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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协议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1

预定协议书

第1篇 生源预定协议书

甲方: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确立'以人为本,共创伟业'的服务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和策划,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保管和转移员工档案,员工调动,户籍迁移,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服务同时依法对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事劳动社会保障,职业中介的工作经历,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最佳结合的优良环境.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中专院校等)解决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同时也为了适应职介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定而充足的生源,以便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预定生源的基本情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预定 届毕业生 名(其中男生 名,女生 名).

2.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学生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纹身,染发,残疾等现象视力良好,双眼裸视不低于0.8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年龄一般不低于16周岁并且诚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立所预定生源的名单,并将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所预定之生源需单独开班,并命名为昆山班.其中男生加设机械类专业课程女生加设计算机,电子专业课程.

用人单位说明

1.甲方推荐之用人单位全部为正规的,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薪资不低于 元/月,加班费全部按照劳动法规定另计.平时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员工扣除食宿费用(预算为200元)月收入不低于 元/月.

2.甲方提供之用人单位全部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并且工资按月及时发放.毕业生实习期结束全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向乙方所预定之生源的就业安置工作

2.甲方在就业安置过程中所提供的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内容

3.甲方在就业安置前应事先将多家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提供给乙方,招工简章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用人单位的概况和招工的情况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及学生报到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毕业生进单位实习期内的跟踪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如发现乙方之毕业生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甲方不负责再推荐工作如因企业方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甲方负责再推荐工作,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甲方提供满三次机会而学生均未参加面试,视为个人不愿就业,甲方不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8.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毕业生除身体不合格,不愿就业等情况以外能够完成就业安置的保证率为 %以上,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所预定的生源组织好,不让流失.保证其数量与质量

2.乙方在开展就业安置工作中有义务向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宣传甲方所提供的招工情况,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报名,面试

3.乙方必须按照招工简章之要求在甲方预定的毕业生中挑选出符合招工条件的学生,并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告知甲方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数量及到达时间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所提供用人单位的要求组织学生面试,体检与报到,并为学生备齐所需的各类证件.

5.乙方根据甲方之要求,为昆山班学生开设专业课程及各类岗前培训课程.

有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不承担在安置乙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一切费用,也不承担乙方毕业生在录用前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收取就业安置费 元/人,合计 元

3.本协议经签定,甲方需向乙方预收就业安置费总额的 %,计 元,剩余金额的收取:每报到一批收取本批的就业安置费最后一批报到进行总核算.

终止或解除协议

1.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向乙方所预定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且对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违约责任与违约赔偿

1.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安置完向乙方预定的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安置日期的,甲方继续安置毕业生,否则甲方向乙方的赔偿为 元/人

2.乙方未能提供出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乙方向甲方的赔偿为 元/人 .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授予乙方'昆山开发区就业培训基地'铜牌,方便乙方在招生方面的宣传工作.

2.乙方为甲方制作就业推荐名片,方便甲方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乙方(签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购买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生源预定协议书新整理版

甲方: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_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确立'以人为本,共创伟业'的服务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和策划,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保管和转移员工档案,员工调动,户籍迁移,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服务;同时依法对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事劳动社会保障,职业中介的工作经历,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最佳结合的优良环境.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中专院校等)解决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同时也为了适应职介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定而充足的生源,以便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预定生源的基本情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预定 届毕业生 名(其中男生 名,女生 名).

2.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学生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纹身,染发,残疾等现象;视力良好,双眼裸视不低于0.8;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年龄一般不低于16周岁;并且诚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立所预定生源的名单,并将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所预定之生源需单独开班,并命名为昆山班.其中男生加设机械类专业课程;女生加设计算机,电子专业课程.

用人单位说明

1.甲方推荐之用人单位全部为正规的,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薪资不低于 元/月,加班费全部按照劳动法规定另计.平时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员工扣除食宿费用(预算为200元)月收入不低于 元/月.

