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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们规定了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确保组织的高效运行。编写规章制度是一项细致且重要的任务,需要明确目标、公正公平,并注重实用性和可执行性。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阐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2. 员工权利和义务:明确员工的基本权益和应尽职责。
3. 工作规则: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管理等。
4. 行为规范:涵盖职业道德、着装要求、行为准则等。
5. 奖励与惩罚制度:详细说明奖励标准、惩罚措施及实施程序。
6. 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投诉渠道,规定纠纷处理流程。
7. 修改和解释权:规定规章制度的修订权限和解释权。
作用和意义
主要体现在: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配能提升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规范员工行为,防止混乱和冲突。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的工作环境。
4. 激励员工: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5. 降低风险:避免因不合规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所有关键领域,不留盲点。
2. 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基本人权。
3. 实际性:结合企业实际,确保规章制度可操作。
4. 公正性: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见和歧视。
5. 参与性:征求员工意见,提高制度接受度。
6. 定期评估:定期审查和更新,适应企业发展变化。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风险提示: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2篇 某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奖罚条例(缺实施程序)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第3篇 餐饮业员工奖罚制度模版
餐饮业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罚规定及执行程序
1、 奖罚由分来计算每一分为人民币1元。
2、各类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的实际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并告知当事人, 做好记录由部门主管统计后交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由工资中扣除。
3、 若有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当事人不得当场抗拒或顶撞,可事后逐级投诉。
4、 领班5—10分;副理10—50分;经理50—100分;总经理100—200分。
二、奖励制度
1、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能互相帮助,积极搞好团结工作,并能坚持不懈者,奖励5—10分。
2、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经实施创造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3、为本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者,奖励5—10分。
4、发现事故苗头、隐患,能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根据情节奖励5—20分。
5、 拾到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主动的上交部门主管,视其金额或价值,给予5—20分奖励。
6、 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
7、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8、 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
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 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
3 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
4 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 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6 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
7 有预谋私、泄露本酒店机密文件、资料者。
8 携带、私藏毒品、弹药、刀枪等违禁品进入酒店者。
9 因业务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10 违反安全、卫生造成火灾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 隐瞒他人或个人犯罪不轨事实,足以影响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伤害者。
12 私自伪造、涂改单据、凭证、证明、文件、资料等。
13 重大的欺骗行为,严重的违背诚信原则或损失本酒店利益者。
14 在店内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者。
15 散布不真实的或对本公司的不利及与本公司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言论,严重影响本酒店公司的经营或企业的形象者。
16 工作态度极其恶劣,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工作者。
17 私自外出兼职,私配公司钥匙,图谋不轨者。
18 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不端且屡教不改,作风不正者。
19 有意无单出品,造成重大损失并据损失赔偿者。
20 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罚20分。如果价值超过200元,立即除名。
21 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 故意超收客人费用者,立即除名。
23 利用各种票据、单据、贵宾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 私拿或故意撕毁各种票据、单据、考勤记录本等,立即除名。
25 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者,立即除名。
26 道德极其败坏者,立即除名。
第4篇 k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第5篇 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 某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
酒店奖罚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第7篇 餐厅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各个大小型的餐厅,对于员工的规范管理,都要奖罚分明。不同的餐厅的员工奖罚制度也不同,以下整理的餐厅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酒店秩序的;
(2)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6)工作中与宾客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4)发现损害酒店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6)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7)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8)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20)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工作严重失误,给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酒店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使酒店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在酒店打架、斗殴的;
(7)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酒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酒店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餐厅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本着高度
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六条各区域可以根据餐厅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九条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二十条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__餐厅员工奖罚条例》.
第8篇 某ktv员工奖罚制度
奖惩制度
一、 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阿曼尼奖罚制度。
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 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四、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 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五、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 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 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 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六、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 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成绩者;
4. 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七、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 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 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八、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十、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20%;间接领导人5%。
十一、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 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张贴文告等;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
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
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
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
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十二、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 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 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 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
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部。
十三、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 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 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 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四、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100元):
1. 私自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资料者;
2.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 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者;
4.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5. 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0.
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者;
11.
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
13.
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
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
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7.
