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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它不仅规范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也为企业运营提供了稳定的财务基础。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深思熟虑,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要满足企业自身的实际需求。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管理目标: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如资金使用效率、成本控制、风险防范等。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3. 财务政策:阐述企业的财务政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原则。
4. 账务处理流程:详细规定账务处理的步骤,包括凭证制作、审核、记账等环节。
5. 预算管理:设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的程序。
6. 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防止财务舞弊和错误。
7. 审计与报告:规定内部审计的频率和程序,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发布规则。
8.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财务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作用和意义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 风险防范:明确权责,降低财务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3. 透明度: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管理层做出决策。
4.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避免法律纠纷。
5. 绩效考核: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依据,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1. 研究法规:充分了解和研究适用的财务法规和行业规定。
2. 企业分析: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和管理需求。
3. 制定草案:结合研究结果,起草规章制度初稿。
4. 征求意见: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征求反馈,进行修订。
5. 审核批准:由高层管理者审批,确保合规性和适用性。
6. 实施与培训:正式发布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理解执行。
7.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2.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3.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完后,要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4.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5.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点,年中年末与各部门科室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6.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7.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8.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二、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5w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四、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经营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要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2篇 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一条是专款专用,许多本来做的还不错的装饰公司,到后来做不下去,很多是因为把预收装饰款用到其它地方,而不是专款用在装饰项目上。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实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
2、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的管理办法,客户向各分公司所交工程款,各分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全部打入公司指定账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所需支付款项可预借备用金,然后实报实销。
3、装饰公司财务要及时记账,做好凭证的归档、保管工作,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做到日结月清。
4、各级财务一律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收据不得遗失、跳号,不得使用其它收据收款,用完一本及时销号并将存根交回总公司,再领用新“收款收据”。
5、各项开支均需由经办人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各分公司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凡有额度限度的费用,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报请总经理批准。
7、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需备用金或周转金,2000元以内可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超过2000元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特殊情况可由财务与董事长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先行借支,事后补办手续。
8、各分公司应按月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务必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9、工资发放必须根据员工考勤表,业绩考核情况,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10、工程竣工交付后需交验全套客户档案,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方可进行结算。全体财务人员均应自觉保守公司财务机密,公司的财务情况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第3篇 z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项工作良性健康发展,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本公司基本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国家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加强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严格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第四条 会计、出纳人员分别有不同股东推选人员,经公司松狮会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条 支票留存印章为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会计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员私章,留存的印章应分开保存于不同人员管理处;
第六条 报销实行一支笔终宝宝制度,由经办人员签注事由,分管领导及知晓的其他一个股东审核,后由董事张签字报销;
第七条 报销单上须注明事由、日期、金额、票据(附件)页数等,经办人签字位置在票据背面,审核人签署在票据右下角或中部空隙处,董事长签署在票据右上角;
第八条 实行项目核算制,审核人和董事人签字时应注明该批票据列入项目名称;
第九条 支出金额的控制:200元一下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处理该事中的股东与共管项目股东或分管领导沟通后才能支出,且报销时两者皆应签署审核意见,500元以上的支出须与董事长沟通后方能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的支出须通过各个股东或有董事会会议决定。以上票据应严格正规票据办理(特殊情况除外,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报经办人签署后,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核定后可以直接报销,其他金额报销按以上程序办理,严禁座资;
第十条 公司员工支出时,原则上应索取正规票据;
第十一条 借资问题,1000元以下的借资分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借资须与其他股东事先沟通后,有董事长批准借资;
第十二条 公司出纳借用周转金为3万元,以借据形式在财务上借资,用完后经审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纳每10天应向会计交接一次单据,具体时间由出纳、会计商量,交接时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5000元以上金额支出,出纳处原则上以支票形式开支,支票审鉴制度与借支手续用等办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据除股东外会计无权对外传阅、借出,股东翻阅但不能带离现场,特殊情况下带离现场需由当事者出据借条,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每月1-5日为财务小结时间,由会计以书面形式把当月的收支情况同志后,报告给各位股东成员,各个股东审核单据,补签单据,超过此时间各股东视为开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处理原则:
第十六条 严禁少多报、虚假现象,一经查实处以10倍罚款,情况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第十七条 财务部长职责:
一、财务资产部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负有监督财产完整、合理使用的责任;
二、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正确、及时、全面地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
三、积极地向有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学方法、合理化建议。
