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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生产、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等多个领域,旨在确保企业高效、有序地运行。这些制度不仅规定了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还明确了责任分配,为员工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管理:定义生产计划、调度、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等,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程,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 人力资源:规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流程,促进员工发展和团队建设。
5. 财务管理:确立预算、成本控制、审计和报告制度,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6. 供应链管理:协调供应商、库存、物流等环节,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7. 环保与可持续性:遵循环保法规,推动绿色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重要性
工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了清晰的规则,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和混乱。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它还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形象,减少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度制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借鉴行业最佳实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导:通过培训和内部沟通,确保每个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5. 激励机制: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制度的实施和改进。
工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需要不断优化和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活力,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工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业园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l、园区安委会应结合每个时期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运用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以及简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有计划地对辖区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3、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相关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园区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各企业的职工应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调动后,应重新进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园区各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loo%。
5、园区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恶性未遂生产安全事故时,园区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2篇 工业区配电房值班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配电房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值班表经本公司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压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应保持三人。
2、服从上级运行值班人员的调度操作保命令(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外)。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工程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值班岗位上除按规定时间收听天气预报、新闻节目外,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不打瞌睡、不睡觉(有规定除外),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任务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看杂志、做功课等)。
4、变电高压室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聊天。值班时间内值班负责人不能离开到外面就餐,应由值班人员代买饭菜带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仪表的变化,准时抄表,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6、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乱涂、伪造数据等。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在门房间会客,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高压室。
7、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时间内衣着要整齐,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视或操作时不准穿背心、短裤及裙子,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不准在运行设备附近挂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对用户进行吃、拿、要等不正当行为。
10、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吸烟。
第3篇 建筑二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4篇 工业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工业公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术语3.1压力容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 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 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
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
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
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
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
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
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
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 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 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 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 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 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 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 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 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 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 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 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 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 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 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 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
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 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 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 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 产品合格证。
6.1.1.2 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 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 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 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
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 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
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 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 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6.
2.3.1 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 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 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 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
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 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 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 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
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 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 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 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
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 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 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 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 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内容说明及结果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1)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3)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4)无渗漏现象
(5)容器门的 装置应安全可靠检查人:检查日
第5篇 某新工业园区门卫管理制度
新工业园区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保管理,规范门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职能
门卫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门卫负责落实日常安保工作,有权过问涉及公司安保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督查
第三条 来客管理操作流程
向客人礼貌招呼――让客人填写《来客登记表》――模清来意――连线客人要找部门
人员――征得同意方可引荐――客人走后,要在《来客登记表》上注明客人离企时间
第四条 进出大门货车例行检查流程
向货车司机礼貌招呼――来货登记――了解送货部门――通知接货主管人员――指引货车开到送货方位――当货车出大门前,例行检查有无带公司东西出去――正常放行
第五条 门卫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工作安排
2、在员工上下班时间段严禁离开门卫室,应监督员工打卡及有无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
3、监督员工自行车和电瓶车统一停放到车棚,准时做好上下班打铃
4、8点以后,自动门关上,关到留一车辆可以进出距离。员工下班时将大门自动门开大点
5、忠于职守不擅离岗位、严禁值班睡觉、酒后上班、严禁监守自盗,情节严重移送法办
5、注意形象,重点把好来客进出公司大门关,填好《来客进出登记表》文明礼貌对客
6、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区,善于识别是不是本公司员工和有无异常行为或面露凶相人
7、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引导停放与管理,加强出门物资检查、按凭证放行
8、接收外来信件报刊,填《外来信件报刊登记表》,并派发各部门或打电话叫当事人来取
