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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1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工具。它旨在通过明确职责、流程和标准,确保物业公司的运营高效、公正、透明,从而增强业主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

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各部门的职能和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服务标准:设定物业维修、清洁、安全、绿化等各项服务的执行标准。

3. 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制定、费用收取、成本控制等。

4. 业主沟通:建立业主投诉处理机制,规定信息通报方式和频次。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停电等。

6. 员工培训:设立员工培训制度,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7. 法规遵守:确保物业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行为。

重要性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清晰的职责划分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冲突和误解。

2. 保障业主权益: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业主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增强业主信任感。

3. 风险防范:通过预设的应急措施和法规遵守,降低潜在风险和法律责任。

4. 企业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树立专业、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业主选择。

方案

制定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系统调研:收集现有物业管理实践中的问题,了解业主需求,参考行业最佳实践。

2. 制度编写:依据调研结果,由专业团队编写制度草案,涵盖上述各方面。

3. 征求意见:向内部员工和业主代表征求反馈,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4. 实施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新制度,确保理解和执行。

5. 监督执行: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6. 持续改进:定期回顾和更新制度,适应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

通过以上步骤,物业公司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为日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与业主的共赢局面。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一)

管理处主任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按照《条例》、《委托承包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接受管委会、业主、住户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实现各项管理指标。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特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按照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制度。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三、负责制定实现振业物业公司承诺的"一年建成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区,建成全国唯一一个示范园林智能住宅区"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指标。

四、现各有关机构、部门,配合逐惭完善智能化管理体系

五、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处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保证管理费的52%用于住宅区维修养护和办公费开支;不得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六、积极与住宅区、派出所、居委会、房管局等管理机构和智能开发建设单位、供电所、供气所、供水所、天威视讯、邮政通讯等服务机构建立友好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业主、住户的民主监督;征求和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七、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管委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八、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九、完成住宅局、振业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二)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www.)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10、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11、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12、负责为公司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13、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三)

管理处副主任在公司总经理和管理处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按照《条例》、《委托承包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特区物业管理各项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协助管理处主任分管住宅区治安、社区文化、绿化、保洁、资料、电脑室等方面工作,在管理处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三、必须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坚持制定有系统的工作计划,有力的落实措施和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把本住宅区管出特色,管出水平。

四、负责组织市文明小区,市、省、全国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评选申报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坚持高质量、高水准,切实提高住宅区的管理服务水平。

五、切实抓好住宅区宣传教育和社区文化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与社区文化相结合,大型主题活动与日常文化生活相结合,开展各种各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提高村民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宣传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住宅区整体公众形象。

六。负责组织管理处的各项工作检查。通过检查、考核,加强部门及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感,树立争一流工作成绩的荣誉感,督导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七、经常巡视住宅区,走访、回访住户,广泛联络各界人士,征求、收集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八、完成物业管理 公司总经理和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财务计划

第一条 加强计划管理是为了使资金运作更加规范,加速资金周转,控制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计划主要有预算报告,包括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贷款和还贷计划、财务费用计划、利润及利润分配计划、员工分配计划等,财务计划须按月度和年度分别编制并纳入预算报告。

第三条 月度财务计划

1、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财务费用计划由各相关部门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平衡后汇编入月度预算。

2、月度利润计划,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上述相关计划编制,财务部对月度执行情况进行预测、检查、分析。

3、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员工分配计划,编入月度计划分月发放。

4、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根据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由财务部汇编入月度预算。

5、月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报主营公司审批执行。

第四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要求

1、对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进行预测分析;

2、提供上年度经营概况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说明;

3、应提供经营指标实现的可能性分析(包括技术上、营销上、资金上、管理上的支持);

4、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按月分解,并确定责任人,以利于考核。

5、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表,对各项指标的构成与编制依据解释说明;

6、应注意保密性。

第五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内容和编制程序

1、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编制年度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外投资计划、员工分配方案;

3、根据年度投资政策、投资计划、经营工作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经营管理费用计划;

4、编制贷款计划、偿贷及财务费用计划;

5、根据投资计划及预期收益率编制投资收益计划;

6、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利润计划;

7、根据税收法规及政策编制税收计划;

8、根据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计划;

9、编制资产运营计划及现金流计划;

