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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8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1篇 南京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__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措施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

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

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

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c48-8

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

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

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油漆粉刷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协议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保证烟草印刷厂工程相关单体项目油漆粉刷工程顺利完成,经协商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约束乙方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双方施工协议同时,特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量范围:施工合同规定油漆粉刷工作量

四、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五、安全协议期限:年 月 日至本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止。

六、 安全协议内容:

1、 协议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市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规程辅助学习工作,并有承包人对安全负全责,发包人派员监督,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生产纪律予以处罚。

3、 发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4、 凡是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5、 搭设临时砌筑脚手架或粉刷移动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和做好防护设施。

6、 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将剩余材料交回工地仓库。

7、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程造成各种事故均有作业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另外项目部将对承包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

8、由于作业工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承包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并将闹事人员送公安部门处理;不准家属、小孩进入工地,违者引发事故均于工地无关,由承包人负责。

9、安全措施费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自行调剂使用,由于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予以配合。否则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10、 自觉将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交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登记,否则发生治安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1、 附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第3篇 建筑分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方:项目部

分包方:

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分包方施工,为了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与总包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分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三、总包方对分包方的治安、消防进行检查。对分包方的材料、机具等进行进出场登记,凡未经登记的材料机具等不得外出。

四、总包方有权提请建设单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强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方面的管理,对分包方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实施处罚,必要时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项目应由分包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项目在具体施工中应由分包方按总包方的要求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另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保证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七、施工前,分包方应组织召开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通知总包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并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八、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分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总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分包方须安全管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分包方自备。如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借用和租赁,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分包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须进行检验。分包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十二、分包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总包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总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承但。

十三、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如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四、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十五、分包方需用总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及时向总包方提出。违反本规定或未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十六、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分包方发生各类伤亡、火灾事故,应由分包方负责迅速统计上报。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分包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设置车轮冲洗龙头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

(2)施工现场要进行有组织排水,项目部派专人对排水管网定时检查、疏通,保证有效、有组织的排水。整个现场实行分区责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时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决不影响车辆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种文明生产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大力提倡员工的文明与卫生,保证项目良好的精神风貌。

(4)分包方要加强“落手清”意识,建立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由专人管理负责;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5)分包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单位统一印制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规范、工种要求区分颜色,并在安全帽前后都印上各单位的标志。

(6)分包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分包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7)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分包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相应技术措施,否则分包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施工期间由于分包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9)施工用电配电总箱、分线箱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经现场监理、总包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规产品。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电表等,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系统。一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并每次扣罚200元。

(10)施工期间,分包方应及时整理和统筹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总包指定场地,严禁随地乱堆,否则,总包方对分包方处以500元的罚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总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由总包方核定,从分包单位扣除。

(12)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义务禁止一切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总包方给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罚款。

十八、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协调好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进入工地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无帽不准进工地,不准赤膊、穿拖鞋,否则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2)严格按施工用电规范进行,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接零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有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罚款。

(3)禁止损坏总包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中有妨碍的必须得到总包方许可后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结束必须立即补好。擅自拆除或损坏的,以每处500元~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分包方负责全部责任。

(4)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工地内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除进行清理外并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保持清洁卫生。

(5)配备消防器材,重点部位禁止动用明火。需要动火的必须有动火审批报告,并有防火措施,否则禁止动火。

(7)做好自身的财物保管工作,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准在现场设食堂和宿舍,违反者酌情罚款。

十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动终止。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安全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第4篇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3]0446号)文件精神,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结合当前施工安全实际对北京花园商贸批发交易大楼工程提出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施工安全生产,落实建设各方责任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系统,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办理有关申请批准手续,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标准的重点监督,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参建各方行为管理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以国家和本市的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工期的,必须明确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措施费用。

2、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燃气、自来水、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应提供而未提供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3、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依法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到位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内容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蒸申请表中签字。

4、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中,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施工安全生产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合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较强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施工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8、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9、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或办理分包项目合同备案,或不具备安全保证措施和上岗资格的,不得进行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第5篇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

编号:

立协议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结构层次:

5、建筑面积: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四级及以上死亡事故为零;

2、设备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4、爆炸事故为零;

5、职工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6、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7、重伤事故发生率不超过;

8、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

(二)文明施工目标(指省级、市级)

1、创文明工地;

2、创文明工地样板(示范)

(三)职业健康目标

1、杜绝发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2、杜绝发生3人以上同一种职业病因引起的职业病;

(四)环境目标

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

四、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2、甲方由同志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由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5、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专项资金的提取,专列账户,专款专用情况,并督促乙方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

8、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织织对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0、负责组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11、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验收情况。

13、督促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情况,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情况。

