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调入人员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新员工的引入流程,确保人才引进的高效性和准确性。这一制度涵盖了人员需求分析、招聘计划制定、选拔标准设定、面试与评估、入职培训及试用期管理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需求分析:明确各部门的岗位空缺和能力需求,为招聘提供依据。
2. 招聘计划制定:设定招聘时间表、预算和渠道选择,保证招聘活动的有序进行。
3. 选拔标准设定:制定岗位胜任力模型,包括技能、知识、经验和性格特征等。
4. 面试与评估:设计面试流程,包括初步筛选、专业面试和综合评估。
5. 入职培训: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知识和公司文化教育。
6. 试用期管理:监控新员工的工作表现,确保其适应并融入团队。
重要性
调入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招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高招聘效率。
2. 保证人才质量:明确的选拔标准有助于找到最合适的候选人。
3. 维护组织稳定:规范化的入职和试用期管理,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降低流失率。
4. 体现公司形象: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展现了公司的专业性和对员工的尊重。
方案
1. 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各部门定期提交人才需求报告,人力资源部门据此制定招聘计划。
2. 制定选拔标准:结合岗位职责和公司战略,设定全面的评估指标。
3. 优化面试流程:采用多轮面试,确保全面了解候选人;引入评估中心技术,提高面试的客观性。
4. 设计个性化培训:针对不同岗位,设计定制化的入职培训课程。
5. 实施试用期跟踪:设立定期评估点,及时反馈和指导新员工,必要时提供额外支持。
6. 定期审查与更新: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审视并调整人员管理制度,保持其有效性。
调入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支持,通过持续改进,将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调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效率意识,使其尽快转型并适应当前海化区(央子镇)高强度、快节奏的发展态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化区(央子镇)二00六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新分配或聘任到海化区(央子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海化区(央子镇)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
第三条管理内容: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新调入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业绩效果进行管理。
德: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品质表现;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
绩:工作数量、质量、强度、效益、贡献及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新调入工作人员由各办、局、中心归口,实行动态管理,在抓好思想引导、批评教育的同时,督查考核科和办、局、中心负责对其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调整、调离的依据。
第五条本着培养人才、锻练干部的目的,对新调入人员实行交流轮岗,使其掌握更多的知识层面。(建议每半年在办、局、中心之间轮流一次,期间各办、局、中心可根据需要安排其在各科室之间交流,特殊工作岗位除外)
第六条因干部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现中层岗位空缺的,积极鼓励他们参加竞争。对现任中层(新调入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年度考核排名在中层最后两名的调离现任岗位;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首位晋升”,群众公认的,工作表现好、政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位于新调入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前两名的,可由办、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推荐直接安排中层岗位。
第七条实行诫勉制度。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时间为3—6个月。诫勉期满,对奋发工作,整改有成绩,工作有起色,干部群众确认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
(一)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不超过两票)累计十票以上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意见大、闹不团结、搞宗派、工作失职又构不成纪律处分;
(三)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
(四)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在新调入工作人员后三名的;
(五)年内累计五次排名在本办、局、中心工作人员中后两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第八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的予以辞退、正式工作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并建议调离现工作单位。
(一)年度考核总分(不包括附加分)在980分以下的;
(二)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三票以上不称职票的;
(三)诫勉期满,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它问题的;
(四)年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排名在后十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五)年内累计三次完不成分配的月度计划的;
(六)因个人原因,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给区(镇)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引发_或投诉的;
(八)工作能力弱,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不胜任现职又不宜担任其他职务的;
(九)年内累计出现五次以上不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的。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8份开始执行。
更多制度范文,尽在:
第2篇 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效率意识,使其尽快转型并适应当前海化区(央子镇)高强度、快节奏的发展态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化区(央子镇)二00六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新分配或聘任到海化区(央子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海化区(央子镇)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
第三条 管理内容: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新调入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业绩效果进行管理。
德: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品质表现;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