10、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及预期资产负债表;

11、编制当期财务预算报告。

第六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批准

1、年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经董事会审核;

2、根据董事会的审核意见,对年度预算修订后再上报股东会审定;

3、董事会在每年12月底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年度预算,(如未通过,则根据股东大会意见修订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已获批准的年度预算报告报送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和监事长。

第三章 筹资管理

第一条 资金来源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可运用负债方式满足资金需要,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帐款等)等;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债券等。

第三条 优先充分运用商业信用手段增加流动资金,在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借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借款。

第四条 借款相关费用的处理:

1、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债券发行费是指与债券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发行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债券发行费和借款费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具体可根据额度和使用期限确定可采用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或分期摊销。

4、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5、清算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强公司实力。

第六条 股票发行费是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中扣除,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费用大于本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由董事会制定相关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 投资管理

第一条 按变现能力和投资目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批准权属董事会。

第三条 短期投资成本和损益确认

1、短期投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资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4、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四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另设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处置短期投资时,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并进行调整。

第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应收利息。

第六条 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2、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调整各期的投资损益。

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评估价值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或不准备长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条件下经营的情况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帐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增减;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其投资比例分摊其净资产的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从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4、在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随着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应冲减长期投资帐面价值;

5、在权益法核算情况下,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差额应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损益。

6、收回长期投资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第九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的程序性政策规定与管理标准根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对新项目投资进行评价和可行性分析,计算有关项目预计收益,预测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对已经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经营活动各项耗费根据各项财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

2、购建无形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

6、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费;

7、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8、 偿还债务本金;

9、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分别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经营业务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综合部造册,相关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福利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养老金等按有关规定计缴。

第六条 经营活动当期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成本内,营业费用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差旅费、经营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办公用品、水电费、物料消耗、房租费、会议费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8、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但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

第八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第一条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源,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条 自行创造或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审批后,可向外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商标权归属公司。

第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的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2、若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

1、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分别规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与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上限。

2、法律中规定了有效年限,合同或者申请书中未规定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为准。

3、法律中未规定有效年限,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以合同或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作为上限。

4、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10年作为上限。

5、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五条无形资产可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可得到额外经济利益,应对无形资产进行维护和提高。

1、专利权或商标权到期前,应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得以延期使用;

2、非专利技术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严防非专利技术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3、专利权、着作权或商标权受到侵犯,应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无效,应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第六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第七条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一条 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提取公积金和分配股利二部分。

第二条 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和转增为股本。公积金根据股东决定按一定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

第三条 股利是指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

第四条 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支付到期债务本金。

3、按股东会决定提取相应的公积金。

4、向股东支付股利。

第十章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十一章发票管理

第一条 发票管理是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工商企业统一发票、工商企业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应指定专人管理、领购、保管发票,发票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发放、调换等工作。

第三条 对外经济往来中,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所需支付款项,都必须取得对方发票或收据(属于增值税项目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供应货物、提供劳务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不得转借、代开发票,不得将发票带往公司所在行政区域以外开具。

第五条 发票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发票管理人员应将原发票存根清点,如有违反规定的,不予调换。

第六条 无特殊情况,不得开红字发票,不得作废,确需开红字发票的,须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 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 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第十三章 财务分析

第九条 财务分析是指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采用专门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主要为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参考。

第十条 财务分析主要有偿债分析、利润分析、报表分析、发展分析、风险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资信分析等。

1、偿债分析。反映偿债能力指标包括: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等。

2、利润分析。反映利润能力的指标包括: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等。

3、发展分析。发展分析指标一般包括:利润增长率、成本费用下降率、平均投资收益增长率、资本增值率等。

4、报表分析。报表分析内容一般包括:资产结构分析与利润分析,同时可将偿债分析与经营能力分析综合反映。

5、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指对因各种原因的存在使控制公司效益发生不确定变化的可能性分析,包括财务风险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外汇风险分析等。

6、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支出的分析、筹资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收益分析、风险性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主要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投资回收期法、获利性指数法。

第十一条 资信分析。与外单位发生重大经济业务时,一般应进行资信分析。资信分析包括:合作单位的资产结构是否符合其经营情况、该单位的偿债能力、该单位的盈利能力、该单位的资产经营能力、该单位的相关业务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十四章 清算业务

