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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2

要点管理制度

要点管理制度是一种系统性的管理规则,旨在确保组织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成效。它涵盖了工作流程、职责分配、绩效评估、决策制定等多个层面,旨在建立一个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作流程:明确每个职位的日常工作流程,规定任务的开始、执行和结束步骤,以减少混乱和延误。

2. 职责分配:详细列出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清晰,避免职责重叠或空缺。

3. 绩效评估:设定客观的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驱动个人和团队的进步。

4. 决策制定:规定决策的层级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快速、有效和公正。

5.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的准确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6. 员工培训和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发展。

7. 纠正措施:设立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以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

重要性

要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明确的职责分配能确保工作质量,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问题。

3. 激励员工:公正的绩效评估可以激励员工提升业绩,促进内部竞争。

4. 降低风险:有效的决策机制能降低决策失误,减少潜在风险。

5. 增强协作:良好的沟通机制有助于团队协作,增强组织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流程:由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 定义职责:明确各职位的权责,编写职位描述,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角色。

3. 设计评估体系:结合业务目标,设计多维度的绩效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4. 建立决策流程:明确决策的审批层级,设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决策程序。

5. 优化沟通:推行定期会议制度,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信息流通速度。

6. 提供培训:根据员工需求和公司战略,设计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7. 实施监督: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要点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内外部环境,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要点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用电组织管理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 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

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

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

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 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

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

施工用电设施管理

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1

2

2.5

表4.6.2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

极偏僻区

4

4.5

公路及主要道路

6

7

铁路轨顶

7.5

7.5

构筑物顶部

2.5

3

表4.6.3 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水平距离(m)

1

1.5

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必须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满足表4.8的要求。

表4.8 同杆线路最小距离 m

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10kv与10kv

0.8

0.45/0.6a

10kv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低压与弱电

1.2

a距上面的横担取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0.6m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接地。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

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

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施工用电的运行及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要求见表4.17。

表 4.17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

kv

试验

周期

试验时间

min

交流耐压

kv

泄漏电流

ma

附注

1

绝缘棒

6~10

一年

5

44

2

绝缘夹钳

≤35

一年

5

三倍线电压

3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

8

≤9

4

绝缘手套

低压

六个月

1

2.5

≤2.5

5

橡胶绝缘鞋

高压

六个月

2

15

≤7.5

6

验电笔

6~10

六个月

5

40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施工用电使用规定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的,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

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施工照明使用规定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

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行灯电源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其一、二次侧都应有熔断器。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绕组的一端均应接地或接零。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得接地。

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接地及接零

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

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铁工等的工作平台。

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

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间。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线应接至接地网上;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当施工现场采用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应按gb 50194的规定,采用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工的接零保护。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

接零保护的规定

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起重机轨道接零后,应再重复接地。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严禁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接引至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地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使用外借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2篇 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发展”的原则和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确保公司系统各基建工程全面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有重点地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施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造价的关系。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工程承包方应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学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1、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违章做业,存在安全隐患,则对当事人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

4、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建设者的责任意识。各项目公司要增加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培训教育机制。

三、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1、民工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正式职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2、项目法人要监督检查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在招标过程中,主体工程不得采用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采用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四、加强对施工分包队伍的管理

1、工程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一经查出,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

3、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用好用足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1、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参建方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以及项目监理部门的总监、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当年完成安全责任制目标,在返还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况严重程度和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项目法人在建安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方应扣押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数额,并制定处罚细则。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后,项目法人从合同中提取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组织得力,措施有效,则工程完建后,全额退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否则除其它处罚外,还要按处罚细则扣留该项费用。

3、各项目公司不得有意节余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招标中,该项费用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满足要求、缺项少项的,承包商要补充完善。落实具体措施后,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六、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项目公司应与参建各方共同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充分识别和分析,对于低、中、高度危险源,应采用不同的措施来控制。对于高度危险源,防范措施应形成作业文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

七、全面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建立符合电力行业实际的安全设施标准,是顺利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的前提,是确保公司基建安全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公司将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标准,参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可参考公司下发的《火电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并在今后招标中明确要求投标商满足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八、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1、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检,并于次日9:00前填写巡检日志;

2、 各承包商每月要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至少组织一次本标段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工程安委会;

3、 工程安委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整个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行为发生,应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4、各级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在检查后5日内上报公司,下月的报告中应说明对上月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5、安全事故报表采用零事故报告制,必需在每月5日前填报表。

基建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从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理念。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项目考核等工作,使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4篇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要点

一、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

上级部门到项目安全管理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及现场隐患情况、文明施工等。

二、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安全检查

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九)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十)安全标志、标牌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三、 文明施工管理

(一)文明施工检查

主要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二)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7.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8.公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9. 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10. 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四、规范安质环保部门内业资料管理

工程项目部应规范建立和留存以下基础资料,并应建档分类、分卷管理(参照附件)。

(一)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分解目标、各级签订的责任书、目标量化考核资料等。

(二)安全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应包括安全质量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组织体系(框图)、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股份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指引》制定)等。

(三)安全质量法规和文件: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清单,上级安全质量管理有关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等。

(四)安全质量管理有关制度和相关资料: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类人员”培训取证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记录,项目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记录,架子队(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转岗、换岗、返岗及新进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重点是与人员动态管理相结合,及时培训),教育培训效果评价。

2.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制度和相关记录:日常检查记录(专职人员每日巡查,应有存在问题描述和整改验证记录),每旬、月定期检查记录和冬季、雨季、汛期、防火、设备等专项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带队、相关部门参检人员签字,并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中铁安全质量监管记录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22〕274 号)要求,须附问题或隐患照片、整改跟踪验证照片以及整改情况说明)。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支出清单。

4.安全质量奖罚考核制度及相关记录:对严重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教育记录,各岗位人员履职履责定期考核、奖励记录。

5.危险源、安全风险辩识与控制及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记录,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记录。

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手续,临时用电安装使用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漏电保护装置检测记录,配、用电设备日常检查、维修记录。

7.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评审、审批手续,按审批意见修订和完善的记录。

8.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制度和相关记录:按项目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核、审批手续,按审批意见修订和完善的记录;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及高大模板工程、临时支架、大型吊(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结构验算资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记录;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和现场验收的记录。

9.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和相关记录:分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至施工班组和作业层的交接签字记录,现场发现的明显质量安全缺陷采取的措施和记录,关键工序现场盯控计划与记录。

10.大型临时设施及非标设备设计、检算、审核制度和相关记录:大型临时设施及非标设备设计资料、检算书、审核审批手续和现场检查验收记录。

1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安装、拆除方案,检验资料、使用告知书、检验合格证书,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转记录,班前安全检查和交接班检查记录。

12.消防及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当地公安机关对火工品库的审批手续,火工品入库、领用、退库和全程跟踪记录,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培训取证记录,消防器材采购、发放记录、旁站监督记录。

