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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75

财政管理制度

财政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它是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

包括哪些方面

1. 预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的制定、执行、调整和监控,以确保公司的资金使用符合战略目标。

2. 成本控制:通过设立成本标准,监控实际成本与标准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降低不必要的开支。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独立审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5. 资金管理:包括现金流预测、信贷管理、投资决策,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6. 财务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如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

7. 税务筹划:合理规划税收,遵守税法,降低税收负担。

8.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财务管理的规则和流程,规范操作行为。

重要性

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决策质量:准确的财务信息和严格的管理制度能为管理层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助力战略决策。

2. 维护资产安全:通过内部控制和审计,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 保障合规性:遵守财务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4.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减少无效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5. 增强透明度: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有助于建立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信任。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财政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方面的财政管理政策和流程。

2. 建立预算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预算编制软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加强内部审计:提升审计团队的专业能力,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4. 提供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制度执行力。

5. 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实时财务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 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定期评估财政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适时调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健全、有效的财政管理体系,从而实现财务健康,促进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财政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支付中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财政专项资金是财政预算指定支出项目的资金,各核算组要对专项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二、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付款通知书》项目名称登记入账,项目名称要做到不变更、不省略、不压缩,做到采购专户、工程专户、核算组项目名称核算一体化。

三、专项资金支出要按照财政下达的支出项目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支出的内容。

四、要严格履行项目支出的程序,购入货物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药履行政府采购资金支出程序,属于工程项目支出的药按照工程项目资金支出要求支付,所有资金支出都要严格执行大厅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2篇 发挥特色职能 加大工作力度 为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保证

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基础上,切实发挥行政监察特色职能,前移监督关口,加大治本力度,可以有效地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此,近年来,我们从行政监察入手,强化监督,创新制度,促进了全区公共财政框架的形成,进一步强化了反~抓源头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切实保证预算统编 传统的预算管理方式,一年一定,一定一年,造成一些部门热衷于跑关系、争资金,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因此,我们通过参与预算编制,规范程序,细化内容,加强约束,切实做到了“双百”: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的部门达到100%,纳入预算单位的资金解缴率100%。 一是编制范围上突出“广”。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方式,进一步细化机构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和编制专项支出预算。为科学界定编制范围,区监察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组织资产清核、专项审计等工作,逐一“过堂”,盘清家底,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杜绝了“会哭的孩子多吃奶”、“肉烂在锅里”等现象。 二是编制内容上突出“细”。细化预算是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关键。我们从预算起始环节抓起,坚持人员经费标准化,公用经费定额化,项目经费统筹化,彻底改变了过去“基数加增长”、“资金按系统切大片”等预算编制方法。 三是预算执行上突出“硬”。为确保预算严肃性,近几年,我们每年都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建章健制,加强管理。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纪律规定,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二、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切实保证会计统配 一是抓运作。协助主管部门成立全区会计核算中心。每个单位的资金入账、报销、取现等都在“中心”办理。 二是抓协调。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主管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我们注意摆正位置,既组织协调,又不包办代替,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主抓的作用。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科学论证,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财政部门的具体落实创造良好条件。如对一些进展迟缓的单位,区纪委领导找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门谈话,要求按规定时间纳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人员问题上,我们态度十分明确,决不降低标准搞照顾,会计人员全部公开招考上岗。 三是抓规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如果不加强对核算中心自身的监督和管理,可能会出现变分散~为集中~的现象。因此,我们针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及时认真督促和配合财政部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心操作指南》、《经费报销审核程序》、《中心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完善一整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抓巩固。规范的运作流程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介入、全程监督。通过中心的远程监控终端,监察、审计等部门在线审核和监督各单位资金收支的全过程,资金往来笔笔可查,一目了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同时,加大执纪力度,__年来,我们查办了3 起“小金库”案件,发挥了震慑作用。 三、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切实保证采购统办 紧扣政府采购的四个主要环节,改进方法,加大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1、强化计划编制环节的监督。一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全面性。实行“由下到上”与“由上到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分解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修缮、工程项目、设备购置和其他一些专项经费的安排。二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对进入采购计划内的商品,所购标准严格实行“一条线标准”,切实做到采购计划适时、实用、有效。三是监督采购计划的有效性。对已确定的采购计划,我们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去年我们对区某部门瞒报采购计划,擅自购买电脑的违规行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2、强化对供应商准入环节的监督。在实施政府采购的初期,我们就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实行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年检、“黑名单”等制度,有效保证了供应商的总体质量。 3、强化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我区于1999年制定了《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规定。明确要求区财政局要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通报采购机关在招标投标中履行职能的情况。对重要的招投标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把住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关”,招标人满意、供应商满意、政府有关单位满意。 4、强化对资金运行环节的监督。抓住采购、验收、付款等三个环节,健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和委托采购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三单操作规程”,即用《政府采购申请单》解决“买不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责权;用《政府采购通知单》解决“怎么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中心的责权;用《政府采购物资验收单》解决采购物资“行不行”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委托单位的责权。“三单法”的实施,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我们再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实施再监督,确保这种相互制衡机制正常运转。 四、实行奖金补贴统一发放,切实保证国库统付 一是规范运作机制。取消各部门自定、自筹和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项目,简化为季度奖金、市区目标奖、综合考核奖等三项,统一科目,明确标准,对号入座。 二是深化激励机制。通过抓考勤、抓考绩、抓兑现,切实做到统发工作与目标管理