9、加强对上班途中进出公司大门员工管理,认真填写《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
10、上班期间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及行政人事部,并记录
11、员工下班后,应先关上大门,然后到大楼各角落检查一遍。关好门窗,自动圈拉门
12、加强夜间安保管理,填写《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特别是加强重要部位巡查
13、保管好手中持有钥匙,知晓其对那门;打卡机色带不明,安排更换
14、及时制止不和谐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掌握消防设施及报警运用
15、负责门卫室/大门口/公司招牌等周边日常卫生管理,按《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保洁
16、接班人员应提前10钟到岗,未处理完做好交待,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17、有事临时走开门卫室时,要么关上大门,要么叫行政人事部人员临时照看,速去速回
18、熟悉监控器、报警器使用,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电工或行政人事部解决
19、随时留意监控画面,特别要加强对晚上加班车间监控画面监督,发现异常或可疑人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汇报,并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六条 有效监管措施:
每周早上及下班时间段抽查员工打卡情况,抽查门卫涉及‘管理表格’填写情况,如违规出公告,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罚款。
第七条 操作表格:
《来客进出登记表》《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外来信刊登记表》《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交接班记录表》《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合企业发展及新形势需要
行政人事部//二o十四年一月一日
第6篇 工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 公司、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 保安队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消防检查;记录公司防火档案。
2.3 公司义务消防队是执行公司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检查和监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实;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 严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气源用后必须及时关闭阀门。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 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 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 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 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切断。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 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 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 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7篇 工业园物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
工业园区物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一员工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认真工作,禁止上班时间打闹、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活动。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不得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
3、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脱岗、干私活。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须提前请假。
加班必须履行加班审批制度。
。
5、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善待客户的误解,严禁争吵、打架。
6、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物,严禁损害公司利益。
7、未列事项,请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其他相关规定。
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新入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领相应的办公用品。
。
2、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三计算机管理规定
1、使用外来移动存储设备的应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2、每次上机前要按正常步骤操作、使用。
关机前要先保护好各类信息,然后按顺序退出、关机。
3、不用电脑时,机器要锁死。
未经许可不得让外人使用机器,否则造成电脑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损失。
4、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各项企业管理,严禁用电脑玩游戏、处理私人文件等。
5、上机时如遇不正常情况,不准做其他不合实际的尝试,应及时报修。
6、当天输入电脑的资料、数据应做备份,防止资料遗失。
7、电脑使用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公章管理规定
1、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公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
2、必须根据有效的《用章审批登记表》来盖章。
3、将《用章审批登记表》及用章文件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4、以下文件资料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提出,须报园区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签字:以公司名义和外单位签署的协议和各类经济合同;
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类会、统计报表;
以公司名义向有关主管机关发送的请示、报告及重要信函;
劳动工资、人事调动及人事聘用和劳动合同;
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的重要信函;
公司的正式发文。
5、印章的刻印、更换一律由公司统一办理,废弃的印章由公司统一收回保存。
五发文规定
1、以园区管理中心发文时,由主办部门专人起草,填写发文稿,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核稿,呈园区管理中心领导签发。
园区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登记编号,组织打印外发。
2、公文必须一文一事,主送单位只能一个,不得越级行文,行文简明扼要,文字清晰。
3、一切上报外发的文件、信函、电文,园区管理中心都要留存底稿备查。
上报和外发文件有上级来文的要将上级来文一并附后装订归档。
4、各部门之间文件往来、资料供给等由部门间互相递送。
六收文规程
1、凡上级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电报、内刊等由园区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签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收文登记台帐,送园区管理中心领导审阅后,再送公司领导批阅。
2、各部门从有关部门及业务单位直接带回的文件,在填写《文件资料移交单》后交由园区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归档。
3、经公司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园区管理中心及时收回,按批示迅速准确地送阅和传递。
4、对发送的文件、信函、电报都要随时查询催办,防止办文拖期。
5、要求各部门在文件承办后,将办理结果在文件处理栏内,签署承办结果、承办人姓名、时间等。
6、将承办完毕后的文件立卷、归档。
7、上级下达的业务性文件,承办部门办完后,需要留存的,公司领导签批后可以复印留用。
九档案管理规定
1、凡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园区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由行政事务部文员专职负责。
2、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有关部门须保留的,保存人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3、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4、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公司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部保存原件;
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均保留两份原件,办公室、财务部各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
一份原件时,财务部保存原件,办公室保存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6、公司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在办公室归档。
十档案保管规程
1、由行政事务部文员专职负责公司档案的保管。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全行目录。
3、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
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合理。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账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
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十一档案借阅规定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
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
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过期由档案员催还。
需要长期借出的。
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
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十五服装管理规定
1、工作服装管理应纳入仓库管理体系,建帐管理、登记准确。
2、工作服装应建卡管理,每个员工在领取工作服装时应在个人《服装领用卡》上登记领用服装种类、数量、完好程度,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3、工作服装换发、补领、损坏赔偿的应在《服装领用卡》上记录明确。
4、员工工作服装领用标准:
⑴办公室人员:春秋装(西装;
长袖白衬衫)2套,夏装(短袖白衬衫;
长裤;
裙子〈女装〉)2套,领带1条;
⑵安保人员:冬装(大衣)1件,春秋装(制服;
长袖衬衫;
帽子)2套,夏装(短袖衬衫;
长裤;
帽子),白手套2副,武装带1条;
⑶保洁人员:春秋装(套服)2套,夏装(短袖衬衫;
长裤)2套,凉帽1顶;
⑷维修人员:春秋装(套服)2套,夏装(短袖衬衫;
长裤)2套,胶靴1双。
5、员工交回工作服装时由保管员查验无误的,应消去《服装领用卡》,将工作服装重新入库。
十六服装使用规定
1、员工应爱护工作服装,不得损坏、私自改型、改色或当劳动服用(维修、保洁除外)。
2、员工在领取工作服装后,对工作服装及相关佩饰要妥善保管。
3、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4、员工应在工作场所穿着工作服装,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穿着。
5、员工的工作服装应按规定穿着,不得自行搭配穿着。
6、员工在交回工作服装时应清洗干净,保证完整无缺,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十七员工考核制度
1、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2、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3、考核办法
详见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第8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
3、气瓶充装与运输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 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3.4 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 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
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 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5.5.1绿牌区-重瓶
5.5.2黄牌区-空瓶
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
6、气体的保管
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
1.5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
搬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气瓶,不得撞击。
6.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6.4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6.5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7、气体的发放使用
7.1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
必须认真登记“气体领用表”,以便备查。
