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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版
锅炉作为工业生产中的关键设备,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一套完善的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预防事故,保障人员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本文将探讨如何编写这样的规章制度,以及它所包含的内容,其作用和意义,以及制定时应注意的事项。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份有效的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锅炉的启动、运行、停机和应急处理流程,确保操作合规。
3. 定期检查制度:设定锅炉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包括日常检查、季度检查和年度大修。
4. 安全培训: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要求。
5. 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制定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6. 安全防护措施:规定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如压力表、安全阀、报警系统等的配置和使用。
7. 环保标准:遵守排放控制标准,确保锅炉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作用和意义
1. 保障安全:通过明确的规则,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
2.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因故障停机的时间。
3. 法律责任: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4.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塑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规性:参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确保制度的合法性。
2. 实用性:结合实际操作条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行性。
3. 全面性:覆盖所有可能影响锅炉安全的因素,无遗漏。
4. 可操作性:条款清晰易懂,便于执行。
5. 动态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版范文
第1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版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2篇 某酒店锅炉房防火安全制度
1.锅炉房内禁止喝酒, 睡觉, 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
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放和分装
易燃, 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检查,记录
在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
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及燃料供给。
6.建立岗位责任制, 要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记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
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_
位置, 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日用燃料供给设施是重点防火部位, 应该严加重视.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 立即关闭燃料供给阀门及电源
第3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4篇 某水厂锅炉工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任何部门不得、 擅自同意使用。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第5篇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一)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 给 水 | 锅 水 | |||||
额定蒸汽压力、mpa | ≤1.0 | >1.0 ≤1.6 | >1.6 ≤2.5 | ≤1.0 | >1.0 ≤1.6 | >1.6 ≤2.5 | |
悬浮物、mg/l | ≤5 | ≤5 | ≤5 | ||||
总硬度、mmol/l | ≤0.03 | ≤0.03 | ≤0.03 | ||||
总碱度mmol/l | 无过热器 | 6-26 | 6-24 | 6-16 | |||
有过热器 | ≤14 | ≤12 | |||||
ph(25℃) | ≥7 | ≥7 | ≥7 | 10--12 | 10--12 | 10--12 | |
容解氧、mg/l | ≤1.0 | ≤1.0 | ≤0.05 | ||||
溶解固形物mg/l | 无过热器 | <4000 | <3500 | <3000 | |||
有过热器 | <3000 | <2500 | |||||
so32-、mg/l | 10--30 | 10--30 | |||||
po43-mg/l | 10--30 | 10--30 | |||||
相对碱度 | <0.2 | <0.2 | |||||
含油量、mg/l | ≤2 | ≤2 | ≤2 | ||||
含铁量、mg/l | ≤0.3 | ≤0.3 | ≤0.3 |
项目 | 给水 | 锅水 |
悬浮物,mg/l | ≤20 | -- |
总硬度,mmol/l | ≤4 | -- |
总碱度,mmo/l | -- | 8—26 |
ph(25℃) | ≥7 | 10--12 |
溶解固形物,mg/l | -- | <5000 |
(六) 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 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 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 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 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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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7篇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保障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运行,预防锅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根据《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安全规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的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
2. 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要求2.1 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方面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方能从事锅炉运行值班工作。
2. 2值班人员要遵守《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对锅炉安全负责。
2. 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司炉、副司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值班工作。
2. 4在工作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2. 5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 6值班人员应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全面的检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7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 8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3.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3.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3.1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3.4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补水泵等。
3.3.5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3.6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3. 4对安全 试验校验的要求。
3.4.1 安全阀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3.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3.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 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车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4.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4.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4.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
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4.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
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4.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车间领导。
4.8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5.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5.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5.3经常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5.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5.6车间领导经常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的考核
6.1锅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2锅炉车间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考核细则》对锅炉值班人员进行考核。
7. 附 则
7.1本制度暂由热电厂锅炉车间负责制订和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并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及优化调整而适时修订。
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2023年6月28日
第8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第9篇 酒店锅炉安全运行制度三
酒店锅炉安全运行制度(三)
1.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锅炉生火前检查工作
(1)检查锅炉内胆有没有遗留物品、工具,炉内水垢是否清理干净;
(2)向炉内注水,开启放空阀,水位应在正常水位;
(3)检查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表是否正常;
(4)检查炉体、人孔、手孔,各连接管及丝扣口有无渗漏现象;
(5)检查日用油箱油位、软水箱水位、供水泵、供油泵、空压机及其他附属机械设备等是否正常;
(6)检查自动控制系统及联动连杆是否正常;
(7)当完成以上检查确认正常后,可按锅炉操作程序进行点火。
2.锅炉安全运转管理
(1)锅炉在运转期间,应监视燃烧情况及负荷情况,随时调节燃烧情况以保持最佳燃烧工况;
(2)每班必须在负荷低的情况下.前后底部排污一次,由水处理工负责排放;
(3)每天深夜班在压力2公斤左右时试验低水位自动停炉一次;
(4)每班对油滤器进行旋转2一3周,以保持油路畅通;
(5)日用油箱油温不得超过70℃,软水回水箱不得超过85℃,当超过上述温度时应采取措施;
(6)相隔2小时,检查各运转设备状况并记录运转数据一次。
(7)对夹层、地下室主要供气管道、油库,每班都要巡检一次,并在值班簿上登记;
(8)周末要对所有设备及值班的工作场地进行保养,搞卫生一次。
3.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控制器、蒸汽压力表、安全阀失控;
(2)人孔、手孔、各种连接管失控;
(3)空压机、鼓风机、油泵损坏;
(4)炉内有明显异声及蒸汽压力急剧下降;
(5)烟温急剧升高超过240℃,或突然升高30℃以上;
(6)发现设备运行已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
(7)突然停电。
第10篇 某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需上墙悬挂)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12篇 锅炉房管理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1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小时监视一次
5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7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小时监视一次
8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1—2小时监视一次
9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每班一次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13篇 锅炉间安全制度
1、非锅炉工段工作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厂部同意,并有专人陪同,同时作好出入登记。
2、非锅炉有关操作人员,禁止触动或开启锅炉上各种阀门。
3、锅炉顶部及炉体四周不准放易燃易爆杂物和烘烤衣物等。
4、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必须离开时,应经当班负责人同意,严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炉人员持有司炉操作证,否则不能单独操作。
6、在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加强工作责任感,不得担任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开玩笑。
7、锅炉发生故障时,当班人员有责任积极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际停止交接,在处理完后再交接。
8、按时准确记录各种运行参数,禁止敲打压力表、流量表和轴承断油(或冷却水)运行。
9、锅炉全体员工应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14篇 烧锅炉安全制度
1、 严格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与管理》进行工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由本人自己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及时供应中餐和晚餐蒸饭所用的蒸气,确保师生开饭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开水和热水。
3、 做到水箱内长期有水,即使停电,停水也要管好水箱的水。
4、 经常检查锅炉和潜水泵及水管,以免潜水泵短路或水泵堵塞,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 工作时要细心,节约燃料,力求达到物尽其用。
6、 保持锅炉房的环境卫生,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沙峁九年制学校