第4篇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小型公司中,为了规划财务部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都会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5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2、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 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五、按月、季、年分别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做到月度有情况说明,季度有重点分析,年度有财务情况全面分析。
第三条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时间统一截止为每月28号,下月资金计划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报,会计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二、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三、会计不得擅自编制未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未经批准的会计报表不得向外报送。
3、第三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 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 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4、第四章纳税筹划管理
第一条 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
第二条 税收筹划的目的
一、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
二、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方面的处罚等。
第三条 税收筹划的程序
一、公司在每年制订财务预算时,应确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门。
二、成立税收筹划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组成。
三、项目开发是纳税筹划的重点,项目税收筹划应从项目策划开始,统筹考虑项目开发方式、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销售方式等进行全方位整体筹划,并形成税务筹划报告。
四、项目开始运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订纳税计划,报董事会讨论通过。
五、税收筹划和当年纳税计划通过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委托财务及相关部门执行。
5、第五章 财务人员报告制度
第一条 公司财务人员报告原则
一、公司财务人员应按公司规定上报单位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管理报表报告。
二、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或异常财务事项,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集团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报告事项
一、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报表附注及相关文字说明和分析材料。
二、发生的大额现金长款、业务差错、透支、以各种方式提供的融资和担保、向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及其它重大事件。
三、未经授权的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账户进行的资金划拨。
四、未经批准的长期资产购置(如:固定资产)和超出计划的费用与成本支出。
五、专项福利与费用支出。
六、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七、财务会计税收自查工作报告和外部检查结论。
八、公司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其它各种补充规定。
九、审计报告。
十、成本控制分析报告。
十一、财务分析。
十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6、第六章 工资薪酬管理
第一条 工资审批
一、工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月度工资的发放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奖金的发放报集团公司审批。未经审批的工资、奖金财务部门不得发放。
第二条 工资复核
工资奖金发放前,财务管理中心应对行政管理中心编制的工资、奖金发放表进行复核。
第三条 所得税扣除
一、行政管理中心编制工资、奖金发放表。
二、财务管理中心应配合行政管理中心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和员工往来款项的扣除。
第四条 员工离职
一、员工离职时,行政管理中心应通知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项等应扣款项。
二、如有借支款项等应扣款项,由行政管理中心在其离职时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工资、奖金的发放形式
一、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工资形式,如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如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工资奖金的发放
一、员工工资一般于每月1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年终奖金于春节放假前发放。
二、行政管理中心于工资、奖金发放前1天应将审批的工资单、奖金发放明细表交财务管理中心。
三、工资、奖金发放推迟,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第七章 罚则
第一条 未遵守会计制度
财务人员未按照国家相关会计
制度和准则及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告,或者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出现重大错误,处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条 未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进行利润分配的,追缴所分配的利润,并处责任人 2000元/次的罚款;
二、财务人员明知该利润分配行为违规仍然进行账务处理的,处责任人1000/次的罚款。
三、擅自编制会计报告及未经批准对外提供会计报告的,处责任人1000/次的罚款。
第三条 未积极对纳税事项进行合理筹划
未积极对纳税事项进行合理筹划,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处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 未及时上报上述重大事项
财务人员未及时上报上述重大事项,处责任人100元/次的罚款。
第6篇 园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每一项工程的成本核算,通过核算和考核来反映公司的各独立部门的经营成果及公司的各项工程成本效益。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和把握各项报销手续及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无总经理签字、手续不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严禁弄虚作假。
3.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协助领导组织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协助领导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4.按公司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票据,尽职尽责为领导把好支出关。
5.及时催收公司各种欠款,销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资金回笼。
6.负责对出纳员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对每月工资进行计算、审核和发放。
7.负责公司各部门的销售接待,产品介绍工作。
8.每月对工程材料的赊欠款项进行核实,每月一清并及时清收欠款。
9.每月应对资金流向、动态向总经理或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汇报一次。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
10.对每月车辆的维修保养、单车里程、油耗进行汇总,月报表一式两份,报主管经理一份,一份备查。
11.对工程材料及赊欠材料做到月兑月汇总,做出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经理,一份备查。
第7篇 公司财务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制度
在_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内控制度,搞好财经管理工作。
1、资金预算制度
(1) 根据采购任务建立采购资金预算制度,逐月编制资金预算表及上月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运用表。并按规定呈送相关部门掌握采购资金的运用情况。
(2) 协助中心主任筹措调度好资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存款余额等编制“银行借款明细表”呈中心主任审核作为决策的参考。
2、资金控制制度
根据采购资金计划做好日常采购中的资金控制制度。达到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
3、财务控制制度
(1) 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2) 各项支出要以核准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据并分责办理。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付款凭证一经支付,应即加盖付讫(或转讫)章。以防重复支款。
财会人员要相互制约。出纳与会计、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收款与账务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一般一年一次。盘点结果呈报中心主任核准后作账务处理。不得擅自对盘盈或盘亏资产处理。
财务人员处理业务尽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项书面管理手册规定制度。
4、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1)中心主任或部主任指(2)定专人执行稽核工作。主要稽核范围为账务和财务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项目。
(3)稽核人员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任,(4)应保守秘密,(5)写出稽核报告呈各有关领导。
(6)账务的稽核遵照账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7)财务的稽核严格按其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
(8)其他稽核按相关规定进行。
5、采购物料付款制度
(1)财务部门在接到采购部传来的“合同(2)(或订单)”“材料验收报告表”,(3)应与发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
