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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后勤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资源管理:包括设施维护、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及库存控制。
2. 服务保障:涉及餐饮服务、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3. 人力资源:涵盖后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福利待遇。
4.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和审计监督。
5. 绿色校园:推动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措施的实施。
6.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学院正常运行。
包括哪些方面
在资源管理方面,制度应规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与保养,资产登记与盘点,以及采购流程与供应商管理。服务保障部分需明确餐饮卫生标准、环境清洁频率、交通车辆调度和安全巡逻规定。人力资源部分应设定招聘标准、培训计划、绩效评估体系以及薪酬福利政策。财务管理需要设定预算制定程序、费用报销规则和财务审计要求。绿色校园建设应包括节能减排措施、垃圾分类规定和环保教育活动。应急处理机制则要详细列出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步骤和责任人。
重要性
学院后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后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规定和应急机制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风险。
3. 节约成本:科学的财务管理有助于控制开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4. 促进和谐:公正透明的人力资源政策可以提升员工满意度,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5. 塑造形象:良好的后勤服务是学院对外展示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窗口。
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学院后勤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更新。
2. 强化培训:对后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3. 实施绩效考核:建立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晋升、奖金挂钩。
4. 加强沟通: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定期审计:对后勤部门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6. 环保实践:推行绿色校园理念,鼓励师生参与环保活动,培养环保意识。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节约、和谐的后勤管理体系,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坚实的后盾。
学院后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安全管理小组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现特制定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各安全工作小组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制度的情况。
2、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水、电、气保障供应状况。
4、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5、药品、食品的进货渠道、程序及保质、保鲜情况。
6、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
7、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二、后勤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2、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检查以查制度、查现场、查进货渠道为重点。
3、压力容器、电梯、空调、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天然气系统等以是否进行定期专业性检查为重点。
4、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5、检查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6、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中心,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学院。
第2篇 学院后勤处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产业处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保管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饮食中心物资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第二条 物资入库必须以订货合同、或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入库计划、或入库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入库。无合同或无计划的到货,保管员不得随意收货,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请示,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
第三条 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第四条 科学地保管好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好仓库的分区分类保管,货物入库及时,应按库房地点、货架排数、货架号数、货架层数的顺序编列号码(四位编码法),做出明显标志,便于保管作业,迅速找到货位,及时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第五条 物资储存要保证人身、货架及仓库的安全。货物堆码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正确,要根据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来堆码货物,货垛稳固,既要节约和充分利用仓容量,又不能阻塞通道。货物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允许货垛重量超过地面的设计负重,确保操作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六条 保管员要了解实物因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生物变化引起的实物质量变化规律。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整齐、卫生、通风,温度、湿度适当,做好仓库的防鼠、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确保食品原辅料的安全。
第七条 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第八条 保管员要根据食堂提出的采购计划,编制可行的日、周、旬、月出库需求。
第九条 保管员在物资出库时做到忙而不乱,节约时间,避免出差错,必须提前做好物资出库准备工作;要根据食堂用料计划和领料规律,合理的安排出库时间和出库顺序。
第十条 物资出库要按照随进随出、先进先出、易坏先出的出库原则,防止食品原料过期变质。保管员要加强与食堂和财务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主动为食堂服务,力求做到出库手续简便,及时迅速,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 保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的入库、出库及库存动态。应在仓库货架上悬挂实物保管卡,标明实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于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防止出现差错。原则上以整进整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为100%;以整进另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应不低于90%一98%;保管收发货的差错率(按每笔计算)不应超过±1%。
第十二条 每月终了,保管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日期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方式采用水续盘存制,凡在库实物都要清点数量,点货对帐,按实际存货填写实物盘存表,以表对帐,防止漏点实物。实物盘点时若发现积压、失效、变质、盘盈、盘亏、帐物不符等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复点、查找,并上报部门主管及中心领导进行处理。若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员根据实际盘点数和库存帐编制物资盘点表,应于盘库后三日内(遇休息日顺延)交财务进行月结。
第3篇 学院后勤管理处日常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日常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经费预算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2、各类费用严格按预算项目开支,没有预算项目的费用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开支。
3、各类经费各科室包干使用,原则上不得超支。若不够则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追加预算。
4、各类经费务必“节约使用,合理使用”。
5、审批程序:科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6、经费日常管理、审批由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
