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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第1篇 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宅基地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系甲方的。甲方决定将位于县镇村组村民建房规划平面图之号地块即平方米的建房宅基地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宅基地拥有建房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在日内以甲方的名义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费用约余元,概由乙方支付和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视为甲方完成交付。
第五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自行筹资建房,所建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房屋建成后,甲方协助乙方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持甲方的身份证原件到上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概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该块宅基地赠与乙方时,取得了甲方的(近亲属)的同意,其表示在该赠与协议上签名予以认可,并作为在场的见证人。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在平等自愿原则上,协商一致后变更,变更后需以书面形式订立变更协议。协商不一致的,甲乙双方按原合同履行义务。
为实施合同变更行为花费的费用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如需办理变更手续,由主张变更方承担相关费用,双方都主张的,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条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