挂钩,与遵纪守法情况挂钩,与岗位特点挂钩,逐步形成“干多干少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结合机关作风评议,根据群众评判的结果排定名次,兑现奖惩。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核查审批、逐级督查及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明确要求,严格纪律。加大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从近三年的实践看,统一发放奖金补贴,从根本上遏制住了“三乱”的源头,切断了“小金库”的财路,也优化了投资环境。据抽样调查,投资者对我区投资环境的认同率同比上升近15个百分点,认为“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的超过了90%。 五、积极开展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切实保证招待统支 一是核定基数。认真审计、核定试点单位__—__三年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按前3年消费水平平均值核减10%的幅度,确定职务消费基数。 二是明确标准。单位职务消费总额分为公共消费与个人包干费用两个部分。综合考虑以前基数、分工情况等因素,确定岗位的年度职务消费标准,兑现到岗,包干到人。 三是规范操作。对招待费定额标准、使用范围、使用原则和审批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实施凭证结算与发放货币相结合的操作方式,凭证结算实行月结月算,货币形式则按月发放。职务消费与节余适当奖励,超支全部自付。 四是加强监督。出台相关纪律规定,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全面监控职务消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群众监督,每季度职务消费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年节约经费15%以上,不仅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而且更好地体现出领导干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第3篇 z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

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 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

第八条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0.5分,病假者每次扣0.2分(均以

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请假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3、签到严禁为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发现代签者和被代签者每次各扣0.5分。

4、每季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项者,季末考核时加5分。

第九条学习制度。

1、每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迟到和中途退场每次各扣0.4分,喧哗者每次扣0.4分,无故不到每次扣1分。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单位报销有关学习费用,并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3、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发生费用的报销按中心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禁止在局域网上玩游戏、播放cd、vcd、安装外来软

件,禁止进入本系统以外的其他网络,禁止用于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其它用途,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及u盘等,违者每项各扣5分;因安装外来软件造成病毒侵入局域网,导致数据文件的丢失和毁损扣10分,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不得擅自对系统或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或修改,毁坏数据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备份有关数据资料及软件,违者扣5分。

第十一条卫生制度。

1、各自办公区由各部室负责排班进行打扫,做到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2、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完成情况较差的,扣责任人2分。

第十二条其他。

1、中心全体职工实行挂牌上岗,工作期间未佩带上岗证

者,一次扣5分。

2、下班后应检查各种取暖设备及电灯、电脑是否全部关闭,并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如发现未关闭各种用电设备者,由部室负责人追查责任人并扣2分,部室负责人不能追查出责任人,扣部室负责人2分。

3、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的每件扣1分,同时相应赔偿。

4、不能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扣当事人或相关人员2分。

5、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部室,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表彰加3分。

6、撰写论文、信息等被县、市、省、国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2,3,5分,并按所得稿酬给予奖励;代表单位参加各类比赛取得名次,比照举办单位奖励数额给予奖励。

7、见义勇为的加10分。

第四章业务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对各部室业务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检查或抽样检查各部室工作。同时根据稽核部及各级审计部门的稽核结果及审计结论进行考核。

(一)办公室

1、服务不及时,保障不力,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每次扣1分。

2、每月按时按要求向市会计核算中心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漏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

3、每天做好考勤记录,月终时将考勤情况统计进行公布,迟误一次扣1分。

4、各有关部门来文要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工作,及时呈送中心领导签阅批示,处理完毕归档存查,延误一次扣1分。

5、做好中心各类文档管理工作,文件及时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出现遗失、漏落等扣1分。

6、系统维护人员认真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延误一次扣5分,因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扣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数据备份工作应每月终了一周内刻录光盘备份,并异地存放,延误一次扣1分。

7、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相应分值。

(1)下班时车辆及时归库,严禁乱停乱放,违者扣驾驶员0.5分;

(2)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出车,扣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各1分;

(3)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将公务车辆借出,扣驾驶员2分;

(4)因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扣相关人员各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二)会计部

1、超过批准授权权限擅自报销的,一次扣0.5分。

2、核算单位报送的自制报账凭证填制要素不全,已审查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3、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一次扣3分。

4、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把应作转账支付的用现金支付,一次扣0.5分。

5、应缴预算或财政专户的收入没有及时、足额上缴,一次扣0.5分。

6、将应作预算内、外收入挂在单位往来账上,使用时直接冲销往来账款,一次扣0.2分。

7、发票上无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等,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8、原始发票应具备的内容:a、凭证的名称;b、填制凭证的日期;c、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d、经办人员的的签名或盖章;e、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f、经济业务内容;g、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h、应有的附件。每缺一项扣0.2分。

9、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1分。

10、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1分。

11、原始凭证有涂改、挖补现象,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12、会计分录处理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扣0.2分。

