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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装修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7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大厦内部的装修行为,确保装修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同时保护大厦公共设施不受损害,维持大厦环境整洁,以及保障业主和租户的权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装修申请与审批:所有装修工程需提前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审批。

2. 施工资质与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承担装修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

3. 施工时间与噪音控制:规定施工时间,避免噪音影响其他住户。

4. 环保与消防规定:遵守环保法规,确保装修材料无污染;严格执行消防规定,防止火灾风险。

5. 公共设施保护: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大厦公共设施。

6. 垃圾处理与清理:装修垃圾应按规定方式处理,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

7. 验收与保修:装修完成后,由物业管理部门验收,施工单位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重要性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规范装修行为,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业主和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环境维护:防止噪音扰民,保持大厦环境整洁,提升居住品质。

3. 设施保护:避免公共设施损坏,延长大厦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 权益保障:确保业主和租户的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大厦和谐稳定。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装修申请、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2. 强化监管: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巡查,确保装修活动符合规定。

3. 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及时解决装修过程中的问题。

4. 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装修规范培训,提高业主和租户的合规意识。

5.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装修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的处罚。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大厦装修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实现大厦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大厦内的所有人员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厦装修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大厦装修管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1、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业户/使用人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所属房屋的装修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办理业户/使用人装修申请手续,并对业户/使用人装修过程进行监督、验收。

3.2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用电设备装修时结构改动等进行检查、监督。

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监督和报告。

3.5物业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业户/使用人装修管理流程

4.1.1业户/使用人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41.2客服部预审装修内容、装修图纸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4.1.3工程部经理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并督促客服部做好装修工程的监督工作。

4.1.4财务人员核收业户/使用人装修各项应缴费用。

4.1.5客服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4.1.6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应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交由客服部统一按规定进行处理。

4.1.7业户/使用人装修完毕后,客服部对装修工程进行核查,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保证金手续。

4.2对装修施工队的管理

4.1在装修施工队进场之前,物业管理部应查验以下资料:

◆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装修保险购买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

◆装修人员证件。

4.2在装修施工队办妥装修手续后,客服部才可准许施工人员进入物业施工。

4.3装修过程中,客服部及保安人员应监督装修施工人员在指定现场作业,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用设备、设施。

4.4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客服部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

5、引用文件

《二次装修指南》

6、相关记录

《违规整改通知书》

7、流程图:

第2篇 大厦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大厦装修手册:施工管理规定

2.1目的与使用范围

2.1.1为维护大厦的整体形象和全体业户的利益,确保大厦安全运作,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2.2.1装修工作只限于08:00-18:00,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2.2.2若施工单位需赶工期,可以书面向大厦管理处申请加班。唯时间只能从18:00-22:00止。

2.2.3所有足以发出噪音、气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务必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以外进行,不得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

2.3保护措施

2.3.1装修承建商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大厦内的结构性设施及装饰妥善做好保护。不得对该等设施造成任何危害,若有违章施工,大厦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该工程,业户必须将损害部分恢复原状,并对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2装修工程展开前,必须先在单元筑起保护围板,围板高度与天花保持3cm距离,不得用铁钉稳定围板在天花、地板及墙壁的位置。围板必须漆上白色,并在板上张贴有关业务的资料,在整个装修期内围板出入口必须保持关闭,任何一部分不得向大厦公众走道打开;围板必须保持清洁,无损坏。

2.4施工安全

2.4.1施工期间使用之临时电源只能使用单元内供电,不能使用公共用电,且必须使用四芯橡皮电线及电制箱,其电线必须有足够负荷能力,电制箱内必须附有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安全设施。若装修机具用电容量超过该回路额定电量,由管理处另行安排。

2.4.2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4.3装修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须配备足够的手提灭火器具(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两个)。

2.4.4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可存放当天所需用量,用剩的必须当晚运离单元。

2.4.5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及有关急救药品。

2.4.6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推撞,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2.4.7工作完毕后,请关妥所有门、窗、水龙头及用电开关,方可离开,以策安全。

2.5物料运送

2.5.1运送货物时,必须听从大厦管理处人员指挥及安排,并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的通道。

2..5.1.1一般情况下,业户可在大厦管理处指定时间内于卸货区使用货梯进出物料。

2..5.1.2业户之运输车辆在进入车场半小时内装卸货物可免费处理,唯超逾此时段即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2.5.1.3倘若业户需要较长时间使用货梯,应提前24小时通知大厦管理处,以便作出安排。

