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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高效、准确与安全,其内容涵盖了人员管理、实验操作流程、质量控制、设备维护、样本管理、数据记录与报告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与晋升制度,以及职责分配和团队协作机制。
2. 实验操作流程:设定标准操作程序(sops),规范样本接收、处理、检测和结果解读的过程。
3. 质量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计划,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故障报修流程。
5. 样本管理:制定样本采集、储存、处理和废弃的规则,防止交叉污染。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规定数据的记录、审核、存储和报告格式,确保数据完整性。
7. 安全卫生:设立实验室安全规定,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安全和辐射安全等。
重要性
检验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医疗诊断的可靠性,影响着患者的治疗决策。良好的管理制度能降低错误率,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同时也是实验室通过各类认证和评审的基础。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定期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2. 制定严格的实验操作手册,明确每个步骤的执行标准,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
3. 设立质量控制专员,负责监控内部质量,参与外部质控活动,及时调整工作流程。
4. 设备维护应纳入日程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5. 样本管理需透明化,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追踪系统,减少人为错误。
6. 强调数据管理的严谨性,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7. 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检验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以确保检验服务的质量和患者满意度。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可靠的检验环境,为医疗服务提供坚实的支持。
检验科管理制度豆丁范文
第1篇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二)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第2篇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二)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3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第4篇 附二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第5篇 医院检验科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控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第6篇 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二)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第7篇 附院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8篇 中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3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第9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危急值班报告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检验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检验危急值报告的管理,保证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的报告:
重点对象是各科室的危急重症患者。
1、凡危急值项目达到规定的危急值时,经复查和审检后,检验人员立即采用电话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2、记录内容包括: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接听人姓名。
3、检验报告人的电话,如果5分钟内相关临床科室无人应答,可打电话到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通过有关渠道通知相关医师护士回检验报告人电话。
二、危急值的接受
1、临床科室要建立危急值电话记录本,统一放置电话旁,方便记录,接听危急值电话必须是本院职工,不能是实习或进修人员。
2、接听危急值电话时,必须复述检验结果,核对无误后按下列内容作好完整记录:电话通知时间、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电话报告人姓名。
3、护士接受危急值后应立即向医生报告,经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立即在10分钟内报告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并对病人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
4、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疗措施。
5、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三、危急值报告项目的质量控制规定
分析前质量控制是决定检测结果真实准确的前提。任一环节的疏漏和不规范均可导致检验结果的误差,为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可靠和有效,针对分析前阶段可能影响检测的各个环节采取如下措施:
1、临床医师应根据病人病情,从循证医学角度掌握急诊检验项目指针,选择最直接、最合理、最有效、最经济的检验项目提出申请,申请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信息详细,否则退回重写。
2、标本采集:护理人员根据医生医嘱正确采集标本,贴好标签,标签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且不易脱落,做好记录后由护理人员或护工立即送检。
3、抗凝剂的正确使用
(1)血常规检测:使用edta-k2抗凝管,采集血标本2ml,充分缓和均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2)凝血检测:正确采集静脉血1.8ml,加入含32%枸橼酸钠0.2ml的试管,充分缓和混匀,避免溶血和凝块形成。
(3)血钾等其它生化检测,一律使用肝素抗凝管,采集静脉血2-3ml,混匀,避免溶血。
(4)血气分析:用肝素湿润注射器,正确采集动脉血2ml,立即密封,充分混匀后立即送检。
4、标本的接受和处理,检验科收到标本后,做好记录,立即处理。
四、危急值项目
试验名称项目 危急值范围 备注
1、全血细胞分析: 白细胞计数 <1.0×109;>30×109/l/l
全血 血红蛋白 <50g/l(血液病<45g/l)
全血 血小板计数 <30×109/l 全血
2、凝血检验: pt >30秒 血浆 aptt >80秒 血浆
3、生化检验: 钾 <2.5mmol/l;>6.5mmol/l 血清 钠 <120mmol/l;>160mmol/l 血清 钙 <1.5mmol/l;>4mmol/l 血清 葡萄糖 <2.5mmol/l;>20mmol/l 血清 血清淀粉酶 >500u/l 血清 谷丙转氨酶 >1000u/l 血清 肌酐 >530umol/(慢性肾衰>900u/l) 血清
4、血气分析: ph >7.55;<7.20动脉血pco2>70mmhg;<20mmhg 动脉血 po2
<45mmhg动脉血hco3>35mmol/l;<10mmol/l 动脉血 氧饱和度 <75% 动脉血
第10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血液出库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检验科血液出库管理制度
1、取发血人员工作时必须认真细致,责任心强,防止一切差错事故的发生,确保供血质量。
2、完善临床用血审批手续,原则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病区以上的主任签字审核后执行。
3、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要双人双鉴,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严格遵守查对核实制度。
4、配血试验结束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标本,置2-6℃冰箱至少7天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丢弃。
