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9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作,通过对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及激励,提高团队协作和执行力。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干部选拔与任免机制

2. 培训与发展计划

3. 工作职责与权限

4. 绩效评估与奖励制度

5. 纪律与违规处理

6. 沟通与反馈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选拔标准:基于煤矿业务需求,明确干部的任职资格,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方面。

2. 培训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提升课程,确保干部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3. 职责分工: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范围,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

4. 绩效评价: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以业绩、效率和安全指标为依据。

5. 纪律规定:设立严格的纪律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工作秩序。

6. 沟通渠道:鼓励开放的沟通环境,促进信息交流和问题解决。

重要性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选拔出具备专业素养和领导才能的干部,提高煤矿的运营效率。通过系统的培训,可以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绩效考核能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团队协作。严格的纪律和沟通机制确保了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煤矿的稳定运行。

方案

1. 建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干部的选拔和任免,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2. 设计年度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和现场实践,强化干部的专业技能。

3. 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4. 实行月度绩效评估,结合年度考核,作为晋升、奖励的依据。

5. 设立举报热线和匿名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参与纪律监督和问题反馈。

6. 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分享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煤矿干部管理制度将逐步完善,推动煤矿的持续发展和安全运营。每个环节的执行都需要干部的积极配合,共同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管理环境。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

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第2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格式怎样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

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

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

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

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

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第3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

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第4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怎么写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

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

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

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

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

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4篇

煤矿干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作,通过对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及激励,提高团队协作和执行力。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干部选拔与任免机制2.培训与发展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煤矿信息

  •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30篇)
  •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30篇)100人关注

    篇1【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 ...[更多]

  • 煤矿管理制度重要性(50篇)
  • 煤矿管理制度重要性(50篇)100人关注

    重要性1煤矿职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通过规范职工的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人员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它能够提升 ...[更多]

  •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方案(40篇)
  •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方案(40篇)100人关注

    方案11.建立专业团队:组建杂散电流防控小组,负责日常监测、设备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2.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针对性和实用性。3.技术 ...[更多]

  •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2篇)
  •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2篇)99人关注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生产效率等多个方面。本制度旨在规范停送电操作流程,降低因电力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更多]

  • 煤矿图纸管理制度
  • 煤矿图纸管理制度99人关注

    煤矿图纸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高效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图纸的绘制、审批、存储、更新、使用和废弃等一系列环节。包括哪些方面1.图纸绘制规范:明确图 ...[更多]

  • 煤矿职业病管理制度7篇
  • 煤矿职业病管理制度7篇99人关注

    煤矿职业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保护矿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有序。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估2. ...[更多]

  • 煤矿开拓队管理制度(6篇)
  • 煤矿开拓队管理制度(6篇)98人关注

    煤矿开拓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与可持续性,通过对开拓队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职责划分、安全规定、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更多]

  •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方案(11篇)
  •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方案(11篇)98人关注

    方案11.库房安全规定:建立火工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所有操作必须经授权,并由专人监督。库房内严禁烟火,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无漏电、短路等风险。2.储存管理:根据火工品 ...[更多]

  •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方案(9篇)
  •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方案(9篇)98人关注

    方案11.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环保等多个方面。2.强化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 ...[更多]

  •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
  •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97人关注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生产中的配件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营。这一制度涵盖配件的采购、存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升煤矿 ...[更多]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