2.5.2所有散装物料,如水泥、沙石、垃圾等,必须使用适当容器运载,不得污染环境。

2.5.3运送时,大厦只允许使用橡胶轮手推车,其余足以损坏大厦公共设施的手推车均一律禁止使用。同时,严禁将货物在地面拖行。

2.5.4所有废料、废液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弃置于大厦任何范围。

2.5.5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6废料排放

2.6.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碎料、垃圾等必须自行清理,不得弃置于大厦垃圾收集站,严格保持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区域的畅通和整洁,并应防止尘埃及异味随意飘溢,影响大厦其他业户。

2.6.2施工产生的废液,若属油料类,则按2.6.3处理;若属污水类,则必须经隔渣处理,去除固形物后倾倒于大厦指定位置。

2.6.3大厦不提供临时垃圾收集点,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通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自行直接从业户单元将施工碎料、垃圾等运至政府指定之垃圾站。

2.6.4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7噪音及气味管理

2.7.1施工期间,单元大门必须保持关闭,以减少噪音。

2.7.2在正常办公营业时间内,严格控制拆墙、钻、凿及捶打工程。若大厦管理处认为有需要,亦有权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装修承建商必须配合。

2.7.3未经大厦管理处允许,不得在装修单元内进行所有发出异味的工程,如油漆。施工单位若进行气味工程,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外进行,且应该在最短时间内驱散气味,如使用排气扇。

2.8动火证的申请

2.8.1当需要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厦管理处现场勘察检查合格并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

2.8.2承建商必须委派一名现场监焊人,负责监督并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2.8.3每个明火作业点必须准备足够及合用手提灭火器。

2.8.4做好排烟措施。

2.8.5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2.8.6《装修动火许可证》必须张帖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2.9洗手间的管理

2.9.1施工工人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洗手间,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并应保持洗手间之整洁。

2.9.2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工人,不得践踏洗手台、座厕、座厕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间设施;并且不得抛掷或倾倒任何杂物进入洗手盆、座厕、尿槽、地漏,以免堵塞上述位置。

2.9.3严禁在洗手间进行任何清洗行为。

2.9.4装修单元内有供水管道的,则仅能使用单元内供水,如没有供水管道则应用有盖的容器到管理处指定位置取水,运输过程中不能沾湿公共走道或其它单元,同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为取水方便,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擅自拆卸水龙头等设施或接驳水管。

2.10其他禁止行为

2.10.1严禁私自接驳电源。

2.10.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煮食及烧水。

2.10.3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于大厦其他范围内游荡。

2.10.4不得在公共地方用餐、聚集闲聊、蹲、坐或睡觉。

2.10.5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吐痰、住宿、随地便溺。

2.10.6严禁随意使用单元之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2.10.7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业户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区域或面向公共区域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或标识。

第3篇 住宅小区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1工作职责

1.1客服部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用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4]装修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5]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6]批准用户装修加班申请;批准用户大件物品放行等。

7]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滋扰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

8]检查监督装修进程及禁止事项。

9]与工程部配合作装修竣工的验收。

10]审核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1.2工程部

1]负责对用户房间作装修前的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用户装修项目。

3]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通沟,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批意见,对退还装修保证金提出意见。

1.3安防部

1]装修工人进场资格的检查。

2]装修材料、车辆秩序的管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4]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配合。

5]制止违章装修。

6]装修工人进出携带物品的检查。

7]装修工人留宿资格的检查。

1.4财务部

1]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2.装修手续的办理

2.1业主在入住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2.2业主在办理入伙时统一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

2.3业主装修申报登记

住户如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提前七日内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处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授权或委托书),并领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一式贰份。

2.4装修审核:

2.4.1住户与装修公司应准确填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七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

2.4.2住户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业管理处于开工前签署《装修承诺书》。

2.4.3住户应带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2.4.4业主自行分包装修工程的,业主即为装修负责人,须承诺由装修负责人承诺的事项。

2.5装修的管理事项

2.5.1楼宇及社区外观的管理

(1)严禁在外墙四周悬挂、横挑及贴画任何广告图饰物品及开窗或更改门窗尺寸。

(2)严禁在天台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

(3)严禁在社区周边路面乱搭、乱建商品展示台等。

(4)严禁在草坪、花架里乱搭、乱建任何建筑物。

(5)严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树木上随意悬挂任何物品。

(6)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必须在规定的部位,严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占用草坪或在公共绿地上擅自栽花养草。