7.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7.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7.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7.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第9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2004《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 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 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
2.1 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 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 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 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 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 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3 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 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 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 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4 动火人职责:
2.4.1 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 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 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 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 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 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5 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 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 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 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 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 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 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 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6 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7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 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 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 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 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8 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 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 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 lel%时方可动火。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 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9 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 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 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 有专人监护。
2.10 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2.10.1 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
2.10.2 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2.10.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11 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2.11.1 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11.2 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
2.11.3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12 其它要求:
2.12.1 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2.12.2 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2.3 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2.12.4 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
2.12.5 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2.12.6 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
2.12.7 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2.12.8 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 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员工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员工业务提成制度
为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予业务销售活动,公司依据销售不同类别的业务 (含产品、工程及其他业务服务)合同总金额核定不同类别产品的业务销售提成,要求成交价不得低于(或高于)公司限价。公司对主要业务人员提出合同报价的同时,明确该项目实现要求价格后的奖金提成比例,其总奖金提成比例为业务总金额扣除质保金部分后的3%~5%,在回款率达到70%以上(含70%)时,其奖金提成比例和成交限价按实际业务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在业务项目开展之前确定。
一、业务销售奖金提成发放细则
业务销售奖金提成分三种情况进行全额发放:
(一)、公司高层管理团队业务销售签单项目
1、总经理管理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20%(由总经理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2、项目运营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50%(项目主要负责人享受不低于10%,其余部分部分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3、服务支持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30%(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奖励分配,部门经理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0%,公司内勤、文职类人员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20%)
(二)、公司内部人员业务销售签单项目
1、总经理管理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5%(由总经理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2、项目业务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30%(其中项目业务主要负责人享受不低于20%,其余部分由业务主要负责人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3、项目运营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40%(项目运营主要负责人享受不低于15%,其余部分由项目运营主要负责人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4、服务支持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5%(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奖励分配,部门经理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5%,公司内勤、文职类人员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0%)
(三)、公司外部人员业务销售签单项目
1、总经理管理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0%(由总经理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2、项目业务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40%(其中项目业务主要负责人享受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项目业务主要负责人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3、项目运营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40%(项目运营主要负责人享受不低于15%,其余部分由项目运营主要负责人对团队进行奖励分配)
4、服务支持团队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10%(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奖励分配,部门经理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4%,公司内勤、文职类人员集体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的6%)
说明:
1、本业务销售奖金百分比总和100%
2、本业务销售奖金只针对岗位设置,不针对人
3、本业务提成中所指业务团队不针对岗位。
三、业务销售奖金提成比例计算方法:
项目业务销售奖金总额(扣除质保金部分)×本项目回款率×该岗位应享受本业务提成百分比=该岗位业务销售提成奖金。
说明:
如本业务销售奖金设置出现计算时个人多方享受本业务销售奖金现象进行叠加、不扣减。
四、业务销售奖金提成发放注意事项:
1、本业务销售奖金计算总额应扣除质保金部分。
2、回款率在70%以上方可按照回款率按回款进度按回款百分比进行分配发放。
3、本业务销售奖金不计入工资性收入。
4、同一个业务销售分阶段性成交价格发生变化的,由总经理在总销售奖金提成比例范围(3%~5%)中进行总控。
5、 所有奖励提成凡应缴纳个人调节所得税均由个人承担。
第11篇 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
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一篇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您的参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也同机器设备一样,是工人进行生产不可缺少的手段。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着成千上万件工具,它们的品种繁多,规格复杂,体积较小、数量很大,容易混淆,丢失和积压。
以机械工业企业来讲,机床上使用的工具等装备的费用,经常占到机床设备价值的25%—30%;
产品成本中,工具费用一般要占5—10%。
因此,合理组织工具的供应和节约使用,对保证企业的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速流动资金周转,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业企业工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把质量好、价格低廉的成套工具供应给全厂各车间和工作地;
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
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使用,降低工具的制造、采购、储存、修复等方面的费用。
企业要搞好工具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工具的分类编号,工具的生产和供应计划工作,合理制定工具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建立和健全工具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工具的分类和编号为了有效地进行工具管理,简化生产中所用工具的计划、核算和标准化工作,有必要对工具进行分类编号。
工具的分类,就是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按其特性进行分类。
在我国工业企业中,一般采用“十进位”分类法,就是把每一类别的工具再详细分成十组。
例如,机器制造企业的工具可分为切削工具、量具、磨具、冷冲模、热冲模、夹具、金属模、锻工工具、钳工装配工具和辅助工具等十个大类。
大类下面再按一定类型工具的主要性能进一步划分为十个分类,如切削工具分为切刀、钻头、螺丝攻,螺丝板牙、铣刀、铰刀、钻、插齿刀、拉刀和其它刀具。
按同样方法,分类下面划分为“组”,如切刀按其性能又分车刀、刨刀、插刀等;
组下再划分为“分组”,如车刀根据应用情况划分为粗车刀、光车刀、螺丝车刀等;
最末是“项”依据工具的结构性能划分,如光车刀又分右偏直头光车刀、左偏直头光车刀、铲型光车刀等。
工具编号就是按工具分类的顺序,对每一种工具给予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个号码是由字母和的。
如左偏直头光车刀的编号是1-1122,铲型光车刀的编号为1一1125. 专用工具在编号前还需把该工具加工的零件或工序的代表字母编入,如零件a的某种专用工具的编号为a—1—1127. 工具编号要求简单,保持其技术特征,而又不致互相混淆。
(二)工具需要量计划企业的工具需要量,是按用途、种类、规格分别计算的。
它由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组成。
工具消耗量,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为完成生产任务而消耗的工具数量。
工具周转量,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不断地进行而处于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工具数量。