13.安全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建立采购、发放台账,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

14.分包管理和相关记录:分包方名单,分包方考察评价资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架子队(班组)、分包方安全生产协议书。

15.“三类人员”证件、特殊工种证件管理:对证件进行识别后实行原件管理,有效控制关键人员流动,在保证证件安全和取用自由的情况下,通过友好协商,积极试行身份证件原件的有效管理,实现对作业人员流动状态的真实管控。

16.其他制度和相关记录:安全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测量(监控量测)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比试验及拌合站管理制度等。

第5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外电线路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因素:

⑴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强,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⑵二是安全操作距离。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

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应悬挂醒目警告标志。

⑴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10kv外电线路一般不得小于1.7m,距35kv外电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2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防护架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

⑵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重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彩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

⑶起重机严禁穿越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倾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⑷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1、接地及其作用

为满足电气装置和系统工作特性及安全防护的要求,将电气装置和系统的某部分与土壤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接地”。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接地电流经接地装置向大地作半球形流散。

⑴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⑵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接地装置作电气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⑶保护接零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⑷重复接地

在工作接地以外,接零保护pen线,接地保护pe线,在一处或多处再次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相连接称为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撞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1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2、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

在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

3、关于“tt”与“tn”符号的含义

tt——第一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采用保护接地。

tn——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采用保护接零。

tn-c——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合一的系统,(三相四线)。

tn-s——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三相五线)。

tn-c-s——在同一电网内,一部分采用tn-c,另一部分采用tn-s。

4、应采用tn-s,不要采用tn-c

《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因为tn-c有缺陷:如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对于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等。而tn-s由于有专用保护零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电流;三相不平衡也不会使保护零线带电;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由于tn-s具有的优点,克服了tn-c的缺陷,从而给施工用电提高了本质安全。

5、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⑴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⑵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⑶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持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⑷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⑸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采用tn系统还是采用tt系统,依现场的电源情况而定

《规范》规定:“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⑴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

⑵当施工现场有自备发电机组时,接地系统应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

⑶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低压供电,与外电线路同一电网时,应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采用tt或采用tn。例如上海、天津、浙江等地供电部门规定做接地保护,施工现场也要采用tt系统,不得采用tn系统。

⑷当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的保护方式一致,不允许一个单位采用tt系统而另外一个单位采用tn系统。

7、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就符合下表的规定。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5

16< span>≤35

16

s>35

s/2

保护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备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⑴《规范》要求,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⑵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

《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施工现场虽然改tn-c为tn-s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

3、关于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

⑴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

⑵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到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

⑶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在此值和此值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其值为漏电动作电流的1/2。

⑷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与被保护线路和负荷相适应。

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

⑴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两级保护”是指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路作为第一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第一级漏电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影响也大,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大于后面的第二级保护,这一级保护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如果选用参数过小就会导致误动作影响正常生产。

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应大于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总泄漏电流值2倍以上,在电路末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的高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样形成分级分段保护,使每台用电设备均有两级保护措施。

分级保护时,各级保护范围之间应相互配合,应在末端发生事故时,保护器不会越级动作和当下级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动作以补救下级失灵的意外情况。

⑵总配电箱(第一级保护):

总配电箱一般不宜采用漏电掉闸型,总配电箱电源一经切断将影响整个低压电网用电,使生产和生活遭受影响,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漏电动作电流应按干线实测泄漏电流2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300~1000ma。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有关。根据这一理论,国际上把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限值定为30ma.s,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这个值也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的依据。

⑶开关箱(第二级保护):

《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主要用来对有致使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

虽然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界限值为30ma.s,但当人体和相线直接接触时,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与所选择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无关,它完全由人体的触电电压和人体在触电时的人体电阻所决定(人体阻抗随接触电压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这种触电的危险程度往往比间接触电的情况严重,所以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所指快速动作型即动作时间小于0.1s。由此用于直接接触防护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选择即为30ma×0.1s=3ma.s。这是在发生直接接触触电事故时,从电流值考虑应不大于摆脱电流;从通过人体电流的持续时间上,小于一个心博周期,而不会导致心室颤动。当在潮湿条件下,由于人体电阻的降低,所以又规定了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5、漏电保护器的测试

测试内容分两项,第一项测试联锁机构的灵敏度,其测试方法为按动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应有误动作;第二项测试特性参数,测试内容为: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其测试方法应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进行。以上测试应该在安装后和使用前进行,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定期(每月)进行,雷雨季节应增加次数。

6、隔离开关

⑴隔离开关一般多用于高压变配电装置中。《规范》考虑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强调电箱内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其主要用途,是在检修中保证电气设备与其他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隔离,并给工作人员有可以看见的在空气中有一定间隔的断路点,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隔离开关没有灭孤能力,绝对不可以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否则触头间所形成的电弧,不仅会烧毁隔离开关和其他邻近的电气设备,而且也可能引起相间或地弧光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在负荷开关切断以后,才能拉开隔离开关,只有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再合负荷开关。

⑵《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⑶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

自动空气断路器简称空气开关或自动开关,是一种自动切断线路故障用的保护电器,可用在电动机主电路上作为短路、过载和欠压保护作用,但不能用作电源隔离开关。主要由于空气开关没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断开点距离小易击穿,难以保障可靠的绝缘以及触点有时发生粘合现象。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7、“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开关箱而言的。《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这就是一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规范》规定:“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这就是一机一闸,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主要也是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

《规范》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因为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都要加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有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由于将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将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电器装置除外)。

8、电箱的安装位置

⑴《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主要考虑当发生电气及机械故障时,可以迅速切断电源,减少事故持续时间,另外也便于管理。

⑵《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没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o.8-1.6m”。

⑶《规范》规定: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井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4)《规范》规定:“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四)现场照明

1、《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⑴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皂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干36v;

⑵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⑶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安全电压

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其电器及线路应采取绝缘措施。

安全电压的数值不是“50v”一个电压等级而是一个系列,其等级如何选用是与作业条件有关的。我们国家在1983年以前一直没有单独的安全电压标准,过去习惯上多引用行灯电压36v,对于36v的安全是有条件的,允许触电持续时间为3~10s,而不是长时间直接接触也不会有危险,所以规定了在采用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对安全电压应该正确理解:第一架设36v的电线时,也应遵守一般220v架线规定,不能乱拉乱扯,应用绝缘子沿墙敷线,接头应包扎严密;第二应按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能一律采用36v,在特别潮湿及金属容器内,应采用24v以下及12v电压的电源。

4、碘钨灯

碘钨灯是一种石英玻璃灯管充以碘蒸气的白炽灯,由于它体积小,使用时间长,光效高的特点,所以经常被施工现场作为照明灯具采用。碘钨灯有220v和36v两种,220v只适用作固定式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由于工作温度可达1200℃以上,所以应距易燃物30cm以上。当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碘钨灯,按行灯对待。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碘钨灯,但应按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五)配电线路