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第9篇 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奖罚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及奖罚制度
一、 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 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 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 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第10篇 装配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装配员工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满足消费市场的不断需求,使公司的质量更进一步提高。
二、适用范围:所装配员工(绳锯机3人,凿铝机、潜孔钻3人)
三、运行办法:由公司出资50元作为质量优秀奖,对于装配员工1个月之内所装配机台未出现质量问题,则50元的奖励,反之若装配出现质量问题,则50元的奖励没有并对该工人处以100元/月的罚款,罚款经额由工资中扣出。
四、执行标准:所检测标准均按:“绳锯机检查记录表”“凿铝机、潜孔钻检查记录表”中检查重点进行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与该机台装配员工发生异议时(如360。回转力大小)将采取由技部,生产部、质量检验员进行评审。
五、会总方法:由装配检验员以检查记录为主,每月对其会总,上报行政人事部并对其进行张贴,无异议后,再上报财务科。
第11篇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二
以下是一则公司员工奖罚制度,各位员工管理者如果不知道怎样对员工进行奖罚管理,可以适当参考以下这则范文,并从中得到启发。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第12篇 餐饮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餐饮业是一个服务行业,每一个餐饮店如何来管理员工,在激励与惩罚方面都要有相关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详细的餐饮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奖罚规定及执行程序
1、奖罚由分来计算每一分为人民币1元。
2、各类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的实际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并告知当事人,做好记录由部门主管统计后交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由工资中扣除。
3、若有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当事人不得当场抗拒或顶撞,可事后逐级投诉。
4、领班5—10分;副理10—50分;经理50—100分;总经理100—200分。
二、奖励制度
1、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能互相帮助,积极搞好团结工作,并能坚持不懈者,奖励5—10分。
2、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经实施创造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3、为本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者,奖励5—10分。
4、发现事故苗头、隐患,能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根据情节奖励5—20分。
5、拾到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主动的上交部门主管,视其金额或价值,给予5—20分奖励。
6、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8、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
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
3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
4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6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
7有预谋私、泄露本酒店机密文件、资料者。
8携带、私藏毒品、弹药、刀枪等违禁品进入酒店者。
9因业务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10违反安全、卫生造成火灾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隐瞒他人或个人犯罪不轨事实,足以影响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伤害者。
12私自伪造、涂改单据、凭证、证明、文件、资料等。
13重大的欺骗行为,严重的违背诚信原则或损失本酒店利益者。
14在店内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者。
15散布不真实的或对本公司的不利及与本公司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言论,严重影响本酒店公司的经营或企业的形象者。
16工作态度极其恶劣,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工作者。
17私自外出兼职,私配公司钥匙,图谋不轨者。
18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不端且屡教不改,作风不正者。
19有意无单出品,造成重大损失并据损失赔偿者。
2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罚20分。如果价值超过200元,立即除名。
2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故意超收客人费用者,立即除名。
23利用各种票据、单据、贵宾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私拿或故意撕毁各种票据、单据、考勤记录本等,立即除名。
25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者,立即除名。
26道德极其败坏者,立即除名。
(二)、二级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20—50分。
1、违反本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2、怂恿、挑拨同事和他人斗殴者。
3、制造谎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者。
4、店内从事私人食品酒水、香烟的买卖者。
5、表达不实或对本酒店不利的言论者。
6、蓄意损害本酒店或客人物品者。
7、因违反安全、卫生要求,致使本酒店或客人遭受中等程度的负面冲击者。
8、对本酒店设施损坏或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知而不报者。
9、提供虚假不真实的参考资料或信息给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
10、服务中因操作不当,将汤汁、酒水、烟灰等掉在客人身上或衣物上一次罚10—20分,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理。
11、原材料及设备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者。
12、不服从上级的管理、安排、拒不执行上级的指导者。
