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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9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是规范员工出勤行为,确保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管理工具。它涵盖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审批、迟到早退处理、考勤记录与核查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作时间:明确正常工作日的起止时间,以及加班、轮班等特殊工作模式的安排。

2. 请假制度:规定不同类型假期的申请流程、期限及所需材料。

3. 考勤记录:设定考勤设备的使用规则,规定考勤记录的收集、审核与存档方式。

4. 迟到与早退:设立迟到和早退的定义、处罚标准及处理程序。

5. 缺勤管理:对无故缺勤、旷工等行为的处理办法。

6. 调休与补休:明确调休、补休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

7. 考勤异常处理:对于特殊情况如出差、病假等的考勤处理方式。

8. 监督与检查:设定定期的考勤审计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重要性

考勤管理制度对于集团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它:

1. 维护工作秩序: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维持正常的工作节奏。

2.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请假流程,减少因个人事务影响工作的可能性。

3. 保障公平:统一的考勤标准,避免因个体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4. 降低人力成本:通过有效管理,减少无效工时,降低人力成本。

5. 法律合规:符合劳动法规要求,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方案

1. 制定详细考勤政策:编写清晰、全面的考勤政策手册,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引入自动化系统: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考勤,减少人为错误。

3. 建立审批流程:设置线上请假申请平台,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4. 定期审计:每月进行考勤数据审核,发现并纠正问题。

5. 培训与沟通:定期进行考勤制度培训,解答员工疑问,确保理解一致。

6. 激励与约束:结合奖惩制度,对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处罚。

7. 反馈与改进:定期收集员工反馈,对考勤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构建一个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同时保障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法律合规性。每个环节的设定都应兼顾人性化与规范性,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于员工的考勤跟中小企业有哪些不同呢在字义上理解,集团公司的员工考勤会更加正规,以下则整理了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考勤机管理。

第四条部门须指定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考勤信息,定期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考勤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为迟到;下午16:30前离岗为早退;

第六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早退十一分钟至二十分钟,均列为旷工半日;迟到超过一小时,早退超过二十一分钟,均列为旷工一日。

第七条当月第一次迟到可不计,第二次迟到列为事假半日,第三次迟到列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迟到均列为旷工半日;因迟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旷工超过半日,均扣除相应的薪资。

第八条考勤记录符号如表1.1所示。

表1.1考勤记录符号表

名称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公休

符号√○△×+—_⊕



第九条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本部门考勤员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上午8:10前使用指纹考勤机,或因集团班车原因迟到视为正常时间上班。

第十一条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者,应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连续出差2日以上的,需经集团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岗上班者;

·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和伪造请假证明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动,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十四条旷工期间扣除全部薪资。旷工1日(含)以上者不得参加集团年度各类奖励性评比活动。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确因工作量太大、时间要求紧的工作任务,经集团领导批准后部门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条加班情况由各部门考勤人员负责统计。员工加班到达及离开公司时须进行指纹考勤;加班的员工无考勤记录或与考勤记录不一致的不视为加班。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口岸处理中心、业务部、财务部、运输部按集团规定的人数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增加的加班人员应按本规定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集团给予加班员工一定的补助,补助范围和金额根据岗位、工作难度、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确定。

第十八条部门主管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二十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安排实行由中层领导带班,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节假日前7天将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各部门值班安排,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值班计划,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报办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到达公司及离开公司时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带非集团人员在公司内活动,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对待。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跟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需保证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第五章事病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私事需工作日办理者,应事先请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

第三十条员工事假需报相关领导审批:

⑴普通员工请假2日以内,由其部门(分支机构)主持工作领导审批,2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普通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的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⑵中层管理员工(集团总监以下、部门主管(含)以上员工)请假3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3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报集团总经理审批;中层管理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第三十一条凡在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过1日事假可不扣薪资,须在考勤表上记录,其他事假期间不发薪资。

第三十二条因病治疗或休养者,需凭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和诊断病历申请病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2日以内病假须其部门领导审批;3日至5日(含)以内病假须集团分管领导审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的病假,须集团总经理审批;连续30日和一个年度内累积达50日(含)以上病假,须集团决定另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超过10日需报人力资源部申请,经集团总经理审批,请假期间停发薪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岗者,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由集团总经理讨论后决定,但事假时间以5个月为限,病假时间以1年为限,否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以上员工准假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婚产假

第三十六条员工婚假须持法定结婚证书,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条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产假。

第三十九条符合晚育年龄(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60日,即享受150日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第四十条男方护理假为15日。

第四十一条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产术的,休假30日;

·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九)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时间管理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总部和分子公司员工原则上均实行电子指纹考勤制度,应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则上允许员工每月忘打卡3次,当月超过3次将公布忘打卡名单和次数;

3、公司副总经理级(财务总监)及以上员工原则上每周六均需值班,若周六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不履行相关手续按缺勤旷工处理;

4、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在总台处填写《临时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能外出办事,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记为旷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时打卡的,必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单》或填写《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遇事情紧急不能提前填写的,必须于外出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

2、《因公出差单》和《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上要具体写明因公外出时间和详细事由(外出共同办事人员可写在一张单据上),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外出开会、培训、活动等有会议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单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但确实因计划外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驾驶员等岗位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据实际加班天数酌情给予加班补贴,补贴统一于年底发放,原则上不再另外给予调休;

3、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可申请加班,因个人原因或开展常规工作而产生的加班不能作为加班。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员工的加班进行严格管理;