1、《规范》规定:“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这里强调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由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故严禁使用裸线。导线和电缆是配电线路的主体,绝缘必须良好,是直接接触防护的必要措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2、《规范》规定:“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o.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用防护措施的现象。

3、《规范》规定:对架空线路:“木电杆的梢径不应小于14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间距不得小于0.3m”、“四线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除以上规定外,还对架空线路相序排列进行规定:

⑴五线导线相序的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⑵动力与照明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l1·l2·l3;下层横担;l1(l2、l3)·n·pe。

4、应该采用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tn-c改变为tn-s后,多增加了一根专用的保护零线,这根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施工现场线路由四线改成五线后,电缆的型号和规格也要相应改变采用五芯电缆。由于企业原有的四芯电缆仍想利用,于是就在四芯电缆外侧敷设一根pe线替伏五芯电缆。这种作法的弊病是: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强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带来使用上的不合理容易引发事故。

当施工现场的配电方式采用了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四芯电缆仍然可以使用。

5、对电缆埋地规范也进行了规定

⑴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井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⑵“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规范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⑶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外内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其原因:一是电缆直接受拉易造成导线截面变细过热;二是距控制箱过远遇故障不能及时处理;三是线路乱不要固定容易引发事故。《规范》规定:“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电缆垂直敷设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六)电器装置

《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熔断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关于熔断器。熔断器的种类很多,结构不同,但作用是相同的,串联在电路里,是电路中受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当电流超过时,它首先熔断,保护电气不受损害,起过载和短路保护作用。熔丝是低熔点合金丝,各种规格熔丝都有规定的熔断电流标准,其他金属丝没有进行熔断电流鉴定,所以不准用于熔断器上。

熔断器及熔体的选择,应视电压及电流情况,一般单台直接起动电动机熔丝可按电动机额定电流2倍左右选用。(不能使用合股熔丝)

当使用旧型胶盖闸时,由于无灭弧装置,应将熔丝铜丝短接,并在电源侧另加插保险防止弧光断路及灼伤事故。

(七)配电室

1、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⑵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⑶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lm;

⑷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⑸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⑹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⑺配电室围栏-亡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o.075m;

⑻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⑼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l1(a)

l2(b)

绿

l3(c)

n

淡蓝

⑽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电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⑾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⑿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2、总配电箱

⑴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严禁断开电路

⑵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②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③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④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⑤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⑶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⑷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着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⑸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八)用电档案

《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⑴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⑶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⑷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⑸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

⑺定期检(复)查表;

⑻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按照规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上八个方面的资料。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包括: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

①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②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③设计接地装置;

④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规范》规定:“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技术交底

是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

3、安全检测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等。其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应包括电源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其工作接地阻值和重复接地阻值,以及定期检查复查接地阻值测定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第6篇 某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检查要点

1) 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需张挂的按工种分别张挂。

4) 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检查要点

1) 检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是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要点

1) 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 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 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 按照《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要求,跟踪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 按照《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票。

5)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点

1) 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 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 进场作业人员应持进网作业证,方能进场作业。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 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 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季节性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 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

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 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

械均应进行维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

4. 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

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加固。有严重险情的应立即排除。

5.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

定。

6.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

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工伤事故处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7篇 基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与使用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和混合式施工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无导轨架的升降平台。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00kg的强制式、曳引式和液压直顶式简易升降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t l0054-2005 施工升降机

db 42-2007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

jgj 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术语和定义

施工升降机

用吊笼载人、载物沿导轨做上下运输的施工机械。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

采用齿轮齿条传动的施工升降机。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

采用钢丝绳提升的施工升降机。

混合式施工升降机

一个吊笼采用齿轮齿条传动,另一个吊笼采用钢丝绳提升的施工升降机。

货用施工升降机

用于运载货物,禁止运载人员的施工升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用于运载人员及货物的施工升降机。

导轨架

用以支撑和引导吊笼、对重等装置运行的金属构架。

底架

用来安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及围栏等构件的机架。

地面防护围栏

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附墙架

按一定间距连接导轨架与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从而支撑导轨架的构件。

吊笼

用来运载人员或货物的笼形部件,以及用来运载物料的带有侧护栏的平台或斗状容器的总称。

天轮

导轨架顶部的滑轮总成。

层站

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上供吊笼停靠和人货出入的地点。

层门

层站上通往吊笼的可封闭的门。

层站栏杆

层站上通往吊笼出入口的栏杆。

施工升降机的一般要求

施工升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中5.1.1~5.1.3的要求。

对垂直安装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4.2的规定。对倾斜式或曲线式导轨架的齿轮齿条施工升降机,其导轨架正面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安装垂直度公差值

导轨架架设高度 h(m)

h≤70

70

100

150

h>200

垂直度公差值(mm)

不大于导轨架架

设高度的1/1000

≤70

≤90

≤110

≤130

人货两用或额定载重量400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底架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

施工升降机上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的要求。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若在吊笼顶部进行控制操作,则其他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

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标牌;货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

传动系统齿轮与齿条,滚轮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及异常响声。

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

卷扬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

露天作业的卷扬机应有防雨措施;

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行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根据施工情况,如使用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行程限位开关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

外露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短路和过载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装置工作应灵敏可靠;

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措施。

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不应采用木质和竹竿等做附墙架;

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缆风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提升机无法用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

提升机高度在20m及以下时,缆风绳不应少于1组,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缆风绳不应少于2组;

高架提升机不应使用缆风绳。

安全防护装置

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可靠有效。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安全装置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笼(篮)停留时不应有下滑,在空中再启动上升时,不应有瞬时下滑;

sc型升降机的每个吊笼上应装有渐进式安全器,其制动距离应为0.25-1.2m,不应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吊笼门升降应自如,连锁性能应良好,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的缓冲装置;

断绳保护装置应完好,反应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sc型升降机均应设置一对以上防坠安全钩。

限位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升降机应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限位开关;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当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8m;当提升速度大于0.8m/s时,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应能满足下式的计算值:

l=1.8+0.1v2

式中:l――上部安全距离(m);

v――提升速度(m/s);

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保证吊笼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该开关,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行程。

极限开关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极限开关应能切断总电源;

非自动复位型的极限开关,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后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行程距离:ss型升降机为0.5m;sc型升降机为0.15m;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首先动作。

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25m。

施工升降机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防护围栏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地面防护围栏的网孔孔眼或开口尺寸(单位为㎜)

与相近运动部件的间隙(a)

孔眼或开口的尺寸(b)

a≤22

b≤10

22≤a≤50

b≤13

50≤a≤100

b≤25

注:若孔眼或开口是长方形,则其宽度不应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其长度可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

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2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350n的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8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是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关好后才能起动。