5、发血者发血时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配血结果报告单。进行输血登记姓名,血型,结果,血液性质,用量等,并贴上献血号码。
6、输血申请报告单与登记簿须用正楷字逐项填写清楚,无误无漏。
7、标准a、b、o红细胞应新鲜配制,血型定型均应正、反定型。
第11篇 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第12篇 南五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工作衣、口罩、帽子穿戴整齐,操作前要洗手。
二.凡进入人体组织所用的各种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要绝对无菌,采集标本时应执行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要浸泡消毒或统一焚烧、处理。
三.各种检验后的废弃标本的处理:微生物培养器皿应高压蒸气消毒后行清洁,血液、体液等标本应与消毒液混匀后一小时,再倒入下水道,实物集中焚烧处理。
四.直接用于标本检测的器材,如玻片、吸管、试管、各类容器等,使用后必须先在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用流水冲洗,再进行消毒、烘烤。
五.检验报告单保持规范、清洁,避免与标本、容器及其它污染物接触。
六.实验台及地面应每天进行清洁,有污染时应随时消毒,可用有效的消毒液抹拭、拖擦。
七.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每天下班后进行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
第13篇 医院检验科检验标本管理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检验标本管理制度(二)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第14篇 南民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
z人民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课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的联系,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进行卫生大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义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及《浙江省医疗质量管理丛书(检验分册)》,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二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安全医疗管理规定、医院、科室规章及实验室操作规范。
2、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一旦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汇报情况,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和后果。同时报告科室安全医疗专管员,并详细记录。
4、每月一次,召开安全医疗工作会议,全科室人员参加,罗列出一月里发生的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事件和医疗安全隐患事件,总结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
1、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易燃、易爆药品的贮存,应有专用的危险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
4、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5、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7、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8、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9、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检验科资料是实验室质量证明资料及质量体系运作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资料的记录、保存状态有章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①病人信息资料;②样本资料;③检测数据;④检验结果;⑤检验科人事资料;⑥仪器资料;⑦室间室内质控资料;⑧省地市及医院文件等受本制度的管理控制。
(三)、职责:检测人员对记录负责,室负责人对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科主任对管理措施的检查和监督负责。
(四)、记录内容:
1、病人信息资料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或门诊号。
2、样本资料的记录:样本种类、接收日期和时间、检测项目、接收者、检测项目操作者。
3、检测数据资料记录:检测中室内的温度、湿度、检测项目、样本数、质控、仪器运行情况、操作前后消毒情况、操作者姓名等。
4、检测结果的记录:检测项目产生的每份样本产生的数值。
5、人事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等。
6、仪器资料记录:仪器原件资料、存放位置,仪器复件资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仪器安装及调试记录(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启用日期、仪器原值、所处位置等)。
7、室间室内质控资料:质控品发放部门,质控品数值资料,质控检测原始资料及质控图(一年内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年后归档保存10年以上。
8、省地市及医院文件:各级文件分类(行政性文件、业务文件)。
9、业务学习资料:讲课资料,(专家授课资料、科内讲座资料)保存。
(五)、记录方法:
1、手工记录:以书面表格形式记录病人信息资料、样本资料、检测数据资料等。
2、电子记录:在电脑中记录(包括网络电脑的lis系统和主控电脑)检测结
果等资料备份。
(六)、记录保存:
1、检验申请单在每次检验后集中交报告咨询服务台,每月封存保存门诊仓库两年,检验结果记录(包括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建档封存。电子保存资料(检验结果记录及病人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每天、每月备份,由检验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建档封存,保存期五年。
2、电子保存资料,由系统设置密码保护。
3、记录不能涂改,需修改时可用红笔在修改内容上加双划线并附加说明、签字。
第15篇 检验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例
检验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
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
(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
(七)储存条件。
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
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
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
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
八、血型鉴定
(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
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
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
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
注:以上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3、4条严格执行。
(二)实验室操作
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
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
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 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
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 min,离心后观察结果。
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
十、配血试验
(一)配血方法选择
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
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
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