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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流程的高效运行,保障产品质量,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它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生产流程管理:定义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库的每个步骤。
2.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检验程序,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3.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证生产顺畅。
4. 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
5. 安全与卫生:设立安全规定,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6.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考核、激励和福利制度。
7. 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实施可持续生产。
包括哪些方面
1. 制衣工艺流程:详细描述裁剪、缝纫、熨烫、质检等环节的标准操作。
2. 质量标准:明确产品的尺寸、颜色、耐用性等关键指标。
3. 设备操作规程:列出设备的操作指南,包括使用前检查、使用中维护和使用后清洁。
4. 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培训日程,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技术提升课程。
5. 安全规程:设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防止工伤事故。
6. 人力资源策略:建立公正的晋升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
7. 环保措施:推行节能减排,减少废弃物产生,优化资源利用。
重要性
制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标准化流程能减少浪费,提高生产速度。
2.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检制度确保产品满足市场要求,增强客户满意度。
3. 维护安全:通过安全规定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4. 人才培养:系统化的培训有助于提升员工技能,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5. 增强合规性:遵守环保政策,避免因违规带来的法律风险。
6. 提高企业形象: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方案
1. 设立专职的生产经理,负责监督生产流程,确保制度执行。
2. 实施定期的质量审计,及时调整不符合标准的环节。
3. 设立设备维护日,确保设备得到定期保养,降低故障率。
4. 设立培训基金,为员工提供外部进修和内部研讨会的机会。
5. 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更新安全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6. 设立绩效考核体系,将个人表现与薪酬福利挂钩,激发员工潜力。
7. 设立环保小组,定期检查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推广绿色生产理念。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制衣生产环境,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制衣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h制衣厂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或连班者,必须经厂同意后才可请假或连班。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2.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准偷懒发呆和凑热闹。
3. 进出车间一律不准带包,否则必须接受由本厂负责人检查后才可进出。
4. 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吵架打骂,不准写信聊天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 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6.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裁床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起和丢弃。如有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必须由自己打电话给机修师傅报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员工代打电话。
7.在师傅补货或修理车时,应留在岗位旁等待师傅完成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和找其他员工聊天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8.严禁在车间内干私活,违者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9.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开关关掉。
10.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安排工作,但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规章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违规者将予以严厉批评或扣除个人所得工款的2%-20%,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扣除个人所得的全部工款,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本厂负责人即日将实施监督和检查。
服装厂要想维持下去,现在必须有稳定的工人是第一位,二要有稳定的单量。工人能不能留住不光是看老板怎么样,还得看基层管理人员如何去和员工相处。服装厂的利润比较低,工人流动性大。管理一定要做到人性话,留得住工人才能管理好工厂。
第一,你有客源,保证能留住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工人;
第二, 最好能提供食宿,这样便于你的工人稳定;
第三,严格控制你的产品质量,你的回头客越来越多,你的新客也源源不断.
第2篇 制衣厂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3篇 制衣集团事故管理制度
e制衣集团事故管理制度
1、基本概念
1.1、事故--------能量的失控,异常的释放,对人体和财产造成伤害。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定义: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便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事故分类:根据我制衣行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2.1、生产(工艺、操作)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作业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2、工伤事故: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3、设备事故:指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2.4、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2.5、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包括工厂内、外)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6、火灾事故:指凡失支控制,并对财、物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着火事故。
2.7、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如:锅炉、危险化学品,造成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8、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的事故。
3、事故管理分工:
3.1、事故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综合统计。各类事故的主管部门在管理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将事故情况抄送安全技术部门综合统计。
3.2、发生事故后,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各自分工业务范围内,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3.3、各类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由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抄送安全管理部门,以便综合统计、分析、总给全企业的安全情况。
3.4、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上报。
3.5、设备、设施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上报。
3.6、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管理并上报,其中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
3.7、火灾、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并逐级上报(包括公安消防、安监局等)。
4、事故报告程序
4.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尔后根据事故性质逐级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4.2、事故单位对轻伤、场内交通、设备等 其它一般以下事故,应尽快进行厂内自行处理,以上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e集团领导、工作事故指挥中心。
4.3、对各类重大事故,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捷方法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4.4、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书,并在事后七天内报送地主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4.5、对于重大责任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上报/
4.6、凡因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之日起,若伤情发生变化,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时间一个以内的则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时间超出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