7、经费使用情况在“处务会议”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第4篇 医学院后勤管理部缺陷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管理部缺陷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部成立由主任以及管理组组长组成的科室缺陷管理执行委员会,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 行。
(一) 凡不服从科室整体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造成科室管理工作被动,实行“一票否决”,扣 发一月奖金,如拒不改正,退人力资源部待岗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违反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 100―200元。
(三) 工作时间串岗、打瞌睡、利用公家电话聊天,用工作的计算机上网玩游戏等,科内发现首次 予以批评,再犯每次扣奖金50―100元,造成投诉的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
(四) 在工作中对待病人及服务对象的态度生硬,言语粗暴、不耐心解释以及推卸责任造成不满, 引起投诉到科室,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投诉到医院,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 100―200元,同时按医院的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五) 在工作中严禁发生与病人和同事吵架、打架事件,如有发生,当事责任人除写出书面检讨外 ,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或报医院按医院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六) 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办公室职工和各小组组长应向主任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 时间并备案,水电中心、食堂职工应向各组长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时间并备案,否则视 为私自离岗。工作人员未经申请同意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 ―100元。
(七) 非公务原因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100元。
(八) 严禁科室内部人员之间私下搬弄是非,引起科室管理不顺,人员不合,此类事情一经查实, 首次扣发半月奖金,再犯离岗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
(九) 无故不参加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培训的人员,视情节轻重 每次扣奖金50--200元。
(十)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奖金200元,两天以上报医院按规定处理。
(十一)上述缺陷管理罚款额度均为首次,第二次金额加倍,以此类推,超过三次离岗培训,年 度考核不合格。
第5篇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手段以及经济杠杆的作用,贯彻“多劳多得”的 分配原则,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奖励基金,表彰那些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脏和臭,苦和累,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丢三落四;坚持原则,奉公守法,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践证明确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本处职工。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可获得规定的工资、补贴及各种奖酬金。
第四条 全体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要识大体、顾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各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者,按管理规定扣除岗位津贴。如继续坚持错误,无理取闹者,可交由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工要严守岗位,恪遵职守。凡因人为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班时间应安心工作,不干私活,不得无理取闹,吵架骂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粗心大意,吊儿郎当,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者,视其造成后果的影响大小、危害程度,扣除当事责任人当月的岗位津贴、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凡因违法违纪问题,耽误工作时间进行处理,包括为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的时间,视情节轻重,扣发误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
第八条 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的伤残事故者,一律按病假工作待遇处理。
第十条 非工作时间的伤残事故,因他人原因的伤残事故,不计发任何费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十一条 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或住院、出院证明考勤。
第十二条 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写假条请假。事假三天以下,部门负责人批;三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事假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五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十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 无论任何理由不请假,不上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20%,扣发旷工期间工资;旷工超过两天半,扣发全月岗位津贴,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超过三天者,因旷工造成的工作上的损失,由旷工者负责赔偿;其空缺的工作岗位,另聘人员顶替;对旷工者作停职处理,经部门批评教育后,视其认识错误的程度和改正与否的态度,决定对其:恢复工作、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或指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同志担任。考勤登记要准确、清晰、真实、不得撕毁、挖补、涂改。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应按月归类汇总,报公司存档备查,作为考核工作、考查干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凡不按规定组织学习者,一次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经常不组织职工学习,经批评又不改正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召开处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必须如实上报本部门应到、实到人数及迟到、早退、请假、缺席人员名单,交处办公室作为考勤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凡通知了开会、学习而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以每分钟为基数类推,每分钟扣奖金
1.00元,超过半小时还应计为旷工,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学年均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找出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克勤克俭,坚持原则,团结、带领本部门职工,为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该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协调配合。凡各部门职责内的事,应及时办理;涉及跨部门需要协作方面的事,要主动配合。切忌不问不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要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秉公正直,坚持原则,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把不合理的开支,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物资保管人员:要成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红管家,管好自己经管的物资,依据物资保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各类物资。切实做到,收发有序,帐物相符,防止库存物资的变质,霉烂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 材料采购人员:一切要从集体利益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费用,降低成本,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在进行业务的过程中,要不贪不占,公道正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水电工:应保证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犯水厂停水、供电局停电,天然气公司停气,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全院师生,以便早做准备。因院内突发性事故引起水、电、气供应中断,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
