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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预防、减轻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规则与程序,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在面临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保护员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业务连续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可能的灾害类型及其影响程度。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应急通信、救援措施等。
3. 培训与演练: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灾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4. 设施与设备:确保建筑物符合防灾标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5. 信息管理: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和传播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6. 后期恢复:规划灾后恢复计划,包括设施修复、业务重启等。
7.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防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
重要性
防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降低灾害带来的直接损失,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另一方面,通过提前规划和准备,可以迅速恢复正常运营,减少对企业声誉和经济的影响。此外,良好的防灾能力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根据企业所在地的地理环境、行业特点,识别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灾策略。
2. 建立应急指挥体系: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部门,负责协调、指导防灾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快速响应。
3.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随着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审查并更新应急预案,保持其时效性。
4. 强化员工教育:通过定期培训和模拟演练,增强员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 建立与外部资源的合作关系:与政府部门、救援机构建立联系,以便在需要时获得及时的支持。
6. 实施定期检查:对防灾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及时更换或维修。
7. 制定灾后恢复计划:提前规划灾后重建步骤,包括设施修复、业务恢复时间表等,以缩短恢复周期。
实施这套防灾管理制度,企业不仅能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还能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防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才能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
防灾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社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制度
社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减灾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强化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区减灾防灾建设,本着依法理财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1、社区的减灾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社区指定一人为会计,一切现金由会计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3、对上级拨款资金、外来捐赠资金等其他一切减灾资金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资金的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开具的资金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8、 减灾资金一律不准外借。
二、财务监督和公开
社区减灾资金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乡政府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减灾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料等。减灾资金支出:减灾防灾宣传资料、设备购置、活动支出费、其他支出等。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第2篇 防灾减灾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5、整合社区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购置救灾衣被、食物、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6、完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 力。 培育、发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7、详细了解辖区内广场、学校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8、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宣传灾害应急 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社区 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第3篇 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5、整合社区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购置救灾衣被、食物、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6、完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 力。 培育、发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7、详细了解辖区内广场、学校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8、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宣传灾害应急 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社区 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第4篇 风电场设备设施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 为加强风电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防汛、防范大风、暴雨、泥石流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风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防灾减灾工作规定和上级指示,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职责
三、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工作,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问题,审批公司防灾减灾计划、对策、措施、经费和应急预案;
四、 总工程师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各风场进行灾前预防准备,灾时应急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对职工防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
五、 各风场场长负责落实本风场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救灾具体工作,组织措施、物资、人员的落实,及时消除本风场范围内可能造成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因素,定期组织防灾减灾的预案演练,及时向公司报告灾情并按照现场预案组织处理灾情。
六、安全生产部负责督察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负责对各风场防灾减灾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组织编写公司应急预案及备案。
第三章 防灾减灾规定
六、组织对员工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定期组织事故预案演练及预案修编完善。
七、每三年组织对风场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的观测和分析,并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
八、各风场要针对实际制定汛前、汛期、讯后详细检查项目,按照检查内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汛期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汇报。
九、各风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极端气侯的预防措施,如:防大风、防寒、防雷、防暴雨、地震等,与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做好生活、急救物品物资的储备。
十、开展自然灾害防护措施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置等,提高应对破坏性灾害的能力。
第5篇 沂临市防灾减灾中心储备仓库管理制度
沂临市防灾减灾中心储备仓库管理制度
一、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专储、专帐、专人负责。
二、接收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入库质量。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清点,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三、发放物资,必须依据凭证及有关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交接手续清楚。库存物资帐卡物资出库后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销账,并做好出库记录。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四、救灾物资要按照物资特性实行分区、分类存储,分别管理。互有影响的物资必须分库储存;贵重物资、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分开储存;对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开存放。有一定有效期的物资必须注明特殊标志。
五、库房要避光、通风良好。库内物资应垛位设置合理,垛位整齐,通道、间距和垛底、垛位高度符合要求,每批物资要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情况。
六、储存的物资除填写物资入库通知单外,要建立储备救灾物资账簿,仓库管理员与统计人员分账管理。中心要定期查库、查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七、社会捐赠的旧衣物、被褥要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熨烫、分类、包装等程序;旧衣物和被褥要专库码放,明确登记。
八、库存物资按规定适时进行检查、倒垛和维护保养,确保质量完好。
九、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降湿,使库内的温、湿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保持库内整洁,定期打扫。做好治安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鼠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
十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仓库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要将仓库内的电源切断。
十二、严禁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物品进入库区。
十三、按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合理使用库内机械及设备,做到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十四、要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向中心汇报物资储备安全情况,对到保质期或发霉变质的物资要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审查确认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损。凡经报损的物资,要及时销账并注明损耗原因、数量、总价值、批准人等,以便备查。
十五、救灾物资在储存保管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物资毁损、灭失的,仓库管理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不善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救灾物资毁损、灭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因工作需要,仓库保管员调整工作岗位时,有关人员应组织移交和接交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清理账目,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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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防灾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防灾物品器材管理,控制费用开支,当遇见自然灾害时能有效、合理、迅速的防范,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综合事务员负责全场防灾物品器材的采购、保管。负责防灾物资器材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值和检修班组设专人负责防灾物品器材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
第五条 光伏电站每月(年)要编制出下月(年)的防灾物品器材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 实行每月月末各值和检修班组将已经编制的下月计划经光伏电站场长审批后报公司审批备案,由光伏电站按计划实施采购并执行物品入库和领用手续。
第七条 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防灾物品器材,由班组专人填写《防灾物资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由综合事务员报场长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第三章 物品采购
第八条 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防灾物品器材。
第九条 采购物品前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实施采购任务。
第十条 物品入库:办公用品入库前,综合事务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账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四章 物品领用
第十一条 防灾物品器材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防灾物品器材领取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第十二条 各值和检修班组应按核定的防灾物品器材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综合事务员不得随便使用、发放防灾物品器材,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各值和检修班组负责人同意。
第十三条 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值和检修班组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场长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各值和检修班组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值长和检修主管审核批准后,并报请场长增加该项费用。
第五章 物品使用
第十五条 严禁职工将防灾物品器材带出光伏电站挪作私用。职工离职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第十六条 只有在发生灾害时使用防灾物品。
第十七条 防灾物品器材被人为故意损坏,应由责任人按照物品价格赔偿,严重者将按其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 防灾物品器材费用结算
第十八条 防灾物品器材使用实行季度计划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季度底和年终12月20日。由采购人出具报表,相关负责人审核。
第七章 物品报废
第十九条 非消耗性防灾物品器材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并报场长同意后,到综合事务员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