电缆需一次进入工程成本。
9、各租用单位和建材公司应督促机电人员自觉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做到“四懂”、“四会”自觉执行设备“三定”制度。树立良好的爱机爱岗风尚。
二、备及机具完好标准
1、机械设备及机具必须能启动、不缺件,工作装置完整。清洁、润滑良好。
2、仪表及附件完整,无损坏。(有些可有调拨单上注明)
3、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坏。
4、易磨损件,必须交回原件,以旧换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机械设备及机具不得摔伤、扭曲、打洞,未经许可不得改制等。
三、租赁双方履行的职责
(一)、建材公司职责
1、负责建材公司与租用方、租用方与租用方之间设备机具调拨和移交手续,并加强使用管理。
2、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设备使用性能技术交底,安装调试,并会同质安部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3、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械操作工技术安全培训。
4、负责现场租赁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的督促管理,并随时监督检查,对违章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和事可给予警告或处罚。
5、负责出租设备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实施,及时供应有偿服务配件。
6、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及时传达两级公司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或上级传达文件指示精神。
8、负责输出专职或兼职机电工长(机管员)。
(二)、租用方的职责
1、负责设备及机具进出场的运输,安装(大型设备除外)和调试等实施及费用。
2、负责机械安全防护、照明设施的搭设及费用,并为现场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3、负责设备基础方案的编制及实施,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4、负责机电人员管理,严禁违章指挥或使用设备机具。
5、自觉遵守机电设备使用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6、具有全局思想,积极支持和服从建材公司对设备机具的合理调配及人员紧急抽调。
7、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或更换的一切费用以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遗失的赔偿费用。
8、负责机电事故报告,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并承担事故费用和经济罚款。
9、及时收集整理机电设备各类原始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按时上报建材公司基地,准确提出设备机具配件需用计划。
10、使用完后,需对设备机具进行清洁、润滑、保养,并送到指定地点。
11、按规定时间及标准承付设备机具租赁费。
12、不得私自将设备机具转租第三者,违者按《员工手册》重罚。
三、建材公司的权利(租赁)
1、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合同内容的要求,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一切无安全保障的作业。
2、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业务,劳务纠纷的解决。
3、有权不经租用单位的领导同意,直接将因违章(未润滑、保养、超技术性能,延时更换磨损件)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所发生费用通过财务部门拨转租用单位。
4、有权拒绝不合格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对违章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5、闲置设备,或停置设备,可按台班费50%提取停置费用。
6、有权对私自将租赁设备,机具未经建材公司同意,外租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租赁办法
(一)计划编制
1、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设备机具需求计划。
2、大型设备需求计划必须在开工前(或需用)前30天做出(以接收计划人员签字为准)。
3、中、小型设备计划必须提前15天做出(以接收计划人员签字为准)。
(二)设备调拨
1、由公司基地配合项目履行设备调拨手续,并签字确认。
2、运输费用:设备机具进出场费用按规定由项目部承担。
3、安、拆装及验收:
①大型设备由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拆装方案,并由公司技术主管(总工)签字后方可实施。
②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技术主管(总工)审批的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实施,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交建材公司保存。
③大型设备安、拆装进出场费用(附表)由项目部承担。
④大型设备安、拆装费用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与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行。
⑤大型设备验收由公司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⑥中小型设备安装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有困难可向建材公司申请援助,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⑦对公司调入项目部的设备经安装、调试后仍存在严重机械及电器故障,三天内项目可向公司提出退场计划,经公司核实后,方可退场,设备一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不得以任何其它理由申请退场。
(三)租赁合同
机械设备,机具租赁以建材公司为出租方,项目经理部或其它使用单位为承租方,租赁合同见附表,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四)租赁费用结算
1、公司对项目部设备实行租赁管理(详见设备租赁费用清单)。
2、设备租赁费用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制定执行。
3、按台班计算:
①每工作台班按8小时计算,工作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计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为1个台班,超过8小时以此类推。
②大、中型设备工作台班按实际工作日执行,不足或超出10台班不足30台班,按日历天的50%计台班费(扣除工作台班)。超过30台班,按运转记录实际台班数计算。
③中、小型设备工作日按25台班/月执行。
④设备退场当月按实际台班费计算。
4、大、中型设备经常修理费(指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所需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凡停工大修或中修(指机械出现严重问题),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5、中、小型设备经常修理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凡班组未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项目部可按《设备租用责任合同》对班组进行处理(附后)。
6、大型设备进出场费由公司制定执行,中、小型设备进出场按实际发生费用。
五、设备机具外租
所有设备须由总经理审批。
六、设备机具维修
1、设备日常保养、润滑、擦拭、更换易磨损件及小修由租用方实施并承担费用。
2、建材公司基地负责中修、大修等。电动机具及其它日常维修及配件更换由租用单位设施承担费用,若修不了,可送基地修理,但需要承付修理费和人工费。为造成设备机具的损坏发生修理,所需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
附: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租赁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的租赁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经理部。
二、申请程序:
1、项目部(或司属各部门)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用计划。(附表1)
2、申用计划必须说明用途,进场时间,计划使用时间,并由执行计划工长、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
3、计划送达建材公司签收后,设备经理(设备分管负责人)协调调配,基地负责执行。如遇紧急情况(如台风、塌方、紧急检查等)可电话通知建材公司设备经理(分管负责人)直接调配。