1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同志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按甲方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售货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费用。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反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子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3、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偶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4、乙方必须严格招待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15、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图集》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16、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7、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随意拆除和挪动。

1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9、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

20、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2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2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23、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25、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表。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

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

1、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考核办法按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

七、其他

1、在施工中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书》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在工程开工前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第6篇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有关安全规定,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酒后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骑乘摩托车、电瓶车应佩戴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饮酒、打架斗殴,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8、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标牌。

11、非电工禁止动用配电线路和设施。

12、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13、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7篇 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为了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拆除施工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除现场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拆迁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房屋拆除的地址以及具体的拆除范围,确保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安全拆除。

2.向乙方提供拆除过程中有关设施、管道、通讯及电信、光缆等资料。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文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文明防范措施,必须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和安全施工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行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进行人工拆除施工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作业,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在拆除过程中,严禁从上至下抛扔物件。

4.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5.拆除建(构)诸物,应自上而下对称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分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承重结构要等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重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6.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机械设备有乙方自行看管、保养,如发生机械设备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9.在遇到五级以上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10.在甲方监管和检查施工的工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后,通知乙方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施工。

11.如果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不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履行拆除施工合同或协议,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此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

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第8篇 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部现场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实现安全工作目标,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做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安全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前对乙方施工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核实乙方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督导乙方施工队伍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

4.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专项方案、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5.督导检查乙方施工队伍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遵章守纪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配备、劳保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按奖罚制度予以罚款处理。

6.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由此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不服从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按奖罚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7.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凡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视人员伤害程度与经济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罚款处理。

8.在乙方的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灾,以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及时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对构成治安处罚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乙方安全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本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及有效性。

2.对新入场施工人员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搞好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登记备案。

4.给施工人员配发必要的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违章作业行为。

5.服从甲方安检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安检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6.对施工中由于违章作业及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7.在施工现场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救治器材等,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并对安全设施和救治器材等的质量负责。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8.遵守甲方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要有治安消防预案及措施。

9.乙方现场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本单位专、兼职治安消防负责人,建立本单位义务消防、治安巡逻组织,并保证每月有2小时的消防训练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治安、消防教育,组织贯彻执行甲方有关制度。

10.建立并落实治安消防工作月例会、周检查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治安消防安全会,研究部署治安消防工作;每周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治安漏洞,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保证本单位施工生活责任区范围内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达标。

11.各分包单位对配置在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负责,应定期进行维护,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购置配备齐全。

12.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违章作业或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3.使用剧毒、爆炸、放射性物品必须报甲方保卫人员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14.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进入本现场的贵重物资、设备、工器具进行登记,对甲方提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确保本单位物资、设备安全。

15.加强车辆的管理,经常进行车况检查,并严格执行场内交通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16.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禁止私自留宿他人,执行夜间12时出入登记制度。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行为的发生,否则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予以300—5000元经济处罚。

17.施工生产使用的管制刀具严格遵守购置、储存、领用、退还的流程,严禁在个人手中过夜。

三、安全保证金

1.在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安全保证金,金额为承包工程价款的%。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安全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罚款后退回乙方。

2.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果安全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四、其他

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执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9篇 土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关;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终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理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权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国家及行业项目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施工现场的除专业分包作业之外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和指导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指导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现场总体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实施。

9、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等)进行抽查,对乙方采购不合格(不符合政府规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所用临时用电箱其内所有开关必须配备可视断点开关。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甲方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19、检查督促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对乙方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发生的,予以处罚。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建委注册)、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按《进场须知》报甲方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100人以上必须有两名专职安全员;300人以上必须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每天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严格按甲方相关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施工作业。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身体有残疾的人不得参加施工作业。

6、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7、负责依据jgj46-2005j405-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9、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员及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0、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包括所有人员交底签名)。

11、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2、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到甲方目标管理标准,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安全可靠。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乙方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3、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2)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要求,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6、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书面申请,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并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书面及签字)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7、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机械管理员及物资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8、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9、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0、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1、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3、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资料在有效期内,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4、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5、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立即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6、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7、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严禁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的发生,并承担因此对甲方及现场其他单位造成损失。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管理风险抵押50000元(大写人民币:五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事件、现场相关单位责任事件追究时,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现场应急事件处理及善后处理所需保证资金,在此项资金动用时,需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责任进行确定。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乙方每年终前已扣至5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数额,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或纳入应扣乙方的5%工程质量保护金额额度内。

3、为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及时有效地落实,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文明违章事件时,甲方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现场管理协议规定执行过程中的保证资金。如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在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已扣至不足50%额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的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数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和乙方无现场人员施工作业后,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奖励

1.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处罚

2.1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3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300元。

