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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电管理制度是对工厂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全面规定,旨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它涵盖了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故障处理、能耗监控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养、检修及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电力设备操作流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措施:设立电力安全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
4. 故障处理:设定故障报告、排查、修复的程序,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解决。
5. 能耗监控:建立能耗统计和分析机制,实施节能措施。
6.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防止设备老化和性能下降。
7.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法规及标准。
重要性
厂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成本控制和员工安全。良好的厂电管理能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意外停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通过合理使用和节约电力,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严格的电力安全制度能有效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方案
1. 建立专业团队:组建由电气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电力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制度细化:根据工厂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有明确的指导。
3. 培训教育: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电力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电力使用的实时监控和优化。
5. 定期评估:定期对厂电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生产环境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
6. 强化执行力:设立奖惩机制,鼓励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节能的厂电管理体系,为工厂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厂电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氧化铝厂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管理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电力调度管理制度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动力管理制度
3.内容
本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电气设备检修管理、“三电”管理、电气“两票”管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电动机管理。
4.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
4.1运行方式调整管理
4.1.1装备能源部动力科负责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全面管理,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日常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分厂装备能源科及各车间按规定的运行方式作好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1.2事故状况下方式调整
车间出现事故可按照事故处理规程调整运行方式,系统恢复正常后,由事故所在车间或值班电工直接向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分厂装备能源科汇报具体情况。
4.2微机和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一厂6kv电气设备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由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新投入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定值不合理,由安装单位或车间与装备能源科联系,提供资料,经电力调度科计算,主管经理审批后以定值单方式下发各二级单位。
4.3点检维护管理
4.3.1值班电工每班至少对其所管辖的配电室点检一次,主体设备检修后或负荷异常时增加点次检数,并按变配电室点检卡要求,将各段负荷情况、电压、各回路电缆、开关、熔断器等有无发热,变压器声音、温度、油位有无异常,有无渗漏油现象,硅胶有无变色等填写在点检卡上。变配电室存在隐患时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处理,否则立即向班长或车间电气负责人汇报。
4.3.2电气专职点检员每日对所管辖的变配电所进行一次红外线测温检查,有重大问题时当日内向分厂电气主管人员汇报。
4.3.3检修车间每周组织相关电气人员对变配电所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上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4.4运行事故管理与考核
4.4.1一厂电力系统发生电气运行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装备能源科如实汇报事故经过,检修车间一方面组织事故处理,一方面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一厂调度室和装备能源科。电气专职点检员及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凡运行事故,均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事故报告由电气专职点检员负责填写,要求在三日内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根据事故性质,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设备绩效考核中进行处罚。
5.电气设备检修管理
5.1检修计划的申报
5.1.1电力设施检修计划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由检修车间将下月电力系统检修计划报装备能源科。
5.1.2已经列入检修计划的6kv配电室检修项目和电力变压器检修,在该项目开工前一天上午十一点前向电力调度科提出停电申请(星期一的检修工作要在上周五上午下班前向电调提出停电申请)。
