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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查看人数:12

贮存管理制度

本《贮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物资的存储和管理,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有效利用,防止浪费和损失,提高运营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贮存环境与设施的规定

2. 物资分类与标识管理

3. 入库、出库及盘点流程

4. 库存控制与预警机制

5.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6. 员工职责与培训

包括哪些方面

1. 确保仓库环境符合标准,包括温度、湿度、照明、通风等条件,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2. 对各类物资进行科学分类,设定明确的标识,便于查找和管理。

3. 设定详细的入库、出库操作规程,包括验收、登记、存储位置分配等环节。

4. 实施定期盘点,及时发现库存异常,建立库存预警系统,预防过度库存或短缺。

5.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火灾、盗窃等突发情况,保障物资安全。

6. 明确仓储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重要性

良好的贮存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能够:

1. 降低物资损耗,节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保障供应链的顺畅,减少因库存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

3. 通过有效的库存控制,优化资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避免因物资积压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5. 通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减少潜在风险,保障企业稳定运行。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的仓库布局,确保物资有序存放,便于查找和搬运。

2. 引入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定期对库存进行动态评估,调整采购策略,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

4. 设立专门的质检环节,确保入库物资质量合格,防止劣质品流入生产线。

5.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需求变化,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提升仓库安全管理水平。

7. 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仓储管理工作,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本《贮存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和改进,以实现高效、安全、节约的库存管理目标。

贮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管理制度

1管理范围

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环节

2管理概念

监控3个环节(采购贮存领用)、索取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一签(安全标签)、审查一资质(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做好二本台帐(出入库台账)、实现采购合格率100%。

3管理规定

3.1采购环节

3.1.1工段按《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程序》申报危化品采购计划。

3.1.2物资采购中心采购员找供应商(厂家)索取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同货物交仓库保存。

3.1.3物资采购中心须从有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并索取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存档。

3.2贮存环节

3.2.1危化品验收按照《物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按照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合格后入库并登记。

3.2.2 保管员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化品不得进入仓库。对无瓶帽、无防震圈、存在明显外观缺陷、泄漏等现象的气体钢瓶不得进入仓库。

3.2.3存放在生产现场的危化品,由所在单位规定检查频次,岗位巡检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4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与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分开存放。

3.2.5遇热和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采取隔热、降温或防潮、防雨等措施。

3.2.6 仓库所存放的危化品须明确标识,并分类存放;仓库内采用防爆电器。

3.2.7存放危化品的仓库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2.8危化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保管员工作结束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3.2.9生产现场用贮罐贮存的危化品,贮存量不得超过其最大容量的80%。

3.3领用环节

3.3.1领料时仓库保管员向使用方提供同类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3.2如存在购买剧毒化学品由物管处直接交使用单位存放到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3.3.3搬运工在装卸仓库所放的危化品时,仓库主管或保管员应对其进行危害告知,在搬运工了解其危险特性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危化品。

3.3.4保管员发货时核准发放的品名、数量,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误发向保卫处报告。

3.4台帐

仓库保管员建立危化品出入库台帐,内容包含名称、数量、日期、领用人员、流向(用途)等。

4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污水处理工段、泥磷回收站)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岗位危险废物堆场的管理,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部门(生产车辆部门)做好厂内倒运(产生岗位至危险废物暂存场)工作。同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倒运、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生产管理部门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堆场危险废物入库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3暂存场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当库房内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通知供销科及时联系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5供销科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6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企业填写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车。

7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进行核实。

8保卫科负责对出厂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不得放行出厂。

第3篇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第4篇 爆破器材贮存与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不准倒放,堆垛应符合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储存量应小于设计容量;

二、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

三、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四、爆破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理,24小时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打开装有爆破器材的箱、盒;

五、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统计制度;

七、严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入库、领发、 退库、销毁等手续,做到出入有帐,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隐瞒、虚报,不做假帐;

八、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检查各种证件和手续,按批准的数量发放,不得任意增加减少,对剩余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入库;

九、如发现爆破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项目经理部领导;

十、对用剩过期、失效或不用的爆炸物品及时上报领导、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统一处理。

第5篇 产品贮存管理制度模版

1概述

库房是进行生产的必备条件,本公司建立满足要求的库房,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

3要求

3.1原材料贮存要求

⑴ 库房要整洁,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地面平滑无裂缝,通风良好,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洁净;应有防潮、防鼠、防霉、防虫工装。