三、管理规定:
1、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由建材公司统一管理调配,有偿使用。
2、以计划先后原则进行“三机”调配,特殊情况由设备经理(分管负责人)协调调配。
3、基地负责“三机”具体工作安排,对其绩效、考评负责。建材公司对“三机”使用情况及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三机”调入项目部后,原则上受项目部和器材部双重管理,“三机”必机“三机”必须严格按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服从项目管理人员调配,与计划工作内容有异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或恳请项目部补充计划批准后方可执I。
5、“三机”每日运行码单工作内容必须填写详细清楚,并由相关工长、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基地统一填写设备月度租赁单及季度租赁单报公司及财务。(明表2、3、4)
6、“三机”使用实行定人定岗。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7、租赁费台班基价用按《全国统一施工台班费用定额》(1998)及市场现状制定执行。
8、设备外租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装载机司机准则:
1、“三机”司机编制隶属基地,由建材公司统一协调调配,基地负责执行。
2、在未有租赁任务或工作间隙必须主动按《使用说明书》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协助基地、项目机电人员完成其它维修工作。
3、接到任务通知后,必须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做好台班记录,并主动找租赁部门的主管工长及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在码单上签字认可,及时向基地领导汇报并协助做好租赁费用清单。
4、“三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租赁部门指挥,但不得超出租赁计划所指定工作范围,否则司机可以拒绝。
5、“三机”司机不能酗酒、闹事,未经许可不能对外承接任务,更不能私自与班组勾结损害公司利益,阳奉阴违。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八章华远公司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了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好机具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暂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主要针对范围:
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水电安装机具及多班组同时作业的沙浆搅拌机械。
三、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规定:
1、本绝使产机具、设备必须开据领料单,并签定领用责任合同。
2、大中型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机械安装调试,待班组操作运转正常后交接。
3、班组机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服从现场机电人员的管理。
4、班组必须爱护机具、设备,对机具、设备必须作日常保养,应该做到清洁、紧固、润行、防腐。
5、班组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机电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三。维修、更换易损件,对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找机电人员解决。
6、大可移动的机具、机械,班这必须有参己的防变措施,否则班经将永基一切损失。
7、班组停机作日常保养完车,必须关掉电源,方可离岗。
四、处罚条例:
1、未办任何手续,随意动产现场机具、设餐,未造成重大损失,项目或公司对班经处以50-100元的更款,造成重大损失可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2、未持证上岗,或由于未持证上岗引发的所有经济罚款及工伤费用均由班组自行承担。
3、未严格操作规程,未按施工程序,野蛮使用机具、设备,而导致机械局部损坏,全部材料及维修费用由班组承担,项目处以该班组每次20元罚款。导致机械报废的,班组应按机械现有价值进行照价赔偿。
4、对于班组工人破坏性使用电源、插头(例如:插头不插紧、压坏,把电费当绳子提拉)而导致电机缺项,或过载烧坏,一次性给班组罚款100元。
5、班组对设备未作日常保养,或保养达不到要求,且屡教不改。对大中型设备,管理人员可处以班组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未果加倍处罚,对小型机具未作日常保养可处以20元罚款。
6、未关电源、电箱离岗,管理人员可一次罚班组10元。
7、凡班组使用设备下雨时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对设备未有任何防雨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对可移动的焊接机械,木工机械,混凝土机械,班组必须有自己的防盗措施,凡在楼层中被盗,班组将负60%的责任,保卫负40%的责任。
9、班组退回设备时必须由机电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完好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对维护保养一贯做得比较好的班组,设备科视整体情况给予班组200-500元的奖励。
10、机电人员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发动电器配件及机具给班组扣除其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辞退。
11、对班组使用机械未有管理措施(包括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处罚)或管理不严格,扣除机电人员当月奖金的50%,扣除严重失职者100%奖金,工资等级缓年调级。
12、对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或采取回避态度,不加以制止解决问题的机电人员,设备科将重罚以至除名。
华远公司设备领用责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厦门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
班组
一、为维护好机械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分项工程领用所需设备签订以下合同。
该合问主要针对范围:检机械、钢筋机械、水电安装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及多班组同时作业的沙浆、搅拌机械。
二、乙方所领设备清单
编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当前状况
领用日期
验收人
三、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协定
1.甲方机电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乙方操作人员当面试机运转正常,交与乙方接收。
2.甲方机电人员有义务对班组使用机具进行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可依据《华远公司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暂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否则产生所有后果自负。
4.乙方必须对设备作日常保养维护,必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防腐,并有自己的防盗措施。
5.乙方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6.乙方退场退回设备机具时,必须由公司器材部克认完好,且能正常运转,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退回设备情况处理意见:
退回设备数量、状况及原因:
主管工长签字:
乙方签字:
主管工长处理意见:*年*月*日
器材部意见:*年*月*日
第九章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操作人员工作时精力应集中,不得吸烟及吃食物或与别人谈笑及看书,加油时禁止吸烟和接近明火。
2、必须认真执行例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报修。
3、登机操作前,不能饮酒,患有妨碍驾驶疾病者。不许操作机械或车辆。
4、机械作业前,要听取指挥人员交底,并要根据情况或合同制订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5、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对现场涉及机械、人员安全情况及时提出意见。
