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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1

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

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管理:确保风电场的运行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事故。

2. 设备维护:对风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其高效运行。

3. 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风能转化效率,保证电力输出稳定。

4. 环保与合规: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声、排放等环境影响。

5. 员工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团队素质。

6.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响应突发事件。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规程:明确安全操作规范,设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机制。

2. 设备维护手册: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周期、方法和标准。

3. 生产调度:制定生产计划,监控运行状态,调整发电策略。

4. 环保监测:定期进行环境影响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5. 培训体系:设计全面的员工培训课程,涵盖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

6. 应急预案:针对火灾、设备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制定详细应对措施。

重要性

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2. 提升效率:通过科学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风电场的发电效率。

3. 符合法规: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维护企业形象。

4. 人才发展:通过培训提升员工能力,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5. 稳定运营: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证风电场的持续、稳定运行。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2. 设立设备维护小组,定期对风电机组、变电站等关键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3. 建立生产调度系统,实时监控风速、负荷等因素,动态调整发电策略。

4. 设立环保专员,负责监测和报告环保数据,确保合规运营。

5. 设计多元化的培训课程,结合线上学习和现场实践,提升员工专业技能。

6.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风电场将建立起一套完善、高效的管理制度流程,实现安全、环保、高效的运营目标。

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范文

第1篇 某风电场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1、根据___风电场工程现场情况,按照《水电_局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敷设临时施工用电动力线路和临时施工照明线路,并设置配电柜,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专职电气技术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用电管理业务的具体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对外用电业务联系,对内施工用电总体规划、布置、安排和施工,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电气专业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建立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用电审批制度,任何个人未经主管电气业务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敷设电线和接线。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敷设、电气装置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应在项目部统一安排下进行,由电气班长和电气技术员带领,做到安装、使用、管理同步进行。电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由电工架线统一施工,不得乱拉乱接。应有安全高度,牢固绑扎在绝缘体上,原则上不得拖地,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采用软橡胶电缆,并装漏电保护器。

5、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以及用电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对施工电源敷设、电气安装以及使用,做到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书面下达,并在施工之前交底,竣工检查验收。

6、对电气设施的运行,要加强检查、维修,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要做到每班巡视检查,每月定期检查,对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的线路、电气装置要及时处理,严禁导线在施工工作面上乱敷设,导线应按技术要求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导线、电缆随意悬挂、缠绕,以免造成触电伤害事故。电缆敷设要采用防挤压、反腐蚀、防挂伤的安全技术措施。

7、项目部要加强对非电气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对违章用电、违章作业造成电气事故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8、加强塔筒内的电源、潮湿部位的电气设施、特殊部位的用电安全管理,严格塔筒内、潮湿部位的安全用电措施实施和监督,要在技术措施和用电管理上,进一步明确塔筒内潮湿部位安全用电的特殊要求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9、严格采用电源回路漏电自动保护装置,以确保机组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准使用铁盒开关和闸刀开关。

10、所有施工用电配电盘(柜、箱)必须使用漏电自动保护装置,特别是塔筒内、潮湿部位的动力电源和220v照明电源,要进行漏电自动保护的调试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施工作业人员在36v以上(不含36v)电压等级电线、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了解其电压等级,必须保证人、机、器具与电线、电缆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确保在作业时不损伤电缆。在高压线路上作业,特别要防范施工机具、汽车与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班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交底提示,必要时要有监护人监护施工。

12、架空线路的架设,要严格按《架空线路施工技术规范》实施。不论高、低压线路都必须严格遵照电气技术标准,按规定保证架设高度、线路的稳定性和线路的绝缘水平。在汽车和施工机械经常出入通道,要防止施工机械、汽车、器具、材料等损伤线路,造成触电事故。对于特殊部位,如施工机械、汽车通道易挂碰和人员密集易触电的部位,应进行适当架高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并应有明确标示。

13、加强对电缆绝缘水平的检测,对护套经常检查,按预防性试验规定的期限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或处理。应在电缆两端和间隔一定距离悬挂标示牌,标示负荷名称,并妥善保护管理。严禁施工机械器具、材料挤压损伤施工电源电缆,高压电缆带电移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避免人体直接与高压电缆接触。对于横跨公路和施工部位人员密集的地方,要采取架空或穿管措施,确保电缆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14、施工用电电气装置的安装、使用,如:变压器、配电盘、配电柜、发电机等,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定。需架空安装的要确保高度和稳定可靠,防止意外攀登,悬挂醒目标示牌,安装在地面的电气设备要设围栏,要保证围栏的高度、距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围栏的牢固和栏杆密度,防止小孩从围栏钻入,悬挂醒目标示牌。