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内时,应另设置隔离区域,并安装锁紧门。

停层防护

一般要求

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承载性能应符合规定。

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置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25000mm2。

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入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侧面护栏与吊栏的距离应为100mm~200mm。

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其运动应有挡块限位。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0.25m以内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层门锁止装置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有防松装置。

层门锁止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层门锁止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升降机各楼层安全出入口防护应符合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a)。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后,停靠装置应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承受所有载荷;

断绳保护装置应能使满载断绳时,吊篮的滑落行程不大于1m;

吊篮安全门应采用机电连锁装置,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工作;

上料口防护宽度应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应能承受100n/m2均布荷载;

上极限位器安装位置为: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

非自动复位型紧急停电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使司机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但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的音响信号,各楼层装卸人员应都能听到;

高架提升机(30m以上)除具有低架提升机所有安全装置外,还应有下列安全装置:

下极限限位器: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吊笼停止下降;

缓冲器:应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超载限制器:当超过额定载荷时,应能切断起升控制电源。

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

当提升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避雷装置,所连接的pe线应作重复接地。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8篇 雨汛期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要点-3

雨、汛期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要点

3.钢筋混凝土工程

(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搅拌站要及时测定砂石含水率,并调整水灰比,严格控制坍落度,确保混凝土质量。各项目部现场应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

(2)不宜冒雨露天浇灌混凝土,开盘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

(3)对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4)合模后如不能及时灌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雨后模内积水排除干净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5)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脱模剂涂刷后经历大雨冲刷或流失严重的,合膜前应重新涂刷脱模剂。

(6)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7)雨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风紧固措施。各类模板临时停放,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风固定。

(8)大模板合模过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风大雨,应将模板固定稳固后再离开。

(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撑构件等用完后码放整齐,下部垫好垫木,阴雨天气及时覆盖塑料布,防止木材变形。

(10)遇大雨大风后,应对模板和支撑重新进行一次校验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动或支撑下陷。

(11)钢筋现场储备量应合理,避免长期储存淋雨产生老锈。钢筋在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淤泥、老锈。

(12)钢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严禁施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吊装工程

(1)雨期施工前,机械租赁单位应联合使用单位对在使的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2)塔吊使用前必须检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雨后还必须及时检查塔吊路基有无下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3)采用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时,要防止停机位置的土基浸水软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机作业时,宜采用活动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机起荷作业时,机体或支腿下陷倾斜。

(4)雨中不宜吊装作业和露天焊接作业。

(5)吊装作业期间遇雨时,必须对已就位的构件做好支撑加固,方可收工。

(6)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塔吊基础观测和塔身垂直度的观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屋面工程

(1)屋面工程施工时,应掌握近期天气预报,严禁在雨中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2)屋面上铺筑保温层时,应及时做好上部找平层,以防突然降雨淋湿或浸泡保温层。

(3)结构封顶后,未及时进行屋面施工的,应对屋面的预留洞口进行封堵,防止漏水。

6.装饰工程

(1)室内装修宜在屋面楼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严各种孔洞、板缝,防止上层向下漏水。

(2)室外抹灰和饰面砖镶贴应及时注意苫盖,防止突然降雨冲刷。降雨时禁止进行外墙面装修作业。

7.水暖、电气工程

(1)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将水暖、电气的穿墙套管或预留洞口及时封闭,防止雨水及泥砂冲入。

(2)地下的水暖、电气工程,在备齐材料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再挖沟槽,抓紧施工安装,同时要做好防洪排水设施,防止沟槽灌水。暖沟进户口要设临时挡水封闭。

(3)电气墙体预埋管、盒、箱等,均要随预埋随封闭管口,防止降雨进水,门头、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预埋电线管、灯头盒等,均应先做好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部分的封闭,再浇灌混凝土,确保使用时管腔内不进水。

(4)通过屋面的暖、卫、煤、电视天线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随时做好管口临时遮挡封闭,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应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节点。

(5)高层建筑在结构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避雷设施,以保安全。

(6)室内下水与室外管道接通前,应先将室外检查井临时加高围档,防止因室外场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冲入室内。

(7)电气安装管内穿线以前,应从上往下对管路吹扫,以防止管内存有积水。

六、雨期施工物资及设备管理

1.材料、构件储存及保管

(1)各种材质的门窗及其配件、细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底层要搁置在调平的垫木上。垫木应沿边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围要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3)水泥、耐水腻子等应存在库房内并垫高20cm,现场堆放的白灰等必须架空20cm以上,阴雨天气用苫布及时覆盖。现场不宜对方过多水泥、白灰,宜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

(4)彩色石碴要按规格品种分隔围护堆放,下垫上苫,防止水冲流散混杂

(5)各种石膏板、配筋加气板、各类轻质复合隔墙板材,严禁雨淋、浸水、受潮。

第9篇 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点制度

1)、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业性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的策划方案和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环卫卫生、材料节约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个阶段的平面布置图。

2)、工地围墙、临建、大门、标牌等暂时执行《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其中大门口的施工标牌必须执行统一样式且长×宽不小于700mm×500mm(长宽比应为3:2)。

3)、现场内机具、 架料及各种施工用材料按平面布置图放置且堆放码垛整齐、账物相符,做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

4)、有材料进料计划, 有材料进出场查验制度和必要的手续,设施工垃圾站,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能源。

5)、防止大气污染

(1)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关于防止施工现场扬尘和控制黑烟的规定及法规;

(2)提倡使用商品砼,确需现场搅拌砼的,不得使用国家指令淘汰的砼搅拌设备,并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入库存放或严密遮盖,减少扬尘。

6)、防止水污染

凡进行现场搅拌和采取现场水磨石工艺作业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要定期清理,生活用水要设置隔油池。

7)、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制度,对人为的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 要 噪 声 源

噪声限制(分贝)

白 天

夜 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砼搅拌机、振动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施工升降机

65

55

(3)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gb12524-90规定进行;

(4)凡在居民区施工作业的,其作业时间早6时至晚22时,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作业的,必须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8)、现场消防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

(2) 消防栓处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灭火器。

(3) 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应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升高而每个一层设一个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4) 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

(5) 施工现场不准住人,不准做仓库用。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做仓库的要报公司/二级机构有关部门批准。

(6)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显划分并设标志牌。 运输道路平整坚实畅通,现场排水畅通。

9)、生活卫生

(1)现场食堂要按照相关的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 炊事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个人《健康证》,由项目到工程所在地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

(2) 现场临时宿舍的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不漏雨雪。室内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65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且应距地面大于30cm,夏季室内应有通风降温措施,冬季应有采暖措施,现场临时宿舍严禁用煤炉、明火和电炉、电暖气、电褥子取暖。