第一条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被撤销,正常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撤销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具体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第四条 清算的会计期间、财产清偿顺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清算会计期间的开始,应编制可实现净值为基础的清算开始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清算财产表、清算财产分配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于年度终了时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清算会计期间终了之前,清算组编制财产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进行债务清偿或财产分配的,还应于每次清偿债务或分配财产后编制财产分配表。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第4篇 某物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1.0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兼顾效率及成本,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风险,减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证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资的采购管理。

2.0 采购职能部门划分

2.1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申购单》的申报及物资质量的把关。

2.2采购部门:负责物资具体的采购以及采购资料的管理。

2.3仓库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数量、外观质量的验收。

2.4财务部门:负责采购货款的支付结算。

2.5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的采购、货款的审批和超出权限范围的审核,以及采购的监督。

2.6集团采购部:对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3.0 采购管理

3.1采购物资分类

3.1.1a类物资:办公用品类物资。为满足公司正常办公而所需的it设备、备件、网络设备及备件、开发工具、软件产品、::计算机外设与耗材及其维护服务;公司用车辆、家具、办公设备、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印刷类产品、礼品、财产保险、场地修饰、设施维护以及其它行政类物资及服务。

3.1.2b类物资:工程水电类物资。为满足各小区物业维护而需要的各种水电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3.1.3c类物资:清洁绿化类。包括小区清洁所需常用设备、工具、消耗品;小区绿化所需的设备、工具、消耗品、补种的花草、树木以及维护。

3.1.4d类物资:劳保类物资。包括办公室、保安、绿化、工程、清洁等全集职工的工服及劳动保护用品。

3.1.5e类物资:固定资产类物资。会同集团采购部统一采购。

凡本制度定义范畴内的采购物资类型,均按照本制度执行。未包括物资管理应参照本制度逐步统一集中管理。

3.2购方式

3.2.1计划采购:各部门根据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工作计划于每月25日编制申购计划,并填写《申购单》报主管经理、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如超出审批权限,上报集团审批。

3.2.2紧急采购:采购人员得到总经理口头允许,可以先行采购,而后补办《申购单》手续。

3.3采购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购单》--主管审核--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采购人员按计划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和仓库验收接受--采购人员办理财务等相关手续并登记管理。

3.4采购审批权限

3.4.1为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在2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权后,可进行采购;

3.4.2采购在2000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方可进行采购。

3.5采购价格管理

3.5.1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购人员与使用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向几家供应商发放询价表,进行比价、议价到最后定价,并做好询价、定价表的管理。

3.5.2由集团采购部提供价格参考表,再进行市场询价、定价。

3.6采购实施

3.6.1采购人员根据审批的《申购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询价、定价后,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3.6.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物资,与有关厂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供应。

3.6.3与集团采购部保持信息共享,做好物资采购保障工作。

3.6.4原则上采购人员应寻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各方面的比较后再确定最终供应商。

3.7采购货款的支付与报销

3.7.1采购人员报销时,必须具备正式发票、手续齐备的《申购单》、送货单、仓库的《入库单》。

3.7.2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主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结算工作。

3.8采购协议和合同以及各种采购资料的管理

3.8.1长期供应商。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都要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合同),以确保其供应物资的质量、规格以及价格的合理性。

3.8.2临时供应商。要求与其达成口头协议,保证物资质量、规格以及价格的合理性。

3.8.3表格管理。规范各种表格,做好各种表格的管理

4.0 供应商管理

4.1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原始询价表的管理,以及对供应商定期评价,包括产品质量、价格、送货时间观念等各项评价。

4.2不达标的供应商。及时调整,减少对公司的损失。

5.0 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5.1采购人员每月5日向集团采购部上报《月度采购报告》,每年1月20日向集团采购部上报《年度采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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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6.1本规范适用于采购人员及公司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人员(以下统称为采购人员)。

6.2采购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不允许向供应商索要礼品或接受礼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个人利益,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予以辞退。

6.3采购人员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况下,经主管经理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邀请。

6.4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前往参观公司、观摩产品展示公开商务活动。

6.5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对于供应商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到有礼有节,公平对待,不允许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态度。

6.6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的谈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

6.7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必要时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解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7.0 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二)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第6篇 某某物业公司经营工作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经营工作管理制度