15、配电箱设置的原则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各级配电箱的外壳完整,设有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的保护接零,禁止板结构敞式配电盘,一律采用箱式结构。

16、在电源和用电两端应装设配电盘(柜、箱),配电盘(柜、箱)的安装、使用,要根据负荷大小来确定熔断保险规格,不得随意替代,严禁用铜线、铝线等替代保险丝。配电盘安装和使用应作到防雨、防潮湿、防火、防触电。配电盘上每一个电气开关都应标示负荷名称,控制开关、电器设施完好无损,一机一闸,禁止一机多闸或一闸多机。

17、潮湿部位照明电源、动力电源敷设、各种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应做到:

⑴、潮湿部位和金属容器内施工照明电压采用36v行灯照明,如采用220v电压时,应架空敷设绝缘线路,线路搭接处应防水处理或采用穿管等其它有效的防触电措施。

⑵、架空线路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高度,有条件的施工部位应保证线路高度距地面在2.5米以上,线路绝缘必须良好,线路敷设必须牢固可靠。

⑶、因现场情况,线路架空高度或其它有关电气技术要求满足不了安全用电时,应采用电缆敷设或导线穿管敷设,要保证其绝缘水平和敷设牢固,严禁对其进行挤压损伤,要保证线管接头可靠和导线接头良好,确保安全运行。严禁采用裸体导线敷设。

⑷、在电源和用电两端装设的开关箱或配电盘,并应有可

靠的防护措施,所有负荷控制开关、线路两端及中间部位应有负荷标示,以便准确及时操作,防止误动作。

⑸、在特别潮湿部位的施工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具和密闭开关;携带式作业灯,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v;较危险场及金属容器内所使用的携带式作业灯,不得超过12v。

⑹、从事电气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在操作大负荷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

⑺、施工电源原则上不宜引入600v以上电压电源,如果需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8、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穿线导管、配电盘、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遮栏、电缆、铝包线等,均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欧,重复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欧。

19、远距离从事线路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按电气调度规定实施,严禁约时停电、送电,做到电气施工负责人和送电负责人以及用电管理人员,接到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方式的通知,并现场用对讲机、电话等联系确认后方可送电。

20、在停电线路(设备)上工作,装接地线前,要先进行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高压系统验电时,要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1、施工现场电气施工、用电管理,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等电气施工,用电管理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第2篇 某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 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 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 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 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 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安全监督体系

(一) 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 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 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 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 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安全教育

(一) 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 安全检查

(一) 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 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 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 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 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 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 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 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 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 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 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 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 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 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第3篇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___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

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0、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按项目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方法处理,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按国家、地方政府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某风电场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___风电场及《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___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_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___风电场,水电_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_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第5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___风电场及水电_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___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___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6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___风电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水电_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项目部在从事风电场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来源,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

①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②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③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本工程属电力工程,按照1.5%的标准,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四、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___风电场和本项目部相关制度要求,围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动就是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组织员工积极参加___风电场、水电_局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5)、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是指具有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的检修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和安全影响的施工作业。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尘、毒、噪治理资源的投入,改善施工条件和环境,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6)、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就是根据工种特点,通过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各工种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准则指南,应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及时组织编制并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以满足需要;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各生产岗位人员应做到人手一册。

7)、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是指在施工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因素。为了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8)、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9)、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在项目部安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要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的有效性。

10)、安全生产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要按照分局和项目部的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特别奖;单项奖;月、季奖;年度责任书兑现奖励等;

11)、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

12)、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13)、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下而上,由各个班组、各部门进行编制,再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编制并上报。

七、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计划实施项目,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八、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涉及到的经营、财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设备物资和安全管理等部门,要求各部门横向联系,互通信息,团结合作完成管理工作。

九、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方面及其他与施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十、安全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安全生产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项目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设备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属于培训和工资、奖金性支出由人力资源部门会签。

十一、设备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安全用具用品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会签,由经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

