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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药品的采购、存储、发放、过期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保障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
包括哪些方面
药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的采购来源、审批流程、质量检验标准等。
2. 库存管理: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存储条件、盘点制度等。
3. 发放管理:规定药品的领用、调配、退换货流程,以及药师的职责。
4. 药品有效期管理:设立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药品。
5.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如药品短缺、药品污染等。
6. 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药品安全。
7. 文件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进出库信息,便于追溯。
重要性
药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
1. 医疗质量:确保药品的质量,防止因药品问题影响患者治疗。
2. 资源利用:合理库存管理可以降低药品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3.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4. 安全保障:良好的安全管理能防止药品被盗、滥用,保护公共安全。
方案
为建立健全药库管理制度,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2. 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3.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进行药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4. 实施定期审计:由内部或外部专业团队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 强化应急响应: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妥善应对。
6. 提升硬件设施:改善药库环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合规的药库管理体系,为医疗服务提供坚实的后盾。
药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雷管库、炸药库管理制度
一、炸药、雷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炸药雷管发放制度,领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乱放或混装,来往帐目要登记清楚,严防丢失。
四、炸药雷管库20m内严禁烟火,库房内要安置灭火器材。
五、炸药管理人员,对领取炸药雷管人员,要求必须携带药箱和雷管箱,并加锁,否则,管理人员不给发放。
六、库房内必须安设防盗、报警装置,若有丢失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必须坚持由值班矿长签字的手续,方可发放。
第2篇 炸药库巡守员管理制度
1、严禁饮酒上岗,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要杜绝一切火源(烟头、电器等),注意安全。
3、巡守员要佩带对讲机或手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巡守员必须持证上岗。
5、爆破器材要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
6、严格执行“巡守员交接班记录”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况记录。
7、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偷;同时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9、当班期间禁止吸烟,同时警告进入库区的人员注意防火。
10、项目部领导班子将不定时对炸药库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巡守员不在岗,项目部将对脱岗人员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将给予下岗处理。
第3篇 火药库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民爆器材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控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烟火及其它火种进入库区。
3、库区确需动火、动焊必须将动火现场的易燃物或可燃物质清理干净,准备好灭火器材,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经企业安全部门批准,取得动火证,经安全人员现场确认并由其监护方可动火。
4、动火人员到达动火地点,必须向仓库主管呈验安全部门批准的动火证,并验证后方可动火、动焊。
5、经企业安全部门批准的动火证,由动火人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6、动火人员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的动火,库房值班人员必须阻止其行为。
7、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
8、登高三米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设置工作架,高处动火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五级以上大风不准高处动火。
9、动火现场如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停止动火、动焊,采取可靠措施处理。
10、动火完毕应熄灭余火,切断电源,做好清扫工作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4篇 附属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第5篇 火药库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2、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灭火器具配置更新、操作技能培训等工作;
3、火药库为企业重点防火部位,库区内禁止烟火,单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4、储存库门口8m范围内不得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应有易燃油性植物。
5、仓库保管员、护卫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6、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严禁挪作它用。
7、仓库保管员和护卫人员按规定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企业安全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
8、任何人严禁将烟火、手机、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库区内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定专人监督作业,并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
9、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将炸药库、雷管库、发放间作为关键的危险点和重点防火部位,制定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6篇 炸药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周围墙内定为禁火区,火源须严格管制。
二、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
三、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库区。
四、仓库要保持整洁干净,堆垛整齐。
五、仓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六、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七、严禁使用电炉。
八、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火。
九、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会、四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
二会:会保管、会使用
四不:不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
第7篇 附二医院药库药房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库药房管理制度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应单独存放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应有防火、防水、通风、降温设施。
三、危险品应设专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严禁在库内吸烟,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在库内停留。
五、要加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定期对所保管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包装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8篇 炸药库、火工品领用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爆破物品管理条例》,遵守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
2、 爆破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能相抵的爆炸物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3、 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目清晰、帐物相符。
4、 发放爆破物品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物品、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发认真检查、清点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5、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爆破领导组,经公安机关批准妥善销毁。