6、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经考试合格后,领取机械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7、建立交接班制度,本班司机介绍机械运转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接班司机要检查主要机械及附属工作装置等,交接完善后方可开始工作。
8、夜间工作时,工作现场及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光应齐全完好。
9、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10、配合机械作业辅助人员,应听从指挥,机上机下人员应密切配合,严禁随意转动机械。
二、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载机发动前要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水量是否加足。并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经检查合格再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同时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2、坚持例行保养,机械经常保持完好,机件失灵,必须检修好,在机械运转中,禁止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等各项工作。
3、装载机在开车前,注意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和危险物,对工作地段有影响施工的障碍物等必须事先清除后再进行工作,酒后禁止开车。
4、操作机械时,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吸烟和与他人玩笑打闹,身体有病(有医生证明者),不要勉强操作,严禁非司机开车。
5、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交通规则、法令。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下坡时,禁止空档滑行。
6、在土质坚硬情况下,装载机不准强行推铲,以免损坏机件,必须选用其它机械翻松后,再用装载机工作。
7、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每次工作完要将机械擦拭干净,检查各部位紧固、润滑、调整情况。
8、每工作200-25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间隙,紧固各部轴承,更换机油。
9、每次工作下班时,应将机械开到安全地段,不准停在坑洼流水处,要做好运转记录,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岗(冬季还应将机体和小箱内存水放净,以防冻缸)。
维护保养详见说明书
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四、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严禁超载。
3、当班第一次运载时,将升降机长高至离地面1米处,停机检查有否自动向下滑行,以便检查电机制动部分进否正常(最好满负荷进行)。
4、运行中注意乘人和载物应尽可能地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5、随时注意信号,遇事故和危险时立即停车,配重铁下严禁站人。
6、风力达六级以上时禁止使用,并将吊
第6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奎屯新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八、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九、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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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4、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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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5、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6、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
7、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第二条安全生产科科长为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检修班为救援小组成员,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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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第六条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八条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1.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2.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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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不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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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其掌握操作技能、了解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企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d.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e.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f.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
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以及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发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识教育。
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能培训教育。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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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3.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的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起着较大的作用。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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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室应备有灭火器。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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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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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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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行车工操作要点
1、行车工需经训练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自上岗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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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a.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b.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c.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件在人头上经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
