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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客户服务标准
3. 员工行为准则
4. 财务管理规定
5. 设施设备维护与安全规定
6. 卫生与清洁标准
7. 酒店预订与入住流程
8. 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
9. 培训与发展计划
10. 法规遵守与合规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立及其职能,如前台、客房部、餐饮部、销售部等。
2. 客户服务:设定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方面。
3. 员工行为: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包括着装、言行举止、职业道德等。
4. 财务管理:制定财务报告、成本控制、预算编制等相关规则。
5. 设施安全:规定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程序。
6. 卫生标准:设定客房、公共区域、厨房等的清洁频率和标准。
7. 预订入住:明确预订流程、入住手续、退房政策等。
8.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9. 培训发展:规划员工培训计划,提升服务质量与专业技能。
10. 法规遵守:确保酒店运营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包括税务、消防、环保等。
重要性
旅店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保证客户体验的一致性和优质性。
2. 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规定能预防意外事件,保护客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优化运营:有效的财务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4. 规范员工行为:明确的员工行为准则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5. 法律合规:遵守法规是维持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避免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将各项制度细化为具体步骤,供员工参考执行。
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能执行各项规定。
3. 监督与评估:设置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4. 持续改进: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
5. 强化沟通: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制度的优化和执行效率的提升。
通过以上方案,旅店业管理制度能够落地实施,推动旅店业务的稳定、高效和合规运行。
旅店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l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__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2篇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第3篇 s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总则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
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
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
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
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酒店卫生管理制度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
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
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 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人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
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往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 , 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 音乐茶座等娱乐、 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4篇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范例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 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 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 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 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 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 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