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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确保业务流程的高效运行,预防潜在风险,并维护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制度涵盖了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员工职责和权限规定
2. 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
3. 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
4. 内部沟通与协作机制
5. 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
6. 纠纷解决和投诉处理程序
7. 培训与发展政策
8. 考核评估与激励机制
9. 福利待遇和假期管理
10. 安全和健康规定
包括哪些方面
条款管理制度覆盖的方面广泛,具体包括:
1. 法律合规性:确保所有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人力资源管理:从招聘到离职的全过程管理。
3. 财务管理:预算制定、审批流程、报销政策等。
4. 客户关系:服务标准、投诉处理、客户隐私保护。
5. 生产运营:质量控制、生产安全、设备管理。
6. 市场营销:广告宣传、销售策略、竞争合规。
7. 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管理、技术更新。
重要性
条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减少工作混乱和延误。
2. 风险防范:通过规定预防不当行为,降低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3. 维护公平:保证所有员工在同一规则下工作,避免内部不公平现象。
4. 保障权益:明确员工权益,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5. 促进发展:通过培训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力,推动企业发展。
方案
建立和完善条款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制度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法务部门,依据企业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初稿。
2. 征求意见:公开征求全体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3. 修改完善: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制度,确保其全面性和实用性。
4. 审批发布:由高层管理者审批,正式发布并进行全员培训。
5. 实施监控: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6. 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制度,使之适应企业发展。
通过上述步骤,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条款管理制度,为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条款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条款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那么具体条款有哪些呢下面提供了一份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条款,供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2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条款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那么具体条款有哪些呢下面提供了一份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条款,供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 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 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3篇 某施工单位管理条款
施工单位管理条款
1.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1.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在中标后15天内报请业主批准。
1.2.施工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档案员、取样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办公室设备组成:依据《施工合同》配备办公设备,并要满足办公要求。
3.施工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实验管理、施工档案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质量控制原则:预防为主,纠正为辅。
3.1.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每个分部、分项中的各个工序未经监理、业主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2.施工进度管理: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分部、分项、工序提前或拖后必须经业主、监理同意,不得随意提前和拖后,例如:拆模、雨季中的屋面保温和防水、低温情况下的浇注等。
3.3.施工材料管理:
3.3.1.业主供的设备材料、自采的材料设备,能提前实验的,不得在施工后送样实验,例如:钢筋、防水材料,外墙砖,涂料等;不能提前实验的、不用做实验的或急于施工的,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方可施工,例如:商品砼,灯具等。现场材料设备全部由施工方保管,材料设备的安放、保护、管理必须按材料设备特点要求进行。
3.3.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标准依据业主提供的标准执行,业主无标准的依据各行业标准执行。
3.4.施工实验管理:材料设备实验取样、制作、试验室实验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共同进行。业主供的设备材料、施工方的材料设备都由施工方进行。
3.5.施工半成品、成品保护:施工方对自己施工的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保护,对其他施工方的成品半成品也应严格保护。并接受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
3.6.施工档案管理:施工方按《辽档》要求进行施工档案编制管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0%。并于业主对工程验收前,向监理提交档案,合格后交质量监督站。
3.7.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工地防火防台防汛等安全工作,以防各种安全事故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3.8.对设计、甲供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意见。
3.9.执行监理单位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工程例会中的要求等指令,执行业主单位下达的不合格处理单等指令,并对严重质量问题做出整改方案。
3.10.对装修工程(如:外墙砖、抹灰、大白、楼梯间装饰、室内精装修等)、防水工程等必须实行样板制,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全面展开。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1.针对本工程特点(如:保温、人防等)进度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4.2.针对业主提出的关键工序分项、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办法。例如:抹灰裂缝、外墙渗水、地面裂缝、下水漏水等
4.3.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标后15曰内提交业主,待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4.4.针对业主提出的专项方案,必须在业主提出议题后7曰内编制好,提交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4.5.针对质量通病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预控措施。
5.执行现场工程例会制度
5.1.明确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档案员必须参加,特殊时段要求分包单位参加。
5.2.例会内容:要求具备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材料设备人员情况及施工相关问题。
6.施工月报:每个月1曰前向业主、监理提交施工月报,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变更情况等。
7.维修保修:见施工合同。
供货单位管理条款(甲供设备、材料)
1.各供货单位依据业主的采购标准、技术标准提供相应的设备、材料,向业主提供相关的实验证明及相关资料。
2.供货前向业主提供设备、材料的功能、技术等相关资料,货到现场提供给总包单位一整套归档相关资料,资料不到场货不得进场。
3.材料、设备到场验收、施工安装要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统一领导安排。
验收和抽检管理规定
1.验收和抽检的执行单位为业主、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等,执行单位有权对验收和抽检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定和处理。
2.对于大批量的材料设备、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方要组织相关执行单位进行验收,有必要的要进行考察。
3.对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把相关资料报请监理,监理单位现场实测实量核查结果,业主采用抽检和全面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结果评价。
4.对于业主在验收、检查、巡查中提出的不合格项(不合格处理单),施工、监理方必须严格执行,监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组织业主复验收。
5.单体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档案、验收报验单、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核档案完毕,报请城建档案部门预审通过。报请业主,由业主组织专家组对单体进行验收。最后档案城建部门终审通过,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
处罚规定
1.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未经监理、业主同意擅自使用,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并此材料强制退场。进场材料监理控制不到位,已经使用的,对监理单位罚款:施工单位罚款额的50%。
2.施工单位未经监理、业主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有质量隐患的要返工、整改。监理控制不到位,已经进行下一道工序,对监理单位罚款:施工单位罚款额的50%。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a、对于结构质量问题,未经监理、业主鉴定、核准,私自处理,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并整改。b、监理、业主发现并下发监理通知书或不合格处理单,施工单位不合理拖延或不合理拒绝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8000元。c、对于监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发现较重的质量问题,监理无记录、监督执行措施,对监理单位罚款:施工单位罚款额的50%。d、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进行处理。
4.各施工队不执行现场例会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及其他监理、业主现场制度(有效、各方认同的),对监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1000元。
5.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a、不执
行监理、业主整改指令,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或此成、半成品价值2~5倍罚款。b、对破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对其处以此成、半成品价值2倍罚款,并依据态度好坏加罚或减罚。c、监理监督、服务不到位,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对监理单位罚款:施工单位罚款额的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