绩:工作数量、质量、强度、效益、贡献及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 新调入工作人员由各办、局、中心归口,实行动态管理,在抓好思想引导、批评教育的同时,督查考核科和办、局、中心负责对其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调整、调离的依据。
第五条 本着培养人才、锻练干部的目的,对新调入人员实行交流轮岗,使其掌握更多的知识层面。(建议每半年在办、局、中心之间轮流一次,期间各办、局、中心可根据需要安排其在各科室之间交流,特殊工作岗位除外)
第六条 因干部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现中层岗位空缺的,积极鼓励他们参加竞争。对现任中层(新调入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年度考核排名在中层最后两名的调离现任岗位;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首位晋升”,群众公认的,工作表现好、政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位于新调入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前两名的,可由办、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推荐直接安排中层岗位。
第七条 实行诫勉制度。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时间为3—6个月。诫勉期满,对奋发工作,整改有成绩,工作有起色,干部群众确认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
(一) 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不超过两票)累计十票以上的;
(二) 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意见大、闹不团结、搞宗派、工作失职又构不成纪律处分;
(三) 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
(四) 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在新调入工作人员后三名的;
(五) 年内累计五次排名在本办、局、中心工作人员中后两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第八条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的予以辞退、正式工作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并建议调离现工作单位。
(一) 年度考核总分(不包括附加分)在980分以下的;
(二) 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三票以上不称职票的;
(三) 诫勉期满,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它问题的;
(四) 年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排名在后十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五) 年内累计三次完不成分配的月度计划的;
(六) 因个人原因,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给区(镇)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 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引发上访或投诉的;
(八) 工作能力弱,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不胜任现职又不宜担任其他职务的;
(九) 年内累计出现五次以上不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的。
第九条 本办法自 年8份开始执行。
更多制度范文,尽在:
第3篇 海化区新调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效率意识,使其尽快转型并适应当前海化区(央子镇)高强度、快节奏的发展态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化区(央子镇)2019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新分配或聘任到海化区(央子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海化区(央子镇)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
第三条管理内容: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新调入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业绩效果进行管理。
德: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品质表现;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
绩:工作数量、质量、强度、效益、贡献及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新调入工作人员由各办、局、中心归口,实行动态管理,在抓好思想引导、批评教育的同时,督查考核科和办、局、中心负责对其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调整、调离的依据。
第五条本着培养人才、锻练干部的目的,对新调入人员实行交流轮岗,使其掌握更多的知识层面。(建议每半年在办、局、中心之间轮流一次,期间各办、局、中心可根据需要安排其在各科室之间交流,特殊工作岗位除外)
第六条因干部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现中层岗位空缺的,积极鼓励他们参加竞争。对现任中层(新调入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年度考核排名在中层最后两名的调离现任岗位;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首位晋升”,群众公认的,工作表现好、政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位于新调入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前两名的,可由办、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推荐直接安排中层岗位。
第七条实行诫勉制度。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时间为3―6个月。诫勉期满,对奋发工作,整改有成绩,工作有起色,干部群众确认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
(一)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不超过两票)累计十票以上的;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意见大、闹不团结、搞宗派、工作失职又构不成纪律处分;
(三)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
(四)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在新调入工作人员后三名的;
(五)年内累计五次排名在本办、局、中心工作人员中后两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第八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的予以辞退、正式工作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并建议调离现工作单位。
(一)年度考核总分(不包括附加分)在980分以下的;
(二)年度或半年评议中出现三票以上不称职票的;
(三)诫勉期满,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它问题的;
(四)年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排名在后十名的(工勤人员和司机除外);
(五)年内累计三次完不成分配的月度计划的;
(六)因个人原因,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给区(镇)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引发_或投诉的;
(八)工作能力弱,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不胜任现职又不宜担任其他职务的;
(九)年内累计出现五次以上不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的。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8份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