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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药业管理制度

药业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合规运作的关键,它涵盖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控制、市场运营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审核等环节。

2. 人力资源:规范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福利待遇等,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和工作满意度。

3. 财务控制:合理预算、成本核算、审计监督,确保财务健康稳定。

4. 市场运营:市场营销策略、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管理,以实现销售目标。

5. 研发管理:新药研发流程、知识产权保护、临床试验监管,推动技术创新。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违规行为。

7. 风险管理:识别、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重要性

药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药品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药品从研发到销售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3. 降低运营风险: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避免因法规不合规、质量问题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4.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的制度能指导资源分配,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 促进员工发展: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能激发员工潜力,促进个人和企业的共同成长。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药品质量手册,明确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2.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强化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

3. 建立财务审计机制,定期审查财务报表,确保透明度。

4. 设立市场部,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提升品牌影响力。

5. 强化研发部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6. 设立合规部门,监控业务活动,及时更新法规知识。

7. 实施风险管理计划,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健全的药业管理制度,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药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药业企业加班管理制度

__药业加班管理制度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 加班申请

2.1加班人员在加班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平时加班由部门领导批准,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

2.2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2加班申请应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加班考勤

3.1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考勤卡,记录加班时间。

3.2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写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方可视作加班,否则不做加班处理。

3.3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有关手续。

4、 补休:

4.1 员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补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2 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可以享受补休。

第2篇 y药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同不良倾向行为做斗争。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增加集体和组织观念,对于不服从领导,不服从组织分配,经教育而不改者,立即除名。

九、爱护公共财物,对于丢失、损坏(直接和间接)公共财物者,必须造价赔偿。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协作工作,严禁挑拨离间,搞小动作,破坏公司威信和正常业务的进行。如有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名。

十、干部、职工,办事必须注重效益,严肃认真,严禁拖拉推诿,努力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奋斗。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重奖,重奖不封顶。

十一、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3篇 药业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__药业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为确保文件收发等事务正常、顺利进行,规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总经办管理公司的收发文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管理。4.公司发文

4.1公司发文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加盖公章有效。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随意起草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

4.2公司发文程序

4.2.1各部门制作以公司名义对外接洽或汇报的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起草,交总经办核稿后呈送总经理签发。

4.2.2总经理签发后由总经办制作文件,并将总经理签发原件一起送印鉴管理员盖章。

4.2.3盖章完毕后,由总经办办理发、送、呈、存档事宜。

4.2.4未签发的文件,总经办按收文分类登记;签发后的文件按发文分类登记。总经办需做好收文及发、送、呈登记,并将有总经理签字的原件存档。

4.3公司发文分类、编号:西藏药业〔2006〕××号。

4.4对外文件必须做成红头,以示严肃和正规,格式附后。

4.5无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文稿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5.公司部门发文

5.1公司部门在内部行文一律以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同时签署生效,不再加盖部门印章;任何部门不得以个人签名或部门名义对外行文。

5.2公司部门发文主要分为总经办发文和其他部门发文。

5.2.1总经办发文:在管理制度内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必对子公司及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发布的文件,原则上可由总经办制订、分管领导签发生效。

5.2.2其他部门发文。其他部门可在其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内部部门行文,经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发后,在公司内部有效。

5.3公司部门发文格式附后。

5.4部门发文超出部门职权范围,又不应由公司发文的,须由相关部门共同签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行文。

5.5公司内部发文按以下办法分类、编号:

西藏药业(总经办、信息部、___)发〔20××〕××号

6.收文

6.1公司以外单位送、发给我公司的文件由收文单位签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行文、业务管理部门行文、合作、协作单位行文等,同时填写《收发文登记表》,格式附后。签收之后即存档一份并于接件当日立即填写《收文处理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立即报送。

6.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办理收文事宜。

6.3各部门应将处理完后的来文、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一并交总经办存档,同时,每半年清理一次,没有及时存档的全部存档,并将填写的《收发文登记表》一起存档。