十二、经管(合同)管理部门以审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编制出具体措施有关的预算,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下达年度、季度(月)计划。

十三、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十五、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

十六、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十七、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十八、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要求,作为技术和商务条款写入合同,安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管理手段,检查监督分包队伍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十九、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设立专门的帐户,不得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二十、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实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产值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十一、项目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有效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二十二、项目部应定期向水电_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实施情况统计报表。季度计划于前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投入季度统计报表于次季度首月2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投入上半年统计报表于7月2日前上报,年度计划和统计报表于次年元月5日前上报。

第7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___风电场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是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分为1—4级,1级最重,4级较轻。

三、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要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四、根据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车吊等起重设备及起重作业;

(2)、中小型载人载货车辆;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施工用电;

(5)、其它有危险性的施工。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防范主要包括:(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应急防范;(2)发生险情预兆情况的应急防范;(3)险情扩大发展情况的应急防范;(4)险情释放和预警信号临时解除后的应急防范等方面。

六、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是积极主动地检查、观测,做好相关记录,并通过有效措施下达实施监控。

七、发生险情预兆情况下的预警应急防范措施有:

(1)及时分析评估险情性质、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影响范围和伤害损失程度,及时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发布到与危险源作业部位相关的所有人员,并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标识,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预警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排查及险情发展控制措施,确定防止危险源演变成事故的撤离方案,并在预警发出后的48小时内上报到___风电场、及安装分局主管部门。

(2)及时排查险情,控制险情发展。

(3)按确定的应急方案严格实施,加强监控、加密监视观测、专人防守。

(4)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和设备。

八、险情发展扩大情况下的应急防范:险情发出预警信号后,又有新的发展和扩大,要意识到可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临界状态,应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警戒和组织工作;

九、险情释放和险情解除情况的应急防范:险情释放和险情临时解除后,要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险情,再释放而酿成事故,应进行险情稳定性的观测,确认稳定后,再进行相关作业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十、“重大危险源”发出险情预警后,是事故发生的边缘状态,要及时、准确的分析险情性质和确定防范措施,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严格执行,做到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重大危险源辨识、预知。通过科学客观的分析,找出施工生产场所、运输存储、设备设施在发生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通过辨识,确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立项监控,并告知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十二、重大危险源评估: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发生事故后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程度进行危险程度评估。“重大危险源”一般分为4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5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2)二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3~4人重大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的事故;

(3)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1~2人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50万元之间的事故;

(4)四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2人以上群伤或经济损失在1—5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是通过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和综合部等,先提出初步方案,再由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副职组织集中分析讨论确认。

十三、“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是指被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客观地反映出:(1)危险源处于正常监控状态;(2)是否发生过险情预兆以及险情预兆的性质和程度,是否继续发展及频次;(3)危险源是否已解除,何时解除,是何种原因而解除;(4)危险源释放情况(危险源演变成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释放时间性质及程度;(5)危险源演变发生事故,事故性质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

十四、对“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式主要有:(1)通过人员监视、检查、设备仪器观测监视、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等;(2)定期评估分析危险源的状态变化情况和演变情况,应建立完整的监控台帐;(3)险情预兆及预警,发布下达预警报告,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进入特殊监控过程,如特殊环境、季节、雨季、泥石流区域、坍塌前的预警、高危险作业时段……,应盯岗盯班;(4)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警戒区域,安排人员值班警戒;(5)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设施撤离,应及时果断,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十五、重大危险源预警:“重大危险源”监控是突发事故前的控制,对潜在的危险因素,演变到事故发生过程的初始状态,应通过检查、观测及时发现险情。对于发生的险情预兆,应认真分析、评价,及时进行预警报告,并进行防范。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严格进行预警报告,及时发布预警情报,并做到及时逐级上报。

十六、预警报告:对所预知监控的重大危险源或临时发现的重大险情,应进行密切监控,当发生险情预兆时,应进行重大危险源预警,迅速下达书面预警报告,发出预警报告的同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应在发布险情预警的当天,告知险情预警部位的所有相关施工人员,并在48小时内上报分局安全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的预警报告,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经安全管理部门、综合部会签,项目经理审批后,下达实施,由安全部管理部门上报到分局主管部门。