(4)如果属分批验收的,(5)财务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验收报告表后,(6)按前次程序办理。
(7)对于购入材料须试车检验者,(8)其订立合同(9)部分,(10)依合同(11)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12)部分,(13)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
(14)短交应补足者,(15)财务部门依照实收数量给予付款。
(16)超交者应经部主任核实后依实收数量进行付款,(17)否则仅依定货数付款。
(18)财务部付款时按照支款审批程序规定办理,(19)办事人员不(20)得拖延。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本中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 保存价值的资料,(2)均应归档。
(3)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逐月装订成册,(4)标(5)明月份、 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6)由有关人员签名(7)盖章(包括制证、审核、记账、主管)装订后移送专人保管,(8)分类填制目录。
(9)会计档案不(10)得携带外出,(11)凡查阅、复(12)制、摘录档案,(13)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岗位职责
7、部主任负责组织本中心的下列工作
(1)主持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2)有效的使用资金。
(3)进行采购成本费用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中心有关部门降低消费,(4)节约费用,(5)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7)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项采购供应活动的经济分析。
(8)严格财经纪律,(9)规避财务风险,(10)协助中心主任搞好资 金制度。
(11)承办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8、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会计法》及集团公司、平朔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组织好会计核算工作。
(3)按照公司的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4)促进各项经济指(5)标(6)的实现和完成财务会计工作任务。有效的组织会计日常控制与监督,(7)实行会计指(8)标(9)归口分级管理,(10)层层落实,(11)严格控制和监督各项费用的支出。
(3)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管理的要求和会计业务的实际,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并加以控制,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作用。
(4) 负责财务报表、费用支出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的组织编报工作。
(5) 负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经营成果的考核工作;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职工素质,坚持原则,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的工作。
9、 资金主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2)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负责采购中心运营资金的筹集及管理工作,(4)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协助部主任搞好资金的管理。
(5)负责资金的核算与管理,(6)监督其增减变动。经常了解资金计划执行情况,(7)合理调动资金,(8)组织和利用闲散资金参加周转,(9)尽量减少银行贷款。
(10)组织搞好资金账表的综合分析工作,(11)按月、季、年度定期编写资金分析说明。对资金占用情况整理出有数据、有原因、有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12)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13)负责组织采购中心的所有的货款的回收工作。
(1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4、 结算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及财务会计制度,(2)遵守
国家政策法令。协助部主任搞好结算业务。
(3)具体负责与用料单位材料款项的结算工作,(4)及时回收款项,(5)并按月编制材料结算月报表。
(6)组织编制实际用料比较表,(7)分析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审核凭证,(9)监督各种结算方式,(10)检查其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
(11)及时掌握备(12)用金的情况,(13)严格控制管理好备(14)用金。
(15)及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进行清理,(16)保证资金安全。
(17)负责组织工资的核算、发放及各种附加费的计提工作,(18)及时提供劳动工资计划分析资料。
(1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5、 出纳员的岗位职责
(1)掌管“中心”各种货币资金业务。
(2)办理银行结算现金收支业务。
(3)掌握库存现金和各种票券。
(4)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5)汇总银行结算往来账户收支和库存现金收支,(6)核对双方往来金额。
(7)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6、 材料核算、稽核岗位职责
贯彻有关材料核算的制度和规定,负责“中心”所属部室材料核算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负责材料、配件、设备等物资的进料报销签收转账及余额核算工作。
负责材料核算会计凭证的填制,按时提供产品的材料耗用情况。
审核材料采购原始凭证,加强采购业务的结算工作。
负责有关材料配件设备等明细账的记账、结账、清帐工作。
办理售出材料的结算转账。
督促清理各种在途材料和估价材料。
协同有关部室办理材料配件盘盈、盘亏、报损的审批手续。
负责材料明细账等的整理、编号、装订、归档工作。
7、 流动资金核算岗位职责
协助部主任做好流动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落实安排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按年、季、月分别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款计划。
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考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果。
上缴各种款项,及时办理解交手续。
负责流动资金核算,编制流动资金报表,正确反映资金动态。
办理有关流动资金的报批手续。
对盘盈、盘亏、损毁的流动资产,按规定审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8、 结算岗位职责
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及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需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及时清算。
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
加强备用金借款的管理,要及时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对预借的差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严格审查有关支出。
负责其他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对各项往来款项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随时列表,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9、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会同劳资部门制定和贯彻工资核算办法。
参与制定工资计划,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参与工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组织中心各部室工资和奖金的计算、发放工作。
负责工资的结算与分配的核算工作。
做好工资台帐和应付工资明细帐的登记工作。
及时考核劳动工资计划的使用情况,及时提供劳动工资计划分析资料的报表。
负责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计提等工作。
10、总帐报表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2)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会计账户和会计账簿,(3)建立健全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4)及时做好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登记工作,(5)做好各项财务结算工作。
(6)按时编制财务报表,(7)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8)具体组织上报全部财务会计报表。
(9)督促出纳及时缴纳各项应交款项,(10)督促有关会计做好往来款项的清查。
(11)按月总结财务活动,(12)按时编制提供财务分析报表及资
(13)按月(或季、年)度整理、装订各种会计档案资料,(1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15)保管好有关会计资料。
第8篇 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报销制度
一、财务收支审批的范围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二、财务收支的审批报销程序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三、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
四、报销时间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五、关于借款
第9篇 公司财务部内部管理制度总则
公司财务部内部管理制度总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工作规程办事,按时、按量、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擅离职守。
五、仪态端庄、举止大方。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应热情、谦和、有礼。
六、创造并保持安全、卫生、有序、优雅的工作环境。
七、讲团结、讲协作、讲民主、讲风格、讲友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胸襟开阔、与人为善的人。
八、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领导要尊重下属,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下属要领导,自觉服从领导指挥。