⑵ 贮藏固态原、辅料应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分类、定位码放,并有明显标志。

易受污染的辅料(如果酱、馅等)应与其他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⑶ 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料的存放要求。

⑷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避免发生过期变质的现象。

⑸ 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3.2成品库贮存要求

⑴ 散装糕点必须放在洁净的纸箱或塑料箱内贮存。箱内需有衬纸,将糕点遮包严密。

⑵ 成品库应有防潮、防霉、防鼠、防蝇、防虫、防污染措施。贮存糕点时应分类、定位码放,离地20~25cm,离墙30cm,并有明显的分类标志。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⑶ 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入库。

⑷ 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产品的存放要求。

⑸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避免发生过期变质的现象。

⑹ 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

4记录

《出/入库记录》

第6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

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

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第7篇 某幼儿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第8篇 明确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贮存管理制度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第9篇 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做到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四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第10篇 后勤餐厅库房管理食品贮存卫生制度

后勤集团餐厅库房管理、食品贮存卫生制度

一、中心总库 、大餐厅库房采用主、副食品分库存放保管的办法,清真餐厅、伊园餐厅、风味小吃点采用分区保管的办法,库内必须设有明显的主、副食品分区。主、副食品分库(区)存放,不准混放。

二、库房内应有离地的平台和层架,安装相应的通风设备,并保持运转正常。副食库房要配置美观实用带盖的盒、桶等容器,用以存放调料和其他散装原料。

三、禁止非食品原料混放于食品库房内,库房内严禁放入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灭鼠药等。

四、严格按规定验收食品原料,严把入库关,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原料,经常检查库存原料,做到心中有数,对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原料,及时处理,严禁放在库房。

五、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放盗、防虫、防鼠),做好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存物质完好无损。

六、做到物品分类堆码,放置整齐,离地,离墙的距离要符合标准(不少于10cm),保持库房整洁,定时通风,保持库房干燥。

七、主动平衡库内物资,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防止出现缺货或积压,以保证伙食工作的正常进行。建帐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日清理账目,月末如实盘点,汇总填表上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九、在食品冷藏、冷冻贮藏时,要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冰室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柜内食品应按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十、严禁私自出售库内物资,严禁向供货商索要钱、物。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第11篇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放射源的保管、贮存、领取、使用、 归还登记、检查等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望严格执行。

一、放射源现状

我矿现有放射源11个,其中6个137cs放射源已报废,5台hhcⅱ型核子秤放射源用于井下各采煤工作面。

报废的6个137cs放射源以前用于立井提升系统,现在已被密封库存,不再使用,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保管。

5台用于微机核子秤的hhcⅱ型放射源,由生产技术部派专人负责监管,如需使用,由生产技术部在物资供应部登记、领取,并到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后,以书面形式移交使用单位。在用放射源的日常看护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并认真做好日常使用记录,做到班班交清,责任到人。放射仪器使用完毕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回收及入库,放射源的维修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二.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物资供应部负责报废放射源和使用放射源的密封及库存管理工作,要采取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制定严密细致的登记制度,由部长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放射源的失窃。

3.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部长负责微机核子秤放射源的日常使用监管工作,党工部保卫部门负责放射源的防盗、防丢失工作。

4. 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部长牵头、机运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派人参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放射源保管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源防盗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各放射源存放、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检查情况必须在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5.放射源罐应由专人管理严防被盗和丢失。铅罐锁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移动和打开,维修人员因工作需要,打开放射源时,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6放置放射源的专用箱子必须有明显的危险标志和警示语。

7.放射源罐在准直孔打开(即工作条件)时的立体角左右为16度,上下为5.4度,在此范围内应设置危险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8.放射源罐及其附近不得有淋水、煤尘堆积。

9.无论使用或不使用放射源,在塞子旋到固定位置后必须插上销子且上锁,严禁将铅罐塞子从铅罐中拔出,防止丢失放射源。

10.放射仪器在较长时间停止使用时,必须通知放射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关闭放射源并上锁,以确保安全。

11.现场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当班放射源的使用情况。

12.保管人员、维修人员发现放射源在使用中有异常现象、损坏、丢失或被盗时,应立即向保卫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报。