5、检修行车时,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把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开关,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标志。
6、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0、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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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3、当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换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4、起重机工作完毕,驾驶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
2、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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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指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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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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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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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机械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工作,适应生产需要,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配件的计划管理
1、每月15日由机电科召开一次配件会议,各单位的机电包机组长、设备管理员参加,并报下月配件需用计划。
2、凡全矿停产检修需要的配件,有关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
3、严格按机电科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置、发放,无机电科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4、要充分利用库房,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5、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的厂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确应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须在次日申请补充计划,否则对使用单位材料员处罚50元/次。
7、设备随机配件,机电科设备组交配件组,按装箱单查点入库上帐,并建立随及配件发放台帐
二、配件领用管理
1、全矿各采、掘、开、辅助队组在领用配件时,必须有专人带上队组主要负责人印章,到分配员处开具配件出库单,经有关考核单位加盖印章后,方可到配件库领取。
2、各生产、辅助队组因生产急需使用配件时,无论节假日必须经本单位主管、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到配件库办理使用手续,三天内办理正式出库手续(夜间使用配件经有关负责人电话通知保管员,第二天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3、所有配件出库超出500元的由机电科长审批,超出1000元的由机电科长、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出库;特殊情况需使用配件,必须经机电科长、分管矿长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4、所有配件出库必须根据各单位申请使用配件计划和本单位定额资金计划到分配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包括自制修复件)。
5、保管员在接到配件出库单时,要认真查对数量,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准发放,因生产急需必须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办理借用手续,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6、各用料单位要加强配件领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能按规定比例交旧的配件,要按丢失照价赔偿。
三、配件仓库管理
1、配件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货到后立即组织验收。对损坏的、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数量超缺的,应先口头通知有关主管人员,并尽快提出验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库管员要熟悉设备型号,配件属性,图号及主要规格,做到按机型、图号,规格入帐。对配件要精心保管,摆放整齐,通风涂油,防止氧化、锈蚀和绝缘老化变质。对不能上架的配件要上盖加垫,严禁拆套。要保证帐、卡、物奖金四对口。
3、严格执行配件分配领发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领发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四、自制配件:
1、机电科、机分厂要贯彻以“修配为主”的方针,要面向生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步扩大自制范围和修理项目,不断提高产品和修理质量。
2、机电科回收的废旧配件,能改制和复制的,一定要改制修复,以降低成本消耗,每月机电科给机分厂下达修复计划。
3、凡经机分厂改制和修复的旧配件,按机分厂计件工资考核。
4、经机分厂改制修复的旧配件,按原价的40%向队组发放,但不二次进行矿成本,此费用可冲销机分厂材料费用和配件费用。
五、废旧配件报废、修复管理
1、严格按霍煤供字[2002]27号文件《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废旧物资回收按规定品种回收比例执行。
2、大力开展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是降低消耗,节约资金的重要措施之一。机分厂应加强领导,发动职工,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喷、镀、焊、铆、镶、补、胀、缩、改、粘、接、配”十二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降价配件成本。
3、所有液压配件交回后,保管员必须开具回收配件验收单,并交机分厂液压修理组修复,胶管交胶管组。
4、各领用配件单位在领取配件后,五天后必须交回废旧配件,否则按100%进行丢失赔偿。
5、机电科要加强配件的动态管理和使用过程管理,经常深入井下对配件的投入、回收进行跟踪调查和规范管理,凡发现虚报冒领,野蛮拆装造成损坏或跑、冒、滴、漏现象,要视情节轻重给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6、要建立健全回收配件管理台帐,实行正规票据出、入库管理,回收物资专库保管,分品种存放,专人负责,月末出具正规余额表。
六、考核办法:
1、风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2、各单位严格按指标控制配件费用,超耗100%处罚。
3、机电科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企管财务部执行。
第8篇 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武清工厂与外来承包商作业
3 依据标准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
4 定 义
4.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2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3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4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4.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5 吊索与吊具安全使用和维护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用。
