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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产品检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企业的生产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取样标准与规范:定义取样的具体方法、频率和数量,以及适用的产品类型。
2. 取样人员资质:规定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培训内容和考核机制。
3. 取样流程管理:描述从样品采集到分析的完整流程,包括样品标识、存储和处理。
4. 质量控制与监督:设定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第三方审计的程序,确保取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 异常处理与改进:针对取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包括哪些方面
1. 样品选取:明确随机抽取、代表性抽样等方法,确保样品能反映整体产品质量。
2. 设备与环境:规定取样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取样环境的要求。
3.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信息,并及时出具报告。
4. 培训与发展:定期对取样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5. 内部沟通与协作:促进各部门间的沟通,确保取样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理解。
重要性
取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产品质量:准确的取样有助于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提前预防和纠正。
2. 保障消费者权益:公正的取样结果可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增强消费者信心。
3. 降低企业风险: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召回、赔偿等经济损失。
4.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取样流程可以减少错误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取样操作手册,提供清晰的指导。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3. 加强与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合作,了解最新的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4. 实施绩效考核,激励取样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完善取样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将能够构建一个科学、严谨、高效的取样管理体系,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取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 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 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 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 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第2篇 工程项目试验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 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全数检验,抽样检验是从一批或一个过程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来判定一批产品或一个过程是否合格,所以个体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工作者要特别重视此项工作。
2 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3 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4 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和方法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5 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6 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7 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8 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9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做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10 见证试验样品的抽取,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送到见证试验室进行检测。
11 平行试验样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取。
第3篇 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合理处置,保护公司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环部。
2、在作业时,作业部门要到安环部办理“三废”处置手续,有专职环保员到现场检查确认物料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和施工队签订安全环保承诺书,然后出具环保作业许可证,专职环保员要随时抽查监督执行情况。
3、在检修时,要用氮气把物料(特别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置换倒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储罐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清洗时一般用自来水,清洗液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在取样时,样品和废液集中倒入废液专用容器中,加盖密封。
6、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完毕后,清扫工作现场,有安环部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确认签字,档案有安环部存档。
第4篇 化工企业取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样管理工作,对采样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为保证采样工作安全,提高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取样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样品采样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二、工作要求 :
1、 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 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 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3、 装置出口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4、 酸性水、硫磺回收装置采样,重质高温易燃样品及催化剂采样,由装置人员操作采样。
5、用火分析的采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人员负责提出。
6、对于带压管线及容器内的气体样品应说明主要组分名称。
7、 非固定地点及非检验计划化验分析采样,由装置人员采样。
8、当泵送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采样。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静置30分钟后装置、生产部门才能通知进行采样操作。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分钟。
9、采样时应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采样过程中的废液由装置人员负责处理,采样结束后由装置人员负责采样阀关闭情况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0、 任何采样设施、部件的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工作由装置人员负责。任何采样设施、部件发生泄漏或冻凝,应由该处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三、注意事项:
1、化验人员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
2、 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3、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4、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使用采样器采样时,采样绳要用铜夹子进行良好接地。如使用手电,必须使用防爆手电。
5、 进入装置区、罐区采样必须关闭无线电话等通信工具。
6、进入装置区、罐区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防静电长袖工作服,必须穿无钉平底皮鞋。进行采样作业时,必须站在上风口处进行作业。
7、 为了使人体上的静电荷接地,在采样前,化验人员应接触静电释放器。
8、 样品容器装入液体时必须留下适当的空间,任何情况下,应留有至少10%用于膨胀的空间。利用钢瓶采样时,通常只装至其容积的80%。
9、为了消除静电,进行液化气、丙烯等样品采样时,在采样前直至采样完,采样设备应接地或与装置系统连接。
10、在充装样品之后,立即封闭接受器或容器,检验其是否渗漏。
11、 严禁猛开猛关采样阀。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上。化验人员除采样阀外,严禁触动其它装置设施。
12、 在大气电干扰或冰雹暴风雨期间不得进行采样。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时,严防坠落。严禁在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环境下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
第5篇 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合理处置,保护公司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环部。
2、在作业时,作业部门要到安环部办理“三废”处置手续,有专职环保员到现场检查确认物料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和施工队签订安全环保承诺书,然后出具环保作业许可证,专职环保员要随时抽查监督执行情况。
3、在检修时,要用氮气把物料(特别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置换倒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储罐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清洗时一般用自来水,清洗液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在取样时,样品和废液集中倒入废液专用容器中,加盖密封。
6、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完毕后,清扫工作现场,有安环部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确认签字,档案有安环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