一、经营管理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收意识,千方百计地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商业网点经营,达到便民利民,为企业增加创收,达到物业公司逐步自养的目的。

二、根据集团和公司的租赁政策及指导价格,利用各种潜在商机,积极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热情接待来访客商,努力协调各种问题的解决。

三、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经商客户,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认真制定租赁合同条款,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互创效益;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漏洞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商业网点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商业网点的卫生、产品质量、销售物价、服务态度等经营状况,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集团的社会信誉;并配合卫生防疫检测部门进行例行的检测工作,对于违规经营者,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不断学习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拓宽思路,开源创收,弥补物业管理的经费支出;经常进行市场分析调研和预测,调整经营项目,对行业信息加以收集、整理,拿出行之有效的方案,为主管经理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逐步实现以业养业。

六、严格对客商租赁费用和水暖电费抄表计费工作,每月费用收交率必须达到98%以上,努力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认真填写经营摊点登记;对各项收费及时催交填报,每月和财务室对账清点,并做好各种登记和记录的妥善保存。

八、经常对商业网点使用的设施进行检查,敦促及时保养维修。听取客商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改变经营作风。

第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人力资源配置:

公司分管理层、操作层两级员工配置人员。人员配置控制在公司合理的编制范围内,以精简、高效为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部门、分公司申请增加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操作层:需提前一个月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

二、员工来源

1、人才招聘会或公众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2、职业介绍所或人才服务机构推荐。

3、招聘。

4、公司员工推荐。

三、录用原则

1、公司用人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考核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多个对象中选择高素质人才。

2、公司用人实行回避制度,欢迎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但不得推荐自己的亲属,不得对被推荐人是否录用及录用后的使用施加影响,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公司员工无亲属关系。

四、录用条件

(一)通用条件:

1、管理层人员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操作层人员男性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特殊岗位人员及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综合知识全面。认同中海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精力充沛,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

4、品行端正,无不良思想及行为。有事业心、进取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富有团队精神,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大胆的批评。

5、管理层人员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操作层人员须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专长、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种工(电工、电梯工)须持北京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瓦工、空调工等)须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安排的相应专业知识考核。

6、执有相应级别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特殊情况无资格证书的一般管理人员须在入职半年内自费参加物业管理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二)具体条件:见《岗位入职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求职材料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所应聘职位,审核应聘人的简历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要求者,将安排其面试。

(二)面试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属公司员工推荐的应有推荐人的推荐承诺书。

2、应聘者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物业管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应聘特殊工种维修工者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3、相关部门见工, 面试人对应聘者进行第一次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了解应聘者以往工作经验、对其技术业务水平进行考核了解,介绍公司概况及工作环境等并做出面试情况报告。

4、人力资源部根据第一次面试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第二次面试。

5、第二次面试,助理经理以上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确定其工作岗位、职务及薪金待遇。助理员及以下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同有关部门人员面试并提出是否录用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六、录用

应聘者面试合格,公司研究同意录用,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其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 持以下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1、学历、职称证明。

2、个人简历。

3、近期1寸照片1张。

4、身份证复印件。

5、体检证明。

6、特殊工种维修工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根据以上材料,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下发任职通知单,通知其到相应的单位或部门报到。

七、用工制度

1、试用期制度

所有员工到公司工作以后,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延期试用或不予录用。

2、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无论何种来源方式员工,均实行全员劳动合约制形式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

聘用员工合约期限为一年,合约期满,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续约考核,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续约。

3、续约

合约期满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明确公司是否要求续签合约。如公司需要,本人也同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经考核合格,即办理续签合约手续,否则到期终止合约。

4、合约期间离职

a)、员工提出辞职的,由本人提前30天提出面申请,员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

b)、公司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如符合国家离职补偿相关规定的,发给离职补偿金。

c)、离职需交清工作和公用物品,办理完离职工作交接清单所列事项以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作离职结算。

5、解约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属单位,并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部门、分公司主管、经理签字和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到人力资源部结算。

八、人事任免:

1、公司董事、助理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上级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增加,需召开专门的总经理办公会,上级公司主要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到会,听取意见;

3、部门、分公司正职经理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公司批准,批准后公司发文任命,抄送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正职经理由上级公司发文任免;副职经理须报上级公司审核同意;

