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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0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针对煤矿行业中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源头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制度,旨在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

包括哪些方面

1. 危险源识别与评估:定期进行煤矿内部的全面安全检查,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并对其危险程度进行科学评估。

2. 风险分级管理:依据评估结果,将危险源分为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3. 监控与预警系统: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可能的事故。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5. 责任分配与考核: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通过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信息报告与公开: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重要性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命安全保障:有效管理重大危险源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矿难,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2. 企业可持续发展:降低事故率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3. 社会稳定:减少煤矿事故可以维护社区安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

方案

1.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危险源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流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强化技术支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控和预警能力。

3. 完善应急体系: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4. 加强监管与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5. 推行安全文化: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安全理念,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为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总、各部部长为成员,总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分管副总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治理,各分管部长具体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岗位责任:

总经理: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总: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安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各部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矿井重大危险源按类分工:

(1)顶板:由分管副总、生产部负责。

(2)通防:由总工程师、通防部负责。

(3)机电运输:由分管副总、机电部负责。

(4)防治水:由总工程师、防治水科负责。

(5)其他:由分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责任单位。

五、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评估措施

对公司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以及地面锅炉等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面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或在煤层厚度变化地带瓦斯大量涌出遇火时;

2、局部地区瓦斯超限,由于空班漏检或仪器失灵遇火时;

3、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质量差,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4、掘进工作面因未执行风电闭锁,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5、巷道相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停止一端,停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6、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7、没有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8、串联通风无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9、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积聚放炮发火时;

10、维修巷道、机电设备,瓦斯聚积带电作业产生火花时;

11、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健全或检漏设施失灵在瓦斯聚积地点,漏电产生火花时;

12、在瓦斯聚积地区,打开或修理矿灯出现火花时。

(二)、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2、放炮使用失效炸药,放炮后没有完全爆炸导致起火或引起爆炸;

3、井下放炮违背技术操作规程,如用明火放炮、放糊炮、用矿灯放炮、装药过少等引起火灾;

4、电气焊时防护措施不得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引起火灾;

5、井口生火、电气焊、使用电炉、大灯炮取暖等引起火灾;

6、电器设备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放炮母线等超负荷运行、短路、失爆等引起火灾;

7、转动机械缺油,磨擦等引起火灾;

8、井下采区变电所变压器严重缺油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9、油料的运输,保管和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10、井口验身制度不严,人员带火种入井引起火灾;

11、木料场管理不善,人员带火种进入引起火灾;

(三)、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由于地质资料不清在大断层附近出现小断层导水或所留保护煤柱偏小;

2、采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煤层直接底直接覆盖于灰岩之上或隔水层较薄时;

3、掘进工作面在进至边界时无及时停止前进,致使保安煤柱减少时;

4、在雨季、地面洪水通过采动裂隙灌入井下时;

5、井下排水系统及备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不能及时排水时;

6、因高压停电时间过长或供电系统发生严重故障致使主排水系统不能工作时;

7、邻近矿井违反开采范围越界开采,致使其老空水窜入本矿井内时;

8、沿空掘进巷道掘至可能有老空水时;

(四)、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掘进工作面的支架没有按照作业规程及时架设或者架设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遇压力时;

2、在采掘工作面使用或者更换不合格金属支架,致使放炮崩翻棚子又未及时处理时;

3、掘进工作面无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以及无架棚空顶时间过长时;

4、采掘工作面过老巷或遇地质变化,采取措施不得力时;

5、半煤岩巷掘进,当煤在顶部,下部岩石较硬,放炮前未及时进行超前支护时;

6、调整巷道未用临时支护时;

7、各巷道的交岔点往往压力较大,支护材料长期失修时;

8、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压力较大而措施又不得力时;

9、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支架未按规程要求架设时;

10、回采工作面在采煤过程中,放炮前未进行超前支护或备用荆笆、椽子不足时;

11、在回收工作面上下辅巷的支柱而未打临时支柱时;

12、端头支护无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时。

(五)、地面锅炉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分析、评估

(1)锅炉超压事故 锅炉超压的现象 1 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2 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3 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2)锅炉缺水事故 1 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2 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3 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4 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5 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6 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现象。 7 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8 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3)锅炉满水事故 锅炉满水的现象 1 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2 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3 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 4 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5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6 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7 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滴水。 (4)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锅炉汽水共腾的现象 1 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2 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3 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4 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气漏水。

六、管理体系:

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挂牌治理、认定检查、验收消号)。每月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公示并组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挂牌督办、消号。

七、责任追究规定:

1、总经理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监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做到“三不推”、“五落实”,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不推给矿,矿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第2篇 s矿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第3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针对煤矿行业中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源头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制度,旨在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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