13、对客人不礼貌并与客人争执,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上班时间消极怠慢者。
15、无理吵闹、粗言,违反公共秩序,扰乱营业场所者。
16、工作准备不充分,影响正常经营者。
17、在酒店内搞裙带关系,拉帮结派,处事不公者。
18、私自享受空调、卡拉ok、包间等客用物品者。
19、工作中擅自离岗,闲逛、聊天、工作无责任心者。
20、因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工作失误、中断者。
21、工作中将台布、小方巾或其他物品做非正常用途者。
22、管理人员发现下属有违反纪律、规定而不处理或不按细则处理者。
23、请假中有骗假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三级处罚凡有下列行为、表现者,一次处罚5—10分。
1、迟到、早退者: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标准,不佩带工牌者。
2、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或私自留宿他人者。
3、卫生工作不仔细。同时在所属区域内发现3处不合格者。
4、不在规定地点用餐,浪费较大者。
5、工作中打闹、嬉戏、唱歌、看电视、看报纸者。
6、受到顾客投诉,经核查责任属我方的员工者。
7、背后模仿、议论、嘲讽客人者。
8、未经同意或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客用设备者。
9、对客人的询问或要求不予理睬或漫不经心者。
10、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闲聊者。
11、带情绪上班、态度不端正,操作中毛手毛脚者,处罚外停工一天。
12、偷吃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
13、工作中与同事争吵并不听劝阻者。
14、工作中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者。
15、工作时间在营业场所吃东西者。
16、未按时、按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17、工作傲慢、粗心大意、上错台号者,处罚外自己买单。
18、下班后,所属工作责任内的水、电、气、门窗未关闭者。
19、在营业场所内跑步前行者。
20、在营业场所或营业过程中未使用普通话者。
21、上班未带齐工具,如开瓶器、打火机、圆珠笔等者。
22、服务中不使用托盘托物品或托盘掉地者。
23、站姿不符合规定,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吹口哨等不雅观行为者。
24、进包间前未敲门者。
25、服务员在客人来时不向客人问好,客人走时不欢送者。
26、点估清菜品、菜式,开错单号。
27、随意简化服务程序,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者。
28、买单时未对照菜卡、酒水单,未退客人未上的菜品或酒水者,除处罚外,造成经济损失领行负责。
29、在上菜前未能发现酒水或菜品明显问题者。
30、工作中借故偷懒者。
31、因报错价格或解释不清,造成客人投诉者,造成经济损失另行负责。
32、其他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33、私自进入厨房使用味料者。
34、早餐过时5分钟者。
35、上班时间在厨房未戴帽子者。
36、营业时间在营业场所吸烟者。
37、出现脱岗、窜岗等乱岗现象者。
38、菜品出现头发、钢丝球等杂物者。
39、分量不准者。
40、刀工差错者。
41、配错菜者。
42、上号提诉者。
43、小菜清洗不干净者。
44、水台卫生差、菜源浪费者。
45、菜品投诉者。
46、卫生不合格(点心、蒸菜、案板、凉卤等)。
47、浪费水、电、气等者。
48、库里物品乱放者。
49、餐具乱扔乱放者。
50、大扫除卫生或当班卫生不做或做不彻底者。
51、开会迟到者。
52、嘴里嚼口香糖、牙签等者。
53、在厨房洗头、洗脸者。
第13篇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每一个加工厂或其它类型的工厂,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激情和约束员工的不当工作行为,都会对员工的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整理了工厂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以权谋私,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14篇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第15篇 酒店员工奖罚管理制度7
酒店员工奖罚管理制度(七)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第16篇 e餐厅员工奖罚制度
惠州市金果湾餐厅员工奖罚制度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第一章奖励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第二章处罚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17)上班时睡觉的;(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第17篇 员工销售奖罚制度范例
在不同的销售行业,对于员工业绩制定一些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是管理员工的有效办法,以下的员工销售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目的: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开源节流,使其目标利润最大化
一.考核部门:中餐
二.考核时间:20__年5月-----20__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水疗馆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包括酒水)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50%以内,经营净利润达15%以上
四.奖罚办法:
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1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8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2%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点菜员制度另外。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中餐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考核部门:ktv
考核时间:20__年5月-----20__年12月
考核内容:
ktv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48%以内,经营净利润达25%以上。
奖罚办法:
ktv服务员的奖励为所服务包厢的瓶盖自拾自卖,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达到60万/月员工每人奖励4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3%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原来的业绩全部取消。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ktv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ktv经理总经理
目的: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理念,开源节流,使其目标利润最大化
一、考核部门:客房部(含前厅、楼层)