第10篇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第11篇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是处理各类财务事项的规范标准。
第一章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在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建设期内,根据公司基建要求、计划目标和预算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的经济核算,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3、参与各种计划审定和重要经济合同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
4、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计划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编制各种财务报告,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筹划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关系。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四、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司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二章 会计政策与报表体系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二、公司收益与费用实行统一核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公司股东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四、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作为固定资产。
(一)分类 :
1、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
2、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
3、通讯设施:包括数据传输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
4、监控设施:包括外场设备、控制中心设备等。
5、收费设施:包括中心设备、收费站设备、车道设备等。
6、机械设备:包括清扫车、压路机、洒水车、摊铺机、路缘机等。
7、车辆:包括巡逻车、生活用车、拖车、工程抢险车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
9、电子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通讯、监控、收费、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留残值。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类别 折旧年限
a、公路及构筑物
1.路基、桥梁、隧道 25年
2.排水及挡防构造物 _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 20年
b、安全设施
1.防护栏 _年
2.道路照明设施 5年
3.标志标线 5年
4.其他安全设施 _年
c、通讯设施
1.通信线路 _年
2.电源设备 6年
3.通信设备 5年
4.其他通讯设施 5年
d、监控设施 5年
e、收费设施 5年
f、机械设备 _年
g、车辆 5 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30年
2.建筑物 20年
i电子设备 5年
j其他 5年
(四)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五)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五、坏帐损失
1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货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货款。
2、坏账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5%计提。
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六、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 (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细表(年度);
5、基建投资情况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况表(年度);
7、利润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细表(年度);
9、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
第三章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计划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一、银行帐户管理
(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三)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二、现金管理
(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现金。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四、信用卡管理
因工作需要开立个人银行卡的,必须报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核定存款限额,纳入其他应收款管理。持卡人使用卡内款项后,须及时按规定报帐。
五、资金支付报销制度
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及现金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及相关单证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按规定向财务部门提供合法的凭证,要求发票正规,客户名称填写本公司全称,大、小写金额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齐的粘贴于公司统一印发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写明日期、项目、金额,单据张数要大写,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和支付手续。
(一)、财务报销票证的规定:
1、财务报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白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购买货物金额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单据,由经办人写出缘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所有发票或收据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可认,签章齐全,合法、有效,汇总发票或单据还须附有清单。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装、调试设备工程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合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入账,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否则不予报销或结算。
(二)、审批程序:
1、办公物资(包括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的购置应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同时“采购计划”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采购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由办公室主任验收确认,并将相关凭证由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2、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附件1.“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
3、通讯费
固定办公电话费用由银行划转,经财务部审核报销。
移动电话费凭据在限额内据实报销,限额标准见附
4、车辆维修、使用费
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所有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5、购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6、职工教育费
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7、工资福利费用
由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开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费用开支,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9、工程支出
工程性支出,由相关部门按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用款计划,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申请支付时,经办人根据业经批准的计划,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有关凭据交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计划安排,视资金情况安排付款。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三)暂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暂借现金或限额支票,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帐日期,借限额支票还需填列对方单位、开户行及帐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借款人应在事项完成后及时报帐。
(四)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一、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二、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报财税机关备案。
二、如遇国家相关制度修改变更,本制度与其相抵触的,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资产评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规定,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承办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执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簿制,配备财会人员,严格财务管理,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的检查监督。
四、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贯彻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各项支出,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法人一支笔的开支审批制度。