十七、现场监控记录: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责任人对危险源部位,每班根据现场监控情况,如实记录(必要时定时记录),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监控记录的管理,所记录的事实描述,应做到及时、客观、准确、详细、清晰,并妥善保存备案。现场监控记录应定期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分析。

十八、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客观存在,对已确认并立项的危险源,通过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对其存在的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有足够的认识,在辨识、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1)安排人员进行检查、观察,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观测,设置防护设施,明确资源配置、落实责任到人;(2)发现险情预兆后应发布预警,设置安全警示,采取防护防范应急措施,加密观测检查,以及所采取的人员撤离、疏散、方式方法、撤离路线、通道等;(3)发生险情后的排查和控制措施;(4)事先无任何征兆突发性事故情况下,所采取的施救措施、抢险、救护等方案。应急预案中基本原则是:明确组织系统、领导职责,实施观测、检查、措施。必要时的撤离组织方式,做到部位名称、地点、时间、人员、设备明确,方式方法明确具体、详尽、可行。

“应急预案”由项目部总工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技术部、安全部、综合部参加,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相关部门会签,项目经理审批。

十九、“应急预案”的评审: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是针对重大危险源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是预防重大危险源演变发生重大事故所采取的重要防范措施,项目部应对所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会签。“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客观环境变化,设备设施状态及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在监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出现险情征兆,项目部急时发出预警报告,并及时制定应急措施,其应急措施也应进行紧急评审会签和审批。通过对急预案(应急措施)的评审,以确保其防范措施的适宜性和可靠性。

二十、“重大危险源”监控实行分工负责管理的原则,是贯彻《安全生产法》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监控的有效性负领导责任;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负责组织实施效果的管理责任,总工程师负辨识、预知、评估、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预警报告的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效果的责任;生产技术部门(设材部门)负责开展辨识、预知、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预警报告及发生险情后的应急措施落实工作,对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和有效性负责;设材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与各部门业务相关的内容,参加和配合生产技术部门所开展的工作,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业务实施效果和工作实效性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对日常监控工作的开展、各项措施的落实,行使监督执法权,负责及时准确向___风电场、水电_局传递、报告有关监控情况和规定的书面报告材料,对监督的有效性、上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负责具体监控的工作人员,对所分管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负责。项目部要明确分工,要做到监控项目明确,内容准确,效果明显,责任到人。

二十一、监控档案管理:监控档案是项目部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连续监控管理的重要基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档案管理,于每月30日前上报七局。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监控所形成的记录,应严格分工负责专人管理,除了所规定的监控记录以外,相关会议和信息发布记录应形成有效的文字记载,并妥善保管备案。

二十三、“重大危险源” 辨识、预知、评估,应急预案(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程度等级确定排序、重大危险源预警所形成的记录,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管理。

二十四、按分工负责管理,并协调实施,做好分工与接口衔接关系的处理,所形成的记录在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应严格记录(报告)的会签审批制度,进行行之有效的传递。工程技术部、综合部、安全部,对所形成的所有记录应及时会签,严格审批,及时传递,并做到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存档一套。

二十五、监控记录的上报和存档。向分局相关部门报告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归口上报,上报的记录为:(1)《水电_局重大危险源评估及预案登记表》;(2)《重大危险源预警报告》;(3)《水电_局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十六、在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分局有关奖惩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所造成的过失和损失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监控措施落实,取得显着成效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8篇 某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____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9篇 风电场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风电场现场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依据《安规》、《风电场运行规程》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票管理规定

2.1 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三票”管理(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制度之一。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2.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2.3 在风电场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及作业安全措施票有下列5种:

l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

l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

l风机工作票(附录3);

l事故应急抢修单(附录4);

l作业安全措施票(附录5);

2.4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2.4.1 风电场场长为工作票现场管理的负责人。

2.4.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制定、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2.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见第9.工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2.6外单位施工人员

2.6.1电网公司系统内的施工单位应将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送交主管风电场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6.2电网公司系统外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并经主管风电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批准备案后,持“施工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及负责人由新天科创公司相关人员担任。

3 工作票执行规定及原则

3.1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的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相关场所的工作:系指虽在变电站(发电厂)场区内的工作,且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如:绿化、建筑物维护等工作。

3.2 填用各类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

3.2.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5)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2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步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3填用风机工作票的工作为:

进入风机工作需将风机变压器停电的工作。

风机控制系统盘柜二次接线、照明、加热等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叶片、轮毂、齿轮箱、刹车盘等转动设备上的注油、检查、测试以及风速仪、风向标、航空指示灯等机舱外部的工作。

发电机、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及电缆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液压系统及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螺栓力矩的测试紧固。

3.2.4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变电站发生事故,应急抢修能在7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填写事故抢修单,否则填写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3.2.5 填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为:

1)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风机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需同时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

2) 作业安全措施票应填写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施工注意事项,不得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互相替代。

4.第一、二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第一种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1单位:风电场名称

4.1.2签发编号: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4.1.3 工作负责人: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4.1.4 工作班组:__风电场检修维护小组

4.1.5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4.1.6工作任务栏: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和检修设备双重名称。如:“110kv设备区 1号主变101开关”;全站停电的工作,只填“__kv __变电站”。

工作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101开关检修、试验、清扫”。

4.1.7计划工作时间:根据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4.1.8安全措施:左侧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已执行”栏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左侧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当左侧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挂接地线时)工作许可人要在未执行项右上方划×,并在右侧“已执行”栏内具体注明原因,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4.1.8.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写设备名称(有重复编号的,以电压等级区分)。

填写原则:先高压、后低压;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开关、后刀闸;先保护屏的小开关、后保险。

例:101、102开关,101-2、101-4、102-2、102-4刀闸、

2201开关,2201-2、2201-4刀闸、

将301小车拉至检修位置

2201、101、301控制电源开关或2201 101 301控制保险

4.1.8.2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只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共几组。

例:2201-47、2201-27、101-47、101-27接地刀闸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组数。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填写人留出的空格处填写。

例:“在2211-5开关侧挂(×)号地线”;“在2211-2线路侧挂(×)号地线”。

4.1.8.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绝缘挡板、临时遮栏(包括网栏、围栏、伸缩式遮栏、固定遮栏、警示带等统称为“遮栏”)、标示旗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或设备名称。绝缘挡板的装设应有编号,并注明装设地点。

措施填写顺序按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遮栏内、后遮栏外;先出口、后通道;先挂牌、后挂旗的顺序进行填写。

例:在 _号变、___、___、___开关、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四周设置遮栏,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设置出入口及检修通道。在_号变、___、___、___开关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在相邻的___、___运行设备间隔架构上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在_号变控制、保护屏前、后分别挂(放)“在此工作”标示牌。在相邻的___、___运行设备屏设置遮栏并挂“运行设备”标示旗。现场装设的安全固定遮栏、临时遮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可靠、明显地隔离。遮栏装设规范,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如果线路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在安全围栏面向停电检修区,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填写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的安全措施;

许可人根据工作需要在相邻运行设备悬挂“运行设备”标示旗和装设安全遮栏或室内围栏;在调试、检修设备上悬挂“调试设备”标示旗等。

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止步,高压危险’及架构上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标示牌”,并面向工作地点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1.8.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或增设专人监护等。

使用吊车工作时签发人应注明邻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要求设专人监护。

4.1.8.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应为空。

变电站内馈线开关线路侧有工作时,应将线路侧隔离开关把手上悬挂的“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填写在本栏中。

4.1.8.6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及时间。

4.1.8.7收到工作票时间:

值班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问题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4.1.8.8确认本工作票1-7项: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工作票无误,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并由工作负责人在所执工作票 “安全措施” 栏右侧“已执行”栏划内“√”。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确知,并分别签名,工作可以开始,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的日期及时间。

4.1.8.9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后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及运行人员收执的工作票分别签名,以示确知。

4.1.8.10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

工作负责人非特殊情况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原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

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停下工作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再进行开工。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所收执的工作票上。

工作票签发人在现场时:工作票签发人通知值班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命令全体工作班成员暂停工作,集中撤离工作现场,收回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将工作票交给现工作负责人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认为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现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值班负责人并经许可后,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宣布开始工作。

签发人不在现场时:签发人将变动情况分别通知原、现工作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同时命令全体工作班成员暂停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现、原工作负责人认真进行交接,双方认为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值班负责人代替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并签名,并将变更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经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若原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现场而新工作负责人不能及时到达工作现场时,工作班内又没有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工作负责人的工作,原工作负责人应令工作班终止工作,撤离工作现场,向许可人交回工作票。待新工作负责人到位,重新向许可人履行许可手续后,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开始工作。