13、凭证装订出错或不规范,一次错误扣0.2分。

14、不严格单位存款管理,造成单位内部存款相互拉用,出现透支的扣0.5分。

15、会计报表上下年度的有关数字不一致,一次扣0.5分。

16、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不一致(即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不正确),会计报表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有以上行为之一的,一次扣0.5分。

17、会计报表封面要素不齐备,存档的会计报表没有单位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一次扣0.2分。

18、私自向外界透露会计单位财务秘密,一次扣2分。

19、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从会计部借出、查阅、复印各种会计资料,会计部需按镇会字(2003)03号文进行审查和登记,月度终了一周内汇总送办公室,用作审计时,须取得审计结论送办公室,缺漏一次扣0.5分。

(三)结算部

1、收支错入单位账户,一次扣0.5分。

2、未按会计部要求办理结算业务,一次扣0.5分。

3、开出错误的支票、汇票等结算票据,一次扣0.3分。

4、月底对账不及时、准确,有未达账项而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周之内没有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一次扣1分。

5、私自划转各家银行之间存款的,一次扣3分。

6、未严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单位存款数额扣2分。

7、不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预留印鉴、支票签发等由一人经办,发现一次扣部负责人及经办人各3分。

8、凭证粘贴出错或不全面、规范的扣0.5分。

9、认真审核用于开具支票的报帐单,要素不齐备,每缺一项扣0.2分。

10、每月认真作好收入、支出统计,月末向办公室报送收支统计数字,缺漏一次扣1分。

(四)支付部

1、未按会计部(受理部)要求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次

扣0.5分。

2、开出错误的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等票据,一次扣0.3分。

3、未严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单位用款额度的扣2分。

4、不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预留印鉴、结算票据签发等由一人经办,发现一次扣部负责人及经办人各3分。

5、凭证粘贴出错或不全面、规范的扣0.5分。

6、与清算银行、代理银行对账不及时、准确,额度不符没有及时处理,一次扣1分。

7、认真审核用于开具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的报账单、授权支付申请单及直接支付申请单,要素不齐备,每缺一项扣0.2分

8、按时登记指标的收支、结存情况,月末向中心办公室提供国库集中收付统计情况,缺漏一次扣1分。

(五)稽核部

1、没有按规定制订年度稽核计划报送领导核批的扣0.5分。

2、不按批准的稽核计划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扣5分。

3、稽核后写出的稽核报告不能反映重要财务信息的扣0.5分。

4、对于在稽核中知晓的会计单位财务秘密,私自向外界泄露的,一次扣2分。

5、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在查阅、审计各单位账务时发现的问题,稽核部未能在稽核中发现,加倍扣相应业务分值。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每季度考核结束按考核结果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五条物质奖励实际发放金额按照以下的公式计算:

个人实际所得额=当季奖励总额÷合计实际得分×个人实际得分

会计部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时在本人得分基础上另加5。

第十六条每季度实际得分前三名者单位内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每季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含60分)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心主任办公室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起实施。

第4篇 财政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章的使用范围

第一条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市水利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以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第二条局属单位及局内设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要求

第三条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市水利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五条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六条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

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第八条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带出。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第十条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十一条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第十五条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

第十六条市水利局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

第十七条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第十八条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九条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公章如有缺损,应及时办理销毁、重新篆刻手续。

第二十条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水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___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

___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

第一章财政资金拨款审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财政拨款管理,完善财政拨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结合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制度财政拨款管理办法。

1、财政管理所的财政资金拨付必须按本规定操作。

2、财政资金拨付必须按年度预算计划,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才予拨付。不准办理无计划、无预算、无审批的拨款。

3、建立拨款专人负责制。财政资金由总会计负责拨付和管理。

4、实行专人审核拨款工作。财政资金统一由财政所长审核。没有审核的拨款单一律不能盖章拨付。

5、严格实行银行帐户印鉴与拨款人员分离制度。财政资金公章由会计负责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

6、印鉴保管人出差或休假期间,印鉴应交由非资金拨付人保管,可实行交叉保管。

7、拨款员出差、休假三天以上的,紧急拨款可由非印鉴保管人代拨。代拨人必须及时移交拨款有关资料,便于清楚、完整处理帐务。

8、拨款员必须及时办理财政拨款,保证资金使用需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完审批手续的申请报告,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拨款,不能无故拖延。

第二章会计报表制度

1、会计人员必须使用按上级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的会计报表进行编制月报、季报、年报,不得任意改变会计科目。

2、每月终子后5日内必须出具相关的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说明加盖公章,给财务总监审核无误后送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查阅。

3、电算化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必需统一使用上级财政指定的统一格式要求的软件。会计必需妥善保管软件及相关的完整会计资料。

4、报表及汇总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连续的会计资料,不得虚报、涂改和弄虚作假,更不能隐瞒真相,否则按违纪处理。

5、报表及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月终要有序地排列,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并进行登记制度。如需查阅需经保管人办理有关手续。

6、会计报表及相关的会计资料,帐务保存时间按财政部规定的有关年限保存,一般不得低于15年,如需销废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销废。

