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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和学生的就业安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家庭住址:
手机:身份证号码:
为拓宽本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人才交流,充分发挥甲方优势,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在双方相互信任、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推荐乙方上岗
2、将乙方推荐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
3、确保乙方录用后的待遇按该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4、协调用人单位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书》;
5、因乙方工作态度、工作过失被用人单位解聘,甲方将不再为乙方安排实习、就业岗位。
6.未经学校和实习就业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甲方将不再为乙方安排实习、就业岗位。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2、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安置上岗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外出应请假或告知甲方,以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3、试用期间应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更改联系方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4、若有严重的生理疾病应予以说明,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原因被用人单位解聘,甲方概不负责任。
三、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
1、向本单位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2、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至乙方到用人单位上岗转正之日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