第6篇 t学院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文明办公。
二、保持室内清洁,营造净、静、无烟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培养自觉学习、工作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工作水平。
五、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时时以集体利益为重。
六、团结协作,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后勤管理处
第7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手段以及经济杠杆的作用,贯彻“多劳多得”的 分配原则,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奖励基金,表彰那些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脏和臭,苦和累,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丢三落四;坚持原则,奉公守法,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践证明确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本处职工。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可获得规定的工资、补贴及各种奖酬金。
第四条 全体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要识大体、顾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各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者,按管理规定扣除岗位津贴。如继续坚持错误,无理取闹者,可交由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工要严守岗位,恪遵职守。凡因人为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班时间应安心工作,不干私活,不得无理取闹,吵架骂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粗心大意,吊儿郎当,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者,视其造成后果的影响大小、危害程度,扣除当事责任人当月的岗位津贴、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凡因违法违纪问题,耽误工作时间进行处理,包括为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的时间,视情节轻重,扣发误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
第八条 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的伤残事故者,一律按病假工作待遇处理。
第十条 非工作时间的伤残事故,因他人原因的伤残事故,不计发任何费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十一条 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或住院、出院证明考勤。
第十二条 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写假条请假。事假三天以下,部门负责人批;三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事假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五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十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 无论任何理由不请假,不上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20%,扣发旷工期间工资;旷工超过两天半,扣发全月岗位津贴,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超过三天者,因旷工造成的工作上的损失,由旷工者负责赔偿;其空缺的工作岗位,另聘人员顶替;对旷工者作停职处理,经部门批评教育后,视其认识错误的程度和改正与否的态度,决定对其:恢复工作、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或指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同志担任。考勤登记要准确、清晰、真实、不得撕毁、挖补、涂改。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应按月归类汇总,报公司存档备查,作为考核工作、考查干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凡不按规定组织学习者,一次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经常不组织职工学习,经批评又不改正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召开处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必须如实上报本部门应到、实到人数及迟到、早退、请假、缺席人员名单,交处办公室作为考勤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凡通知了开会、学习而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以每分钟为基数类推,每分钟扣奖金1.00元,超过半小时还应计为旷工,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学年均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找出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克勤克俭,坚持原则,团结、带领本部门职工,为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该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协调配合。凡各部门职责内的事,应及时办理;涉及跨部门需要协作方面的事,要主动配合。切忌不问不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要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秉公正直,坚持原则,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把不合理的开支,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物资保管人员:要成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红管家,管好自己经管的物资,依据物资保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各类物资。切实做到,收发有序,帐物相符,防止库存物资的变质,霉烂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 材料采购人员:一切要从集体利益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费用,降低成本,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在进行业务的过程中,要不贪不占,公道正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水电工:应保证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犯水厂停水、供电局停电,天然气公司停气,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全院师生,以便早做准备。因院内突发性事故引起水、电、气供应中断,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
第8篇 学院后勤集团职工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集团职工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维护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集团原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全面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集团劳动纪律管理网络,明确各级领导
抓劳动纪律的责任,集团实行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分级检查监督管理机制。即:
总经理是集团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自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各中心主任是本中心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中心
班(组)长或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③班(组)长是本班(组)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班(组)职工的劳动纪律。
2.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劳动纪律的考核,集团成立劳动纪律检查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 员:各中心主任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对集团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
②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
4.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每月对集团各中心或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
②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检查或抽查中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存档等。
③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的违纪行为,提交集团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研究处理。
④负责对各中心考勤表进行审核。
⑤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