2.甲方提供之用人单位全部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并且工资按月及时发放.毕业生实习期结束全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向乙方所预定之生源的就业安置工作;

2.甲方在就业安置过程中所提供的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内容;

3.甲方在就业安置前应事先将多家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提供给乙方,招工简章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用人单位的概况和招工的情况;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及学生报到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毕业生进单位实习期内的跟踪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如发现乙方之毕业生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甲方不负责再推荐工作;如因企业方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甲方负责再推荐工作,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甲方提供满三次机会而学生均未参加面试,视为个人不愿就业,甲方不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8.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毕业生除身体不合格,不愿就业等情况以外能够完成就业安置的保证率为 %以上,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所预定的生源组织好,不让流失.保证其数量与质量;

2.乙方在开展就业安置工作中有义务向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宣传甲方所提供的招工情况,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报名,面试;

3.乙方必须按照招工简章之要求在甲方预定的毕业生中挑选出符合招工条件的学生,并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告知甲方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数量及到达时间;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所提供用人单位的要求组织学生面试,体检与报到,并为学生备齐所需的各类证件.

5.乙方根据甲方之要求,为昆山班学生开设专业课程及各类岗前培训课程.

有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不承担在安置乙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一切费用,也不承担乙方毕业生在录用前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收取就业安置费 元/人,合计 元;

3.本协议经签定,甲方需向乙方预收就业安置费总额的 %,计 元,剩余金额的收取:每报到一批收取本批的就业安置费;最后一批报到进行总核算.

终止或解除协议

1.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向乙方所预定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且对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违约责任与违约赔偿

1.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安置完向乙方预定的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安置日期的,甲方继续安置毕业生,否则甲方向乙方的赔偿为 元/人;

2.乙方未能提供出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乙方向甲方的赔偿为 元/人 .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授予乙方'昆山开发区就业培训基地'铜牌,方便乙方在招生方面的宣传工作.

2.乙方为甲方制作就业推荐名片,方便甲方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_司 乙方(签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预定客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展网上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议定的价格接受甲方的订房,并按既定的服务规范和程序,向甲方的客人提供服务。

二、乙方同意就甲方预订的客房按以下优惠价格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元/间·天)

三、甲方将协力推广宣传乙方酒店,经常向其客户推荐、介绍乙方,让尽可能多的客人认知乙方,并享受到乙方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宣传用的图片、文字、标识,并应优先保证甲方客人用房,对于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客人可直接发传真至乙方前台,由乙方前台按传真内容予以接待。

四、甲方的客人到乙方酒店入住前,应通过电话联系,并以传真、e-mail形式通知乙方(如通知未注明到店时间,在一般情况下订房将保留到当天下午六时,逾期乙方可自行安排房间)。乙方收到订房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甲方客人到达酒店后,凭身份证在乙方总服务台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五、客人在离店前按照甲方订房通知的销售价格以现金或信用卡结清。

六、甲乙双方都应为双方议定的结算价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第5篇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 停车位 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 抵押贷款 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 代理 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 抵押权 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 保证金 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 土地增值税 :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 土地所有权 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预定人(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预定商品房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坐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总房款及定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元,总房款为人民币(其他)_________元,计_________(大写)。定金数额人民币(其他)_________元,计_________(大写)。定金数额不许超过总房款的20%。

三、定金交付

双方签定预定协议的同时,预定人应一次性将定金全部支付给出卖人。

四、预定时间

预定时间为自定金协议签定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定金处理

在预定期间,出卖人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卖给他人,否则应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预定时间期满,预定人不与出卖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出卖人不与预定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7篇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热门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

一),甲_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

第十三条

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_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____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____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________年时,甲_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_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____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

一、二项办理事项,甲_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_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_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____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

第四条

第一项第

(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

第四条

第一项第

(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日起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_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__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____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