五、公司支付的工资包括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见习期临时待遇,在编学习进修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工资待遇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医药费、因工负伤和职工生活补助等。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七、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待业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费,并按规定执行。
八、公司要按业务收入的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
九、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税金。
十、公司发生的物料用品,在领用后,一次性计入业务支出。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但领用数量较大的物料用品和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用,可采用待摊办法,摊销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一、公司的各项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账卡,做到账实相符。个人因工作需要,可以办理手续借用,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十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按原值的3%计算净残值率。
十三、公司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十四、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环账准备。
十五、公司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年终决算前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六、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切收入都要按规定及时入账。各项业务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不得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其他条件,也不得用降低收费标准的手段承揽业务。
十七、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五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十八、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50%的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作为公司公益金和支付投资者利润。公司的各项税收减免要转作事业发展基金。
十九、公司用于正常业务往来需要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参照同行业标准执行,并本着节约原则,指定专人按标准办理。
二十、根据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规定,按业务收入的1%及时缴纳团体会费,并组织个人会员,执业会员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会费。
二十一、加强现金管理,500元以上的零星采购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零星因公借款和外出借款,由借款人开据借款单经法人批准后方能支付,并要在业务终结后及时报账。严禁白条抵库。
二十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省财政厅有关差旅费规定办理,并作以下具体规定:
1、市区以外出差,每人每天按50元发给住勤补助;
2、市内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午餐补贴10元;
3、市区内交通费每人每月按20元补贴,包干使用;
4、长聘人员住外地者,每年报销两次车船费;
5、取暖费,降温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6、因特殊情况或执行急办任务等原因,外地出差乘座飞机、市内出差乘座出租车,须事先经得法人同意方能报销。
7、市区以外出差,只计发住勤补助,不再发午餐补贴。
二十三、按规定向主管会计师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二十四、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3篇 工程分公司财务科长岗位制度
建筑分公司财务科长岗位制度
一、组织分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监督执行。
二、组织拟订分公司资金筹措计划并负责资金的调配。
三、组织分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组织健全分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利用财会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五、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的经济技术、成本分析活动。
六、参与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
七、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第14篇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15篇 z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16篇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文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wu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7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各项资金,正确、及时、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部系公司职能部门,公司财务部有权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并有权向公司提请对有突出贡献的财务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财会人员进行撤换。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务时,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措资金、有效运用资金,提高企业效益。
四、公司财务部应认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法规得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办法,如责任会计、目标利润、计算机管理等,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财务人员应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为公司聚财、理财、用财出谋划策,严格把好财务收支关,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和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人员设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则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二)财务人员因故离辞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一般财务人员变动应时先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财务人员登记手续。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财务部级财务部经理,主持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财务部成员按业务活动的需要划分岗位摄制。
二、财务会计制度
(一)人员考核:
1、公司财务部对财会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财会人员要进行总结和自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财会人员考核档案,作为晋级及奖惩的依据。
(二)财务部制度的建立:
1、财务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和公司具体情况,指定公司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签、支票、发票、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财务制度应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财务工作要求:
1、公司财务部按财政部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定期向主管财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帐表、年度报表应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2、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领导报送财务报表。
3、公司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会报送月度收支计划表,资金支付预算表,待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额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按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置帐户;应定期核对帐户,定期财产清查,保证帐实相符;应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保证各种报表数据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计划拨付。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所收的售楼款,帐务处理上仍计作拨付。售楼款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部的退款。
(二)非计划用款要专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长签字之调配资金通知,应立即照办,不得延误。
(四)公司将非公司业务之用的资金调出公司系统,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书面批准。如系口头通知,需补办书面批准手续。非经董事长批准将资金调出系统,有关人员以严重过失论处。
(五)各币种之间的兑换一律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进行外汇买卖业务。
(六)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工程项目的需要。
