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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卫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8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是对医院内部安全环境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明确保卫部门的组织架构,规定保卫人员的职责、选拔标准和培训要求。

2.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如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报警系统等。

3. 出入管理:设定医院的进出规则,包括访客登记、车辆管理、夜间闭园等措施。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突发事件、医疗事故等危机情况的预案,包括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5.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 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防止泄露或滥用。

7. 合作与协调: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外部协作。

重要性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医院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及时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环境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增强患者和家属的信任感,有利于医院的稳定运营。

方案

1. 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保卫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2. 人员配置:招聘专业的保卫人员,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教育。

3. 设施升级:定期检查更新安全设施,确保其功能正常,满足最新的安全标准。

4. 演练实施: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5. 监督与评估: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6. 信息公开:将保卫管理制度向公众透明化,增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医院保卫管理制度将得以有效落实,为医院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 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1、 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

2、 巡查内容:

﹙1﹚ 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

﹙2﹚ 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 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

﹙4﹚ 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 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

﹙6﹚ 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

﹙7﹚ 发现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并向领导汇报。

﹙8﹚ 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第四条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

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

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

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

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

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并做到账物相符。

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五条 宣传、培训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

1、 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和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如何防范盗窃、如何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如何报匪警等。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4、保卫人员每年还要接受安保的技能培训。

5、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随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的演示和培训。

6、对新应用的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培训。

7、以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治安知识的宣传,持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

8、会同相关科室,结合国家普法教育工作,在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

律的学习,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9、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 案件报告制度

在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案件,一律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 无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值班员能自行处置的一般轻微案件,在处理完毕之后,报告科长知晓。

2、 当发生值班员不能自行处置的案件时,第一时间要报警,并向科长报告。

3、 当发生人员受伤害或财产受较大损失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并向科长报告,科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 当发生重、特大案件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和院长。院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

5、 发生火灾事故时,无论火情大小,都要立即报告。

6、 发生其它事故也实行报告制度。

第七条 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上车辆的逐年增多以及来院就诊患者的增加,院内车辆占道乱停,交通拥堵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方便来院就诊患者存放、停靠车辆和保障急救通道的畅通,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1、 医院要为患者专门提供车辆停靠的场地并规划行车道路。

2、 指派专人管理车辆,指挥院内交通,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的安全。

3、 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指挥各种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存放车辆,任何车辆不得占道停靠。

4、 提醒驾驶人在院内要小心低速行驶,不准鸣笛。

5、 对不按规定执行,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要给与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强行乱停的,要坚决予以惩治。

6、 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7、 车辆拥堵时,急救车辆优先通行。

8、 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指挥疏导,不得怠慢。

9、 有车队来院时,要提前预留停车位,防止占道停车。

第八条 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现金的安全,防止发生盗抢案件,保卫部门必须严加防范,从人力、物力、技术上加大保护力度。

1、 在院内现金转运过程中,保卫科应至少派出两人押运,以提供保护。

2、 到银行提款时,至少两名保卫人员随专车押款。

3、 在财会室和各收费地点安装足够的高清摄像机和进入报警装置。

4、 在临时存款点配置有专人看管的保险柜,并置于摄像机镜头覆盖范围之内。

5、 安保人员要经常巡视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领导。

6、 现金押运人员要配备可靠的自身防护装备、保护器械,还要配置应急通讯设备。

7、 当发生抢劫时,保卫人员在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和现金安全的同时,还要及时报警请求支援。

8、 监督财务部门不得超限存放过夜现金。

9、 在财会室、收费室、住院处加装防盗门窗。

10、 夜间收费地点加装手动报警装置,必要时和110报警中心联网。

11、 财务科取送款时,要配备防抢、防盗、报警安全箱。

第九条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正常有序运行,以及规范监控人员的行为和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 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科负责监控、管理。

2、 工作要求:

﹙1﹚ 监控人员必须双岗24小时实施监控。

﹙2﹚ 上岗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

﹙3﹚ 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

﹙4﹚ 不得引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5﹚ 不得散布他人隐私,违反规定造成他人隐私泄露,构成侵权、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做好视频资料使用和设备维护记录。

﹙7﹚ 保持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3、 资料保存及使用

﹙1﹚ 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 查看和拷贝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复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外泄资料内容。

﹙3﹚ 公安机关调取资料时,需要求办案人员出示证件并签字。

﹙4﹚ 任何人不得无故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删除影像资料。

4、 设备维护、保养

﹙1﹚ 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物品设备摆放整齐。

﹙2﹚ 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 定时清洁摄像机和录像机。

﹙4﹚ 监控室禁止使用有较强干扰源的电器。

﹙5﹚ 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工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6﹚ 随时查看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如:异常发热、异常气味、异常噪声、图像异常等﹚及时上报。

﹙7﹚ 处置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及时报请医院计算机中心或承保商家维修。

第十条 治安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对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实行奖优惩劣的政策。在考核中,两项工作表现优秀并能持续保持的科室和个人,将得到医院的奖励。对不

能达到要求的科室和个人将提出批评,造成事故的将受到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考核要求:

﹙1﹚ 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

﹙2﹚ 把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医疗、护理、和经济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3﹚ 每个工作岗位,都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防火责任制。

﹙4﹚ 每个岗位上的职工都要知道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5﹚ 每个岗位的职工都要自觉履行岗位防火责任职责,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要确定科室义务消防员和治安员,负责本科的安全管理。义务消防员每半年培训一次并能真正发挥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作用。

﹙7﹚ 配备到本科室的消防器材要保管完好,无损坏、无丢失。

﹙8﹚ 对发现的消防和治安隐患能及时整改或上报。

﹙9﹚ 在科内职工和患者中进行安全防范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传授消防基本技能。

2、 考核办法:

科内每周进行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总结,进行评比。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每月对各科室、各部门消防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并按每月、每季度、年终作出总结,依据评比出的优劣结果,进行奖惩。

3.奖励:

奖励列入本院经管考核中。对治安和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作单项奖励。

4、处罚:

单位处罚分:警告、记过、罚款;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及其它治安、消防法规,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和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第2篇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5)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五)

保卫科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5.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9.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3篇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5)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五)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5.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9.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医院保卫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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