企业计划期工具的消耗量,一般是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工具消耗定额确定的,其公式如:〖j〗〖s__(b〗某产品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量〖s__)〗=〖s__(b〗计划期该产〖〗品计划产量〖s__)〗__〖s__(b〗单位产品某种〖〗工具消耗定额〖s__)〗工具消耗定额,是指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需要消耗工具的数量。
它是决定工具需要量和储备量的必要数据。
企业对工具消耗定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一是经验统计法,它主要是根据工人群众的实际经验,或者对工具消耗统计资料进行估算,而制定出工具消耗定额。
这种方法工作量小,简便易行。
另一种方法是技术计算法,它是根据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这种工具的时间长短,来制订消耗定额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但比较准确。
它的计算公式是:〖j〗〖s__(b〗某种工具〖〗的消耗定额〖s__)〗=〖s__(〗〖s__(b〗制定一定数量产品时〖〗某种工具的使用时间〖s__)〗〖〗某种工具的耐用期限[s__)]式中一定产品数量通常以100或1000个零件(或产品)作为计算单位。
对没有消耗定额的工具,可根据各车间按月估计的工具消耗量,领用的“以旧换新”,按需领用。
在做了上述计算后,再把各种产品消耗某种工具的数量相加,即得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的总量。
工业企业计划期工具需要量,除计算工具消耗量外,还要计算工具周转量。
工具周转量包括工具总库的正常储备量,各车间工具室储备量以及使用、修理中工具占用量,一般按经验统计法确定。
某种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相加,再减去期初期末工具实际盘存数差额。
即可求得计划期该种工具需要量。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将各车间计划期申请各种工具的需要量汇总,根据工具总库周转量的变化情况,编出工具需要量计划,组织工具的制造和供应。
(三)工具的供应和管理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除了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厂工具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和储备定额外,还要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工具的生产和采购。
企业使用的工具有标准工具和专用工具两大类。
标准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标准规定,一般由专业生产的工具厂制造,企业需要这种工具时,应由厂外购入。
专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种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车间制造工具的工具(二类工具),一般均由企业自行组织设计与制造。
外购工具应事先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负责购入,自制专用工具,应纳入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编制工具生产计划,交工具车间生产,及时供应生产需要。
定货点的确定,可以根据周期(从提出工具定货到工具入库的期限,可以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时间,也可以是外购一批工具所需的时间)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计算:定货点=最小储备量+平均日耗量__定货周期当工具库存由于逐渐消耗达到定货点时,就应提出定货申请。
当达到最小储备量时,这批定货恰好到达,这样,库存就上升到最高点(最大储备量)。
当库存又下降到定货点时,再提出下一批定货。
如此周而复始,可以保证库存储备,使工具供应不致中断。
各车间的工具室(员),从工具总库领取工具后,负责收发、保管和回收,以及统计等工作。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科、车间),一般设有工具总库,对外购和自购工具进行统一验收,登记、保管,按车间耗用工具的限额发送各车间工具室(员)。
工具总库应有一定工具周转量,既要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储备,并经常对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及时把库存情况报告厂部工具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和供应,避免供应中断。
为了保证工具的不断供应,工具总库应建立日常计划供应制度。
通过这种制度,就可以知道何时需要补充工具,及时提出定货申请,使工具的供应保持不中断。
实行这种制度时,要为每种工具的库存规定最大储备量、最小储备量和定货点,最小储备量也就是保险储备量;
最大储备量是最小储备量加上一批定货的数量。
工具室(员)要加强对工作地的服务,及时、成套地把工具供应给生产工人。
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应配套后,由生产工人长期使用。
既不是全车间使用,又不是某个工人长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给生产小组,由小组保管。
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应由工具室(员)保管。
为了做好工具管理工作,班组应有工人工具管理员,负责小组内工具的收发、保管和回收,同时,应将厂部(或车间)下达的工具消耗指标作为班组经济核算指标之一,作为劳动竞赛评比内容之一,并对工具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和盘点。
(四)工具的节约使用工业企业要努力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体办法是:
(1)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众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
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
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进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强工具的维护、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复工作。
对工具要经常进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用钝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
为了保证工具的质量并使工人不致因为自己磨刃而降低设备利用率,应尽可能组织集中磨刃。
工具要“以旧换新”进行回收,修复、翻新后再继续使用。
(4)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延长工具的耐用时间。
工具的质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时间长,就可降低工具消耗,达到节约目的。
(五)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班组工具管理,是对班组使用的工具,辅助工具和检验、测试用具等进行领用、使用、保管、修复而进行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1)班组工具管理的任务。
班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搞好工具的修复,回收工作,使消耗降低。
(2)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
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
数量、名称、规格、日期;
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
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
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代头);
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保持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
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
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
无关物品特别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
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天查对工具箱一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保持工具帐物相符。
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
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
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来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
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予表扬。
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如试模)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
第12篇 化工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动土作业
第一条:挖土深度在0.6米以上的动土,在动土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
第二条:凡在厂区内动土,动土单位要逐项填写《动土许可证》,并附土地位置平面图和必要的断面图,由设备、生产处等部门会签,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动土作业。
第三条:《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土作业单位保留一份,报安全部门存档一份。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认真落实动土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动土接近地下电缆、管道等埋设物时,要轻挖;当遇到地下设备及不可辩明物体时,应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地下有电缆和管道时,严禁机械挖土;挖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墙、柱、台阶等建筑物应相距一米以上,防止碰撞。
第六条:在挖掘的沟周围要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第七条: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第八条: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第九条: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十条: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第十一条: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完毕后,动土单位必须负责恢复到动土前的原样,如果损伤附近建、构筑物,必须按原样修复。
第十三条:动土作业人员违_土作业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单位未审办《动土许可证》进行动土作业,扣责任单位50元,对于造成事故的按厂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节 高处作业
第十五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为:一级高处作业为2-5米;二级高处作业为5-15米;三级高处作业为15-30米;30米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十七条:在高处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监护人一份,作业单位一份,安全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二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门审批,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三级和特殊高处作业由主管厂长(总工程师)审批,安全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高处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作业负责人要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脚手板两端必须绑牢固定。
第二十二条: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平稳,互梯坡度一般以60-70度为宜,应设置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必须和高压电线保持一定距离或设置防护措施,作业用金属材料至少距离裸导线2米以上。
第二十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癫痫等不宜登高的病症者,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交叉时要设安全网、防护栏等安全设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第二十七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对象,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入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附落对象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二十八条: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作业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记录,并应监督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
第三十条:作业单位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扣责任单位50元;对于造成事故的按厂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节 拆除工程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二条: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监督员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四条: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第三十五条:拆除和对象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四节 爆破作业
