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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库运输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库存物资的接收、存储、发出及运输流程的管理。它旨在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高效流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供应链的响应速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入库管理:规定了供应商送货的接收程序,包括验收标准、质量检验、数量核对、入库登记等环节。
2. 库存管理:涵盖库存物资的分类、编码、存储位置设定、盘点机制、保质期管理等内容。
3. 出库管理:明确了订单处理、拣选打包、出库审批、发货安排等步骤。
4. 运输管理:涉及物流选择、运输路线规划、货物跟踪、异常处理等事项。
5. 制度执行与监督:设立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重要性
出入库运输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具有决定性影响。有效的管理能减少库存积压,降低损耗,防止错误发货,保证交货准时,提升客户信任度。此外,良好的库存周转率有助于优化资金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方案
1. 设立严格的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验收流程,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确保入库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2.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库存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入库、出库信息,实时更新库存状态,减少人为错误。
3. 定期盘点: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及时发现库存差异,调整库存策略。
4. 签订运输合同:与信誉良好、服务稳定的物流公司合作,明确责任划分,保障运输安全。
5. 建立异常处理机制:针对入库、出库、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快速解决。
6. 培训员工:定期培训员工熟悉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流程顺畅。
7. 监督与反馈:设置内部审计,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反馈持续改进。
出入库运输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企业运营精细化管理的关键,需要全员参与,不断优化,以实现高效、准确、安全的库存管理目标。
出入库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第2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废弃处理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第3篇 危化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我单位属于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标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储存、出入库
根据生产需要,按规定储存危化品的数量、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按照规定时间周转。
1.1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确认入库和出库。
1.2生产备料按性质不同分别堆放,严格区分。
1.3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1.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严密,结实牢固,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而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1.5应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二、装卸、运输
2.1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2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液,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清扫干净。
2.3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2.3.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运输。
2.3.2禁止用叉、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危险物品。
2.3.3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押运。
2.4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2.5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4篇 危化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我单位属于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标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储存、出入库
根据生产需要,按规定储存危化品的数量、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按照规定时间周转。
1.1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确认入库和出库。
1.2生产备料按性质不同分别堆放,严格区分。
1.3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1.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严密,结实牢固,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而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1.5应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二、装卸、运输
2.1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2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液,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清扫干净。
2.3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2.3.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运输。
2.3.2禁止用叉、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危险物品。
2.3.3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押运。
2.4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2.5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和废弃处理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第6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
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4、装卸作业要求
4.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4.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4.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4.1.2.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4.1.2.2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4.1.2.3装载平�,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4.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4.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4.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4.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4.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4.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4.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4.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4.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4.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