7、财务人员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接受同级或上级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第三章财政管理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管理全办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和专项拨款的收入和调拨,积极加强与区财政局有关科室及办属有关单位的联系,努力增加我办财政收入。

2、对拨出的各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做好基建工程资金的登记,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资料库。

3、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做好基建工程资金的登记,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资料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预算法》,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认真编制新年度收支预算,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5、按照资金类别科学设置会计帐目,认真核算,保证准确无误,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提供数据分析资料。

6、负责办有关预算管理制度的起草,研究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各项措施,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7、立足财政收支工作,开展分析、预测,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新思路,为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财政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艰苦奋斗、开拓进取。

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甘做人民群众的公仆。

3、努力学习,积极钻研,干财政、爱财政、专财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按照内部分工与岗位职责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5、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部门。

6、依法行政,不徇私情,不得擅自增减税收及收费标准,严格把关,不拨、贷人情款。

7、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8、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团结协作,互相勉励,热情服务。

9、严守工作秘密,妥善保存有关资料,自觉维护集体和单位利益及荣誉。

10、严格遵守内务制度,严守工作时间,爱惜公共财物,注重仪表及办公环境的整洁、大方。

第五章票证管理制度

1、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都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收支票证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或自行购买票证使用,一旦发现视同违法或乱收费进行处罚。

2、全部票证由财政所统一保管经办,各单位提前对票据的使用量做计划报财政所,由财政所到区财政局领报。各单位到财政所按有关手续进行领取和核销。每月须做好票据的领、用、存报表上报财政所与财政所进行核对。

3、票据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遗失、废损、涂改,更不能随便使用或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作废必须全套并存,不得缺少其中一联,并加盖“作废”印章以示此单无效。

第6篇 财政局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南所发〔2011〕 签发人:赵雪洋

达县财政局南外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端正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创健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经职工会议讨论,所长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办公会议、学习生活、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廉洁奉公、任职轮岗、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

一.办公会议制度

办公会议由所长主持,或所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所长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定期办公会议两次,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召开。由所长、副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1.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抓落实的工作措施。

2.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强化检查督促,推行目标考核。

3.按照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部署机关各项工作。

4.认真抓好所机关各办公室和镇级各单位的财务工作,确保执行财政法规,圆满完成财政任务,力求增收节支。

二.学习生活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和决定。

2、政治学习由陈跃平书记主持,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并负责政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参学人员必须坚持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属重大政治理论学习,每位同志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年底一并进行考核。

(二)业务学习制度

1、坚持以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电脑等方面的知识为主,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2、业务学习由李光容副所长主持,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的准备等。

3、参学人员必须作好笔记,坚持全员学习、相互学习、随时学习和学用结合。每阶段学习结束后,必须考核验收。做到人人懂会计,个个会电脑。

(三)定期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业务学习每月至少组织学习2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次。

(四)考勤考核制度

每个机关干部职工都必须自觉参加学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请假,并严格进行考勤登记,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涉及考试、考核的要纳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考评。

(五)学习交流制度

每季度进行1次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研究学习,开展工作,按要求提前作好发言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交单位存档。

(六)组织生活制度

党、团组织活动和组织生活由陈跃平书记、王胜男副所长主持,按要求定期开展活动,力求抓出成效。

三.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上、下班实行签到、签离制度。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凡因公出差的要经所长同意,到县外出差还需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经县局批准。

2.凡请1天事假的要具备请假条,由执周所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事假的由所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事假的,要经所长签署意见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参照事假审批权限办理,不准小病大养,无病请病假,若有违者,按旷工处理。

4.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休假应提前一周报告,由所里统筹安排,假满后按时销假。

5.一年中事假超过本人可享受的工休假的(工龄5至10年5天,10年至20年10天,20年以上的14天),当年不得再安排公休。

(三)严格工作制度

1.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时按质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独立处理事务,需要请示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2.办公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文明办公、礼貌待客,热情接待外来客人和来访人员。上班时间不准用电脑玩游戏,不准在活动室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3.不定时地对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若检查到有不假善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4.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双重领导,讲原则,顾大局,协调一致,勤奋工作。

5.职工考勤薄和请假条,每月月底由值周所长在3个工作日内交档案室备案,作为每月及年终干部职工考核的依据。

6.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学历、职称教育奖励制度

1、凡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职工,应妥善安排学习时间,克服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2、职工报考必须符合招生简章所列的报考条件,遵循 “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规定,原则都应报考财政、财会、经管、英语、经济法、计算机、法律等与财政所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

3、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脱产学习。

4、为鼓励职工学习积极性,职工通过学历教育获得民办教育承认的大专、本科文凭的,其学费由单位全额报销。

5、职工参加全国性会计类资格、职称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学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初级职称的奖励400元;取得中级职称的奖励800元;取得会计、税务注册类资格的奖励1500元。

(二)新闻宣传奖励制度

1.信息奖励。凡个人、联名或集体撰写的财政信息,被县级有关部门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60元;被省委办、省政府办和省财政厅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120元;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