7.其他

7.1文件的发文、收文部门负责人应注明文件密级或者不得复印、不得携出字样。

7.1.1绝密: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

7.1.2机密:机密档案为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 秘密:秘密档案为仅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各部门对各类文件必须严格分类、专人管理并妥善保管。

7.3单位、个人调、借阅文件或部门间借阅文件,必须按规定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属秘密级以上的文件需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

7.4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打印、复印、签章,必须按规定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处理。

7.5收发文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公司专题会讨论处理办法。失密、泄密的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处理,没有或不及时归档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8.附则

8.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4篇 药业企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__药业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_____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5篇 药业公司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需求,制定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适用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包括_、伪_、消旋_、去甲_、甲基_、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_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店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具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成都科讯药业公司采购该类药品。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购进进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入库管理: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并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上架入库。物流部应在仓库内设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将该类药品集中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对不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养护人员按照重点养护品种的标准进行养护,当发现在库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物流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该类药品在发货出库时应经出库复核人员复核合格后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上由拣货员、复核员签全名存档备查。当出现错发、多发该类药品时,物流部有关人员应及时追回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本公司《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6.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报损、销毁,由物流部指定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保管员提出申请,物流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填报“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损审批表”。

6.2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毁,应经质量管理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职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质量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由物流部门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废、销毁记录”。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按处方药管理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所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严格登记购买人身份证明,并记录销售情况。发现购买人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公司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报告。公司销售部门应对业务人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复核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将该类药品销售给上述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时,应及时截停并上报部门领导做出处理。

8.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企业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可能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生差错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工作。

第6篇 药业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设施、设备规范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行的仪器、设备。

二、管理范围

1、质量管理部门仪器设备。

2、仓库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备、储存设备。

3、仓库消防用具、手动液压叉车、升降机等相关设备。

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记录

设备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做到正确使用。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多人使用的设备由专人负责。在对主要仪器设备使用前,应分别对其建立管理台帐及明确其相对管理和记录人员。在对主要仪器设备使用时,应分别对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台帐及养护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四、设施设备的检定、检修

1、对需要强制检定的设施设备应按其循环周期进行检定,真实记录检定结果并保存备查。

2、操作人员在对仪器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公司找人进行检修,正常的继续使用。对有损坏或不正常的设施设备,经检修后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进行设施设备的更换及重新记录。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检查

平常保养检查是设施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基础。仪器设备使用部门的操作人员在每季度进行一次设备的检查、保养,通过对设施设备的检查、清扫和擦试,使设备处于整齐、清洁、安全良好状态。在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与检查后,应分别建立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或检查记录。特殊情况及时保养和维修。

第7篇 药业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__药业车辆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使公司车辆得到合理配置、调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

3.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原则,总经办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3.2本制度所指车辆包括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和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

4.车辆调度

4.1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使用,对于本部门的客人接待原则上使用该车,应与公司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由使用者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特殊情况下,个人使用的车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4.2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由车队负责调度。用车人一般应提前半天将填写完毕的派车申请交车队,车队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车。紧急派车应于事后完善派车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车通常提前一天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出车。

4.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后,应填写行车记录表,同时将有关票据一并交用车人签字,否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费用。

4.4如遇节假日,值班领导可安排值班驾驶员出车。

4.5派车顺序

4.5.1董事长、总经理用车。

4.5.2接待各职能部门领导。

4.5.3学术活动。

4.6以下情况不予派车

4.6.1一般公务活动,如送一般资料,零星采购等。

4.6.2就近办理的公务活动。

4.6.3公司人员搭乘飞机。

4.7公用车辆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指定位置,周末应将车钥匙交派车人管理(值班车除外),不得公车私用。

4.8公司车辆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并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车辆维修保养

5.1车辆责任人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和卫生清理,并填写车辆检查登记表,如出现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5.2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责任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队核准后在公司指定维修厂办理,私自外修费用自行承担。