13.放射源长期不用或放射源强度不够时不能使用,不得自行随意处理。

三.放射源的使用

1.使用放射源时,先把锁打开,拔掉销子将铅塞子旋转180度,使扁平长方孔位于上方,再插上销子锁好。

2.不使用时,把锁打开,拔掉销子,将铅塞旋转180度,使扁平长方孔位于下方,插上销子锁好。

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将铅罐塞子从铅罐中拔出。

本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12篇 医疗器材采购、贮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度齐全,贮存合理、充足,搞好供应服务工作,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

医疗器材仓库采购、贮存过程控制。

三、职责

1.设备科主任负责领导医疗器材采购、贮存、供应和管理工作。

2.采购员负责医疗器材采购工作。

3.仓库管理员负责医疗器材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登记工作。

4.物资财产会计医疗器材入账、开出库单、出账和金额统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科主任工作内容

(1)按《医院管理工作管理规范》的库区设施要求策划及配置库房所需设施,提高库房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

(2)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医疗器材供应消耗数据,制订采购计划;

(3)搜集医疗器材信息,向临床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

(4)报主管领导审批采购计划,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材采购

(1)根据临床使用、消耗情况及库存量,适时执行采购计划;

(2)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实行招标采购。采购专业性强的医疗器械应与有关人员外出考察选购。

(3)对不合格器械、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经营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4)熟悉了解临床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做好向临床科室推荐新医疗器械的工作,把市场供应与临床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3.医疗器材入库

(1)验收。验收项目: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质量包装、价格等。

(2)验收时做到物、凭证、规格、数量、质量五对口;签名并开具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仓库登记入卡、一份交采购员会同发票报销、一份交物资财产会计入账。

(3)器材验收后及时放入固定库位。

4.医疗器材保管

(1)按医疗器械保管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同时建立随货卡;定期盘点,务必账、卡、物相符。

(2)有有效期的器材,将有效期公布于醒目处;经常巡回检查器材质量,过期失效、淘汰、霉烂、变质的器材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分开贮存,注意防火、防爆、防盗;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电源及门窗;保持库房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

5.医疗器材发放

(1)医疗器材发放应本着“发陈储新”的原则。

(2)库管人员根据物资会计开具的调拨单发放器材,调拨单一式三份,仓库、会计和领用部门各一份。发出的器材应当面详细清点并双方签名。

(3)器材出库后及时登记减数,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

(4)库内一切账目、表册和单据按规定保存2年。

(5)调拨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放日期、发放人、经领人。

6.医疗器材入账、出账及金额统计

(1)根据管物不管账的原则,库房设物资会计,用账本或计算机管理器材账目,每月统计出库、入库、库存总金额以及各科室的器材领用金额。

(2)根据保管员签收的验收单和厂商提供的发票入账。

(3)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开具器材出库调拨单、出账。

(4)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所有账册、单据保存2年备查。

第13篇 危险物品贮存发放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物品贮存发放的要求。

2、管理要求

2.1对危险物品实行专仓贮存,专人保管并严格搜照各种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发放。

2.2仓库内严禁吸烟,杜绝火种,必须有防火、灭火器具,保管员妥善保管,会正确使用。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3保管员必须掌握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能,分品种、分类型进行贮存、发放,严防事故的随时发生.

第14篇 明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贮存管理制度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第15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

3.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

4.1 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 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4.8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上必须粘贴与之相符合的标签。

4.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及设计原则。

4.9.1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①地质结构坚硬,距离居民区800米以外,距离地表水水源地150米以外;

②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③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④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4.9.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①基础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周边设立围堰,并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防雨、防晒措施;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必须在设施内采取通风装置,保持设施内空气流通;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5.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5.1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质量控制部或者外部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5.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入册。5.3不得接收没有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5.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5.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6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5.7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6.0职责

6.1安环部职责

6.1.1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6.1.2负责固体废物处置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6.1.3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1.4负责向当地环保机构递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并及时将月度、季度危废报表报送当地环保机构进行备案。

6.1.5负责做好危险废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6.2生产部门职责

6.2.1负责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运至危废专用库房内,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危废泄漏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2.2按照规定与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进行交接,堆放好危险废物,做好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6.3贮存部门职责

6.3.1负责对转运来的危险废物及时入库,收集好危险废物进库前的检验报告,并如实做好记录。

6.3.2产生单位没有出具危废检验报告或者其他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一律不准放行入库。

贮存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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