(8)防盗网必须内置;并按物业管理处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

(9)外墙色调必须保持统一,外墙面砖如有损坏,必须统一更换色调一致的外墙面砖。

(10)严禁封闭阳台。

(11)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2.5.2土工施工管理

(1)严禁敲打、破坏承重墙及梁、板、柱、屋盖、楼盖。

(2)严禁敲打、破坏公共部位的墙及梁、板、柱。

(3)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碍消防通道、消防连廊及相关设施。

(4)不能有超过楼地面的有效承载的装修行为。

(5)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6)严禁改变外墙上的原有门窗的尺寸、材料。

(7)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及护栏。

(8)若需要在室内墙体上悬挂物品或铺设木地板等,钉子钉入墙体或楼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cm。

2.5.3电路施工管理

(1)用电总容量不得超过室内设计最大电流.

(2)装修用电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

(3)电源插板必须能承载相应装修工具的电流。

(4)强、弱电线须分开布置。

(5)pvc管、镀锌管、铜管等管材内埋的电线必须完好,有塑料保护层。

(6)空调必须接地线。

2.5.4排水系统的管理

(1)严禁修改或增加接驳公共设施、水管、阀门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应将水管铺设在地面上,必须埋在楼地面以下或墙体内。

(3)更改原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须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4)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做闭水试验。存水高度应超出地面10cm以上,闭水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

2.5.5施工现场的管理

(1)装修单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静音作业;不得影响本大厦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

(3)若装修单位需在晚上进行施工,必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但不得进行噪音施工。

(4)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报表》必须已获管理中心书面批准。

(5)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出小区装

修时,必须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张,不得共用、转借他人使用且应随身携带,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遗失必须自行负责,立即补办。

(6)装修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本物业施工时,必须言语、行为得体。严禁出现穿拖鞋、袒胸露背、辱骂工作人员及物业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举止。

(7)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物业使用人财产。否则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8)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在业主住房内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须经业主同意,并提前向管理登记。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装修单位施工时,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待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2)装修单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质,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装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动消防设施的行为。

2.5.7材料运输及电梯使用管理

(1)装修单位的一切施工用料严禁从客梯搬运。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状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将其装好方可从货梯搬运。若有散漏,则从消防通道进行搬运。

(3)装修单位的物料的长、宽、高不得超过货梯的长、宽、高;不得超出货梯的最大承载。物料不能遮住摄像探头。

(4)若施工物料(如:钢管、铝皮、大型硬木条等)有尖锐处,无论从消防通道或货梯搬运,都必须在锐角处设置保护层。

(5)在装修物料搬运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及他人财物的损失,装修单位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2.5.8装修垃圾的管理

(1)装修单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须袋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严禁将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须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运输途中遗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项

(1)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可自行安装、维修、拆移、改装。

2.5.10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60天,较大工程为90天,最长不超过120天。如确需要延期,应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3.施工队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3.1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应接受资质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执业许可证。

(3)资质登记证书。

(4)装修设计图纸。

3.2施工队填制《装修承诺表》,接受物业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有关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3.3施工队人员进出小区必须证件齐全,进出小区时应将临时出放证悬挂于胸前.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到其他业主单元拉生意,在电梯、公共场所涂画广告、电话。如有发现,要求肇事者无条件恢复原状。

3.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入证每证交纳工本费5元。

4装修过程的监管

4.1工程部负责监督用户按图施工,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4.2客服助理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公共地方,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4.3安防部负责检查用户室内安全防范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情况,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等。

4.4客服部、维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间发现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在装修巡视记录上记录第一次口头警告的时间、巡查人,要求装修公司签名确认。装修单位若屡次不听劝告,管理中心将向用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章通知单,对情节严重者,由管理中心发给用户关于贵单位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管理中心将安排安防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至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4.5对于搭建构筑物、建筑物的严重违章行为,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发现在先,制止违章行为既成事实。

4.6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动火时须接受维修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经维修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维修部提供临时用电。

5验收:

5.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中心派人进行查验。

5.2隐蔽工程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自己负责。

5.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5.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个月后,经物业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保证金退还住户。

6临时出入证的制作规范

6.1出入证正面应写明施工人员姓名,工程的性质(土工、水电、木工、油漆等),装修施工的具体单元,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限,并加盖项目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证背面应粘贴证件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6.2填写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表.

6.3临时出入证编号、数量必须与收回的工本费相符,作废的要如数收回。特殊情况要经客服部经理或公司领导批准。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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