5.3 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确定维修事宜。

5.4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当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技术员反映,车辆修复后,须通过技术员检验后方可签字出厂。

5.5车辆如需更换零部件,必须事先向车辆管理员报告,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费用管理

6.1驾驶员应节约用油,不得私自为他人加油。

6.2驾驶员每月长途补贴报销程序如下:驾驶员将派车单、费用单据交车队负责人审核,并由车队负责人填写行车补贴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销。

6.3停车费和其他费用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4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用车人签字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

6.5车辆的油耗应与车辆行驶里程相符,如差额过大,且无法说明原因,由驾驶员承担差额部分的80%。

6.6车辆的年审、保险及养路费等可预见固定费用,须按规定申报资金计划。

6.7车辆的长途使用费用,按照派车单的记录,落实到各用车部门,在费用报销时单列。

6.8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批准的项目进行开支,同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下可事先告知车管人员和分管领导,手续后补。

6.9公司车辆个人使用的维修费,个人部分按照公司规定比例进行分摊。

6.10每月5日以前总经办应向分管领导提交上月车辆费用报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领导提交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的综合考察报告。

7.驾驶员管理

7.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礼貌行车。

7.2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包括车辆内部和车辆外部)。

7.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7.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缺失立即补充,出车返回后要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7.5驾驶员如发现所驾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应立即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车辆和安排进厂维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7.6出车在外或出车返回,停车应确保车辆安全。如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7.7驾驶员对自已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7.8下班后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上班时不得疲劳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和酒后驾车,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7.9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予以劝止。

7.10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不能主动与客人交谈,应树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应立即向管理人报到。

7.12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事后沟通。

7.13驾驶员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报,说明原因。

7.14任何时间应保持通讯的畅通。

7.15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

7.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发现后按200-500元/次罚款,并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7.17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累记三次,公司将予以辞退;

8.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

8.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将情况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队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8.2公司公用车辆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其承担比例为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8.3在工

作时间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8.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差额部分由用车人全额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8.5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9.附则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8篇 k药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同不良倾向行为做斗争。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增加集体和组织观念,对于不服从领导,不服从组织分配,经教育而不改者,立即除名。

九、爱护公共财物,对于丢失、损坏(直接和间接)公共财物者,必须造价赔偿。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协作工作,严禁挑拨离间,搞小动作,破坏公司威信和正常业务的进行。如有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名。

十、干部、职工,办事必须注重效益,严肃认真,严禁拖拉推诿,努力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奋斗。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重奖,重奖不封顶。

十一、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9篇 药业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公司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杜绝过期失效药品的流通,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近效期药品是指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

二、采购部组织药品时,应根据市场变化需求,勤进快销,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购进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填制(拒收单)。如果是客户急需的药品应入库。

四、药品应按批号堆码,并在库内设置近效期药品一览表,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挂牌,以便随时掌握近效期药品的变化情况。

五、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凡近效期药品,保管员应每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报表》,及时报送经理、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

六、销售部应及时对库存近效期药品进行销售,避免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七、已失效或距失效不足一销售单元用药期,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保管员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药品管理。

第10篇 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第11篇 药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规划公司的人员流动,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了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_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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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某药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同不良倾向行为做斗争。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增加集体和组织观念,对于不服从领导,不服从组织分配,经教育而不改者,立即除名。

九、爱护公共财物,对于丢失、损坏(直接和间接)公共财物者,必须造价赔偿。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协作工作,严禁挑拨离间,搞小动作,破坏公司威信和正常业务的进行。如有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名。

十、干部、职工,办事必须注重效益,严肃认真,严禁拖拉推诿,努力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奋斗。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重奖,重奖不封顶。

十一、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13篇 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范围

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要求

1、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取得经营或生产资格的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

2、购进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已载明了特殊管理药品的范围,则不需另收取其他证明材料或批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未载明的,则应收取经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批件。