2.宣传报道奖励。宣传报道,调研文章(论文),被县级刊物采用的,300字以内每篇奖励50元,3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被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300字以内每篇奖励100元,3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元;被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获奖文章按相应档次增加1倍奖励;被报刊、杂志头版头条或报眼位置采用的文章增加1倍奖励。

3.财政信息,宣传报道,调研文章,原则上需经单位领导审定后投报;同一稿件多级采用后,只按最高级次奖励;与财政工作无关的稿件,不适用本奖励制度;若由单位交费刊登的文章不予奖励。

(三)逗硬惩罚制度

1.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1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为缺勤半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为缺勤1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5次为缺勤1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

2.凡有事需请事假者,非特殊情况必须先到单位签到后方能请假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职工请事假(累计8小时为1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每超过一天扣发当事人津补贴30元。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事人每天津补贴30元,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4.全年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的,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当年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同时按旷工的天数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5.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按川人工〔1994〕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请事假1个月至6个月以内者,按比例扣发日平均额的综合奖,超过6个月的,扣发全年奖金及补贴。

6.星期天、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其加班补助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以上规定每月如实兑现。

7. 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每人次50元。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若被公安机关、上级有关部门抓到,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同时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津补贴及年终文明奖。

五.廉洁奉公制度

(一)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贵重物品,对实在难以谢绝或事后发现留下的,应如数上交监察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单位或个人索贿、受贿和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

(三)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不准以任何借口到所管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用公款搞超标准接待和到营业性舞厅组织舞会。

(六)不准动用公款或参与公款性质组织的旅游活动。

(七)不准违反政策规定和不按工作程序、审批权限划拨各种财政性资金。

六.任职轮岗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应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地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每位干部职工应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理财,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任人唯贤的原则,对干部选拔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五)全所一般职工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不应超过5年,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不能超过8年,工作年限达到以上条件的必须实行无条件轮岗。

(六)在预算会计、预算外专户会计、出纳岗位上工作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务清楚。原则上以上工作岗位上工作年满3年的,应无条件轮岗。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所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其余人员履行本职工作,做到切实履行职责,承当工作责任。

(二)履行职责要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科学理财,促进发展。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领导的责任。

l、对职工考勤不严,不按要求考勤的。

2、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账务不清、财务混乱,岗位职责不明确的。

3、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公款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5、处理突发事件不力的。

6、隐瞒重大事情不报的。

7、违犯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

8、违犯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四)切实抓好治安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概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

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

第7篇 __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__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3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3

_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4

___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14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18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21

车辆管理制度……………………………………………………23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7

考勤制度…………………………………………………………29

文书工作制度……………………………………………………31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

保密工作制度……………………………………………………36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38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39

计算机管理制度…………………………………………………41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5

会议管理制度……………………………………………………47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8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50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52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54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色情服务。

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__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__省财政厅工作规则》、《__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 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 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 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__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__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 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_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2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__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200_年_月下发的《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_财监字[200_]_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_财监字[200_]_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 __局、__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 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 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1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100-200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2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 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10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 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 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7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__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200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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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 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0.4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十三条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 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

第8篇 财政局公章管理制度书

第一条为确保国库管理的各项资金安全,加强财务印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拨款印章指拨款专用章、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经办会计私章。

第三条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组成设置四套印章

(一)预算内国库存款账户印章:由寒亭区财政局预算资金拨款专用章、局长私章、组成。

(二)财政额度汇总通知单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审核及经办会计私章组成。

(三)财政专户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组成。

(四)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组成。

第四条财务分开保管。

各类拨款专用章由一人保管,局长私章由另一人保管、经办会计私章由经办会计本人保管,做到财务印鉴分开保管,保证了资金安全。

第五条国库资金清算、调度按如下程序审核并加盖相应印章:

(一)经办会计办理资金清算和调度资金时,将银行日报表、划款凭证、汇总额度通知单或调度资金凭证核对无误后,加盖本人私章,交审核会计。

(二)审核会计审核并加盖本人私章后,交局长私章保管会计。

(三)局长私章保管会计复核并加盖局长私章后,交财务拨款章保管会计。

(四)财务拨款章保管会计进行终审并加盖拨款专用章后,交经办会计,经办会计分别与代理银行办理清算手续。

第六条拨款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处乱放、外借、遗失。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为保管并代行业务的,需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

第七条其他业务科室需要用财务印鉴时,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第八条变更单位负责人、拨款经办会计,要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章。

第9篇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上划县级财政局管理,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

(二)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人事、工资一并纳入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办理人事调转手续与工资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日常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可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所在乡镇党委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组织纪律等)。财政所人员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人员的选拔、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财政系统内部进行调剂。一般干部调动,由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所长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调动,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提出拟定人选,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确定。财政所所长和重要岗位人员应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交流与轮岗。

(四)财政所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所在乡镇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五)有关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乡镇财政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县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文明办公,既要认真完成县财政局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支持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遵守工作时间。

(六)财政所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岗位目标综合考评,对乡镇财政所人员实行县财政局与当地党委、政府双重考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分值权重按县财政局考核占70%、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占30%累加后计算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先、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乡镇党委、政府侧重考评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县财政局侧重考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七)乡镇财政所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与备品,要认真清查、登记造册,所有权归县财政局,财政所不得随意变更和处