第三十六条: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七条:爆破方案审定后,不准任意变动方案或随意加大药量,否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十九条:必须根据爆破施工方案确定安全警戒距离,对警戒线以内的人、畜、生产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对人的安全警戒距离不少于200米。
第四十条:放炮后,要经过20分钟后方可检查,遇有哑炮时,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必须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
第四十一条: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危险区四周应设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人、车通行;使用电炮时,必须专人掌握电火爆机,在电线完全接好后,方可通电点炮。
第四十二条:在生产区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爆破时要停止爆破区附近的设备运转,并切断电源。
第四十三条:雾天、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和有碍警戒视线的情况下,以及夜间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节 焊接作业
第四十四条: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或检修操作票。
第四十五条: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试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不足更换时,必须留有余压。
3.溶解乙炔气钢瓶和氧气钢瓶之间安全距离为5米以上,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气钢瓶。
第四十六条: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辩认。
4.在特殊环境的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七条: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八条: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第四十九条: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节 设备内作业
第五十条:设备(槽罐、塔、釜、槽车、炉堂、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检修操作票,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并清洗、置换。
第五十一条: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设备内作业手续。
第五十二条: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第五十三条: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第五十四条: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第五十五条: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五十六条: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第五十七条:在设备内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安全规定处,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第五十八条: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七节 抽加肓板作业
第五十九条:肓板管理基本要求:
1.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肓板。
2.要建立肓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
3.肓板由各生产车间及设备处分别保管、使用。
第六十条: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肓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六十一条:抽加肓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肓板的工作,应绘制肓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肓板造成事故。
第六十二条: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肓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八节 起重吊装作业
第六十三条: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装物虽不足1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四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第六十五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第六十六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试吊检查。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第九节 装卸、搬运作业
第六十七条:各部门应根据职工的技术、经验、体力及特殊生理情况调配工人与分配其工作。
第六十八条:各部门应指派有经验的职工在现场负责指导装卸、搬运工作的进行。
第六十九条:女工及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男工,其单人的负重量一般的不得超过25公斤;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第七十条:男工单人的负重量,最高不得超过80公斤。
第七十一条:50公斤以上的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有人搭肩,必要时有人卸肩。
第七十二条:8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滑板等搬运工具进行搬运。
第七十三条:500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应使用绞车、滑车、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搬运。
第七十四条:装卸、搬运超过80公斤的单件货物,如按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执行确有困难时,应组织多人抬运;多人抬运时应在抬运工人中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两人抬运时每人的平均负重量不得超过70公斤,抬运的人数增多,其平均负重量应适当递减。
第七十五条:单人负重50公斤以上的货物,在平地上的搬运距离最远不得超过70米,超过70米时,须有人接替或用工具搬运;在斜坡上(如跳板、楼梯、坡道等)进行搬运时,其搬运重量或搬运距离应适当缩减。
第七十六条:装卸、搬运作业使用的跳板应坚实牢固,搭设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并根据需要设置来回跳板和防护、防滑等设备。
第七十七条:装卸、搬运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道路应平坦,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七十八条:供装卸、搬运使用的工具和机械应由部门经常检查、保养,随时保持其完好状态;吊车起重机等机械应由受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驾驶。
第七十九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供给职工以垫肩、手套、口罩、眼镜、面具等防护用品。
第八十条:经常进行装卸、搬运的场所,应设有职工休息的处所,如供给足够的饮水,并应备有简单的医药和急救设备。
第八十一条:从事装卸、搬运工作的职工每次连续工作两小时后,应有不少于10分钟的间歇时间,间歇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
第八十二条:危险性物品的装卸、搬运,除遵照上述各项规定外,应该严格执行关于危险性物品的有关规定。
第十节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十三条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司证”。
第八十四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八十五条 危险识别
1.作业前,召集有关技术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关证件(生产用临时电的证明材料),到设备能源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即部门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具体施工作业人员、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八十六条 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原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组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6、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7、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8、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9、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八十七条 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设备能源处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 管理职责划分
1.设备能源处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2.生产处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
3.安全处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4.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安装和拆除。
5、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节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十九条 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九十一条 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 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九十三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对象、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九十四条 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1.特级用火作业指在以下区域的用火作业
(1)在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作业;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
(5)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指在以下区域的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
(4)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瓶站;
(5)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等。
3.二级用火作业指在以下区域的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反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5)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6)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基建)等禁火区;
(7)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4.三级用火作业指在以下区域的用火作业
(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当各类三级非明火作业用火点处在该区域时按四级用火处理);
(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第九十五条 企业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单位安全消防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消防部门领导签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第九十六条 企业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单位安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审查合格后,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消防部门领导签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第九十七条 企业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发后,报单位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企业三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第九十九条 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单位生产部门、技术部门、设备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厂有关领导批准。