3、公司经营的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可以进行收购。但国家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

三、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

1、必须执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记录上也应双人签字。

2、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一般药品的验收标准,同时应对其规定图样标志进行检查。

四、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保管

1、必须做到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专用仓库或专柜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采取铁门、铁窗、铁皮柜等形式)。

3、特殊管理药品应设立专账,做到帐物相符;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核对帐、货相符情况。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1、只能销售给有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不得销售给无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要收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批件。

3、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凭证,实行制票人签字或签章制,同时凭证要加盖特殊管理药品专用章。

4、要及时了解、掌握具有经营或使用权限的单位的变动情况,当无经营或使用权时,应及时停止供应。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出库、复核及运输

1、实行双人发货制度,发货人均应签字或签章。

2、出库复核必须双人复核,并双人签字或签章。

3、特殊管理药品出库后,应与送货人或收货人完善交按手续,并履行签字手续。

4、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

1、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审批按照一般药品的报损审批要求执行,严格履行报损审批手续。

2、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销。

3、做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销人均应签字。

第14篇 药业企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__药业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信息情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信息部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等。

3.2专项信息情报由各部门管理。

3.3信息情报内容

信息情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资源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国家政策信息、与公司销售有关的信息(医院和医生情况、医院药品用量情况、对方医药公司的资信情况等)、行业信息、新药研发动向、竞争对手信息、市场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等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4.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

4.1 公司内部信息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信息部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分析、提炼和发布。

4.2 信息部将公司各单位收集的信息情报汇总后,由专人分类整理和分析提炼,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供公司内部交流。

4.3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是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公司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者子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

4.4信息情报的传递实行零通报制度,对于特别重要或者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应及时上报,对于一般信息情报,各单位应将收集的信息情报经本单位领导审阅后,在每月20日前交给信息部,信息部的邮箱地址:;信息部应主动与各单位信息负责人沟通以收集公司信息。

4.5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不限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树立大局观,凡是对公司发展有利的信息,都应及时通报,信息部对各单位的信息情报上交情况应做好统计。

4.6信息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信息简报形式发布,以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

5.专项信息情报管理

5.1专项信息情报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并指派专人对本单位专项信息情报进行收集、管理、汇总和分析等。

5.2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的安排,或者主动针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专题收集信息并汇总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公司的信息情报仅供公司内部交流,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外传,亦不能窃取以谋求私利。

7.公司所有员工对公司的信息情报有保密义务。

8.信息情报收集发布程序

8.1 各单位指定的信息员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的信息情报。

8.2 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信息情报。

8.3 信息情报报送公司信息部。

8.4 信息部对收集到的信息情报汇总、筛选、编辑。

8.5 将信息简报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8.6 正式出版。

8.7 送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各单位。

9.附则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信息情报收集发布流程

第15篇 药业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销售管理,确保销售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授权的人员,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二、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人员销售药品时,应当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供客户方核实。

四、销售人员必须加强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销售人员质量职责”,并按职责规定条款全心全意搞好工作。

五、销售药品,应收取客户的合法资质和相关证明或批件,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档案。

六、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客户。严禁向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体销售药品;严禁向客户销售超越客户方经营范围的品种。

七、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客户。

八、销售药品应向客户提供公司的有效凭证;公司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涂改公司的发票及各种销售票据。

九、公司销售人员只能销售公司经营的药品,不得在外私自购货销售,不得替其他单位、个人销售。

十、应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载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产品批号、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一、销售工作中,应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及时反馈客户对商

品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处理好客户的查询和意见,定期开展“药品质量、质量管理征询”,做好药品售后服务工作。

十二、销售人员应注意收集由公司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及时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记录。

十三、公司购进的中药饮片与销售的中药饮片包装一致,不进行分装。

十四、为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不得进行药品直调业务。

药业管理制度15篇

药业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合规运作的关键,它涵盖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控制、市场运营等多个方面。包括哪些方面1.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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