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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旨在确保信息的有效流通,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同时也为决策者提供实时的工作反馈。日报不仅记录了员工每日的工作进展,更是评估个人绩效、优化工作流程的重要依据。
包括哪些方面
1. 报告格式:设定统一的日报格式,包括任务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需要协助的内容、明日计划等部分。
2. 报告时间:规定提交日报的时间,如每天下班前或次日早晨。
3. 报告内容:明确报告应包含的具体信息,如工作成果、工作量、工作难点等。
4. 审核机制:设定日报的审核流程,可能包括直接上级的查阅、反馈和指导。
5.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对日报制度提出建议,定期评估并调整制度以适应团队需求。
重要性
1. 提升沟通效率:日报能及时反映工作状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沟通成本。
2. 监控进度:通过日报,管理者能掌握项目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策略。
3. 考核依据:日报是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参考,有助于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
4. 学习与分享:日报可以分享成功经验,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方案
1. 设立模板:制定标准日报模板,包括工作概述、关键指标、问题与挑战、解决方案等,确保信息全面且结构清晰。
2. 培训引导:对员工进行日报填写的培训,强调其重要性和填写要点。
3. 实施监控:设立日报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按时提交的员工需说明原因,以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4. 及时反馈:管理者应在收到日报后24小时内给出反馈,认可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5. 激励机制:对于持续提交高质量日报的员工,可以给予公开表扬或奖励,激发积极性。
6. 定期评估:每季度对日报制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员工反馈和实际效果进行调整优化。
实施有效的日报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升团队协作效率,还能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企业管理带来显著的效益。
日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探掘日报调度通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超前钻探工作有序进行,防止超掘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工作程序
1、 掘进队组每日必须按要求将工作面实际进度报调度室;
2、 打钻结束后,掘进队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打钻结果报地测科;
3、 地测科参照调度统计进度和掘进队组报送的打钻记录,分析掘探情况;
4、 在次日调度会上,地测科负责对上个工作日的超前钻探工作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当日超前钻探工作进行安排。
二、 通报内容
1、 各掘进队组剩余允许掘进距离情况;
2、 各掘进队组超前钻探情况;
3、 超前钻探工作安排。
4、 在技术、工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
5、 工作面超掘情况。
第2篇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1、瓦检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20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要害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4、瓦检人员必须对井下需要测量瓦斯的地点严格监测,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进回风等处的准确情况,每个地点,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检查。
5、对检测的实际数据必须按实际记入瓦检记录本,瓦检记录牌板,并按井下检测的记录,核对清楚后,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将记录填入日报和台帐,经安全生产矿长、技术员、安全员和本班瓦检员审核完毕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严格执行“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指挥”的宗旨,对瓦斯超限的地点有人工作时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总回风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安全员有权停止工作地点人员的工作,待处理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7、对井下需用火工产品的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对瓦斯超限地点和支护不稳地点有权拒绝放炮,并严格杜绝火工产品流失,做到无任何流失现象发生。
8、对检测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数据,要公开向井下工作人员公布,不得有作何隐瞒现象,并认真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并将所测数据和井下安全员较对。
9、必须做到三签字(瓦检员、安全生产矿长、安全员),四无误(瓦检记录、瓦检牌板、瓦检日报、瓦检台帐),准确无误的填报。
10、每7天内矿调度室集中安全生产矿长、瓦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对7天内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核对、审查,由安全员生产矿长审阅后,向法人汇报本7天内的工作情况,以便加强我矿的工作管理力度。
第3篇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1、瓦检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20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要害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4、瓦检人员必须对井下需要测量瓦斯的地点严格监测,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进回风等处的准确情况,每个地点,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检查。
5、对检测的实际数据必须按实际记入瓦检记录本,瓦检记录牌板,并按井下检测的记录,核对清楚后,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将记录填入日报和台帐,经安全生产矿长、技术员、安全员和本班瓦检员审核完毕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严格执行“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指挥”的宗旨,对瓦斯超限的地点有人工作时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总回风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安全员有权停止工作地点人员的工作,待处理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7、对井下需用火工产品的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对瓦斯超限地点和支护不稳地点有权拒绝放炮,并严格杜绝火工产品流失,做到无任何流失现象发生。
8、对检测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数据,要公开向井下工作人员公布,不得有作何隐瞒现象,并认真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并将所测数据和井下安全员较对。
9、必须做到三签字(瓦检员、安全生产矿长、安全员),四无误(瓦检记录、瓦检牌板、瓦检日报、瓦检台帐),准确无误的填报。
10、每7天内矿调度室集中安全生产矿长、瓦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对7天内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核对、审查,由安全员生产矿长审阅后,向法人汇报本7天内的工作情况,以便加强我矿的工作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