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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变更管理流程:明确工作面变化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反馈的步骤。
2. 变更影响评估:分析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影响,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责任分配:确定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专人负责。
4. 培训与沟通:对员工进行变更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适应变化。
5. 监控与审计:定期检查变更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该制度涵盖的工作面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流程的调整:如生产流程优化、业务流程重构等。
2. 组织架构的变动:如部门重组、人员调动等。
3. 技术设备的更新:如引入新设备、升级系统等。
4. 管理政策的修改:如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
5. 外部环境影响:如市场变化、法规更新等。
重要性
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风险控制:通过规范化的变更管理,降低因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
2. 效率提升:有序的变更管理能确保变化快速、有效地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3. 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变更文化,鼓励创新,促进组织持续发展。
4. 沟通协调:制度化管理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增强团队协作。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清晰列出变更管理的每一步骤,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2. 设立变更管理委员会:由高层领导和关键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批和监督变更。
3. 实施前培训:对涉及变更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接受变化。
4. 及时沟通反馈: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收集员工对变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策略。
5. 定期评估: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变更的效果,以便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6.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变更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以上方案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确保组织在面对内外部变化时,能够有序、高效地应对,实现持续改进和发展。
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在人员、时段、三工、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实现变化情况下的安全生产。
一、人员变化
(一)增加新工人
1、由职 工学校进行工作面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班组长及队组技术员组织学习相关工作面规程及在用措施,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施工作业。
3、由队组安排签订师徒协议,以师带徒,同工同酬,督促其尽快熟悉技能确保能够独立上岗作业。
(二)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十天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由队组传达学习在用措施(如有新规程需要学习要一并学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队组分管领导或矿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三)借调人员
1、本工作面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跨工作面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工作面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针对夏季炎热,工作面温度高,湿度大,相关技术员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
1、地面必须安排到少一名管理干部负责调度、值班。
2、队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部位不失控。
3、对重点工程要有矿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4、停产检修或规定长假期间如有必须重点工程作业则需要有矿级领导管理干部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安全员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关。
三、三工变化
队组每天要进行排查,变化内容按性质分级列表记录,排查人员有签名。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技术人员及验收班组成员进行分析,提出预案,并由技术主管根据现场情况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主管队组长进行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使用的工具发生变化,经由当班班长进行组织协调,如有缺失,及时上报补齐,现场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正确操作及施工,现场工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环境变化
生产部门管理人员要对工作面进行超前分析可能出现变化的问题,有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分析记录。
(一)施工环境变化
1、回采期间面临着过断层、煤层厚度的变化、工作面倾角大、顶板来压,根据条件变化要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技术措施,确保回采期间的安全生产。
2、根据目前工作面压力显现情况分析,随工作面推进,顶板初次来压,矿技术部门超前预想,超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将工作面回采期间压力大带来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工作面倾角大,支柱制定防倒措施。
3、采煤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4、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5、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必须有矿级管理干部跟班。
(二)地质条件变化
1、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部门汇报。
2、采煤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议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4、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总要程师汇报,总要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形成纪要。
5、安检科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的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签名确认。
4、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靠。
5、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6、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第2篇 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四)、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第3篇 s煤矿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四)、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