工作人员变动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变动人员姓名、日期及时间,在对新增加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进行签名,方可允许其开始工作。

4.1.8.11工作延期:

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当日工作,应在工期尚未结束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二日以上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经批准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延长的时间,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名。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否则重新办理工作票。

4.1.8.12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a工作票可使用十五个工作日,每日收工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工作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人员检查施工现场情况,无误后双方签名并填上收工时间方告收工。次日复工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双方签名后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并召开现场班前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b 如工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应重新填写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连续工作,但应在原工作票的“备注”栏内注明,并盖“已执行”章。全部工作完毕,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人员详细交待施工情况和遗留缺陷,会同运行值班人员验收设备、核对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双方签名并记入终了日期及时间,工作方告终结;

c 二次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值班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校验、处缺等)后,值班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检查由二次工作人员所做的临时措施是否恢复,记录填写是否清楚、明确,其后值班运行人员方可予以结票;

4.1.8.13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及所有材料、工具,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检查无问题,所有人员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及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到开工前状态。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并填写相关记录等。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方告工作终结,并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的第一页右上角空白处盖“已执行”章。工作负责人可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撤离变电站。

4.1.8.14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值班运行人员根据调度命令拆除工作地点全部接地线、拉开全部接地刀闸后,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票终结时间并签名,方告工作票终结。并在工作许可人所执工作票的第一页右上角空白处盖“已执行”章。

4.1.8.15备注:

a 需设专责监护人的工作,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监护工作地点及具体工作内容。设置专责监护人的工作现场,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返回后方可恢复工作;

b “其他事项”填写工作票中需补充的内容。

4.2第二种工作票格式及说明

4.2.1 单位栏:__风电场

4.2.2编号栏: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4.2.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4.2.4 班组:__风电场检修维护小组

4.2.5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4.2.6 “工作任务”栏:

“工作地点(地段)及设备双重名称”:填写具体的工作地点(地段)及设备的双重名称。

室外:变压器设备区: _号主变;220kv设备区: ____开关;110kv设备区:(___线) ___开关;35 kv设备区:(___线)___开关;10 kv设备区:(___线) ___开关 ;保护、控制室:_号变保护屏、控制屏。

室内:___kv设备区:(___线) ___开关;保护、控制室:___保护屏、控制屏。

4.2.7“工作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__开关__缺陷处理”,“__保护校验”

4.2.8“计划工作时间”栏:

按照计划工作时间填写。

4.2.9“工作条件”栏:

详细填写注明停电或不停电(或其它性质工作),工作地点邻近四面及上下方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4.2.10“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栏:

填写因本项工作所做的所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包括因工作需要断开的低压开关、刀闸及熔断器;带电工作时,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投、退情况;遮栏、标示牌悬挂情况;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事故的其他安全措施等。

签发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及时间。

4.2.11“补充安全措施”栏:

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情况和作业环境需要特殊注明的注意事项及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补充的事项可以为空。

4.2.12“确认本工作票1-8项”栏:

由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审核工作票内容和安全措施无误,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双方签名并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日期及时间。

4.2.13“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栏: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全体人员明确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后,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后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及许可人员收执的工作票分别签名,以示确知。

4.2.14“工作票延期”栏:

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运行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值班运行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并填写相应的日期及时间。

4.2.15“工作票终结”栏: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遮栏、标示牌、电源、压板等设备和安全措施恢复到许可前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名,并填写日期及时间,工作票方可终结。

4.2.16“备注”栏:

工作许可人填写需补充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在指定位置加盖“已执行”或“作废”章。

5.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及使用说明

5.1 填写与许可

1)事故应急抢修单应由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布置人布置的抢修任务填写。手工填写应用黑色或蓝色笔,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抢修单一式二份,填写内容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应重新填写。

抢修任务布置人:

应由公司检修维护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担任。抢修任务布置人应掌握安全生产实时信息及电网、设备运行状况和事故现场情况,并具有指挥、协调抢修工作的能力及权利。

2) 事故应急抢修单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运行日志。

3) 事故应急抢修需进行的倒闸操作,必须经相关调度批准,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 抢修工作负责人不能兼做其他工作,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不得离开抢修现场。