5.1.3加强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预知维修和专业检修管理;将故障和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2检修资质审查和检修过程管理
5.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检修。
5.2.2严格外委检修队伍资质审查管理,检修队伍要严格服从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不服从管理的检修单位,可申请检修工程领导组同意后责令停业整顿。
5.2.3抓好电气检修许可管理、监护管理、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检修工作开始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安全措施交底必须在现场进行交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绝纠正的,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检修工作。
5.2.4电力系统检修项目必须考虑周全, 避免重复操作, 不断提高检修质量,做到谁检修,谁负责。
5.2.5做好一年一度的电气设备的春、秋检工作,严格按照装备能源科下发的春、秋检工作内容执行。
6.“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管理
6.1节约用电
6.1.1加强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降低用电消耗,杜绝电能浪费。
6.2.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随意使用电炉、电暖气、电油锅、电烤箱等高能耗电热用品,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2.3合理调整生产运行方式,减少设备空载运行,提高设备台时产能,减少大型设备开车台数,最大限度降低电能消耗。
6.2.4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电气系统的高能耗设备及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6.2.5加强同步机送无功的管理,做好原料磨、格子磨、溶出磨的调峰工作。
6.2.6积极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合理利用高效节能设备。
7.外供电管理
7.1严格外供能源审批手续,严禁私拉乱接,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中铝晋协字[2006]20号《办法》中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外提供能源。
7.2所有外供能源使用,都必须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安装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并按校验周期定期校验。
7.2.1计量表计一旦安装,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者,必须经过供能合同甲方同意并报能源管理办公室批准。
7.2.2计量表计的校验单位为计控室,在计控室不具备校验能力的情况下,由具备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电气试验单位为水电分厂。
7.2.3凡是安装在供能单位配电室以外的计量表计,表箱钥匙只能由抄表单位统一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更换计量表计(箱)钥匙及变更表箱安装位置,
7.3电量统计与分析
7.3.1检修车间及点检员每日上午对所管辖区域的用电量按时抄表,统计后按规定时间上报装备能源科。
7.3.2装备能源科每月二十六日(二月份二十四日)将低压外供用电量上报计控室。
7.3.3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配电柜必须安装合格的电力计
量表计,并经分公司指定单位校验合格,电气保护装置完善,柜内配线、元件布置以及出线电缆安全合理,符合施工规范。否则拒绝供电。
7.3.4施工用电前,由施工单位,检修车间、生产车间共同确认电表底码,电流互感器倍率,每月25日前生产车间将用电量上报装备能源科。
7.3.5装备能源科每月对一厂的用电量进行一次分析,分析节、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8.电气“两票”管理
“两票”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两票”是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两票”执行过程中的职责,规范“两票”执行程序,现结合“两票”有关规定及我分厂具体情况,做如下规定:
8.1两票”管理
8.1.1“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两票”的管理工作。
8.1.2“两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填写时必须按照两票补充规定或标准票样认真进行填写。
8.1.3已执行的、作废的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每月3日前交装备能源科,并保存半年。
8.1.4对“两票”的执行情况,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8.1.5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车间每星期对“两票”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8.1.6装备能源科每月应检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
8.2操作票
8.2.1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操作。
8.2.2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程序: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审查与核对操作票--发布和接受操作执行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汇报盖章及记录。
8.2.3严格按电气倒闸操作的技术原则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3工作票
8.3.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检修。
8.3.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根据工作任务正确选择电气(或线路)一种(或二种)票--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工作许可--工作开工--工作监护--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如需变更负责人,工作间断与转移,工作延期等,应严格按工作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4“两票”补充规定
8.4.1所有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电力调度许可后方可操作;8.4.2配电变压器(一级配电所馈出线所带)检修,工作票由设备产权所在单位签发,电力调度办理许可手续。
8.4.3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票履行完终结手续后,由综合车间统一管理。
