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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涵盖了一系列关键元素,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这些元素包括但不限于:
1. 个人防护设备(ppe)的种类和选择:如头盔、护目镜、耳塞、呼吸器、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2. 设备的适配性: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个人身体条件,确保选用的防护装备合适。
3. 装备的维护与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保证其功能完好,及时更换破损或过期的装备。
4. 存储与分发: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确保装备干净、干燥且易于取用。
5. 废弃处理:制定废弃防护装备的处理流程,防止对环境造成影响。
培训内容
1. ppe识别与使用:教育员工识别不同类型的防护装备,了解其使用方法和适用场景。
2. 正确穿戴与脱卸:教授员工正确佩戴和脱下装备的步骤,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维护与保养:培训员工如何清洁、储存和检查防护装备,延长其使用寿命。
4. 应急情况应对:模拟可能的紧急情况,训练员工在佩戴防护装备时的应急反应。
应急预案
1. 紧急撤离计划:明确在事故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和集合点,确保员工在佩戴防护装备的同时迅速撤离。
2. 现场急救措施:设定现场急救程序,包括使用aed、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
3. 事故报告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事故报告系统,以便及时采取后续行动。
4. 后续跟进: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防护装备在事故中的表现,优化管理制度。
重要性
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良好的制度能够:
1. 提高员工满意度: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忠诚度。
2. 减少工伤事故:通过预防措施,降低因工作环境导致的伤害,减少医疗费用和赔偿支出。
3.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劳动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4. 保持生产连续性:减少因工伤造成的停机时间,保障生产效率。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其有效执行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福祉。各层级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确保制度的落地实施,不断优化和完善,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
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
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3防护装备的购置
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
4防护装备的发放
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
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
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第2篇 电力施工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3防护装备的购置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4防护装备的发放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第3篇 安全防护装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购、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安全帽必须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确保人的头部不受伤害。
(2)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员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按尺寸选用并佩带合适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以生产车间为单位,每两年更换一次。
2、安全带
安全带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安全带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带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型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有永久性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重量、制造厂名称、检验员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项。
(3)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差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严禁将绳打结使用和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5)安全带使用两年应按批量抽验一次,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抽验的安全带必须更换安全绳。
(6)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出现异常现象时应提前报废。
3、呼吸防护器
呼吸防护器分为防护口罩和防护面具两类,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必须佩戴呼吸防护器。呼吸防护器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护器特别是防护面具的购置,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防护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须按要求定时更换。
(3)喷漆工在喷涂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电焊、气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轮打磨焊道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二、消防装置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固定和可移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
(1)公司各类消防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购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装在生产作业现场的固定消防装置要定期检查,做到不堵不漏,处于完好状态。对固定消防装置要加强保养维护,经常检查,定期做反腐处理。对消防设施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3)小型可移动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4)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类灭火器要严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
第4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购置,特殊情况需报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能购置。
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安全监察部提出试验计划,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委托有关单位调试所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有书面报告。
4、工程开工前十天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类别、数量计划,安监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借用。5、使用部门可将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个人保管或使用(办法自定)。
6、使用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租用和配给的用品用具归还安监部,无正当理由损坏或丢失按原值或酌价赔偿。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8、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检验:
a、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壳破裂或缺件(帽衬、下鄂带、后箍等)不允许再使用。使用时分色,参观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及安全员(白色)、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蓝色)、劳务用工(黄色)。公司员工安全帽由个人保管,可以坏换新,遗失赔偿后领取。
b、安全网:平网和立网、密目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安全绳(带):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时要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d、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试验。
第5篇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装备。
3. 引用标准3.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发布 1996-05-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
3.4. 《电业安全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 (1994)227号
4. 定义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采购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验收、检查、试验
6.2.1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已经检验周期的;
6.3.保管
6.3.1.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3.2.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使用
6.4.1.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报废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6篇 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购、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安全帽必须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确保人的头部不受伤害。
(2)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员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按尺寸选用并佩带合适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以生产车间为单位,每两年更换一次。
2、安全带
安全带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安全带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带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型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有永久性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重量、制造厂名称、检验员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项。
(3)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差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严禁将绳打结使用和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5)安全带使用两年应按批量抽验一次,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抽验的安全带必须更换安全绳。
(6)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出现异常现象时应提前报废。
3、呼吸防护器
呼吸防护器分为防护口罩和防护面具两类,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必须佩戴呼吸防护器。呼吸防护器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护器特别是防护面具的购置,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防护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须按要求定时更换。
(3)喷漆工在喷涂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电焊、气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轮打磨焊道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二、消防装置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固定和可移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
(1)公司各类消防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购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装在生产作业现场的固定消防装置要定期检查,做到不堵不漏,处于完好状态。对固定消防装置要加强保养维护,经常检查,定期做反腐处理。对消防设施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3)小型可移动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4)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类灭火器要严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