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

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

第九条、

第十条及

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

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_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_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_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_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书模板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 停车位 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 抵押贷款 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 代理 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 抵押权 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 保证金 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 土地增值税 :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 土地所有权 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招聘预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劳动人事局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确立“以人为本、共创伟业”的服务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和策划、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保管和转移员工档案、员工调动、户籍迁移、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服务同时依法对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事劳动社会保障、职业中介的工作经历,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最佳结合的优良环境。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中专院校等)解决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同时也为了适应职介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定而充足的生源,以便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预定生源的基本情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预定_________届毕业生_________名(其中男生_________名,女生_________名)。

2.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学生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纹身、染发、残疾等现象视力良好,双眼裸视不低于0.8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年龄一般不低于16周岁并且诚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立所预定生源的名单,并将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所预定之生源需单独开班,并命名为_________。其中男生加设机械类专业课程女生加设计算机、电子专业课程。

二、用人单位说明

1.甲方推荐之用人单位全部为正规的、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薪资不低于________元/月, 加班费 全部按照 劳动法 规定另计。平时 加班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员工扣除食宿费用(预算为________元)月收入不低于________元/月

2.甲方提供之用人单位全部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并且 工资 按月及时发放。毕业生 实习期 结束全部与单位签定 劳动合同 ,办理各项 社会保险 ,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务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期间完成向乙方所预定之生源的就业安置工作

2.甲方在就业安置过程中所提供的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内容

3.甲方在就业安置前应事先将多家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提供给乙方,招工简章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用人单位的概况和招工的情况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及学生报到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毕业生进单位实习期内的跟踪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如发现乙方之毕业生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甲方不负责再推荐工作如因企业方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甲方负责再推荐工作,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甲方提供满三次机会而学生均未参加面试,视为个人不愿就业,甲方不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8.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毕业生除身体不合格、不愿就业等情况以外能够完成就业安置的保证率为_________%以上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所预定的生源组织好,不让流失。保证其数量与质量

2.乙方在开展就业安置工作中有义务向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宣传甲方所提供的招工情况,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报名、面试

3.乙方必须按照招工简章之要求在甲方预定的毕业生中挑选出符合招工条件的学生,并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告知甲方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数量及到达时间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所提供用人单位的要求组织学生面试、体检与报到,并为学生备齐所需的各类证件。

5.乙方根据甲方之要求,为昆山班学生开设专业课程及各类岗前培训课程。

五、有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不承担在安置乙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一切费用,也不承担乙方毕业生在录用前发生 意外事故 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收取就业安置费_________元/人,合计_________元

3.本协议经签定,甲方需向乙方预收就业安置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剩余金额的收取:每报到一批收取本批的就业安置费最后一批报到进行总核算。

六、终止或解除协议

1.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向乙方所预定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 赔偿金 ,并且对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七、 违约责任 与违约赔偿

1.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安置完向乙方预定的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安置日期的,甲方继续安置毕业生,否则甲方向乙方的赔偿为_________元/人

2.乙方未能提供出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乙方向甲方的赔偿为_________元/人。

八、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就业培训基地”铜牌,方便乙方在招生方面的宣传工作。

2.乙方为甲方制作就业推荐名片,方便甲方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协议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协议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协议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 停车位 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协议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协议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 抵押贷款 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 代理 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 抵押权 设 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协议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协议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协议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协议,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协议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协议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协议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 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 保证金 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 土地增值税 :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协议标的 土地所有权 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协议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 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协议,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协议,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协议。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协议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 订金 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__。

第十条 本约 房屋所有权 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 契税 、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 印花税 、 代理 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 支票 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 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2篇 房屋预定购买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3篇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 订金 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 房屋所有权 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 契税 、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 印花税 、 代理 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 支票 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建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 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房屋预定买卖协议书

第14篇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书样本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 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 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 停车位 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 抵押贷款 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 代理 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 抵押权 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 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 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 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 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 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 保证金 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 土地增值税 :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 土地所有权 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 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 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预定租房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________押________。

2.物业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定协议书(15篇)

立协议书人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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