5.2 填写格式

1)“单位”栏:

如:“__风电场”

2)“编号”栏:

填写风电场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顺序号。

例:“10-001”

10----年份

001---顺序编号

3)“抢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

填写事故抢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姓名。

4)“班组”栏:

填写抢修工作班组的名称。如“__风电场检修维护班”。

5)“抢修班人员(不包括抢修工作负责人)”栏:

填写参加抢修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6) 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和抢修内容)栏:

a“抢修地点”:

填写实际抢修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如“110kv设备区 1号主变101开关”

b“抢修内容”:

填写抢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处理缺陷工作应注明缺陷内容)。

如“110kv设备区 1号主变101开关事故抢修”

7)“安全措施”栏:

a 填写因抢修工作需要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抢修前已经拉开的开关和刀闸);

b 填写因抢修工作需要断开的二次设备:低压交直流开关、刀闸、保险等;

c 填写因抢修工作需要装设的接地线和应合的接地刀闸(绝缘隔板),并注明装设的具体地点;

d 填写因抢修工作需要装设的临时遮栏、标示旗及标示牌等,并注明装设的具体地点或设备名称。

8)“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

填写抢修设备邻近的前、后、左、右、上、下各方带电部分及其注意事项。

9)“事故应急抢修单的1-5项由工作负责人 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 的布置填写”栏: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10)“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栏:

工作负责人根据变电站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后的运行方式以及设备元件损坏情况,填写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经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 同意后,已执行”: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值班运行人员)姓名、日期和时间。

11)“许可抢修时间”栏:

许可人带领抢修工作负责人查看事故抢修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办理许可手续后,填写许可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2)“抢修结束汇报”栏:

抢修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及所有材料、工具等,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无问题,所有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向许可人汇报抢修工作结束,并会同工作许可人进行检查、验收后,填写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的安全措施、抢修工作结束时间、相关记录,双方签名,在事故应急抢修单右上角空白部位加盖“已执行”章,方告事故应急抢修单终结。

6.风机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6.1单位栏:__风电场

6.2编号栏: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6.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6.4 班组:__风电场检修维护小组

6.5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6.6 “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栏:

填写具体的工作地点及风机的故障名称。

工作地点如“___风电场_期,___线路,___风机。”

工作任务如“处理___故障”,“处理___缺陷”

6.7 “工作条件和安全措施”栏:

根据现场情况填写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断开风机升压变跌落保险,装设接地线及锁定风机远程控制操作程序,断开风机内部的断路器、开关和保险等工作。防止发生事故的其他安全措施以及为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逃生措施等。

6.8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栏: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全体人员明确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安全措施后,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及许可人员收执的工作票上分别签名,以示确知。

6.9 计划工作时间:根据风电场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许可工作时间:根据风电场批准的许可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6.10“工作延期”栏:

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运行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值班运行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并填写相应的日期及时间。

6.11“工作票终结”栏: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风机断路器、开关、保险、远程操控程序等恢复至工作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名,并填写日期及时间,工作票方可终结。在工作票右上角空白位置加盖“已执行”或“作废”章。

6.12“备注”栏:

工作许可人填写需补充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7.作业安全措施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7.1 作业安全措施票必须与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风机工作票配合使用。每张工作票必须附带作业安全措施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收执。

7.2 作业安全措施票格式填写:

单位:×××风电场

班组:×××检修维护班

编号:编号必须与工作票编号一一对应。

例 10-00-001-y(r、f)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y:第一种工作票,r:第二种工作票,f:风机工作票

7.3工作地点及工作任务栏:填写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7.4作业小组负责人及作业人数栏:填写工作票负责人及作业人数。

7.5 作业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所列作业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7.6 危险点栏:填写本项工作中应注意的危险点及重要注意事项。

7.7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保证本项工作安全及人身安全的相关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7.8 工作安排人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并填写工作安排日期。

7.9 作业人员签字栏: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全体人员明确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安全措施后,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后在作业安全措施票上分别签名,以示确知。

7.10 作业完毕后在作业安全措施票右上角空白位置加盖“已执行”章。

8.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8.1单位栏:__风电场

8.2编号栏: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8.3发令人栏: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姓名,发令人由风电场值长担任。