4、各部门加班申请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请、合理安排。申请加班人员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事由,交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填写,应于加班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违反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各副总加班,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5、加班时间计算: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满4小时可计加班0.5天;延长工作时间满8小时的计1天,一天内有效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8小时;

6、加班时数的确定以指纹考勤机打卡时间为依据,考勤机未有记录不计加班。个别员工晚上不加班但在办公室上网的,部门负责人应严加管理。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清退。

7、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合理科学地安排加班,原则上规定员工月加班天数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安排调休。

(四)调休管理

1、根据具体加班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员工可提出调休申请。1天加班冲抵1天调休;

2、申请调休需提前填写《加班调休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调休;

3、如加班到午夜2点之后的,为避免疲劳而影响工作效率,可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半天,并及时报公司人事部门补办调休审批手续;

4、员工加班的天数应在当季度内申请用完,跨季度加班数清零。

(五)请假管理

1、员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必须事先填写《因私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填写《因私请假单》的,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理;

2、年假需在当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积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产假销假时需提供子女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产假按80%工资发放,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保留职务半年;超过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请病假超过1日者,需提供医院有关证明;

5、请假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私请假将被扣除当天薪金全额。

6、请假批准权限:

集团公司:

职级

批准人

1-2日(含)

2-5日(含)

5日以上

普通员工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

总经理

部门副经理/经理

分管副总

总经理

副总经理级

总经理

分子公司:

职级

批准人

1-2日

2-5日

5日以上

普通员工

部门负责人

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副经理/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副总经理级

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注:分子公司员工请假需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可先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后再请示。

(六)迟到、早退与旷工管理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达到5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并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权予以劝退。无正当理由,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按当天薪金全额2倍扣罚。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已满,未续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2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者。

5、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

情况按照情节程度,计入年终考核。

二、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考勤的管理、统计、提报和公布。

(2)负责保管各种休假、请假、加班等考勤凭证。

(3)负责监督员工对于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解释。

2、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

(1)按权限规定审核和批准员工请假、加班、调休等申请。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确认。

(3)对员工加班申请、请假时间、用假事由、未打卡情况说明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关,并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员工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单据填写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须于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况顺延)完成考勤统计并于一楼公示(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持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后更正。

2、员工各项考勤业务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单据上报不及时或不如实填写者,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员工考勤情况计入员工年终考核。

四、本制度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上海zz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沪z建字【2010】22号)即日起失效。

附:加班审批表、加班调休单、外勤未按时打卡说明(沪内)、公休单、因公出差单(沪外)、因私请假单、临时外出登记表。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3篇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2 .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勤。超过5 人的部门,可由部门指定考勤员,并由考勤员负责。5 人以下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3 .考勤工作要点:

( l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作息时间,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勤情况;

( 2 )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凭证;

( 3 )及时汇总上报考勤结果,并记人个人档案;

( 4 )每月2 日汇总前月考勤。

4 .考勤日期为上月26 日~本月25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时间每个工作日8 : 00~12 :00、14 :00~19 :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勤记录:

( 1 )迟到、早退: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的5 分并扣除日工资的50 % ;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 2 )旷工:

l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 而n 未到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2 )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矿工一天扣除绩效考核中的10 分,另扣除一日上资。

( 3 )出差:

l )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考勤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出差返回应及时到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考勤员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 .请假、销假

( l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为准;

l )病假:

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可请病假。

2 )事假:

因私事须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 2 )批准权限

l )一般后勤管理人员请假3d 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

2 )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副经理、技术人员休假3d 以内,报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所属企业经理、公司部门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d 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d 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 3 )请假程序

需请假的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员备案登记;

( 4 )销假程序

l )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2 )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待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 5 )日常请假不足半日,一律按半日处理。请假最长时间不超过7d 。所有假期均以工作为重,做好工作安排,办理好手续后开始享受假期;

( 6 )各类假期原则上都不带薪休假,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 7 )无特殊情况假期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 8 )每月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记入员工档案考勤汇总表,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第4篇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分(子)公司依照执行或参照本制度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生效。

二、考勤人员及考勤方式

第三条考勤人员

(一)各公司、部门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和汇总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各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人力资源中心,以备核查。

(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做旷工。

第四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打卡或签名登记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下班考勤

第五条员工打卡或签名考勤记录出勤时间。

(一)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在考勤总天数不足的情况下)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二)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打卡、签名考勤外,所有员工均须亲自签名、打卡,不允许出现代签、代打的现象,否则将视为旷工,并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到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或签到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二)迟到时间1-30分钟间的,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1小时以内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超过1小时如何处理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主管签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5次者,或年内累计12次者,予以辞退,而不需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八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如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旷工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九条出差考勤

(一)离开公司办公超出24小时,称为出差。

(二)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司部门负责人(含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出差,须事先填写因公出差单经总裁审批或口头同意。

(三)审批后的因公出差单需交考勤人员处登记,若未填写因公出差单,扣款10元/次。

四、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一条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至少可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人力资源中心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裁批准。

(二)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生效。

(三)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方可。

第十五条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工处理。

(二)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的须经总裁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六条病假

(一)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在规定医疗时间内,医疗时间1个月内的,工资按50%发放;超过1个月的,仅发放基本工资的50%。(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处理。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结婚,可准假15天。

(二)婚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八条丧假

(一)如员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的丧假,路程假另计。

(二)员工请丧假,需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三)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十九条产假

(一)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请假15天,晚育者增加假期30天。

(二)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三)所有女员工必须于怀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四)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五)男员工可请陪护假3天。

(六)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保险办理。

第二十条补休假

(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休假的,只能在当月补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二)员工补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三)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

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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