(3)办公室、宿舍保持整洁,生活区无污水无污物。厕所有蚊蝇的纱门纱窗,有冲水(或加盖)消毒措施,无下水的粪池要设盖并及时清运。

第10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_3-076-fj31 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_3-079-fj34 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11篇 油品储运管理系统流程操作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操作、计量数据处理、单据录入等操作,现做出如下规定:

l计量数据处理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步骤为:计量台帐录入。计量台帐录入要贯彻:及时,清晰,准确,完整的填写要求,计量台帐录入分为a:台帐维护;b:台帐审核;c:台帐取消审核;

1.台帐维护功能——计量操作类型有以下:

序号

计量类型

原因分析(备注类型)

数据处理原则

1

收油前:

卸__船(船名)前尺:

卸c5(油品名)车前尺: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前尺:

pl102管线顶水前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

收油后:

卸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收数量:其中v101收入,v102收入。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卸c5(油品名)车后尺:过磅数量:抽样密度:(取平均值);罐收数量:并注明:油罐计算密度的依据。

v101转v102罐,102罐收油后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pl102管线顶水后尺:卸__船后,从码头顶水入101罐,收入水体积:50m3

3

发油前:

装__船(船名)前尺:

发车前尺: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

油罐脱水前尺:

4

发油后:

装__船(船名)后尺:船检数量:m船检密度:p20;罐发数量:其中v101发出,v102发出。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发车后尺:过磅数量:kg/10单/9车。

v101转v102罐前尺:101罐发油前尺:v101转出数量:;v102 转入数量:;并注明:管线存油情况。

油罐脱水前尺:排水体积:50m3

5

非动转:

三天不动罐计量

复测计量

盘点计量

打循环5小时,后尺:

数据差额超耗,需复测查找原因。万方:2000kg;千方:500kg

2.台帐审核功能:班长负责审核数据是否正确,损耗是否合理,备注是否完整,如没问题,当班时间内审核。

3.台帐取消审核功能:部门负责人用于修改错误的数据。

4.台帐维护是完成验收单据、起运单据、转罐确认单据的原始依据,因此必须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l入库验收单据录入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单据的录入。录入步骤如下:

1.入库管理模块→进仓计量管理→①计量证明书管理→②计量证明书审核→③客户来货通知书确认→④客户来货通知书查询并打印验收单

2.卸船验收单的操作顺序为①→②→③→④,卸车验收的操作顺序为③→④。

3.验收单的操作目的是针对卸船(以罐收数记账)和卸车(以过磅数记账)作业的数量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所以数据要准确,备注要清晰完整。

l油品起运单(船)

在与客户确认罐收数量与装船数量无误后,开制油品起运单的录入并填写水运清单。录入步骤如下:

1.出仓管理模块→出仓计量管理→出仓作业单查询(找到相对应的单号)→①出仓计量证明录入→②船单发货确认并打印起运单

2.油品起运单(船)是对装船数量(以罐出数记账)的确认并在帐表中记账,油品起运(车单)以过磅数量记账,在计量台帐中维护。

l内部输转单(油罐转罐确认单)

在维护好转出罐与转入罐计量台帐数据后,进行输转单据记账操作。录入步骤如下:

1.库存管理模块→转罐管理→①转罐维护→①转罐确认并打印内部输转单

2.罐转罐(要关联台帐)、调试发油台位、顶管线量都应进行内部输转确认

账务管理

(一)账户设置

1.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全库所有油品的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2.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按油品所有权(含代管)分品种规格设立,用于记载各客户寄存在油库的油品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3.油罐动态分户账。分油罐设立,用于记载各油罐收、发、存的数量情况(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4.管线账。分品种按管线编号设立,用于记载各管线范围的存油数量,存油数量应作实际库存量处理(由账务统计员负责登统)。

(二)记账规则

1.记账必须按会计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如油品入库验收单、输转单、油品出库单、油品调整单、提货单、油品损溢单和客户代保管收(发)货确认单等)进行登账;否则,不能登账,账页内不能记其他无关数字。

2.登账的基本规定是:正确、及时、完整、有效。正确:录入的数据有依据、有凭证、做到凭单计账,达到单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的录入、计算、计账、对账、结账,各种账表须日清月结,分旬、分月核对;完整:报表各项目填写完整,原始资料归档齐全;有效:按照《散装成品油计量操作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合规定的计量器具采集有效原始数据,凭证有效。

3.账表填写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中文字体用仿宋体,逐个书写,不得连笔;数字大小占行距的三分之二;数字书写时宜倾斜45度。

4.账表摘要简单扼要,严禁涂、改、挖、擦、补,不得跳页隔行,空行划斜红线注销。数字错记,用红线更正法改正(在本格错记的数据组上划一道红线,在错记数据上面写上正确清晰的数字,并盖更正人章)。

5.每组数据末位数靠右边,每列数据的个位、十位、百位、千位应竖行对齐,若小数点位数不够则加0(如:1234.532,1324.500,1234.000)。

6.使用单位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取数规范。高度以毫米位单位,取整数;体积以升为单位,取整数;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量账务系统取三位小数);密度以kg/m3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温度以℃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7.所有账表的时间填写应序时,年月日时完整、准确。

8.采用电脑制表时,报表式样要按统一格式,数据录入执行手工录入要求,有关人员进行手工签名认可。

(三)对账平衡关系

1.对账平衡关系

①油库商品保管总账(分品种)库存=油罐动态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管线账(分品种)库存之和=油库商品保管分户账(分品种)库存之和。

②账面库存-实际库存=损耗(或溢余)

2.对账时间

公司业务部对油库台账统计班各类账每日一次自行对账,每天将各单位的对账表及其当天单据送有关单位核对;月末盘点后,须与各单位对账并书面确认。发现账账不符时,须及时查清处理。

第12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制要点范例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4)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5)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保护员工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与资质文件;

(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备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与结论;

(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与考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验收等的回执或批复文件;

(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

(12)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或文件。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2)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3)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4)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5)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7)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8)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9)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0)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1)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第13篇 雨汛期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要点-2

雨、汛期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要点(2)

(2)在做施工技术准备时,应根据工程场地地形特点和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妥善设置综合排水设施,确保及时将积水排出场外。

(3)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大型模板、机具等的存放场地以及现场钢木加工和预制构件的生产场地,应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防止雨季下沉。

(4)场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并能防止场地周边地区的水流入。排水沟坡度不应小于5‰。

(5)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制定统一的总体控制措施,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

2.临时设施

(1)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应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实施,防汛器材要备齐并按有关规定发放。

(2)雨季施工前,对各类仓库、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箱、机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补漏。对于危险建筑必须及时处理。

3.脚手架

(1)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2)雨期施工前,要对各类架子区域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认真地清理和修复,确保排水有效,不冲不淹,不陷不沉。

(3)雨期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各类架子的根部及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情况。要及时维护和加固立杆、扫地杆、立柱、抛撑等根部的垫板垫木。确保垫设位置正确,平稳牢固。