6、 保持库内、库区安全设施的齐备、有效,做好防盗、防潮、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7、 库区内外严禁烟火。
第9篇 火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火药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火药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火药库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__________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火药库设置火药库主管,设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第10篇 附二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1.在药剂科主任、副主任领导下,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供应管理工作。
2.组织和参加研究药品市场信息,研究药品的消耗规律,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提供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供领导参考。
3.提供药品供应的各种数据,研究药品储量和保障供应的科学性。
4.定期征求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改进供应工作。
5.协调药品供应各工作间的关系。
7.在领导参与下,召集有关人员审定药品采购计划。
第11篇 火药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矿山事业部领导和矿山事业部及时如实报告。
2、矿山事业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先到事故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5、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台账,认真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第12篇 火药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火工品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火药库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库内保持干净、整齐。
3、管理人员及其它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4、雷管和炸药分库保管,严禁混放。
5、库存量不超过三天使用的最多用量。
6、保持药库的门、窗牢固耐用、结实、保证“四防”到位。
7、领取火工品要轻拿轻放。
8、帐目要班清日结,明确无误。
9、不准发放变质、失效、没有打号的雷管或炸药。
10、库房钥匙库管员必须随身携带。
1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13篇 火药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由安全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三人现场交接、签名,检查、核对入库数量,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入库。
2、保管员必须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3、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由爆破员领取,非涉爆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爆炸物品;如同时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由两人以上方可领取。
4、使用班组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需要量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凭此单据保管员才准发放。
5、爆破员领取雷管时,必须出示爆破员作业证,储存库保管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应登记号数量、规格、条码编号、箱号,领取人签字。
6、领取爆破物品时雷管要装入防爆式便携箱中,进入现场后炸药和雷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7、现场每班实际使用量要由批准人负责核实,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登记表,对爆破器材领取情况、爆破作业情况、爆破器材退库情况要如实登记,确认无误后由批准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四人签字认可。
8、爆破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剩余炸药和雷管要在当班使用后立即清退回储存库房;严禁个人私存,退还后保管员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9、保管员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10、加强记录仪器、物品的管理,不得遗失、转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上级公安机关上报记录数据,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11、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第14篇 雷管、炸药库管理制度
一、炸药、雷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炸药雷管发放制度,领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乱放或混装,来往帐目要登记清楚,严防丢失。
四、炸药雷管库20m内严禁烟火,库房内要安置灭火器材。
五、炸药管理人员,对领取炸药雷管人员,要求必须携带药箱和雷管箱,并加锁,否则,管理人员不给发放。
六、库房内必须安设防盗、报警装置,若有丢失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必须坚持由值班矿长签字的手续,方可发放。
第15篇 地面火药库存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入库
1.每次爆炸材料入库,保管员必须验收登记,核对提料单数字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差异,必须及时汇报查出原因;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各自壁槽内,并使标签向外并标明日期,以便按进库先后顺序有序发放,不许积压。
(二)爆破材料保管
1.火药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熟悉火工品的各项性能和三大规程规定,同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制度;
2.火药库保管员在工作期间保管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火,同时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卡、物、资金、手持卡相符;
3.火药库库房(含爆炸材料发放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鼠工作,保证通讯渠道畅通,确保设施完好,措施齐全,组织落实、使用方便,定期清扫库房内外,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工作环境;
4.爆炸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包括爆炸物品包装物),库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格禁止火源存在,并注意防潮,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5.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按生产日期先后分别存放,做到摆放整齐,严禁挤压碰撞、摩擦,严禁不同类型产品严禁同库存放,对过期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汇报;
6.经常检查,防止变质、自燃、自爆和被盗,随时清理库区周围的杂草,严禁烟火,要有明显的标志牌,库内不准存放和使用铁质用具;
7.除保管员外,在库区外应设置保卫值班室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库区内配备警犬,切实加强警戒保卫工作。
(三)爆破材料发放与清退
1.保管员在发放前要仔细核对使用单位和爆破员的身份证件,并亲自对爆破员发放火工品,在发放过程中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2.保管员每次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实火工品领用审批单据,确保手续齐全,单据字迹清除工整、数据准确无误,并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并严格监督落实领取人员签字认可;
3.保管员在发放前要认真检查所发放火工品,严禁发放含水分超过百分之五和硬质的不能用手搓松的炸药,同时产地类型不同的炸药、雷管禁止一次发放;
4.凡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逐个电阻测试和编号,测试不通和无编号雷管严禁发放,并单另存放做好记录,按规定及时汇报处理;
5.生产班组需领用的炸药、雷管等放炮器材,必须由班组长开取领料单,经队组负责人和矿有关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允许发放,由经过培训的放炮员到库房领取炸药、雷管,用炸药箱当着保管员分别装好上锁后运到井下工作面,当班未用完的必须在出井时立即退库,退还火工品必须有放炮员、安全员、队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实际使用量和退回量。严禁任何人无据领用和发放火工品,严禁将炸药、雷管带回宿舍,严禁个人保管炸药、雷管。
(四)爆破材料运送
1.炸药、雷管在地面或井下运送途中,严禁重压和敲击,禁止吸烟,禁止携带一切点火物品,不准与带电物体、缆线相接触;
2.领取到火工品后应直接运送至指定工作地点,严禁途中无故逗留;
3.爆破员在运送过程中,携带炸药箱人员严禁与携带雷管人员同行,同时不能与除护送人员以外人员同行,与其他人员至少保持20米的安全距离;
4.要保证炸药箱、雷管箱完好无损,在运送途中要锁好炸药箱、雷管箱,严禁中途打开;
5.在罐笼内运送爆炸材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单独运送;
②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③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且放置稳定不得滑动;
④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及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⑤运送炸药、雷管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爆炸材料不得超过4m/s,且在启动和停止时要保证罐笼平稳;
⑥接班等人员下井密集时间段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