第10篇 财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乡镇财政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各项财政工作服好务,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财政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所有历史记录。

第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是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档案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编制、上报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是财政所信息储存、开发利用、交流服务的中心。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七条财政所应适时组织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财政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

第九条财政所的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材料、下级文件材料、本级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可分为文书、财务、科技、实物等四类进行收集整理。

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制度、计划、记录、纪要、报告、总结、合同、统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析材料和财务统计资料等;科技档案包括记载所有党务和业务工作活动的录音、照片、录像和电子文件(磁盘、磁带、光盘)等;实物档案包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奖牌、奖章、奖杯、证书、锦旗等实物证明。

第十条业务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由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纸质版)可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文书档案(含财政业务)及时立卷,在次年三月份前移交归档;科技档案在办理完毕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财务档案(电子版)还须做双份备份并分别存放;实物档案在取得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各类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按“特征”组卷、系统排列,封面填写清楚,标题简单正确,划定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 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接收档案进库,明确责任,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 使用统一的装具存放档案,分门别类定位排列,定期做好库藏档案清查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库藏档案相符。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档案移出收进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严防错、漏、丢失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工作。财务档案电子版的双份备份磁盘或光盘除做好 “八防”外还须做好防磁工作,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磁盘或光盘进行修改、增删。

第五章 档案的利用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员要熟悉室藏,掌握信息,做好预测工作,并及时编制参考资料和检索资料,提高档案查准和查全率,为财政工作需要服务。

第十八条坚持档案查阅、借阅、复制核准和登记制度。查阅、借阅、复制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后在档案管理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第十九条正确处理利用与保密的关系,既要积极提供利用,又要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

第六章 秘密文件管理

第二十条 秘密文件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即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秘密文件收、发、送、递、借阅等各个环节,都应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传阅秘密文件应由指定的保密员统一掌握,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因工作需要符合阅读范围需借用文件的,一般不提供原件,可以保密本摘录,并按期清退销毁,对确需借原件的,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保密员在外领送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领送文件无关的事,在外工作确须携带秘密文件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非经原确定密级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机密,复印件和摘抄件须按原件要求管理。

第二十三条 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要坚持做到月清理、季核对,并按期清退,在清查、清退中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

第二十四条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文书立卷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其档案案卷应持明密级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密级。

第七章 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建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判断档案价值,确定档案保存和销毁的范围;对保管期已满的档案,必须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判定其存毁。

第二十六条 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清册,交档案鉴定小组审核,经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区主管局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稳妥慎重”的原则,将准备销毁的档案存放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两个及以上的专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11篇 市财政管理制度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由业务部门内部控制、业务部门之间关联控制、考核监督部门专职控制三个方面相互作用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张家港市财政局内部各项业务管理活动。

第四条各镇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规定。

第五条局长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通过修订、整合和优化现有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岗位职责明确、纵向直接控制、横向互相牵制、内部循环约束、运转高效顺畅、监督制衡有力的运行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符合单位财政业务管理的实际情况。

第八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约束财政部门内部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第九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财政内部涉及财政管理的各项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十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保证财政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十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综合考虑相关的控制环境、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措施、信息沟通和反馈、监督和评价等因素。

控制环境:主要包括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定位、组织结构、决策程序和激励机制;领导班子的权责分配、管理理念、管理知识、管理经验和领导风格;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诚信理念和道德价值观念。

风险评估:在确立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分析和识别管理活动中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并正确评估风险结果。

控制活动:为了实现管理目标,确保领导决策的有效执行,而采取的批准、授权、查证、稽核等一系列削弱和化解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信息与沟通:相关的信息以一种能使人们行使各自职能的形式和时限被识别和掌握,通过对各类信息的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实现领导层和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广泛有效的传递与交流。

监督与评价: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的有效性持续地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第十三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财政管理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地加以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基本内容

第十四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一般预算收入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拨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十五条应当加强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收入征管、入库、分析、考核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完成市人代会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应当明确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原则,细化预算收支项目,建立预算支出标准,规范预算编制、审定、下达程序,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分析、控制、调整预算差异,并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要建立预算执行调整和预算指标管理的审批制度,规范预算指标调整和下达程序,严格控制财政风险,切实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第十七条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拨付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严格规定支付审核、支付办理、财务核算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加强印章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第十八条应当建立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相制衡,以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项目变更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控制办法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应当正确区分国有资产权属,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建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统计记录、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一系列控制措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第二十条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应当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的申印、购领、发放、使用、核销、销毁等方面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应当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管理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肃查处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应当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应当建立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行为,提高财政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能。

第四章基本方法

第二十五条财政内部控制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集体决策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核算控制、管理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第二十六条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使财政内部各项管理业务活动,都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才能完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执行业务、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审核监督等职务。第二十七条集体决策控制要求涉及重大财政政策、重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重大财政改革措施等方面的财政核心业务,应当报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实行民主商议、集体决策。