5.管理内容和办法:
①集团实行违反劳动纪律追究制。采取逐级追究责任的方法,实行层级管理。
②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时对各中心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记录
违纪情况,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③各中心、班(组)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
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每月上报工资时,各中心将考勤表和违纪人员名单及经济处罚情况报办公室。
三、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集团或中心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6.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7.精神饱满,举止文雅,讲究礼貌,对待师生热情和气。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集团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集团财物,损害集团利益。
10.公私分明,不得利用集团或部门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11.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吵架、斗殴。
12.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实行中心负责制。各中心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
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本中心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并将本中心当月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报办公室,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违纪处罚和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2.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请假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集团所有员工一律遵守学院和集团、各中心规定的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
病事假: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
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上班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的计中途离岗一次。
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a.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三次者(每次半小时以内),按旷工
一天执行,以此类推计算。
b.迟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
四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c.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d.无特殊原因假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e.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
f.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欺骗单位,经查属实者;
g.不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拒绝到新岗位工作或无理拖延超过调动报到时限者;
h. 由集团、中心安排的值班时间,值班人无故缺席者;
i.因打架斗殴、酗酒违章、违纪等行为致伤或被拘留而缺勤者;
五、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须事先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书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
后,将请假条交本中心考勤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一天以内,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事假一天以上,
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并交集团办公室保存。
3.口头准假无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请假期满后,必须
按时返校上岗工作,向准假部门及时销假,对逾期不销假者,以旷工论。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确因需要再延长的,须在期满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病假须持学院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六、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规定
1.有下列轻
微违纪行为的,可免予处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将本人
违纪情况记录在案:
①工作疏忽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②搬弄是非,破坏团结;
③上班时间精神倦怠,工作不积极主动;
④上班时间穿着不得体,不整齐干净,未按规定统一着装;
⑤上班时间接待亲友,处理私事,未经批准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⑥上班时间无故串岗聚众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⑦工作场所卫生脏乱,办公设施用品随意胡乱堆放;
⑧不爱护,不节约学院、集团财物,资源;
⑨举止不文雅,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态度生硬;
⑩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娱乐活动;
在工作时间胡乱串门、闲谈影向他人工作的;
安全意识淡薄,不注重维护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2.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分别视违纪情节和程度应予于纪律处罚,标准如下:
①重复发生第一类行为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②上班时间睡觉,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③迟到、早退、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一次扣发工资50元;
④旷工,一日扣发工资100元;
⑤工作不力,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不改正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耽误工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视具体事故大小
和损失程度经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后,给予经济处罚;
⑦拒不服从班(组)长、中心主任指挥命令和决定,无理取闹,影响工作,
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⑧工作时间饮酒,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⑨利用学院、集团或各中心资源谋取个人私利,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⑩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诽谤他人,争执吵架,破坏团结制造事端,造成不
良影响,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影响他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用户投诉,经查属实者,一次扣发工资
100元。
3.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集团按程序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①重复发生第二类违纪行为(不含第二条)或者第三次发生第一类违纪行为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日,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日者;
传播或携带违禁物品;
恐吓威胁他人,有意伤害殴打同志,相互斗殴者;
⑥违反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学院、集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者;
⑦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不当行为,或利用学院、集团名义在外招摇行骗者;
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盗窃、挪用、侵占、损害和浪费学院、集团资产,损
害学院、集团利益者;
⑩造谣生事,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煽动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学院师生工作学
习、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造成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违_公德,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或生活作风不正派,损害集团、学院形
象,在师生中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的。
4.有下列情形,集团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应聘时蒙蔽集团、中心,出具伪造文件、谎报事实,经查实者;
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中心安排其他工作者;