第一百条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第一百零一条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第一百零二条 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一百零三条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的“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化验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五天(120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第一百零五条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第一百零七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第一百零九条 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第一百一十条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第一百一十二条 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第一百一十四条 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用火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用火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习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3.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一联存放在办理用火的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或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由消防部门存档。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企业消防管理部门备案;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第一百二十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第一百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工业厂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道路及车辆管理
(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whny/zd-40-2022
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4)、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以及任意开扎、拆除。
(5)、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做出具体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震、防雷击、反腐蚀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8)、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质,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凡有反腐隔离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开孔、敲击和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反腐隔离层受损坏。
(9)、设置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
(10)、厂区内道路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11)、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厂区道路行走或拉运。
(12)、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破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或生产需要动土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13)、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参加。
(14)厂房内井、孔、沟的盖板必须与地面齐平。确因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15)、电缆及管道不得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的溜槽、管道及电缆的高度不得低于2m。
(16)、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应当设置过桥或走台。行走路面应当防滑。
(17)、作业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和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符合操作要求。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冰冻期间,室外管道应当包扎。自卸车应当添加防冻剂。冰冻作业场所应当铺垫防滑材料。高层建筑的冰溜应当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
(2)、机械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网状防护装置的网孔不得大于50mm×50mm。各种传动输送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
(3)、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监护。
(4)、清扫作业场所时,不得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严禁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输送带、钢丝绳和链条。行人横过铁路应当设安全道或安全桥。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
(6)、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护用品。长发应当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
(7) 、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防护栏、防护网、防护罩、报警装置等设备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8)、生产技术部监督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设备安全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安装单位对设备安全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9)、各有关单位应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
(10)、设备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应确保设备安全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开、关,确保设备安全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
(11)、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
(12)、在设备发生故障,如振动、噪声、温度、压力、负载、速度、位置发生超出规定极限而可能引发事故、事件时,应设置超限保险安全装置;
(13)、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14)、在各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
(15)、在各类设备设施中应配置必要的检测控制与警示装置,以便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人处于危险区域内时,向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信号;
4、外委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进厂要向厂安健环部提供其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厂部签定劳务安全健康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健康环保责任,履行相应安全健康环保义务。
(2)、施工单位人员进厂由厂安健环部、作业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级安全教育。
(3)、建立外委队伍管理档案,尽可能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
(4)、对工程项目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外来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时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6)、对风险性大的基建项目,要由作业所在车间协助外委单位进行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措施执行。
第14篇 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一篇工业企业车间工具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您的参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也同机器设备一样,是工人进行生产不可缺少的手段。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着成千上万件工具,它们的品种繁多,规格复杂,体积较小、数量很大,容易混淆,丢失和积压。
以机械工业企业来讲,机床上使用的工具等装备的费用,经常占到机床设备价值的25%—30%;
产品成本中,工具费用一般要占5—10%。
因此,合理组织工具的供应和节约使用,对保证企业的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速流动资金周转,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业企业工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把质量好、价格低廉的成套工具供应给全厂各车间和工作地;
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
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使用,降低工具的制造、采购、储存、修复等方面的费用。
企业要搞好工具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工具的分类编号,工具的生产和供应计划工作,合理制定工具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建立和健全工具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工具的分类和编号为了有效地进行工具管理,简化生产中所用工具的计划、核算和标准化工作,有必要对工具进行分类编号。
工具的分类,就是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按其特性进行分类。
在我国工业企业中,一般采用“十进位”分类法,就是把每一类别的工具再详细分成十组。
例如,机器制造企业的工具可分为切削工具、量具、磨具、冷冲模、热冲模、夹具、金属模、锻工工具、钳工装配工具和辅助工具等十个大类。
大类下面再按一定类型工具的主要性能进一步划分为十个分类,如切削工具分为切刀、钻头、螺丝攻,螺丝板牙、铣刀、铰刀、钻、插齿刀、拉刀和其它刀具。
按同样方法,分类下面划分为“组”,如切刀按其性能又分车刀、刨刀、插刀等;
组下再划分为“分组”,如车刀根据应用情况划分为粗车刀、光车刀、螺丝车刀等;
最末是“项”依据工具的结构性能划分,如光车刀又分右偏直头光车刀、左偏直头光车刀、铲型光车刀等。
工具编号就是按工具分类的顺序,对每一种工具给予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个号码是由字母和的。
如左偏直头光车刀的编号是1-1122,铲型光车刀的编号为1一1125. 专用工具在编号前还需把该工具加工的零件或工序的代表字母编入,如零件a的某种专用工具的编号为a—1—1127. 工具编号要求简单,保持其技术特征,而又不致互相混淆。
(二)工具需要量计划企业的工具需要量,是按用途、种类、规格分别计算的。
它由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组成。
工具消耗量,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为完成生产任务而消耗的工具数量。
工具周转量,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不断地进行而处于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工具数量。
企业计划期工具的消耗量,一般是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工具消耗定额确定的,其公式如:〖j〗〖s__(b〗某产品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量〖s__)〗=〖s__(b〗计划期该产〖〗品计划产量〖s__)〗__〖s__(b〗单位产品某种〖〗工具消耗定额〖s__)〗工具消耗定额,是指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需要消耗工具的数量。
它是决定工具需要量和储备量的必要数据。
企业对工具消耗定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一是经验统计法,它主要是根据工人群众的实际经验,或者对工具消耗统计资料进行估算,而制定出工具消耗定额。
这种方法工作量小,简便易行。
另一种方法是技术计算法,它是根据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这种工具的时间长短,来制订消耗定额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但比较准确。
它的计算公式是:〖j〗〖s__(b〗某种工具〖〗的消耗定额〖s__)〗=〖s__(〗〖s__(b〗制定一定数量产品时〖〗某种工具的使用时间〖s__)〗〖〗某种工具的耐用期限[s__)]式中一定产品数量通常以100或1000个零件(或产品)作为计算单位。
对没有消耗定额的工具,可根据各车间按月估计的工具消耗量,领用的“以旧换新”,按需领用。
在做了上述计算后,再把各种产品消耗某种工具的数量相加,即得计划期某种工具消耗的总量。
工业企业计划期工具需要量,除计算工具消耗量外,还要计算工具周转量。
工具周转量包括工具总库的正常储备量,各车间工具室储备量以及使用、修理中工具占用量,一般按经验统计法确定。
某种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转量相加,再减去期初期末工具实际盘存数差额。
即可求得计划期该种工具需要量。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将各车间计划期申请各种工具的需要量汇总,根据工具总库周转量的变化情况,编出工具需要量计划,组织工具的制造和供应。
(三)工具的供应和管理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除了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厂工具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和储备定额外,还要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工具的生产和采购。
企业使用的工具有标准工具和专用工具两大类。
标准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标准规定,一般由专业生产的工具厂制造,企业需要这种工具时,应由厂外购入。
专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种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车间制造工具的工具(二类工具),一般均由企业自行组织设计与制造。