拴挂前,应确认吊载上设置的栓、销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3)
严禁使用非标准吊具进行吊装作业,如:绳、皮带;自制、改制、外包商制作的吊具必须进行过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吊具明显位置标注起重额定载荷重量。
图3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6 贮 存
吊索具应有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
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7 维 修
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承担。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须保持原零部件的技术性能。
吊具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或人工润滑。
维修时,一般应将吊具从起重机械上卸下,因条件限制不能卸下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a.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
b.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c.切断主电源,并挂有(不得送电)明显标牌或设专人守护。
8 检 查
初始检查: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生产主管按照吊具的使用说明和本制度中有关条款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
经常性检查:由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因污损使其内容辨认鉴别不清;
b.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
c.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
d.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吊耳(耳轴)、卷筒、钢 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链等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
f.安全防护与联锁保护装置(含零部件磨损、松动、裂纹等异常情况)的功能是否正常;
g.吊索(含吊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9 购 置
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经营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索要质量证明书和有关图纸文件
10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应由技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进行,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正常使用的吊具与索具,除定期进行点检外,还应每两年随同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进行检验。
经大修、新购置及自制、改造过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500kg以上)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经重大事故、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后,使结构及其零部件受损坏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应在修复后进行检验合格;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合格。
自行设计和制造的吊具请参照《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进行
11 吊具索具使用方法和报废标准见附件
第9篇 机械润滑站管理制度
建立润滑站是我国机械行业为润滑管理创造的一条成功经验,它对推行润滑管理起了很大的作用。润滑站是具体贯彻执行润滑管理的前提,是设备动力科的派出机构,面向全厂(或车间),服务生产,配合维修。因此,润滑站的建设是整个润滑工作的基本环节。
润滑站的日常工作可以归纳如下:
(1)润滑材料进厂直接由润滑站收货,按品种牌号、质量标准及计划数量进行验收,采样送化验室检定(或外委化验,有些指标可直观检验)。务求把好新进厂油料的质量关。对于质量有疑问的油,提交设备研究科处理。
(2)管好各种润滑材料,站内有足够的场地及储存容器,分类保管,严禁随意混杂。站内要做到防污、防水、防热、防火、防漏,各种容器应按照所装的油种,设置计量器具,各种器具应保持清洁,少量精密油料要放在铁柜中保存。润滑油要做到“三级过滤”,即进库转桶时过滤,发出时过滤,加入设备油箱时过滤。每年至少清洗站内油罐一次。用于提货的油桶,要保证干净。
(3)收发账目清楚,油料进库时分类记账,发出时记账,并按定额或设备科分配的用油计划发放。每月累计总报主管单位,随时提出库存短缺油品,分析超过定额用油的原因。
(4)协助并有责任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搞好机床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一、二级保养。对于不遵守规定加油者,提出劝告。向操作者提供所需的润滑工具、洗涤及试探材料、油线、毛毡等。配合做好设备油箱的添油和清洗换油工作,使油箱保持洁净、油量充足、油质良好。对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5)配合维修钳工,做好设备润滑系统的调整与检修,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设备油标醒目,油路畅通,杯盖齐全,结合大、中修,治理设备油箱漏油。管理常用的密封元件及材料,过滤元件及材料等。
(6)做好废旧油料的回收、再生与使用。按规定额回收各车间单位及设备的废油,如果数量不多,可进行简易再生。
(7)润滑站既是润滑工作的业务单位,又是全厂的润滑油库,要负责搞好用油安全。油库的设计、管理要符合安全要求。要对操作工进行用油安全监督。如预防油脂火灾、洒落油引起滑倒、吸入油雾和油蒸气等事故。
第10篇 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保证设备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防止和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4.1一般规定:
4.1.1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
4.1.2持证上岗。起重没备及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有操作证才能使用的机械,必须执行操作证准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操纵使用机械,无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纵机械。
4.1.3多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
4.1.4操作新机型前,工地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进行培训、学习,熟悉该机构造、性能和操作要求,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4.1.5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坚决执行“十不吊”,并粘到驾驶室。避免降低性能范围使用。避免超载、超负荷使用;避免超性能范围使用。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在吊车吊重物上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时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末垫妤护角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4.1.6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7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没有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4.1.8施工区域内多台起重设备有效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碰撞时,由使用单位制定防碰撞措施,并向相关操作人员交底。
4.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4.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有关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应知应会,凡是社会上要求有证件的工种,应持有相应的证件。、新工人在独立使用机械时必须经过对机械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