5、部门、分公司副职经理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讨论时,如领导班子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直接任免。讨论通过的,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部门、分公司助理经理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发文任免。

九、人员调配:

1、公司部门及分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工作调动,须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办理。

2、公司其他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调动通知。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制度

每一个员工从就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阶段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企业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应遵守:

一、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进修。

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领导同意批准;

擅自参加培训(进修)的,企业不负责其一切费用。

三、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

凡是企业派出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需在本公司服务满2年,服务不满2年,将扣回相应的报销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费用)。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七)

一、档案分类

1、一般文档:

①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台帐、报告,以及搜集到的招聘等相关工作业务资料,由经办人保存,年终根据内容价值酌情归档。

②总办正式形成发出的文件、传真、通知、人事制度及相关原则规定等,除保密薪资文件外,均应保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归档,年终按内容类型、成文时间编号装订成册。

③外部文件包括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的发文、社会公开资讯等,应作为公开业务资料共享。

2、人事档案

①人事档案:员工进入公司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

②员工人事档案:员工进入公司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等备查资料。

二、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管理

①总办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②总办在员工入职当天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③员工离职,办理相关手续后,总办将离职人员档案永久、专门存放;

④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总办主任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2、人事档案建立

①员工人事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人事档案。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员工,总办需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

②员工在入职前,需到总办送交个人履历材料、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工作能力和奖惩状况的相关材料。由总办专人负责,连同求职申请表归档保存。

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公司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薪酬福利归入人事档案。

④员工在转正后的教育培训、奖惩、绩效考核、晋升等工作资料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⑤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归类。其中不包含秘密内容,总办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人事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更改、销毁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三、附则

1、公司所有人事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由总办负责统一管理。

2、其他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总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10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一、薪金标准制定

员工薪金等级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实施,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月薪等级标准是根据员工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并从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入职员工实习期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拟任职位的薪金的80%执行。

公司总经理薪金与奖金由上级公司统一发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定,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不得增加领导班子的薪金、福利。

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薪金内容

员工月薪中内容: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劳保费、洗理费、取暖费、降温费、保健费、医疗津贴、卫生费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实行的浮动标准,伙食补贴等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三、薪金发放时间

每月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四、薪金纪律

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探薪金级别、待遇、各种费用发放数额,对本人月收入薪金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

五、调薪

1、转正加薪:新入职实习期满通过考核,从转正日期起执行定级月薪标准。

2、提职加薪:凡职务提升的员工,其原月薪等级标准未达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线的,其工资标准可进入最低工资等级线,已达到最低职务等级线的在不突破规定档次范围可调升一级工资。

3、奖励加薪: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总经理可决定奖励一级工资。

4、提职加薪、奖励加薪从获得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

5、凡降职或岗位调整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其月薪标准。

6、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日应发工资的标准随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离职结算

1、合同到期结算:按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合同乙方不再续约,合同期满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合同未到期,乙方(员工方)未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公司)而辞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合同未到期,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合同到期甲或乙方提出不再续约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

4、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本人负担,其金额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晋升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晋升制度(六)

一、员工晋升

1、目的:员工晋升是指员工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变动,是公司及时发现人才,激励员工、满足员工成就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双重功能。

2、员工晋升形式

①破格晋升:对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不受年资、学历、经历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越级加以晋升。

②功绩晋升:以员工实际工作成绩的大小作为晋升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公司多劳多得,重视绩效的原则。

③能力晋升:根据员工各种能力的大小决定晋升,全面反映员工现有及潜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综合晋升:兼顾年资、功绩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为晋升的依据。

3、晋升条件:

①熟悉现职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备较高职位的素质要求;

②曾有较高职位的优秀工作经历二至三年;

③对现职位的接任人员已进行了细致的指导和培训,确认其完全可以接替现工作;

④连续二至三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同级间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较高职位所需的培训课程,经测试达标后竞聘成功;

⑥提出了对现职位或较高职位具有很大经济效益的工作建议,需要亲自付诸实施。

4、晋升程序:

①员工符合晋升条件的,应由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制“晋升审批表”,上报总办,由品质部负责考察,总办组织综合考评;