外购工具应事先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负责购入,自制专用工具,应纳入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编制工具生产计划,交工具车间生产,及时供应生产需要。
定货点的确定,可以根据周期(从提出工具定货到工具入库的期限,可以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时间,也可以是外购一批工具所需的时间)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计算:定货点=最小储备量+平均日耗量__定货周期当工具库存由于逐渐消耗达到定货点时,就应提出定货申请。
当达到最小储备量时,这批定货恰好到达,这样,库存就上升到最高点(最大储备量)。
当库存又下降到定货点时,再提出下一批定货。
如此周而复始,可以保证库存储备,使工具供应不致中断。
各车间的工具室(员),从工具总库领取工具后,负责收发、保管和回收,以及统计等工作。
企业的工具管理部门(科、车间),一般设有工具总库,对外购和自购工具进行统一验收,登记、保管,按车间耗用工具的限额发送各车间工具室(员)。
工具总库应有一定工具周转量,既要保证生产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储备,并经常对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及时把库存情况报告厂部工具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和供应,避免供应中断。
为了保证工具的不断供应,工具总库应建立日常计划供应制度。
通过这种制度,就可以知道何时需要补充工具,及时提出定货申请,使工具的供应保持不中断。
实行这种制度时,要为每种工具的库存规定最大储备量、最小储备量和定货点,最小储备量也就是保险储备量;
最大储备量是最小储备量加上一批定货的数量。
工具室(员)要加强对工作地的服务,及时、成套地把工具供应给生产工人。
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应配套后,由生产工人长期使用。
既不是全车间使用,又不是某个工人长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给生产小组,由小组保管。
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应由工具室(员)保管。
为了做好工具管理工作,班组应有工人工具管理员,负责小组内工具的收发、保管和回收,同时,应将厂部(或车间)下达的工具消耗指标作为班组经济核算指标之一,作为劳动竞赛评比内容之一,并对工具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和盘点。
(四)工具的节约使用工业企业要努力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体办法是:
(1)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众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
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
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进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强工具的维护、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复工作。
对工具要经常进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用钝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
为了保证工具的质量并使工人不致因为自己磨刃而降低设备利用率,应尽可能组织集中磨刃。
工具要“以旧换新”进行回收,修复、翻新后再继续使用。
(4)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延长工具的耐用时间。
工具的质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时间长,就可降低工具消耗,达到节约目的。
(五)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班组工具管理,是对班组使用的工具,辅助工具和检验、测试用具等进行领用、使用、保管、修复而进行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1)班组工具管理的任务。
班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搞好工具的修复,回收工作,使消耗降低。
(2)班组工具管理的内容: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
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
数量、名称、规格、日期;
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
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
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代头);
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保持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
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
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
无关物品特别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
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天查对工具箱一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保持工具帐物相符。
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
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
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来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
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予表扬。
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如试模)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
第15篇 某工业区安全管理制度
5.2.3风险评价准则
a) 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法律法规获取制度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b)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c)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及其它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d)合同规定、相关方的要求;
e)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f)上级主管部门和顾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资源使用等要求
g)其它需要关注的要求。
5.2.4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a)下属企业各部门根据工作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的特点,填写《作业活动清单》。
b)根据《作业活动清单》中列举的作业岗位和作业活动分析辨识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将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填写到《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中,危险源的辨识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以及参照gb6441―199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中分为的20类事故类别。
序 号
事故类别名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010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 电
淹 溺
灼 烫
火 灾
高处坠落
坍 塌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冒顶片帮
透 水
放 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生产过程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分类要求中危险因素的六种类型,详细的见附件1。
c)下属企业各部门填写《危险源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安全主任汇总,报评价组审核和分析评价。
d)安全主任对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登记表》进行汇总。汇总原则如下:对员工以及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外部访问者、顾客等非操作人员)有极小影响可以除去;管理方法,危害影响相似的危害因素可以合并,汇总后形成整个公司的《危险源评估汇总表》。
5.2.5风险分析评价
a)根据《危险源评估汇总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对作业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并将分析评价的结果填写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b)选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作业条件分析,每位评价组成员单独对各个作业活动打分,然后取均值汇总在《危险源评估汇总表》中。
c)对于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法律法规符合性等采用安全检查表( scl )法。然后将分析评价结果汇编在《安全检查表中》。
d)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和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采用预先危险性法(pha)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汇总到《预先危险分析评价表》中。
e)根据实际需要选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
5.2.6风险评价方法
5.2.6.1工作危害分析法( jha )
a)风险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其中r、l、s的取值及判别准则分别见表5.2.6.1-1、表5.2.6.1-2、表5.2.6.1-3、表5.2.6.1-4。
表5.2.6.1-1 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监测系统,业未作出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制度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表5.2.6.1-2 危害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s判断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对声誉的影响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万元
2套以上装置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0万元
2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慢性病
>;10万元
1套装置或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万元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的影响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表5.2.6.1-3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表5.2.6.1-4 风险等级的判断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风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制度,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风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制度、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1-3
轻微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制度,但需保持记录
b)根据以上的分析评价要求,对各个工作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将分析结果汇编在《工作活动分析评价表中》。
5.2.6.2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方法�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针值之乘积 d(风险值),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伤后果,具体分值见表5.2.6.2-1、表5.2.6.2-2、表5.2.6.2-3。
表5.2.6.2-1 lec三种因素等级及对应分值
l
e
c
分数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暴露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
完全可以预料
每天都可能发生
10
连续暴露
100
大灾难,3人以上死亡, 经济损失1000万元
6
相当可能
每周都可能发生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或每天暴露一次
40
灾难,2~3人死亡,经济损失 300万元
3
可能,但不经常,
每月可能发生
3
每周暴露一次,或偶然暴露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经济损失50万元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每年才可能发生
2
每月暴露一次
7
严重,重伤;毒性大的伤害;有可能或能导致伤残的,或其它不可挽回的人身伤害,损失10万元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每三年才能发生
1
每年几次暴露
3
一般,身体局部不良反应,轻微中毒,必要就诊 ,损失5万元以下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轻微,轻伤,不需要去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0.1
可能性极小(实际不可能)
表5.2.6.2-2 风险等级d=lec的划分
风险级别
控 制 措 施
应急控制
