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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校园内的电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2. 使用规范:设定明确的电器使用规则,禁止违规操作。
3. 教育培训: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电力事故的快速响应方案。
5.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用电安全管理职责。
培训内容
1. 电器使用的基本知识:教授正确插拔电源、识别电器故障等基本技能。
2. 安全意识培养:强调电源线破损、湿手触电的危害,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 火灾预防:讲解电气火灾的起因及预防措施,如定期清理电器积尘。
4. 应急处理:教授在发生电力事故时如何安全撤离和报警。
应急预案
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电力故障或事故,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初期处置:在专业人员到达前,采取必要的初步隔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急救援:设立应急救援小组,进行人员疏散和初步救援。
4. 后续修复:由专业电工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供电,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重要性
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师生的安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避免潜在危险。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能提升师生的安全素质,形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在紧急情况下,完善的应急预案能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因此,建立并执行有效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区实验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宿舍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管理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2篇 某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电工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4、电工要作到持证上岗,严格认真操作,并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7、做到节约用电,下班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电脑等电器关闭。
8、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学校用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务主任、电工要分别承担责任,每班设一名小电教员负责管理班级用电和走廊用电灯具的开关。各处室主任、级部长负责办公室的用电。
10、冬季教室(10月—4月)早8:00以前可以开灯,夏季教室(5月—10月)阴天下雨可以开灯。
11、以上要求要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班级扣班级量化考核分1—2分。办公室如有违反扣相应负责人量化分0.5-1分。
12、各活动室、实验室由任课教师负责用电开关,如有违反扣相应教师和具体负责人量化分0.5-1分。
第3篇 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电工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4、电工要作到持证上岗,严格认真操作,并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7、做到节约用电,下班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电脑等电器关闭。
8、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学校用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务主任、电工要分别承担责任,每班设一名小电教员负责管理班级用电和走廊用电灯具的开关。各处室主任、级部长负责办公室的用电。
10、冬季教室(10月—4月)早8:00以前可以开灯,夏季教室(5月—10月)阴天下雨可以开灯。
11、以上要求要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班级扣班级量化考核分1—2分。办公室如有违反扣相应负责人量化分0.5-1分。
12、各活动室、实验室由任课教师负责用电开关,如有违反扣相应教师和具体负责人量化分0.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