二、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对经董事长批准支付的款项及总经理签字的预算内的申请付款款项,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批准的款项,即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付。
(二)严格进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三)财务部在工程付款记账方面按部童工或单位、按不同承包单位,分别设置预付款和应付帐款明细账。预付帐款用于归集我公司对各供货商及承包单位的预付购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的详细记录,应付帐款反映我公司对供货单位及承包单位所欠债务的详细记录。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时经管部必须和财务部对帐,经财务部确认实际付款情况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业务费、工资、房租等,采取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按实报销的形式,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负责执行,公司财务部控制使用,不得随意突破限额。凡属国家规定应于支付的费用如:税务、财政、会计常年咨询费按实列支、会议等在发生实单独申报预算交董事会批准。
(五)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费用后,应有办公室相应建立实物台帐。
(六)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员工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节约修理费用,防止毁损和盘亏。
(七)对外签订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应严格按照公司经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18篇 z_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
在很多股份制的企业中,对于各方面进行管理都要有成熟的管理制度。其中公司财务制度是重要的一项,以下整理了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五条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内入帐。
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应当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信用机构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还应分别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汇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
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包括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登记入帐,有市价的并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企业取得的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记帐,不包括在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内。本期宣告股票应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转让股票、债券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以应收帐款余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的,其提取的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销坏帐准备。已经确认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期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项帐面余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回多提或补提少提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二十四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产成品等。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但商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按照买价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施工等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可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
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并被确认的价值入帐。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
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五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或者分批实际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在领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企业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长期投资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八条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将这部分股利金额列作应收款;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列作长期投资。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数半数以上的,长期投资应按权益法记帐,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采用权益法记帐时,长期投资帐户要反映出它所拥有的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对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增加(或减少),记入长期投资帐户;从接受投资单位分得的股利,则冲减长期投资帐户。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金额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
资产负债表反映库存股票和债券时,有市价的,应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收回长期投资大于或小于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十条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帐,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原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价或合理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记帐;
企业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提取的折旧,记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股本。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即已提足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第三十四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发生的损益列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六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六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三十八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帐: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
第三十九条各种无形资产应在受益于企业时,按照规定的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预计受益期限无法确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期末未摊销余额,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第四十条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职工培训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的开办费应单独核算,并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七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四十二条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暂收应付款项以及预提费用等。
按照国家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应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集体福利基金,应作为股东权益,单独核算,不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第四十三条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如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职工福利基金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分别列示。
第四十四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第四十五条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记帐,长期负债的利息以及外币的折合差额,均应与其相关的债务本金一并记入同一帐户。支付的长期负债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第四十六条各项长期负债应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中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八章股东权益
第四十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集体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润等。
第四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资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企业发行股票应于收到现金及其他资产时,登记入帐,并按股票种类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核定的资本总额、股数、每股面值以及已认股本等,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如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原企业的帐面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换取的股份总数和每股票面价值的乘积作为股本入帐,如有差额,应作为超面额发行溢价收入处理。