不可容许风险
≥320分
1.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可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必须禁止工作;
2.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可忽略风险
160-320分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中度风险
70-160分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
在中度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3.视情况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必须制定运行控制档
可容许风险
20-70分
可视情况制定运行控制档,如通知、注意事项、 标牌等控制, 具体控制方法可根据控制方法的有效性和难易程度加以选择
可忽略风险
<20分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表5.2.6.2-3危险等级
风险值(d)
危险等级及程度
≥320分
不可容许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分
不可忽略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分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20-70分
可容许危险,需要注意
<20分
可忽略危险,可以接受
5.2.6.3安全检查表( scl )法
安全检查表是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的项目,查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检查表的编制所需要的依据:
a)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
b)国内外事故案例;
c)系统安全分析要求;
d)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
安全检查表必须满足本制度中《安全检查表》中的基本条款。
5.2.6.4预先危险性法(pha)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是: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以后,预测本项目可能出现的事故。并根据同行业、同类生产装置或同类生产场所在过去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危险形态,作为平行模拟,推断出本项目相应的评价单元潜在的危险,辨识出危险源、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类别、引发事故发生的条件、事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风险等级等,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
安全预评价的预先危险分析通常采用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及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风险概率)表示危险性的大小,并作为相对量化程度的比较。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的划分见下表5.1-1。
表5.1-1 危险性等级划分
级别
危险程度
可能导致的后果
�
安全(可忽视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
�
临界的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可采取控制措施。
�
危险的
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
灾难性的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在预先危险性分析汇总表中,事故发生可能性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的发生可能性如表5.1-2。
表5.1-2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级
序号
可能性等级
事故发生频率说明
1
a级
频繁发生,经常发生
2
b级
很容易发生,相当可能发生
3
c级
容易发生或偶然发生
4
d级
很少发生
5
e级
发生概率接近零,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几乎不发生
5.3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经营的实际运行情况,由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评价组一起确定有限控制的顺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解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b)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项目,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档案中包括: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
c)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的培训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d)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5.4 风险信息更新
a)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年一次(间隔近一年)应组织各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识别。
b)安全评价组应每月对风险控制结果进行检查,
( c)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组织安全评价组进行风险评价:
①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②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③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④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的新认识;
⑤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⑥其它需要评价的状况。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业区下属企业报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工业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工业区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工业区下属企业定于每月25日前向本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上报本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反应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三、下属企业所报情况必须如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关情况纳入工业区年底安全考评。
四、年底下属企业必须要安全总结报告。
五、各类报表必须要求填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认定方可上报。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良好的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把工业区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特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任务
1.1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1.2 听取工业区下属企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1.3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1.4 检查前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2、具体要求
2.1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下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2.2 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会议由工业区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工业区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2.3 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记录),并狠抓落实。
2.4 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要组织一次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工作情况及布置来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要有会议主题,提出的问题要有落实措施,下次会议要对上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评审。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业区员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生产安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工业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
3 权责
3.1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3.2 工业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检查、考核。
4 定义
4.1伤亡事故:凡属本工业区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4.5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6交通伤害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7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管理内容
5.1事故分级
5.1.1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2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1.3火灾爆炸事故等级划分: 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
5.1.4生产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5.2事故报告程序
5.2.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立即处理外,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法直接或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办公室。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5.2.2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公司负责人。
5.2.3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5.2.4对重伤、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2.5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
5.2.6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后,公司安全组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厂区。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5.3.2轻伤事故由厂长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车间等有关人员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3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3.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出事故调查报告。
5.3.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4事故处理:
5.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工业区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5.4.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3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4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人员,工业区给以表彰、奖励。
5.5事故补偿由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5.6数据归档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下属企业安全部将下列数据归入档案:(另备一份教育工业区安全管理机构。
5.6.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6.2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5.6.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材料。
5.6.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6.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6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6.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6.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数据。
5.6.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5.6.10有关事故的通报、演示文稿和文件。
5.6.11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本规定解释权归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