4.2.2在作业中,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
4.2.3操作人员在患病或精神不正常时,不可勉强工作,严禁酒后操作或抽烟时操作。
4.2.4操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说话要文明礼貌。
4.2.5在有危险情况时,任何人指挥,操作人员应市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再进行作业。
4.2.6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或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大声喧哗。
5起重机械安全措施
5.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5.1.1 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5.1.2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5.1.3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5.1.4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1.5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5.2 起吊物应绑挂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5.3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
5.4.1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5.4.2 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5.5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臵;吊件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5.7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过。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5.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员的头顶上方越过。
5.9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
5.11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故障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5.12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5.13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5.14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5.15起重机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装臵。操作室内应铺绝缘垫,不得存放易燃品。
5.16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5.16.1静负荷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悬空10min,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桥式起重机在试验中如发现桥架刚性不够,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且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5.16.2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
5.16.3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须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17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轻放。
5.18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5.19作业时,起重机应臵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5.20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21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6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6.1运输重量大,或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了解运输路线的情况,拟定运输方案,提出安全措施。
6.1.2 指定专人检查工具和运具,不超载。
6.1.3 物件的重心与车厢的承重中心基本一致,重心过高或偏移过多时,加配重进行调整。
6.1.4易滚动的物件沿其滚动方向用楔子垫牢。
6.1.5运输超长物件时应设臵超长架,超长架固定在车厢上,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
6.1.6 关好车厢板。如无法关严时,将车厢板捆绑固定,但不得遮住尾灯。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保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正确使用和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工程处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包括租用机械。
3依据:
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xxx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 内容:
4.1例行保养:每天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和调整工作。
4.2一级保养: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一般周期为一个月。
4.3二机保养:完成一级保养的作业内容,系统性的拆解保养。
4.4三级保养(中修):计划性的进行。
4.5走合期保养:大修机械的磨合期间保养。
4.6换季保养:更换使用季节性的润滑油、燃油、防冻液,更换清洗三滤;作好防冻设施。
4.7停放保养:停放及封存设备,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4.8点检(或定期检查):是利用人的感官和简单的仪器工具,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对设备定人、定点、定期进行检查的一种管理方法。
5 管理程序
5.1每月必须留出保养时间进行保养,禁止只用不养。应按照规定的维修保养制度的要求,对机械设备及时保养与检修,杜绝失保、失修、带病运转等现象,以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
5.2保养人员要正确使用油料,注意润滑油、液压油的正确使用,要符合用油规定及原厂的规定要求。
5.3凡由操作人员保养的机械设备,必须精心保养,由机械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凡是送修理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的机械设备,除注明应进行的保养等级外,还需要注明另外加修项目,保养后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5.4机械设备走合保养、换季保养的材料、配件质量等应符合规定要求。对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5.5在机械设备的保养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对杂物及油污分类的进行放臵或清理。
第11篇 小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5 搅拌机
5.1 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其撑脚在调整到轮胎不受力,完全由撑脚承受全机重量的程度。
5.2 使用前,应按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的程序检查其系统。
5.3 注重地连结机件是否松动离中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转动皮带松紧是否合适等。
5,4 配电设备应装有合适的熔断器和良好的接的。
5.5 使用中勿使石砂落入机械的运转部分中去。
5.6 进料斗升起后,斗下不得有人通过或停留。
5.7 检修或清理。须停电进行。进料斗还须用保险链条绑牢。
5.8 出料前不能无故障停车,入料量不超过规定容量。
5.9 工作结束,要及时清理。
6 升降机
6.1 升降机的起升机构必须有制动器,不得有自锁性能有机械传动装置代替并省去制动器。
6.2 固定式升降机必须装有限位器和平层装置。装拆式升降机的吊篮顶部与天轮之间,应保持2.5 米的缓冲层.