第二十八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明确规定涉及管理业务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和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核算控制要求会计核算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三十条管理风险控制要求全员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风险预警、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全面防范和控制业务活动中存在的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资金活动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三十二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业务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按照《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对财政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设各职能机构的业务执行情况、预算编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各职能科室应当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十五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中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由张家港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上海石化院认真贯彻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在____________年初我院年度工作会议上,谢在库院长明确指出根据总部要求,进一步落实体制制约、权力制约、相互制约的内控管理原则,保证的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成立以院长为内控领导小组组长的内控领导小组及内控办公室,各主管院长按权限对各自主管部门的归口流程及权限的修订和执行工作进行了指导,并根据内控工作需要分别于内控修订前后及每半年听取内控工作汇报。

二是积极宣传、加深认识。我院开展了对全院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在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中,分层次落实培训任务。通过各层面的学习,全院相关职工都有效地参与内控制度工作,并发挥作用。

三是结合实际、及时修订。____________年初开始院内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对____________年版的上海院内控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06版内控流程实施细则较05版更加严谨,文字更加精炼,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本次修订工作从权限指引、流程的修订两个方面着手,____________年版上海院权限指引涉及业务类型13大类,133个小类,控制指标总数198个。

四是权限管理、规范流程。修订后的06版上海院内控实施细则在上半年的科研、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的运行,同时对配套管理制度按流程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分类整理,并对一些不合适的管理制度或计划进行修订,认真贯彻各项权限管理和流程管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更好地保障我院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12篇 _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__县财政局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3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3

_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4

___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14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18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21

车辆管理制度……………………………………………………23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7

考勤制度…………………………………………………………29

文书工作制度……………………………………………………31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

保密工作制度……………………………………………………36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38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39

计算机管理制度…………………………………………………41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5

会议管理制度……………………………………………………47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8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50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52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54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色情服务。

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__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__省财政厅工作规则》、《__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 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 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 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__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__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 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_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2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__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200_年_月下发的《__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_财监字[200_]_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_财监字[200_]_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 __局、__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 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 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1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100-200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2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 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10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 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 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7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__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200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 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0.4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十三条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 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

第13篇 j机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财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贷款,其他资金)。

二、财政性资金管理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注重效益。

(三)明确职责、严格审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不允许越权超范围审批。

(四)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计划调度、先批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管理。

四、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五、预算资金必须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申报核定的用款计划安排支出,追加指标按程序办理。

六、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由财政审核后下拨。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财政所对各单位非税收入的上缴,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滞留、挪用、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单位往来结算资金要全额缴入财政过渡账户,由财政所按期集中汇缴区财政局财政专户,按程序申报后拨回到相关单位使用。

八、专项资金按用途申报、按项目进度拨款,实行“三专”管理,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先审核后入账。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区财政采购办批准,按照批复采购。

九、强化监督管理。严禁银行印鉴一人保管,严禁在空白银行支付凭证上加盖银行印鉴,严禁一人办理财政拨款手续,真正做到用户密码本人知,人在印在,人走印锁。建立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信息报告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和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坚持做到预算与执行分开、钱账分开、章证分开,形成分工明确、层层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营。

十、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严格按限额支取备用金,其中限额超过3万元的,须报区财政局审查批准。

十一、加强用款计划支付方式审核,严格控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率。

第14篇 财政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工作效能,保障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__)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__)14号)和《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审发〔__〕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稽察、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为重点,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的

按照《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的问题,实现财政工作的最佳绩效。

三、工作任务

负责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制定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每年选取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四、组织分工

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避免重复交叉,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具体工作由企业科、农业科、经建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教科文科等科室负责实施,实施结果上报局办公室。(祥见附表)

五、措施要求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保证有序、有效、持久地推行。

㈠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㈡分类指导,密切配合

相关科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工作,注意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实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及时沟通行政绩效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并于__年6月20日前向审计局报送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__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各科室之间要通力合作,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行的良好格局。

㈢掌握情况,适时反馈

各相应科室要认真总结,适时反馈上报情况,并分别于__年6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于__年11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全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

㈣责任考核,严格奖惩

县财政局将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范围,作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15篇 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我县从2003年8月开始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收付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体系,11月成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与县财会核算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办公室、会计、资金、核算大厅四个股级机构。2005年4月,___县全须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五项改革,成立了县财政局国库科,与县财政局预算科合署办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职能。2006年,为进一步强化国库工作职能、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县财政局&ldquo;国库科&rdquo;从&ldquo;预算科&rdquo;分离出来单独办公,&ldquo;国库集中收付中心&rdquo;更名为&ldquo;国库收付局&rdquo;。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财政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几年来,国库改革在不断创新发展中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___县推进国库制度改革的实践为例,探讨和分析县级国库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___县财政局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以&ldquo;热情服务,规范管理&rdquo;为工作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财政国库收付工作是一种窗口服务行为,___县为积极搭建一个为部门、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的工作平台,努力营建一个文明服务窗口,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服务制度体系。在对外服务上,制订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值班主任岗位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分级审批制度》等。在对内管理上,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百分比考核制度》、《ab岗位责任制度》等多个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相关职责,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使干部职工的自觉性、原则性日益增强,得到了上级部门及预算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规范预算支出程序,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针对预算支出报账权限特别制定了《分级审批制度》。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的同时,对一般性、经常性支出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拨付,对临时性、特殊性、非正常性支出必须由股长、值班主任或局长复核后才能拨付。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制度》规定执行,禁止各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及篡改科目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各单位预算支出,加大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稳步推进职能调整。由于国库收付局延续了财会核算中心职能,使得收付局同时还承载着部分县直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为确保会计核算健康有序进行,每半年一次抽调业务骨干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会计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一指出并作为量质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随着国库收付职能的加强,根据上级要求,国库收付部门要逐步退出会计核算职能。___县采取&ldquo;稳健操作、有序推进&rdquo;的做法,根据各预算单位会计人员配备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退账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下发退账通知给各个预算单位,然后印发意见表200余份,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报送分管财政局领导,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新模式,从而确保核算向支付转轨改革的稳步推进。

