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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存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储存设施的规定
2. 储存操作规程
3. 应急预案
4. 安全责任与监督
5. 培训与教育
6. 记录与报告
包括哪些方面
1. 储存设施的规定:明确爆炸物品储存库的设计标准、防火防爆设施、安全距离要求等。
2. 储存操作规程:规定物品的接收、登记、存放、领取、退库等流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泄漏、盗窃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步骤和责任人。
4. 安全责任与监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培训与教育:对涉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6.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爆炸物品的进出库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安全状况。
重要性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还会对企业声誉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预防风险,减少潜在的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和谐。
方案
1. 设施升级: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及时更新老旧设备,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
2. 规程落实: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提高员工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定期审计:设立独立的安全审计部门,定期对储存管理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培训强化: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6. 报告透明:公开透明地报告爆炸物品的存储情况,增强内外部的信任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爆炸物品储存管理体系,从而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存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形成全矿的消防管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切实保障好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是仓库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仓库库管员、警卫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负责对灭火器换粉、维护。
四、进入库区任何人不准将烟火、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库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并做到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和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
六、煤矿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仓库库管员和警卫人员,经常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的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汇报矿领导。
八、煤矿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九、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消防法规,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人员,煤矿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篇 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一、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二、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三、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四、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六、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七、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八、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九、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破器材。
第3篇 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审批等内容。
二、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互相混淆。
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本矿领导研究审定。
四、矿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凡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用于工作时间内。
六、发给职工的劳动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卖。
七、发给仓库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八、调出职工应在离公司前办清手续,交回应交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长短折价扣款。
九、矿部应按照劳动防护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缩减或拖延。
十、从事库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工作的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库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操作工一律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
十二、仓库主任或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