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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绩效考核协议书
第1篇 绩效考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本着公平、公正、激励、竞争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乙方确认并自愿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就职于甲方工作的非参公人员。
二。乙方固定 工资 为基本工资(不包含任何补助)和 绩效工资 两部分,绩效工资为全部基本工资的%.
三、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四、乙方的绩效工资为每月元。
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以下几项:
1、工作内容:
乙方须按规定完成如下工作:
乙方如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2、工作作风: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出现迟到或早退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热情、举止得体、服务优质的,得10分。违反行为规范,出现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加扣2分。
(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每请事假1天扣1分;每请 病假 1天的扣0.5分。(须出具相关的医学证明)
(4)乙方应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0分。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一天每件(次)扣1分。
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将根据乙方每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如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3、领导交办工作:
(1)乙方须按时完成股长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
(2)乙方须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
五、本协议一分两分,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或签字之日起实行。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协议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