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登记股本帐户,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部分,应记入公积金帐户。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应按股东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入帐,并按各股东进行明细核算。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的金额入帐;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在验收后入帐;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协议、合同规定的日期入帐。因采用收购合并方式取得投资所形成的商誉,应按协议的投资额同被并入单位净资产的差额入帐。
第五十条企业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东的出资时,登记入帐,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注销股本时,登记入帐。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帐。
企业应将因减资而销除股份、发还股款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以及因减资需更换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帐户的明细帐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股东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帐户有关明细帐户及各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第五十一条企业的公积金应单独核算,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其中,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照规定,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自利润分配帐户转入公积金帐户。
接受现金或者实物捐赠,应在收到现金或实物时,作为资本公积金入帐。
企业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额,应作为资本公积金,按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利。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
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有关利润分配帐户;用于转增资本的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股本帐户;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通过利润分配帐户后,再转入应付股利帐户。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三条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第五十四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帐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股份制企业实行的工资形式,以及企业的工时、产量记录等,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其他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计入成本。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分配计入。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备案,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五十六条销售费用包括在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提取的坏帐准备等。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和银行手续费等。
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包括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第五十七条企业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生产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分别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或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在利润表中应分别列项反映。商业企业的上述四项费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报表上合并为流通费用项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营业收入
第五十九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十条企业应按下述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自卖方转移给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长期合同工程(包括劳务),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应根据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适用的利率,按计息时间计算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一条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
第六十二条企业各项营业收入,应分别核算,在利润表中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项反映。同时经营几种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将每种基本业务的营业收支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分别列示。
企业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相应计算结转本月营业收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但这些成本、税金、费用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抵减营业收入。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商业企业还包括进货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数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非常损失、职工劳动保险费支出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十四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第六十五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在不超过规定的弥补期限之内),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应交未交的所得税,应作为应付款项单独核算。
第六十六条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在会计上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企业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余额,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分配顺序如下:支付优先股股利;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决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应按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东的股利,应当作为应付款,转入应付股利帐户。
第六十七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在扣除已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作为股东权益的加项或减项。
第六十八条企业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处理错误,包括会计政策重要改变和会计处理重要错误,应在当年有关帐户中作相应调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利润分配帐户核算,不作为本年损益处理。
第六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应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交所得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上年利润调整数、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等,均应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项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第七十条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企业的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有关附表。
第七十二条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期间还应抄报体改部门一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报表应分送给各投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还应在股东会议召开二十日之前备置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告有关报表文件。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
第七十三条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额半数以上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应随同企业会计报表一并报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资企业经营内容独特,单独反映会计报表更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附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之后。
合并报表应在抵消了有关项目之后编制,一般应当抵消下列项目:
投资企业的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资本;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支付的股利;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相互持有的债券,即一方为债权,一方为债务的,应将这类债券持有数与发行数相互抵消。持有债券企业的利息收入,也应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利息费用相抵消;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以及应收股利和应付股利等应收、应付款项;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购货、销货业务,应消除由此产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存货项目中所包含的利润。
如果投资企业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则合并报表要反映出少数股权。
第七十四条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3.资金周转情况;
4.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5.主要税费的缴纳情况;
6.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
7.资产承诺事项和年度结帐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重要事项;
8.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企业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企业行政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署。
第十三章查帐
第七十五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帐目进行查帐验证,并出具查帐报告。
第七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各投资方于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帐目进行检查,所需费用由聘请方自行负担。
第七十七条向境外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注册会计师查帐,费用由外国投资者承担。但聘请的外国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机构需系在中国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会计公司。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向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回答查帐人员提出的询问,对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查帐人员应负责保密。
第十四章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企业营业期限届满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
第八十条清算组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八十一条企业办理清算所发生的清算费用应优先从企业现存的财产中支付。
第八十二条清算费用及清算损益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和利息净支出等。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无法收回的债权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和无法归还的债务等。
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减去清算费用和清算损失后的差额,为清算净损益,在依照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当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八十三条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区别下列情况处理:
如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开始进行清算,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规定,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清算费用及损益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及清算期间的会计报表等,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9篇 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简介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现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七章工程、设备管理第八章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第九章费用管理第十章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报销管理第十二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第十三章举债、担保第十四章审计第十五章附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相关推荐: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专卖店铺日
第20篇 矿山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结合公司特点,特制定财务管理规定:
一、票据管理
1、公司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即经手人签字,(注明使用原因,证明属实);财务会计审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总经理审批,计划外支出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2、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特殊情况小额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的只能作为往来帐目处理,严禁白纸条报帐。
3、对员工违规处罚金额,统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乱收。
4、对员工的工资除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现金外其余部分一律进入员工个人存款帐户,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扣缴。
二、费用审批
除坑口员工按计件标准发放工资外,其余费用一律按年终制定的经营方案下达的控制指标执行。
1、招待费用。(1)公司招待费用:严格控制招待费用,特殊情况需要招待的须经公司总经理、主管领导同意在控制标准的情况下开支,少量客人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则上不发整包烟,确需发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接待员登记发放。公司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具体办法另行规定(2)坑口每月报销招待费150元。
2、车辆管理费用。公司小车统一由行政办调派,报销燃料费必须有办公室及主管领导签字同意。车辆维修和年检费用必须由司机首先提出申请报告,经行政办小车班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由行政办安排到指定的维修点维修。
3、坑口辅助材料费和水电费。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标准执行,超额部分由所在坑口负责赔偿。定额标准内的费用报销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报销,节约部分实行四六分成(即公司40%),60%奖励坑口负责人和所在工种人员。辅助材料中大额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4、通讯费用。总经理每月话费控制在260元以内;副总经理每月话费控制在150元以内;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及安全顾问、采购员每月控制在120元以内;坑长、科长、司机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内;副坑长、副科长每月控制在60元以内;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每月控制在30元以内。凭话费单实报,超出不补。山上固定电话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内;办事处固定电话每月控制在80元以内。
5、差旅费用。护送伤员的工作人员到县城只能用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5元,住宿费看情况来定),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办事,每天生活补助35元/人,公司派车出差不报销生活补助,住宿费控制在100元以下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出差办事无特殊情况不报销租车费用。
6、劳保费用。员工劳保用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采购员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采购前按照公司发放劳保用品的数量提出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分期分批采购,防止劳保用品过度压库,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凭增值税发票报帐。
7、材料费。仓库物资统一由公司采购员采购,保管员应按照各坑口、各工种急需的配件、物资数量,填写购买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保质、价格合理的条件下进货。仓库保管员凭采购员进货单清点货物。凭采购员进货单、仓库保管员入库单、购买审批单和增值税发票报帐。严格控制仓库物资采购资金计划,防止库存物质压库。坑口辅助材料必须有公司人员验收,坑口证明属实,主管领导审核,由卖方到公司结帐。公司公摊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领用。
8、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发放,在购买前必须提交购置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2000元以上的物资应列为固定资产支出。宣传、培训费用按领导批准执行。
三、各种假期工资发放标准
公司统一放假,工资按《公司经营管理方案》附则第5、6条执行;婚、产假按有关规定发放;事假不支付工资;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发放,计件人员按每月450元计发。
四、财务纪律
1、所有费用开支原则上做到月清月结,不得坐支。
2、会计、出纳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定和本规定,坚持原则,抵制不正当开支。
3、未经领导批准,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公司财务处预先借用现金。
4、出纳要严格控制现金存放量。现金遗失或出现假币自行赔偿。
5、严禁以少报多、虚报冒领和违反本规定报帐手续的各种支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公司原制订的财务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