(4)要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加固各类人行脚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脚手板及防滑条。确保架板稳固,防滑措施有效。为确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钢筋或竹板做防滑条,在斜面上铺设的脚手板,不宜使用钢跳板。

(5)要经常检查和维护调整各类架子的缆风绳拉线。各拉线的紧张度要平衡,拉线地锚区域不得积水。

(6)脚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护设施。

(7)大风大雨后,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经施工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观察测定,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五、雨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土方与基础工程

(1)在进行土方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确需在雨期施工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前要备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机械设备。

(2)要防止基坑(槽)进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区域四周做好挡水墙、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同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时宜同时在基层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等抽排系统,下雨时及时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3)要严防滑坡和边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边坡支护的设计应比常规设计适当从严。应制订详细的边坡和临近构筑物变形监测方案并在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期间认真实施。

(4)边坡开挖后要及时防护,避免雨水冲刷。

(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协调组织好钎探、验槽等工作,尽量减少槽基暴露时间。

(6)灰土垫层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紧各工序的衔接,灰土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7)基础混凝土施工时必须考虑随时准备遮盖挡雨和排出积水。箱形基础、筏形基础的底板上,应在适当位置增设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8)桩基施工前,应将场地平整并碾压密实,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下雨时造成地表松软,影响成桩质量。桩孔要随钻、随灌混凝土,防止出现灌水塌孔。

(9)回填土应在晴天进行。回填时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时采用翻晒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积水时不能进行回填。

(10)严格控制坡顶荷载,荷载的大小以及距边坡的距离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11)降水工程应加强雨天的观测,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图,与配合单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12)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规定。

2.砌筑工程

(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检测各种砌块的含水率。控制砂浆的稠度,受雨冲刷而失浆的砂浆,应重新加灰搅拌后才能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

(2)每日收工时应妥善覆盖砌体表面,防止突然降雨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倾斜倒塌或影响质量。

(3)刚砌成的砌体若经雨水冲刷,砂浆中胶结料流失较重时,应拆除重砌.

(4)下雨时,禁止露天砌筑作业。在小雨中必须砌筑时,应适当减少砂浆稠度,减少日砌筑高度。

(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护墙如与边坡无可靠拉结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第14篇 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点

要在总结往年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 以“安全第一、 质量优先” 为指导, 在安全生产、 质量控制、 文明施工等方面组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确保建设任务圆满顺利完成。要使结果精彩, 过程更要精彩, 围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我们的做法如下:

3、以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为方针, 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如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 如何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 将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是当前我们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深化网格化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无死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工地现场平面划分为5个区域:生活区域、 ⅰ区、 ⅱ区、 ⅲ区、 ⅳ区; 立面从地下二层开始, 至 6 层, 共分为 8 个层次: 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 地上一层~六层。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 每个区域都指定专人负责, 每个专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了约 30 个人左右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进行网格化管理的总体协调和运作。如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须配备 3个以上的安全员, 现配备的安全员远远大于国家有关规定, 从点到面全面覆盖现场施工区域, 确保现场的安全受控状态的面覆盖到最大化。工程业主还特意从东方明珠、国际会议中心抽调三名资深安全工作人员,作为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共同参与对现

场安全工作的管理, 强化了安全监管力度。

专职安全人员对单元网格的日常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处置结果以及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由工作小组组织及时处置。定期组织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 (每月一次) , 每周一次由总承包、监理、 专业分包等参加集体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过后第一时间召开讲评会, 针对违规情况开出整改通知单。加强信息沟通, 加强处理力度, 加快整改时效, 以降低事故发生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减少轻伤事故。通过现场的网格化精细管理, 及时发现并处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 本工程开工至今基本无重大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在受控状态。

(2)签订 “安全、 质量、 文明管理守则” , 加强分包单位行为控制

通过对往年的总结,项目部组织安全、技术、施工等相关部门,正在编写 “安全、 质量、文明管理守则”,意在规范各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其中包括进场队伍的资质审核、 材料报审及检验制度,进场机械、工具的检修及规范操作程序, 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各分部分项的验收移交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的特殊作业规定, 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文明及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针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文明行为的管理规程。并在“守则” 中明确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所采取的相应处罚措施。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将“守则”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一同签署。从各分包单位管理层开始抓起、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质量责任。

(3)重点防范, 严防死守, 防堵结合

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 每周由安全领导小组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 将检查出的问题在例会上共同讨论处理办法, 限期整改, 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各重点防范部位、工序, 做到分包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加强监督检查, 杜绝违章作业的现象的发生, 必要时可在法律、 政策

的许可范围内, 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及以往经验总结, 对于以下几点做重点防范:

u钢结构、 幕墙焊接防火: 现场钢结构及幕墙的高空焊接是一大消防隐患, 为此要求现场所有高空焊接点配备必要的挡风及借火盆外,在焊接前将焊接点下方所有建筑垃圾和易燃物移除, 并进行统一存放。焊接时由安全监护对焊接点下方附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此基础上, 安全领导小组每天早上8: 00 及下午13: 00 组织的2 次现场巡查, 对现场安全做全面检查及评估。

u宿舍区防火:对于宿舍擅自使用电器事例,一经发现, 严格按公司规定罚款 5500 元,在食堂门口张贴告示予以通告,作为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分包队伍, 对其严肃处理。

u精装修用电安全: 今年,工程即将进入安装、精装修全面展开的阶段, 健全的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确保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 但是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措施更是保障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执行的必要手段。尤其精装修阶段的用电安全需要严格控制。装修阶段要求装修单位使用统一、 合格接线箱, 严禁胡乱私接。现场接线做好漏电、 接地保护, 杜绝漏电隐患。对各种电动小型工具,在检收合格后方可在现场使用, 严禁使用已损坏电动工具。各种易燃品,如油漆等,定点存放, 杜绝明火, 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现场做好落手清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在装修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 不让任何隐患过夜。

(4)提高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 是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要素

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树立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的思想。 人员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 难点。 对分包、 班组、 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 贯彻宣传各类法规、 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处理有关安全问题。建立民工夜校, 活动室, 通过技能培训、 安全教育、 安全事例讲解、 宣传栏宣教等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文化水准和安全意识, 从根本要素 “人” 的方面,

确立 “安全第一” 的重要性。工程的安全生产涉及到每个人,要搞好安全生产也只有依靠大家, 让施工人员参与各种安全活动过程, 尊重他们, 信任他们。通过各种活动,形成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归属感、 认同感。完成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最终到“我会安全” 的质的转变。