二、考核期限:20__年5月-----20__年12月
三、考核指标:
客房营业指标:为82万元/月(含酒水)
经营净利润达30%
四、奖罚办法:
1.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奖励为;客房部经理200元、主管、领班100元。
2.客房营业额超出责任营业指标部分,按实际金额5%奖励。经理、主管、领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营业额未达到责任指标,按实际差额的2%扣罚当月工资。经理、主管、领班扣罚比例为3:2:1。
4.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出1%奖励经理、主管、领班各100元、50元,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欠1%扣罚经理、主管、领班各50元、30元。
5.酒店与客房部依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6.普通员工奖罚与清洁房间质量和数量挂勾:保底为12间/天,超出按3元/间计算(质量过关),质量不过关一间重做并扣两间奖金。
7.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前厅员工奖励为每人100元,豪华套房推销奖励:按8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5元/次(熟客预定除外)
客房部经理 总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18篇 厨房员工奖罚制度范文
员工管理者在对员工进行管理时,应掌握员工管理技巧,实施一定的奖罚制度。以下以厨房员工为例,为各位整理一份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厨房、食堂员工奖罚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第19篇 某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工作奖罚制度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工作奖罚制度
为了强化保安队伍管理,规范保安员的执勤行为,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安全执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保安执勤工作实行激励政策,每月给每个保安员奖励基金100元。(夜间值班和巡逻,每人每夜补助5元,按考勤表计算)
二、保安员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工作无失误,出满勤者发给奖金100元。
三、保安员工作不负责,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的给予处罚。
1、按时上岗,做好交接班纪录。迟到一次罚5元;迟到30分钟按旷工,班长可安排别人顶岗,顶岗工资由旷工者奖金中扣除发给顶岗者;中途溜岗一次罚10元。
2、每月休假天,有事请假,一天班长批准,2天以上单位主管批准,病、事假一天扣发奖金5元。
3、门卫坚持会客来访登记制度,物品出门检验出门证,车辆出入查验并有序停放,发现未严格执行制度,一次罚5元。
4、认真搞好机关的夜间巡逻,守夜工作,不能睡觉,发现睡觉一次罚10元。
5、查实因保安员未履行职责而发生盗窃案件,不够立案的(500元以下)罚30元,一般案件(3000元以下)罚50元,重特大案件(3000元以上)罚100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比照以上标准执行;发生特大案件或其他严重损失的法律机关要追究责任由法律机关处理。
6、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或会议的一次罚5元。
7、搞好岗点及指定区域卫生,检查发现脏、乱、差一次罚5元。
8、文明执勤,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因保安员个人责任引起影响恶劣的吵架,每起罚5元,打架、打人每起罚10――50元,并赔偿医疗费和其他经济损失,公安机关立案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9、执勤期间严禁赌博、汹酒,发现一次罚20元,门卫值班室不准外人留宿,发现一次罚20元。
10、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保安员保安总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单位也可给适当奖励。
四、班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好执勤,经常查岗监督,敢于管理,严格考勤,做好处罚记录和好人好事纪录,每周开一次班务会,讲评工作或组织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团结队员一道完成好安全执勤任务。工作不负责任给予处罚。
1、安排不当或不到位,造成缺岗或不能按时交接班一次扣发班长津贴5元(保安总公司每月给班长津贴50元)。
2、坚持每周一会(或两周一会),做好纪录,缺一次扣发津贴10元。
3、短期内管理混乱,执勤工作不认真,经检查发现或领导、群众反映查实一次扣津贴20元,长期管理不善,辞职或撤职。
4、有事不能上班要向单位主管请假,给保安公司主管打招呼,并安排好临时负责人,否则每次扣发津贴10元。
5、自己执勤时发生应该处罚的问题,按保安员的规定执行,从奖金中扣罚。
五、保安员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除执行制度处罚外,单位还可按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给予其他处分或处理;触犯刑律的由法律机关处理。
六、扣发的奖金,留存单位办公室,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有重大贡献的保安员,若有不足部分,单位可投入一定资金。
1、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奖100元,一般犯罪嫌疑人奖50元,治安案件嫌疑人奖20元。
2、妥善、积极化解、阻劝群体闹事。维护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奖20---50元。
3、勇于维护机关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破坏工作,救护或避免机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奖励60――100元或更多。
4、一贯表现好或有重大贡献的保安员,单位应按内部制度评选为先进个人,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七、监督机制:
1、班长是保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随时检查或抽查,做好纪录和考勤,班长提出的一般处罚,经单位主管同意即可生效。
2、单位主管经常检查,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可以做出处罚决定。
3、保安总公司主管随时检查,保安部巡查,发现问题与单位通气后做出处罚决定。
4、领导、机关各部门或外部群众反映保安执勤中问题,单位主管与班长调查核实,必要时通知保安总公司主管参与,核实后给予处罚。
5、重大处罚和奖励或事实不清的问题,均要联合调查核实,并每月底或月初召开碰头会研究商定,特别重大的处罚和奖励提交单位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6、除考勤纪录外,制作《处罚单》,给予当场处罚,或当天处罚,需要核实研究的核实研究后作出,被处罚人填字(拒不填字的加重处罚或给予处分),特别奖励的以文件为准,每月由单位办公室汇总,兑现奖金和夜班补助费。
八、本制度由20__年9月__日起执行。
第20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例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_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