④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⑤未经集团、中心允许,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集团、中心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员工违纪处罚程序
对违纪员工的责任追究,应本着严肃,慎重地精神,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
情节危害程度,结合本人平时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手续完备,具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①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由其所在中心根据管理制度,写出违纪调查材料,提出
处罚建议,处罚建议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报集团办公室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学院人事处。
②集团办公室和主管领导会同人事处对违纪员工的违纪情况进行复审核实,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罚决定及有关材料存档。
八、集团各中心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中心人员违纪行为。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中心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其中心领导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必要处罚。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没有列出的或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十、集团各中心根据本中心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各中心具体的劳动纪律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勤制度,报集团审批后,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第9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第二条 劳保用品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 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10篇 _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
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三、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
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核机制
1、临时工的工资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工资,另一块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工作的情况核查给付;
2、临时工的工资由考核产生核定,考核人为监管人,工资的造册由监管人签字后再出;
3、监管人可以根据接修制度的规定给予扣减绩效工资;
4、学院领导接到学生举报维修情况后将派人调查,若情况属实将给予绩效工资200元的处分,并给予批评教育;
5、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维修临时工将予以调整;
6、固定工的绩效工资及奖金补给等参照以上执行。
五、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
9、工作时间酗酒者;
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11篇 某学院后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后后勤工作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掌握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从而提高后勤工作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
1、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是指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召集,后管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进行学习、讨论、布置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处办公室另行通知,若有急办事宜或重大学习活动等需立即召开的,及时通知后管处全体人员。
3、、参会人员:后管处的全体工作人员,若有重大事项须请院领导共同参加。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的文件和重要的工作部署。
(2)向全体后管处成员通报处内的重要情况。
(3)进行思想交流、工作交流,民主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隔阂。
(4)对后管处的整体工作进行布置。
二、后勤片工作例会:
1、后勤片工作例会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参加,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两个月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对后勤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
(2)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后勤工作。
三、后勤工作联席会议:
1、后勤工作联席会议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以及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参加,对学院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每学期两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
4、主要议题:
(1)对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
(2)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介绍后勤工作新的思路和设想,供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向院务会汇报。
四、请假:原则上不予请假,对因特殊事件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在会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批准。
五、指定记录人员,整理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文字,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并存档备查。
第12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产业处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便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车日志表到核算中心进行稽核。
第八条 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13篇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__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 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 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 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九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第14篇 学院后勤处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产业处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采购人员与保管人员不能互相兼职或一人双兼,应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严格保持进出两条线。
第二条 保管员不能将库房钥匙转交他人,应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
第三条 采购的物资必须经过保管员验收,按核实物填写验收单入库,并随时由有关负责人签字,一经验收,发现损坏、短缺者应由保管员负责。
第四条 保管员对包装、捆扎物一定要开箱和拆开点检,对物资的品名、数量、质量、型号、规格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有权拒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正确处理。
第五条 保管员要填写出入库单,建立数量、金额流水帐,保存和制作内外凭证,登记卡片。一学期清理核对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六条 物资存放要符合要求,放置布局要合理、方便,物品放置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标示要清晰醒目,文字美观规范,室内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 保管员要有安全防患意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反腐烂、防变质、防干裂、防虫蛀、防鼠咬。出入随时上锁及安插门窗,定期开门通风,寒暑假或较长的节假日库门要贴封。
第八条 保管员要随时掌握库存物资的数量及用户的使用或需求情况,一学期清理一次,报表一次,编制采购计划一次。“推陈出新”提高物资利用率。
第九条 主动要求主管处领导一月来一次库房,每学期主动汇报一次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的履行、财务手续的结算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自己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