(5)人员健康不忽视,作业环境是保障

现场作业人员的健康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为此, 制订了地下室临时通风、 排水专项方案。在地下二层的空间内, 布置了 8 台大功率风机, 确保现场空气的流通, 最大限度减小粉尘污染, 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同时地下二层空间的排水则利用排水泵及建筑原有排水系统, 力争做到地面无积水。今年, 项目部还将对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做进一步细化, 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工种做好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二、 以 “创建观摩工程” 为契机, 提高综合治理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世博演艺中心工程创建文明工地, 项目部以“创建双观摩工程”为契机, 以 “以人为本、 科学策划、 严格要求、长效管理”为工作指导, 继续抓好施工现场 “五有” , 着力提高 “四有内涵” , 从而加强食品为卫生安全与现场宿舍的管理、 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管理的科学化、 标准化、 规范化、 制度化建设, 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1)文明施工措施的全面落实

创建 “文明工地” 首先以提高文明施工意识为先行, 让施工班组的所有人员都深知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其次要求施工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技术交底, 随后开始工作。在完成每一道施工工序后,及时做好前一道工序的落手清工作,各种材料必须按不同阶段场布图布置的要求,分别按类别区域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在材料进场方面我们按各单位、 按工种、 按区域划分、要求各分包单位按各自划分的区域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相互促进。第三在文明施工建设中, 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合理布局, 包括机械停放的位置, 材料堆放必须按规范要求布置, 加强对施工排水的管理,杜绝将泥浆或杂物冲入下水道,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及下水道的通畅, 确保文明工地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强生活区宿舍 “物业式”管理

作为现场标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部针对难点、 勇于探索、 积极寻求适应现场宿舍的管理方式及其考核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落实责任、措施、 加大管理力度。

_严格按照集团标准及要求,做好设施配备。为每一位农民工宿舍提供生活必需品 (铁床、 台子、椅子) , 配备能存放个人物品的储藏柜。

_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贴在民工宿舍门口。住宿人员须与项目部签订 《工地工人宿舍住宿协议》 , 并提供身份证、 居住证等小五证。

_加强保洁管理考核, 组成办公区、生活区物业管理保洁队,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定时做好生活区浴室、 厕所、 公共部位的打扫,保持项目施工现场整洁卫生。

_全面落实自检、 互检、 专检工作。项目部综合管理员、 民工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对不足的地方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

(3) 食品卫生安全, 预防为主

项目部针对工地食堂卫生及预防食物中毒等重点环节,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强有力的形成综合监督管理链, 通过有效的制度和监管手段, 切实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_切实搞好食堂环境卫生, 做到墙壁、 天花板、门窗保持清洁, 地面干净, 无积水油污, 排水通畅,垃圾箱加盖并外观清洁。食堂工作人员做到 “三勤四白” ; 售饭时必须二次更衣, 戴好帽子、 口罩。

_严格进货渠道的监督管理, 做好采购索证、 索票及其验收, 严防过期、 霉变以及 “三无” 产品进步食堂。完善食品供应商管理台帐 (记录好入货时间、 货品名、 供应商)

_小卖部须持有效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 营业员持有效健康证; 售卖食品进货要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严禁出售工地违禁品 (快的热) 等; 小卖部经营者必须与工地管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定期对小卖部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4)全面落实防暑降温工作

夏令期间, 项目部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有效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从而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_加强现场健康卫生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指导施工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自救、 互救能力。

_确保施工现场茶水供应。施工区域附近设置茶水点, 派专人管理, 每日定时供应凉水。

为了构建一个和谐平安的工地,须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完善安全措施, 狠抓工作落实, 防范于未然,真正做到工程建设 “零” 重大事故, 从而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绿色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扬尘控制:

1) 运送土方、 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 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 飞扬、 流漏的物料的车辆, 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 土方作业阶段, 采取洒水、 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 不扩散到场区外。

3)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 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 洒水等; 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 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 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 掩盖、 水淋等防护措施;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 如洒水、 地面硬化、 围档、 密网覆盖、 封闭等, 防止扬尘产生。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 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 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 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 淋湿地面、 预湿墙体、 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 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7)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 (tsp) 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躁音与振动控制:

1)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 的规定。

2) 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 。

3) 使用低噪音、 低振动的机具, 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 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光污染控制:

1)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 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

1)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的要求。

2)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 如沉淀池、 隔油池、 化粪池等。

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 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 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 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 万m3时, 应进行地下水回灌, 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 油料的储存地, 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 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土壤保护:

1) 保护地表环境, 防止土壤侵蚀、 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 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 以减少土壤侵蚀; 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 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 稳定斜坡、 植被覆盖等措施, 减少土壤流失。

2) 沉淀池、 隔油池、 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 渗漏、 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 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 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 墨盒、 油漆、 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 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 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 (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与当地园林、 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 补救施工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建筑垃圾控制: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 如住宅建筑, 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 吨。

2)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 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 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 40%。对于碎石类、 土石方类建筑垃圾, 可采用地基填埋、 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 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3)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 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 集中运出。

地下设施、 文物和资源控制:

1) 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 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 管线、建筑物、 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 施工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 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

3) 避让、 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4) 逐步开展统计分析施工项目的co2 排放量,以及各种不同植被和树种的co2 固定量的工作。

2、 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区管理

(一) 环境管理的责任区

1、 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 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 分片包干, 建立责任区, 从道路交通、 消防器材、 材料堆放到垃圾、 厕所、 厨房、 宿舍、 火炉、 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 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名单上墙) , 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 制度化。

(二) 环境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 场地平整, 各类物品堆放整齐, 道路平坦畅通, 无堆放物、 无散落物, 做到无积水、 无黑臭、 无垃圾, 有排水措施。

2、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 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 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姓名和管理范围。

3、 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 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三) 环境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嘈音要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生活区管理

(一) 宿舍管理规定

1、 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写于黑板上,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通风良好。

2、 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 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 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 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 并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 无污物, 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二) 办公室管理规定

1、 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 排出值班表。

2、 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 文具应摆放整齐,文明用语。

3、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三) 食堂管理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 依据食堂规模的大小, 入伙人数的多少, 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 加工、 储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道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 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 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用餐人员登记入册, 餐票用餐, 做到不漏不欠不浪费, 炊管人员注意个人卫生,要严格执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

(四) 厕所管理

1、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 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 厕所设置要离食堂一定距离, 屋顶墙壁要严密, 门窗齐全有效, 便槽内必须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 应有化粪池, 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2、 厕所定期清扫制度: 厕所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 做到无垃圾及明显臭味, 并应有洗手水源,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3、 厕所灭蝇措施: 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

第15篇 建筑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6、架体防护高度符合要求,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防护措施到位。

7、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架体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等构造措施符合规范规定,不得出现单立杆及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象。

8、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并逐层设置连墙件。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0、外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及斜拉钢丝绳、吊环规格型号等符合规定要求。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使用前应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产品,不得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应完善,且经专家论证可行。对一些建筑结构外立面突出构件较多、形式复杂的住宅工程,尽量避免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附着升降脚手架首层组装的安装平台,其水平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要求,平台防护措施到位。