②晋升部门经理的面试结果合格,晋升岗位要求的笔试测试合格,如需竞聘时,各项测试达标;

③总经理根据晋升记录批准晋升报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岗位的上岗培训或培训资料的发放;

⑤员工晋升后,可享受晋升工资,如调至上一级岗位,被赋予更重要工作职责,岗位工资应相应调整;

⑥员工晋升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二、员工晋级

1、目的:晋级是指公司对工作绩效显著、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工资予以合理上浮。

2、具体规定:

①员工工资晋级按照公司薪酬体系中的职等、薪级进行,员工工资晋级一次最多不超过3级。

②员工晋级由公司定期评定,由总办具体负责,非特殊情况,公司原则上平时不针对个别员工进行晋级,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

③对晋级后工作涣散、不积极进取上进、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晋升工资。

④经公司评定予以工资晋级的员工,其晋级工资从次月起开始发放。

⑤员工晋级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五)

一、流动资金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

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待摊费用等。

(1)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2)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凡超出现金管理及现金支付数额大的,需总物业经理批准。

(4)当天收取的营业款、代理款,一律当日送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报损的低值易耗品,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务部处理,凡属人为的损失,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并追究个人责任。

2.结算资金管理

结算资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业务,包括银行账款,应收应付往来账款等。

(1)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准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更不得出租账户收取手续费,因特殊情况,代转达款项时,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任何人不得借用公款,情况特殊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写明还款时间,财务部在其个人工资中扣回。

(3)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凡人为造成死账的,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款项。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搞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

二、资金使用、统筹

为合理地使用、统筹资金,各部门凡需购买物品用款,需事先提前3~5天报计划到财务部备案,以便合理地统筹资金。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4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员应如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记录,考勤表应张贴,以便于监督和检查,非考勤员不得考勤。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考勤员在次月8日前将考勤表交办公室,作为员工考核和计发工资等报酬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无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维护团结,绝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有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书记审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工作时间的按出勤处理,利用假日的不作加班处理,培训、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的,要服从工作需要。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年内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违反本章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十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员工考核分为驾驶员,保洁员、场馆员及水电工,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四类。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低劣,群众意见较大的,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三)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五)因参与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严重违*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由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不合格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

员工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节驾驶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的,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基本合格处理。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每次扣100元同时执行考核评分(累计扣款总额不超150元)。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驾驶员考核评分结果报公司.

第十八条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本车报修额在5000元以上的主责或全责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驾驶员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1、全年无己方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全年交通违章不超过3次。

第三节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保洁岗位考核评分表》《场馆员岗位考核评分表》、《水电维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保洁质量问题应要求保洁员即时处理,保洁员无特殊原因一小时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在月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若相同保洁质量问题一周出现3次及以上,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洁员在重要接待时擅离职守的,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场馆员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损坏,由场馆员负责赔偿损失,按月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水电维护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洁员、场馆员、水电维护工每年超过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四节食堂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食堂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根据《食堂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8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食堂人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食堂人员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组织

季度考核由专项考核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专项考核占60%,职工满意度测评占40%。专项考核取3个月的平均分。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季1次,由局机关牵头组织。

(二)季度考核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职业操守、餐厅(含厨房、库房)以及个人等卫生,职工满意度等。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在60分以上,按等级兑现考核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计发考核奖。

第五节其他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填写《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月度考核主要根据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结合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则不发放;

第三十条根据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其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年度考核职工。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一条每月5日前,办公室需将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不合格情况告知对应编制单位;每年12月底前,需将考核结果告知对应编制单位。

第四章单项奖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奖励

由公司组织、推荐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由公司给予150元/人次的参与奖,以示鼓励。

第三十三条稿件录用奖励

(一)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200元/篇,版面费另行报销。

(二)投送、报送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300元/篇,地市级奖200元/篇,县级奖100元/篇。

(三)投送省水利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50元/篇,投送局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30元/篇,投送公司基层空间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20元/篇。

第三十四条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奖励

对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的职工给予奖励。本标准为综合奖标准,单项奖减半计发。

奖励标准: 单位:元/人

级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直接人员)

政府颁发部门颁发政府颁发部门颁发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县、局级

第三十五条工作创新奖励

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创新成果评比活动,获得奖励的,单位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序号级别类别奖励金额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000元