9.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电力设备绝缘监察的主要依据,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为此,为了加强我分厂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工作,特要求我厂内的所有电力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发布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电动机管理
为加强电动机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进一步降低电动机故障率,节约检修费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0.1电动机运行、维护管理
10.1.1装备能源科职责
10.1.1.1建立建一厂电动机台帐及100kw以上检修台帐。
10.1.1.2负责一厂电动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0.1.2生产车间职责
10.1.2.1加强电动机的日常点检及维护工作,防止蒸汽、水、碱和其它威胁电动机运行物质浸入电动机造成事故。
10.1.2.2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攀车,攀车正常后方可开车。
10.1.2.3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严禁电动机启动前不攀车点开设备;严禁电动机过负荷运行;严禁不摇绝缘启动电动机;保证现场电流表盘面清洁,标识完好。
10.1.2.4电机起动时,管道阀门开度应在最小位置,禁止满负荷起动电机。
10.1.2.5湿法车间电机停运4小时后,干法车间电机停运8小时后,雨雪天时间减半,开车前操作工必须通知电工摇测绝缘,绝缘合格后方可起动电机。
10.1.2.6严格按照电动机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不准在冷、热状态下随意启动电动机,对全电压直接起动的鼠笼电机,允许在冷态下连续起动2次;热态下允许起动一次,只有在事故处理时,可再起动一次。
10.1.2.7对运行中电动机的电压、电流、温升、润滑、振动、噪声、冷却系统、接地线、运行环境等进行点检, 认真填写岗位点检卡,及时向上反映和记录电动机异常情况;
10.1.2操作工每两小时对所辖区域电动机进行一次巡检。
10.1.3检修车间职责
10.1.3.1负责建立、完善一厂各车间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变更大修、技改后电动机安装明细和管理卡片,全面掌握一厂电动机运行、备用、闲置、检修及报废情况。
10.1.3.2负责所有电动机的点检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
10.1.3.3负责检查和指导岗位点检工作,对岗位点检记录的真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10.1.3.4负责100kw以上电机的专业点检和运行状态检测, 并做好记录,对有异常的电动机,要加大点检频次。
10.1.3.5负责100kw以下电动机的更换和中修工作;负责现场电流表的校验工作,保证显示的数据准确。
10.1.3.6必须及时清理电动机通风道结疤,确保电机长期处于良好散热状态。
10.1.3.7加强电动机数字保护工作,30kw以上电机加装数字保护装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周期进行调整、校验。
10.1.3.8每月组织对电动机的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2电动机检修管理
10.2.1所有电机的日常维护检修由检修车间负责。
10.2.2.100kw以上电机,由点检站根据检修周期,结合电机的运行状态,如润滑、振动、绝缘、温升、声音、提出定检计划和故障预知维修。
10.2.3.100kw以上电机按照运行负荷进行定期解体检修,对运行负荷在80%以上且运行一年的电动机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轻负荷及运行环境较好的电机每一年半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粉尘较大部位如大窑、石灰炉、翻车机等系统的电机每运行半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使电动机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10.2.4.100kw以下电机,每年春秋检时检修车间负责中修一次,如接线盒检查,螺丝紧固、引线处理、密封,接地线检查处理、前后轴承清洗加油等。
10.2.5.100kw以上电机更换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100kw以下电机更换由分厂检修车间负责。
12.2.6.所有电机的换线检修,轴、端盖磨损处理,100kw以上电机中修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其余检修项目由综合车间负责
10.2.7.电机烧毁后,检修车间必须在2日内送往电修车间,若因送修不及时,影响电机备用每台次扣100元。
10.2.8.及时与电修车间沟通协调,把好电动机的检修质量关。。
10.2.9.建立各类电动机的检修台帐,明确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和责任人,点检站负责100kw以上电机,检修车间负责100kw以下电机。
10.3电动机事故管理
10.3.1.强化电动机事故考核,进一步减少电动机事故的发生。
10.3.2.所有电动机发生事故后,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查找运行、维护管理中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并按事故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10.3.3.100kw以上电机烧毁后,由点检站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点检站负责填写事故报告并拿出考核意见 。
10.3.4.100kw以下电机烧毁后,由检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并拿出考核意见。
10.3.5检修车间,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一厂各车间烧毁电机情况上报装备科,装备科根据绩效考核细则将严格考核。
10.3.6每月底前各生产车间对本单位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说明电动机的故障台数,分析故障原因,和车间采取“四不放过”措施,点检站对分厂100kw以上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每月30日前将分析报表上交分厂装备能源科。
10.4备用电动机的管理
10.4.1检修车间要指定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建立备用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更新发放、领用、送修记录,每月未对备用电机在修、库存、报废、零购情况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的结果报装备能源科。
10.4.2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要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机备用情况及时申报零购计划及备件计划,做好备用电机的合理储备工作,特别要确保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电动机的备用。