5、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结构;附着支承结构的穿墙螺栓应加垫板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或采用特制的穿墙螺栓锚固;阳台等处的加长板式支承结构,应设置定型化的斜拉杆件加强;穿墙螺栓的预留孔应准确,混凝土梁处预留孔离梁下边沿的尺寸应满足要求,不得对混凝土结构造成破坏。

6、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件、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杆件、导轨等构件不得出现严重锈蚀、弯曲、变形;竖向主框架、导轨垂直度,水平梁架水平度符合要求;钢丝绳不得扭曲、打结或断股;连接销轴、开口销等设置到位。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大于五倍楼层高度,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且应不大于设计或鉴定的尺寸。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

8、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悬挑处应对称设置斜拉杆;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9、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榀竖向主框架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且有防砸、防尘等措施。

10、任何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与结构附着点不少于三处,升降脚手架应设置防倾装置,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

11、架体底层应设置牢固的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附着升降脚手架相邻提升单元之间,其架体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防护栏杆;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应有防护措施,操作层与架体之间应设一道定型加工的安全平网。

12、架体构造措施应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规定,架体在塔吊附着处、施工电梯接料台处、平面转角处及升降机构设置处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3、架体上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杂物;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架体连接。

14、附着升降脚手架应有消防、照明及防雷措施。

15、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每次升降前均应严格检查,并下达书面提升(下降)令,升降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升降过程应明确分工及岗位职责,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核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不宜采用木立柱支模;严禁钢木混搭现象。

3、当底层模板支架高度超过8米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应先施工地面工程,浇筑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立杆底部应设垫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梁和板的立杆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以便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能够通长连续设置。

5、钢管立杆使用可调u型支托,其螺杆伸出钢管端不得大于20cm,使用木立杆的应设支撑头,木立杆如需对接的应规范、牢固。

6、钢管立杆接长严禁搭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7、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

8、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排水畅通,立杆底部设不小于12#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垫板,设置长度不小于2跨;立杆步距不应超过1.5m,间距不超过0.8m;支撑系统外侧周圈应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10m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水平方向除在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外,应视支模高度增设置一道或多道水平剪刀撑;支撑系统四周与既有建筑构件应形成可靠连接;应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程序。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外架连接;大模板的存放应有放倾倒措施,其支拆模或吊运不得利用外架作支撑。

10、2m以上的支拆模应有可靠立足点,电梯井内支拆模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

11、模板拆除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且应经批准;拆除区域设警戒线且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六、基坑支护

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应及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并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与相关单位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合同及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等有关文件。

2、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选定不少于五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3、基础开挖应分层进行,规范放坡或及时支护。

4、机械开挖时,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作业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进入。

5、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采用坑外降水的,应有防止临近建筑沉降措施。基础底部平整,深基础坡顶硬化处理,且均无积水现象。

6、基坑四周规范设防护栏杆、坑底设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7、基坑边不得堆放料具、杂物,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的坑边。

8、坑槽边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及红灯示警。

9、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的变形监测。

10、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七、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等,与外电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3、施工现场总配电房搭设高度、面积应符合要求,配电柜安装位置便于日常操作和维修;配电房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房内内应分别设置正常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室内无杂物,“五防一通”到位;配电房应有明显的标识、警示标志,室内小悬挂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和接线系统图等;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总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5、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任何情况下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6、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分配电箱)和末端处(开关箱或设备)做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多股黄/绿双色线,且截面符合规定要求。

7、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电箱。电箱内应分设n线和pe线端子板,n线和pe线进出线必须分别通过端子板连接,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电器的型号、参数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电箱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要求,四周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无积水,道路畅通;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电箱门、锁完好,防雨措施到位,配电线路标识清楚、准确。

9、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设备,即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0、用电线路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接,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固定线卡,并加绝缘护套,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11、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单独设置专用回路,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箱。

12、施工现场的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开设置,使用220v照明灯具,室外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潮湿、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及安装高度小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八、“三宝”、“四口”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应正确系挂安全带。

2、安全通道口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尺寸符合坠落半径要求;建筑底部非通道处应封闭或有隔离措施。

3、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均应设置警示灯。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平面上尺寸小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并固定牢固。

5、楼板面等处边长大于25cm的洞口、电梯井口,应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或楼板分布筋)形成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其上方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还必须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挡;电梯井口应安装定型化、工具化固定栅门,其高度在1.5m至1.8m。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防护到位。

7、楼梯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高度不底于1.2m的双道防护栏杆,且固定牢固,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m。

8、各类防护设施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后办理防护设施变更手续,并做好应对措施。

九、龙门架

1、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并且未超过使用年限。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或十一层,顶部自由端高度不得大于6米,吊篮应有停靠装置。

4、龙门架断绳保险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灵敏可靠,吊蓝越程不小于3米。

5、架体与建筑结构必须刚性连接,连墙件设置位置、角度符合规范要求,并且不得与脚手架等连接。

6、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缺油等现象,钢丝绳设过路保护,不得拖地,绳卡设置符合规定。

7、吊篮设安全门,两侧应设不小于1米安全防护挡板;吊蓝提升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

8、架体基础处理符合规定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架体垂直度偏差及架体与吊蓝间隙不超过规定。

9、进料口设防护棚及机械式联动安全门,两侧防护严密。

10、应采用可逆式卷扬机,地锚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当吊蓝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扬机规范设防护棚,并确保视线良好,联络信号准确。

11、龙门架接料平台基础硬化处理,垫板符合要求,排水畅通;料台构造措施及连墙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两侧防护严密;平台规范设置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门;料台悬挂楼层标识及限载标志。

12、龙门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塔吊

1、塔吊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顶升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塔吊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碰撞措施,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或障碍物。

4、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塔吊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无积水,四周防护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塔吊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8、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且附着杆件和结构固定装置应采取耳板铰接,不得采用电焊固接。

9、塔吊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

10、设备顶升(附墙)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1、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塔吊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

病运转。

十一、人货电梯

1、人货电梯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人货电梯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平整无积水,四周防护措施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人货电梯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及制挡装置符合要求,且灵敏可靠;围栏门、吊笼门等机械、电器联锁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吊笼防坠安全钩、防松绳保险装置齐全可靠;吊笼、对重缓冲装置齐全。

8、人货电梯安全防坠器检测有效标定日期不超过一年。9、吊笼在上限位动作时距顶端安全距离、吊笼停至底部对重距顶端安全距离、上、下限位开关的越程距离及架体自由端高度等符合要求。

10、人货电梯的附着安装制作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锈蚀磨损、变形;齿轮齿条啮合符合要求,运行平稳。

11、配重钢丝绳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且钢丝绳绳卡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12、人货电梯底部进料口防护棚符合安全标准;接料平台铺板严密,两侧防护到位;接料平台不得与外架连接,其构造措施、连墙件等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门制作安装符合专项治理要求。

13、人货电梯加节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4、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人货电梯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要点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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