(四)加强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为了管理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在帐户管理和资金拨付上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印鉴分离:印鉴实行出纳股长分别管理制,同时还必须做到人走章锁,以确保资金安全;二是撤并帐户:将原来的41个帐户撤并为现在的16个帐户;三是单笔金额五万元以上,必须向银行附上由股长签字的出资证明,银行方能付款;四是单位借支3万元以上、项目支出10万元以上须经股长局长审批,方能拨付;五是出纳在日清月结的同时,每月必须与银行及预算单位对帐,经对帐三方确认无误后,各相关单位在收付局提供的对帐证明单上盖章。对有项目的单位,并针对各项目特点制定出完整规范的《资金拨付办法》,明确要求各项目必须有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预算、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文件,付款时凭相关手续直达用款人。严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

(五)推行公务卡消费改革,提高公用支出透明度。按照&ldquo;先行试点、逐步推广&rdquo;的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改革。截止2009年底,全县应办卡单位135家,已办卡121家,占应办卡的90%;正在办理的12家,占应办卡的8%;未办卡2家,占应办卡的2%。2009年公务卡消费支付1万余笔,支付金额480余万元,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财务结算程序,规范了单位现金管理,明显增加了财务支出透明度,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涉及到方方面面,既要有严谨的工作方法,又要有热情的服务态度,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根据自身的经验,存在有如下问题:

(一)专项资金多户核算与单一帐户的矛盾。根据省厅相关业务处室要求,各种专项资金都要求设立专户,虽然各专户都由国库科统一设立,但专项资金种类繁多,有些资金还只能通过一些专业性银行设立,这跟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建立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工作难度,也跟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增添了麻烦。

(二)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与监督管理的矛盾。国库部门作为财政局的服务窗口,也代表着本级政府的形象,虽然我们制订和完善了服务制度,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广大群众对改革和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以为不能办的业务当做是有意刁难,沟通解释都效果不佳,迫使收付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感觉到畏手畏脚,影响到干部职工的工作情绪。

(三)实行部门预算约束与实际操作的矛盾。部门预算是集中支付改革的关键步骤,是关系改革成败的重中之中。实践证明,部门预算的编制与实际操作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状况。比如交通费,部门预算每年每车包干是3万元,但实际支出数往往大于预算执行数。

(四)推行公务卡改革与用卡环境的矛盾。目前,县级银联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一些中小型商家都没有布网,还有些商户因为需付手续费而不愿意设刷卡机,影响了用卡率,从而给推行公务卡带来难度。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几点矛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单一帐户设立,完善分账核算办法。针对专项资金帐户设立过多问题,建议省厅出台相关措施,加强规范国库单一帐户管理,要求县级财政国库部门只在人民银行设立一个帐户,所有专项资金都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实行指标结算,然后采取分帐核算的办法,明确核算各类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结存情况,这样,既提高了资金结算的效率,也方便了会计核算。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国库工作不仅仅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而且是服务于社会广大群众。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耐心的做好解释,让广大群众理解我们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电信、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基层财政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络,相互配合,相互理解,不推诿,不逃避,真正做好清算资金的及时、安全和畅通。另外,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做工作中的细心人,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三)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支出。进一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制度》来审核和拨付,处理好越位、错位和缺位三者之间的关系。严禁各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及篡改科目使用资金,严禁超预算、超计划拨款及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从而规范各单位的预算支出。#www.#

(四)加快支付资金清算,大力推行公务卡消费。不仅要加强人行、代理银行、银联及电信部门对支付资金及时清算力度,而且要进一步加大公务卡的推行力度,要积极配合,相互沟通,加强银行和商家对推行公务卡的工作认识,解决好公务卡消费存在的弊病,比如手续费过高,刷卡点过少等问题,要增加pos机的投放量,加快布网速度,改善用款环境。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公务卡消费的宣传解释工作,让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了解公务卡消费的利与弊。

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和完善的过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更需要一个长期实践和不断完善,要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财政服务优质便捷、财政管理科学精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我们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___县财政局 柯拥军 2010年5月21日)

通联:___县财政局 柯拥军

(如果采用,稿费请寄柯拥军、谢谢。电话13177324621)

财政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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