其他3000元

2省级科技进步奖3000元

其他1500元

3厅级科技进步奖1500元

其他1000元

4局级科技进步奖1000元

其他500元

第三十六条同一事件,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第五章物业公司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病假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基本工资照发。

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人:岗位工资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停发,改为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救济费,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病假期间,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津贴补贴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

(2)工人:津贴补贴、其他

(三)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的计发

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按当月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80%计发。

第三十九条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员工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再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风气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立功嘉奖、奖励晋级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

4、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9、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奖励晋级,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过失种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衣着不整齐,或工号牌佩戴位置不适当,佩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3)当班时窜岗、扎堆聊天,看书看报,或擅自调换班次。

(4)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当班时私自在公司内逗留闲逛。

(6)在生产、营业厅大声说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务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注意公共场所的整洁。

(10)在工作现场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费器材、水、电,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2)私自接受业主或来方人员的馈赠。

2、严重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轮班人员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岗;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私自携物离开工作现场。

(3)违反会客制度,私自携亲友或他人在公司参观或私人探访。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公用钥匙或打私人电话。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厨房内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处理客人丢下之财物(包括书、报)。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业主或来访人员的物品损失、损坏。

(9)当班时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带有醉态、打扑克、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10)对业主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粗言秽语、恐吓威胁。

(12)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安宁。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机密资料。

(1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

(15)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6)不尊重上级,不服从管理。

(17)发现公司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18)在禁烟区内吸烟。

(19)无证驾驶或擅自驾驶机动车。

(20)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进入工作现场或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现场。

(21)私自使用、移动消防设备,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发生事故4小时不上报,重大事故1小时不报。

3、重大过失

(1)当月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

(4)偷看、偷听和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相、录音。

(5)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7)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8)危害他人,调戏或欺辱他人。

(9)偷拿、骗取业主、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0)携带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和业主财物。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不改。

(13)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4)由于自身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

五、处理及程序

1、对轻微过失的处理: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第3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4次过失:予以解聘。

2、严重过失: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第3次过失:予以解聘。

3、重大过失:

立即予以解聘。

4、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未有过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送执法部门处理。

六、处分的审批权限

1、过失处罚由部门经理签发生效。

2、解聘由部门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生效,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6篇 某物业公司管理体系执行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体系执行管理制度

1.0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体系各级执行督导工作。

2.0督导形式:

序号督导形式督导单位(人)责任单位

1一级督导公司管理者代表全公司

2二级督导公司综合事务部公司各部门

3三级督导部门负责人相关职员

3.0高级督导单位(人)可向其低级督导单位(人)的责任单位进行管理体系执行督导,但仅对本级督导的责任单位发出《纠正通知单》。

4.0被发《纠正通知单》的责任单位承担纠正责任,并与相应团队或职员绩效评估挂钩。

5.0督导周期及内容:

督导形式频次督导内容督导方法

一级督导不少于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 抽查

二级督导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内审

不少于1次/月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随时管理体系文件投诉及其它

三级督导不少于1次/周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6.0督导方法

6.1日常检查

督导形式督导方法责任单位

一级督导抽查全公司

二级督导

1、按5.0规定的频次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以检查现场为主。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于不合格与责任单位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间。按整改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的,不合格发生次数累计一次。

4、未确定整改时间的,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部门负责人

三级督导1、按5.0规定的频次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填写《部门工作自查记录》。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责任人。

3、对于不合格项与责任人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规定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再开《纠正通知单》,并累加不合格次数一次。

4、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相关职员

6.2投诉及其它

通过投诉电话、外部检查、媒体等方面得到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为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执行造成的问题按《管理体系执行督导程序》执行。

6.3内审

根据公司内审的计划按排,组织公司的内审,并跟踪不合格完成情况。

7.0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向综合事务部提交发现的不合格的《纠正通知单》及其整改情况。

8.0按同类不合格出现的次数累计计分,与部门本月的绩效工资总额挂钩,职员的工作情况与职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9.0支持性文件及工具:

《纠正通知单》

《员工台帐目》

《品质管理及检验规程》

《员工考核评分细则》

编制: 审核:批准:日期: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6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工具。它旨在通过明确职责、流程和标准,确保物业公司的运营高效、公正、透明,从而增强业主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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