6.3 升降机必须有防止在装卸物时发生吊篮坠落的安全装置.
6.4 固定式升降机的金属构架的左右和后面三侧如不是墙壁,应装设全密闭的坚固防护板网,各层的前面出入口.必须装有不低于1.6 米的带插销的防护林门.
6.5 升降机必须要设上下联系信号装置,并要安全用电.
7.砂轮机
7.1 砂轮机要应安装在自然采光好,且靠墙的地方.
7.2 防护罩要有足够的强度挡住碎块飞出。
7.3 工作前必须接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7.4 磨削时,要先空转两分钟试验,证明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7.5 操作时, 不能站在砂轮机切线方向。
7.6 磨削时,进刀不能过猛,手工操作时,工件或刀具要拿稳,不能用力过猛,砂轮侧面不能进行粗磨。
7.7 工作停止,应立即关机,锁定电源盘箱。
8.采购与检验
8.1 工器具、小型机械在批量采购进场时,机械、物资采购部门应会同安全检查科进行安全性能抽检实验,不合格品严禁发到施工单位。
8.2 各施工单位应按《安规》要求,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小型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
8.3 工器具、小型机械要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管理、检查、周期试验鉴定台帐和记录。
翰吉斯国际商务区工程项目部
2022年5月10日
第12篇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该工程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四层的高层住宅楼,其中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二层为人防物资库,地上一层商铺(部分住宅)夹层为住宅,二—二十四层为住宅,二十四层为跃层。总建筑面积:13434.0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59.53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346.2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为人防建筑面积分别为514.03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为:79.05M,室内外高差:0.15M,地下二层层高:3.9M,地下一层层高:5.2M,一层商铺层高6M,一层至二十四层住宅层高3M,25层层高2.9M,该建筑物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满堂筏板基础,车库地下室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一、项目分管经理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二、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三、现场机操工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2、每月保养
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5、安全操作制度
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第13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 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 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 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传真:。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l)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l)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三)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按规定的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及按钮,注意观察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2)待吊具闭(开)锁到位指示(灯亮)5秒后再操作起升手柄并用点动方式确认锁销与箱孔是否挂牢(脱开)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
(3)起吊要慢,落放要稳,小车运行应注意吊具或吊箱高度;大车运行应观察两侧跑道;
(4)严禁起吊箱在人或拖车司机室上方通过、停留;
(5)除司机室外,起重机上不准站人;
(6)六级以上(合六级)大风不准作业;
(7)严禁起重机牵引其它车辆及超负荷吊底;
(8)若突然断电或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将手柄回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检查、修复,不准擅自离开起重机;
(9)不准依靠限位开关控制或停止起重机各机构的动作。
3、作业后规则
(1)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有关的控制电源及机构;
(2)轮胎下塞牢防风楔,冬季插好外接电源保证油机的预热;
(3)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影响其它车辆的行车线上;
(4)关好起重机所有的门窗;
(5)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四)装卸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装卸桥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上下机人员穿好绝缘鞋;
(3)上下机人员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工具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投工具或物品;
(4)起重机在作业中,一切人员禁止上下机。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按钮和各机构,在放箱时,箱位就位后,打开吊具转锁开关,约五秒钟后再报转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转锁完全出孔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吊箱反之;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箱吊起后或吊具起升后,小车运行要注意高度以防止与其它障碍物相撞发生事故;
(3)严禁集装箱在人或拖车驾驶室上方通过或停留,同时跨度范围内不准行人或车辆停留;
(4)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运行;司机室内不准站人;
(5)作业中不准进行调整制动器和保养作业;
(6)不准用电阻烘烤物品,机械的运转部位,不准堆放杂物;
(7)作业中遇突然停电,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放回零位,司机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
(8)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
(9)无指挥信号 禁止作业和跑大车;
(10)听从指挥,操作中发现可疑情况和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3、作业后规则
(1)小车停放在与通道对正位置,吊具提升到最高位,俯仰升起并挂好安全钩;
(2)各手柄、按钮、开关回零位,切断电源 ,夜间打开航空灯;
(3)离车前应做好清洁卫生 关好所有门窗,锁好司机室门、电梯门;
(4)夹紧夹轨器并放好防风楔,将车停在锚固坑处,做好防风措施;
(5)认真填好运行日志;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装卸桥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
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塔式起重机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操作要求
(1)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载作业;
(2)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
(3)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5)不论哪一部分在运转中变换时,首先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该传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打反车操作;