2.4无班组日志,每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5元。

2.8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50元。

2.9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乙方支付违约金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26采购不合格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临时电箱,每例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分包单位负责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9分包队队长不参加或不组织本队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乙方本队人数10元/每人支付违约金。

2.30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乙方加倍支付违约金。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乙方支付违约金50-200元。

2.33对随地大小便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乙方有关责任人员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

2.36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由乙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其乙方直接负责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乱倒垃圾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一次,乙方个人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⑴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⒄非专职人员操作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处理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或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10‰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施工行业或企业提出新要求时,甲方将按照要求,对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充签订或修改重签。

4、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五、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及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五万元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以支票方式交甲方项目部财务处。

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叁万元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到甲方项目部财务。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盖章)(盖章)

第11篇 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中有关安全责任事宜,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应注意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合作期间安全工作。

二、乙方负责制订安全制度,根据工程不同特点,编制安全手册,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作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规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三、乙方开展工作前10日,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将工程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提出建议,供乙方参考。

四、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乙方应提前10日列明明细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领取。对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具,乙方负有保管、维护、管理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安全负责。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丢失、毁损、灭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形,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身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应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七、因第三方侵害乙方人身、财产等权利,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八、保修(或合作)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应尽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因乙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中存有缺陷、隐患,导致损害发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对承揽业务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订立前后乙方参与的所有工程、合作项目,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十一、 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

十二、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第12篇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班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种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保护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做好安全防护。

2、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装。

4、给乙方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有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行业纪律、禁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不违章操作,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均有权制止和给予处罚,清退。

4、在施工中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报告,整改后经复查确实无隐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开机;

(2)不准在工地内穿拖鞋、光脚在现场作业;

(3)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

(4)不准在工地上随便大小便;

(5)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6)不准在工地上;

(7)不准上下一线同时作业;

(8)不准随意向外抛物料;

(9)不准违章作业;

(10)不准随意乱挂乱接电器设施。

6、做到十个要:

(1)要热爱我们自己的.企业;

(2)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要维护职工之间的团结;

(4)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6)要爱护集体和个人财产;

(7)要搞好集体和个人的清洁卫生;

(8)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10)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做到安全三不伤害;注意自己不伤害自己,注意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

职工(签字):工种:家庭住址:

第13篇 桩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钻孔灌注桩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指年月日至本工程完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第14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土方捡底工程、抗浮锚杆、房屋结构、室内装饰、水电安装、外墙装饰、建筑节能、通风空调、金属门窗、消防工程、机电设备、智能化、防水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 (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 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乙方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须执行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7、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电梯安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1、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3、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15、乙方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6、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安全责任。

17、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8、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19、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3、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5、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26、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27、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8、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29、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30、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2、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3、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3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3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37、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38、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9、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0、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43、夜间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4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45、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46、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4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8、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0、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51、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5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54、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成都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55、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55.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55.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55.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5.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55.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55.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55.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55.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55.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5.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56.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56.3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标志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56.4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57.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57.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57.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57.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57.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57.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7.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57.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7.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7.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57.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57.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57.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57.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58、“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58.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58.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58.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58.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58.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59、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59.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59.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59.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60.2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60.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60.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60.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1、乙方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或配置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一经查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同时乙方须在甲方限期内完成人员更换、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安全工程师须在甲方、监理单位备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工作不尽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经甲方、监理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立即消除隐患,若消除隐患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受伤、残疾等情况,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人员未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混乱、建筑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场地积水严重或扬尘等违规行为,被监理和建设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上述违规行为被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查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由此引发对建设单位造成麻烦或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同时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经甲方、监理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复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按本备忘录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执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等事故,乙方必须主动并且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或影响扩大。若乙方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天内做好善后处理、消除不良影响的,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逾期达3天(含3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灾、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事故而导致甲方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企业资质降级、房屋不能移交业主,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退房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及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未在办公和生活场所、装饰施工现场、库房、材料堆码场地按安全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等相关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数量配置,或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同时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须报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处,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

9、乙方堆码材料必须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若乙方材料堆码造成车辆通道封堵,乙方必须立即疏通车辆通道,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乙方随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库有关规范要求堆码,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发生事故消防车辆无法驶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0、若乙方施工造成严重影响附近邻里住户休息,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未被媒体曝光或被通报批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处罚,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若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11、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内发生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五条 其它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如有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 (章) 施工单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5篇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第二条建筑安装现场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地或区域,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的操作规程施工和作业。

3、乙方在甲方场地或区域内施工,必须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悬挂和设置安全标准,并按安全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加强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者要坚决纠正并做出处理。

4、乙方安全责任的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监督其施工人员,按照甲方安全制度有关要求安全施工,直至该工程和项目结束为止。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6、承包单位人员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已确认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编号: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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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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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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