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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将部分业务或项目交由外部承包商进行运营和管理的一种模式。它涵盖了合同签订、责任划分、绩效考核、风险控制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承包经营的高效、合规与成功。
包括哪些方面
1. 承包商选择:明确选择承包商的标准,如资质、经验、财务状况和技术能力等。
2. 合同制定:详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期限、价格、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3. 运营监督: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承包商的运营效果,确保服务质量。
4. 绩效管理: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通过考核激励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
5. 风险防范: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规定风险处理流程。
6.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承包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7. 争议解决:建立公平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保证合同执行的顺畅。
重要性
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
1. 提高效率:专业承包商可以利用其专长提高运营效率。
2. 节省成本:通过外包非核心业务,企业能集中资源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 分担风险:承包商承担部分运营风险,减轻企业负担。
4. 弹性扩展:根据业务需求灵活调整,适应市场变化。
5. 法规合规:确保经营活动合法,避免法律纠纷。
方案
1. 建立严格的承包商筛选流程,包括资格预审、业绩评估和实地考察。
2. 制定全面的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条款。
3. 设立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承包商的日常管理和沟通,定期进行业务审查。
4. 设定绩效指标,如质量、时效、成本等,与承包商签订奖励和惩罚条款。
5.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包括保险保障和应急措施。
6.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方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7. 对于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按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建立健全的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既能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又能有效控制风险,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这一制度,以实现长期的稳定与增长。
承包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学院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学院(校)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与餐饮企业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苏教安[2022]11号),确保承包经营食堂的伙食供应和饮食安全,强化与社会餐饮企业中止合同的执行力,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餐饮企业在合同执行期间,若要中止合同,实行退出制度,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二、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合同上必须写明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学校与社会餐饮企业的合同约定,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中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经学校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经营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学院资产搞不法经营的;
四、社会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职业队伍的稳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
五、社会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合同到期或因违规中止合同时不愿退出或拒绝退出时,学校在与社会餐饮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申请当地仲裁机关予以仲裁。仲裁未果,将移交法院处理。
六、工作小组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社会餐饮企业退出及以后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第2篇 _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3篇 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