(6)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 一名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名司机在地面监护;
(8)起重机运行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米以内的地方;
(9)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管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运行、旋转、起升)中任何一种动作同时进行;
(1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边缘距离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3)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14)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3、作业后要求
(1)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夹轨钳,吊钩升到距离臂端2-3米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后扳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
(3)司机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4)将司机室门窗关好,锁好后方可离开;
(5)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1211干粉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扑救;
(6)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司机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14篇 机械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做好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因公伤亡事故的划分:
1、因公伤亡事故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工厂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事故。
2、因工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程度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歇工满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低于一百零五日失能伤害。
——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三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一百零五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事故:指职工当时死亡或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第三条
事故的控制指标: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立即报告厂领导、安技处,厂领导必须在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市劳动局、总工会、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厂内安技处。
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安技处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
4、发生死亡事故后厂主要领导必须在事故后的三天内向劳动局、总工会作详细汇报。
第四条
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要弄清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以及拟定改进措施。
2、发生轻伤事故由厂负责人会同厂安全员、厂安技处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由厂领导或市局组织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上报劳动局、总工会和有关单位。
3、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第15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武清工厂与外来承包商作业
3 依据标准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
4 定 义
4.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2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3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4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4.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5 吊索与吊具安全使用和维护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用。
拴挂前,应确认吊载上设置的栓、销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3)
严禁使用非标准吊具进行吊装作业,如:绳、皮带;自制、改制、外包商制作的吊具必须进行过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吊具明显位置标注起重额定载荷重量。
图3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6 贮 存
吊索具应有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
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第16篇 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机械厂经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1】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协调人财物产供销六大要素,使其合理高效的运作,提高本厂的经济效益,做到人数合理账目清晰,物流顺畅,产供销协调。
二:为提高效益,其上下班时间除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条款外,还应把安全为主,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贯彻在管理的工程中。
考核产量以上述条件为基础。
其奖罚如下:
三:安全管理:经常不断检查电路,电器,定期检修。
夏天每三天清扫开关上盖,使无灰尘。
电机接线柱每一年沙布清洗一次,各机器周围要整齐,清洁。
督促有关人员检修工具,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凡不按照上述规定检修导致事故者,取消当月所有奖金。
导致大事故的发生,取消半年奖金。
四:生产管理,每生产出一吨合格产品,工资50元,月底统计时,无质量事故无退货,每吨奖20元,无因质量拒付货款之因素,每吨奖10元。
下料每吨50元,因质量问题导致货物退回,不管是生产问题,开单子问题,或是其它问题,有关人员除得不到基本工资外,另外每吨加罚300元,生产,质检,发货全不得工资。
五:质量管理:凡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所有人员生产该产品的工资扣除,因开单,下料,生产,发货或其他错误导致的,另外加罚当事人每吨100元。
凡因质量问题导致货款不能收回,生产管理发货各扣除货款总价的四分子一。
六,发货管理:凡出厂物资须先开发货票,后出厂,违者罚货款总价的一半。
发出的货要嘛有钱,要吗有收货人签单后的欠款条,违者罚货款的一半,丢失的货全额赔款。
不管哪种原因导致退货,发货人扣除工资。
考核办法:每吨产品发出给用户工资50元,货款全额要回每吨奖20元。
凡退货工资奖金不得外,每吨另加罚100元。
七:除上述因素外,因管理失误导致本厂重大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处以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罚款,对技术革新有功的人员,给予重奖。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2】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