10.4.3对有仓库的车间, 100kw以下修好的电动机要及时领回入库,备用电机存放地点要安全、整洁,真正达到备用。
10.4.4每月装备能源科对各单位电动机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检,主要检查电动机基础管理台帐和现场管理情况,并纳入到当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
10.5管理与考核
10.5.1强化电动机事故管理的考核。在每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装备能源科要对各单位电动机的事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0.5.2电机过负荷或启动不攀车造成电机烧坏的,对生产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3电机启动前未按要求通知值班电工检测绝缘,造成电机烧坏的,考核生产车间,接到通知未摇绝缘引起电机烧坏的,考核综合车间
10.5.4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刺碱、刺料和冒槽,导致电机烧坏事故,对生产车间加倍考核。
10.5.5因泵填料和机构密封更换不及时或泵检修质量问题引起的刺碱、刺料或泵卡死烧电机事故,对综合车间加倍考核。
10.5.6因缺相、保护失灵,轴承缺油烧坏扫膛而造成的烧电机事故,对检修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7对用水冲洗电机引起烧毁电机者,除正常考核外罚500元。
10.5.8因刺碱、刺料和冒槽造成电动机报废的,除正常考核外每台次扣生产车间1000元。
10.5.9.15kw以下电机烧坏每台次扣10元,15kw以上电机烧坏每kw扣1元。
10.5.10对隐瞒不报烧电动机故障一次扣罚生产车间300元。
第2篇 水厂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配电设施(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进行定时定点的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2)电工安检人员,每天要对楼内、配电盘、用电开关、插座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或有安全隐患应立刻安排停电检修。
(3)夏天值班电工要对低压室进行通风。
(4)配电设施不得带病作业,对巡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报修的要及时检修。
(5)对重要设备的检修,要做好检修记录。
(6)配电设施每年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的清扫。
第3篇 炼铁厂电机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是《电机操作、维护、检修规程》的补充部分,尽管我厂下发了有关电机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的指导性文件,但各使用单位执行力度不够,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管理内容
2.1 设备年运转率大于50%,且无在线备用电机。在一个定修周期内不能停机的滚动轴承的电机。
每六个月轴承加油,每十二个月检查定、转子,更换轴承,酌情修整、更换滑环或换向器、风扇、转子轴、清扫内部灰尘、平衡转子。
2.2 设备年运转率小于等于50%、且无在线备用电机,在一个定修周期内不能停机的滚动轴承的电机。
每十二个月检查轴承并换油,每两年检查定、转子,更换轴承,酌情修整、更换滑环或换向器、风扇、转子轴、清扫内部灰尘、平衡转子。
2.3有在线备用电机,或在一个定修周期内可停机检修的滚动轴承的电机。
根据点检情况,最长每十二个月检查轴承并换油,运行中根据轴承温度和振动情况检查定、转子,更换轴承,酌情修整或更换滑环或换向器、风扇、转子轴、清扫内部灰尘、平衡转子,同时最长周期不能超过两年。
2.4 在线激振电机
每三个月轴承加油,每六个月检查轴承并换油,检查定、转子,修整、更换轴承、滑环或换向器、风扇、转子轴。
2.5 在线运行的电机要每班测量轴承温度,如达到下述值:
使用钙基脂时50℃,使用钠基脂时70℃,使用锂基脂时90℃,应检查轴承并换油。
2.6 在线运行的电机要每班检查电机振动和轴承声音,如有异常,立即查找原因,检查轴承、转子。
2.7 在线运行a类设备全部、其它11kw以上的低压电机
每年测量绝缘电阻、直流电阻,有受潮可能时,测量绝缘电阻。
2.8 在线备用a类设备全部、其它11kw以上的低压电机。
每六个月测量绝缘电阻,有受潮可能时,测量绝缘电阻。
2.9备用电机重新启用时,测量绝缘电阻、直流电阻,检查轴承并加油。
2.10 在线运行高压电机
每一到两年测量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直流泄漏电流。有受潮可能时,测量绝缘电阻、直流泄漏电流。
2.11备用高压电机
每年测量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直流泄漏电流。有受潮可能时,测量绝缘电阻、直流泄漏电流。
2.12 现场备用电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潮、防尘措施,并定期检查。
2.13 各使用单位要建立a类设备和其它11kw以上的电机的运行、维护档案,制定维护计划,并认真执行。
2.14 主风机电机依风机系统操作规程执行。ip44以上防护等级,并有定子温度测量系统的电机,可将内部检查期限延长至两年。
3 考核办法
3.1无电机运行、维护档案,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50元,或处罚责任单位2分。
3.2不按规定维护电机,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100元,或处罚责任单位2分。
3.3不按规定维护电机,造成电机损坏,未造成其它后果,低压电机每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高压电机200~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10分。
3.4 不按规定维护电机,造成电机损坏,影响生产,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炼铁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处罚。
第4篇 某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 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 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 点检“五定”: 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 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 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反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 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5、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 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 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 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第5篇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反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