2008年2月24日
第15篇 锅炉使用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 不断提高水 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 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 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 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 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 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 和管路系统。 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 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保养和检修。
4、 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 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 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5、 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 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6、 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 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 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8、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 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 或挪作他用。
10、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 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16篇 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7篇 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根据锅炉安全操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做好生火点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生火、升压、供汽、供水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四、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根据负荷、煤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汽、供水工作。
五、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各阀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水位表要经常清洗,保持水位清楚,不漏水、漏汽。
2、保持压力表清洁(工作压力用红线标清)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定期送监察部门检验。
3、安全阀须定期做好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保证安全阀灵敏可靠。
4、定期排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根据炉火品质,合理控制排污率。
六、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低损耗。
七、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一旦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护现场。
八、锅炉工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妥善保管好。
九、锅炉要定期检测,形成检测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
十、若有违返规定造成后果的,按有关的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责任,损失自负。
泰安众和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6日
第18篇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制度
1 目的
加强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单位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适用于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3引用规范性文件
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88]2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劳锅字[1992]4号《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3]4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4职责
4.1单位主管生产副总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生产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4.3安全管理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报废的管理。
4.4安全管理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正常安全运行负责,并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4.5质保部负责对锅炉用仪器、仪表进行报检、验证,并负责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4.6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不定期的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7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控制(管理)内容
5.1锅炉安全管理
5.1.1安全管理部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锅炉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a) 锅炉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b) 建立锅炉设备技术档案,按有关规定对锅炉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等工作。
c) 锅炉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2]4号《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d) 组织锅炉安全检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后,持证上岗。
e) 对安全管理部提出锅炉大修计划由生产部负责组织审查,报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大修后的锅炉必须按各项法规要求检验合格,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后方可使用,检验资料报行政部备案。
5.1.2锅炉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a) 锅炉操作和运行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严格遵守设备运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b) 安全管理部检修人员必须按照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和锅炉专业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修。
c) 对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劳人锅[1988]2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要求。
d) 安全管理部必须责成专人对锅炉各种日常运行记录进行检查。
5.1.3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在运行中由计量检定人员随时进行检测验证。对锅炉的仪器、仪表发现问题及时报检。
5.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5.2.1安全管理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运行过程中确保维护、保养工作落实规定要求,并随时进行巡视检查。
a) 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的购置压力容器计划必须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单位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b) 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c) 建立压力容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对压力容器进行注册、登记、编号、办理使用证。
d) 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校(检)验,必须符合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
e)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f)监督检查操作人员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维护。
5.2.2压力表检测
计量室必须按规定随时对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检测校正,确保检测准确性。
5.3 生产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5.4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 记录表式
《锅炉大修检验记录》 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压力容器检验记录》 安全管理部保存三年
《各种仪表检验记录》 质保部保存三年
第19篇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 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保障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运行,预防锅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安全规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的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
2. 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要求
2.1 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方面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方能从事锅炉运行值班工作。
2.2值班人员要遵守《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对锅炉安全负责。
2.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司炉、副司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值班工作。
2.4在工作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2.5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6值班人员应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全面的检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7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8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
3.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3.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2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3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3.4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补水泵等。
3.3.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3.4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3.4.1 安全阀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3.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3.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车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4.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4.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4.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4.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4.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车间领导。
4.8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5.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5.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5.3经常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5.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5.6车间领导经常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的考核
6.1锅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2锅炉车间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考核细则》对锅炉值班人员进行考核。
7.附 则
7.1本制度暂由热电厂锅炉车间负责制订和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并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及优化调整而适时修订。
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
锅炉车间
2023年6月28日
第20篇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b 锅炉房安全制度
c 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d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e 锅炉节能运行制度
f 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g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h 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j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k 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l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m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