8.4受令人栏:填写操作票受令人姓名,受令人由风电场主值及副值担任。

8.5 发令时间、操作开始时间及操作结束时间栏:由操作监护人进行填写。操作监护人由风电场值长或主值担任

8.6 监护操作、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栏:根据操作的性质及方式进行选择。

8.7 操作任务栏:填写发令人下达的倒闸操作任务。

8.8 操作项目栏:根据系统运行方式填写倒闸操作任务的正确操作顺序及步骤。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进行复查。

8.9 备注栏:填写因故中断倒闸操作的原因及说明。

8.10 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签字栏:应在倒闸操作前,确认操作票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后分别签字。

9.工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9.1风电场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管理应遵循《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规》)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三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所有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应认真书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手工书写的工作票、操作票应用仿宋体(签字除外)。

9.2工作票

9.2.1 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9.2.3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前一个工作日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网络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在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的许可人,事故应急抢修单可在工作开始前按规定手续办理。

9.2.4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9.3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9.3.1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9.3.2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前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9.4工作票所列人员基本条件:

9.4.1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9.4.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9.4.3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9.4.4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安规》的人员。

9.5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9.5.1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9.5.2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9.5.3工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9.5.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9.5.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9.6工作许可要求:

9.6.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9.6.2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9.6.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9.6.4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9.6.5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的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9.7工作监护要求:

9.7.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9.7.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9.7.3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实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的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个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9.7.4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9.7.5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9.7.6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反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9.7.7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9.8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要求。

9.8.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9.8.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识牌,恢复常设遮拦,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识牌。

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9.8.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实验。

9.8.4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9.8.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9.8.6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实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9.8.7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拦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拦,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9.8.8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9.8.9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9.8.10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9.8.10.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9.8.10.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票。

9.8.10.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9.8.10.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9.8.11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9.9工作票的考核

9.9.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对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汇总,并统计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每季度对公司所辖风电场的工作票进行统计、汇总、检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张扣除工作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50元。

9.9.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执行”或“已作废”章。

10.操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10.1倒闸操作

10.1.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双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10.1.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10.2倒闸操作的分类

10.2.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10.2.1.1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做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0.2.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0.2.2.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10.2.2.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公司发电运行部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10.2.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0.2.3.1经公司安全生产部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器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10.3操作票

10.3.1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

10.3.2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手写操作票票面应使用仿宋体填写并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的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票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10.3.3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0.3.4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0.3.4.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倒闸)、接地倒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正确无电压等。

10.3.4.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倒闸)、接地倒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10.3.4.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倒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却在分闸位置。

10.3.4.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10.3.4.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倒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10.4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10.4.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10.4.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10.4.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该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风电场场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10.4.4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10.4.5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0.4.5.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倒闸手柄或网门。

10.4.5.2当电器设备处于令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10.4.5.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倒闸机构箱的箱门。

10.5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10.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10.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10.6.2 操作开始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10.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10.6.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10.6.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10.6.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10.6.7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0.6.8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10.6.9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及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0.6.10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10.6.1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10.6.12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10.6.13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在此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

10.7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0.7.1事故应急处理。

10.7.2拉和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10.7.3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10.8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10.9操作票的考核:

10.9.1发电运行部应在每季度末对已执行的操作票收集汇总,并统计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每季度对公司所辖风电场的操作票进行统计、汇总、检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张扣除操作票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50元。(发令人如为本公司负责人,扣除50元。)

10.9.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无编号。

2)操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 操作任务不具体,或操作地点不明确。

5) 操作项目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操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7)未盖“已执行”或“已作废”章。

11附则

11.1 本制度由新天科创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安全技术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实施对工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事事讲安全。

2、正确处理进度质量与安全的矛盾,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以质量为根本,以安全为保证,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求进度。

3、认真开展安全三项活动,各级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4、严格执行各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危险及重大作业必须有专职安监人员在场监护。

5、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工地的安全检查活动,查找并清除事故隐患。

6、在本工程建立安全风险机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安全工作搞得好,无事故者,加倍奖励,对搞得差的没收抵押金,并加倍处罚。

7、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8、加强对合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合同工民工必须参加安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合同工民工都必须参加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安全活动。

9、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10、加强现场保卫工作,特别是在夜间更要加派人员在现场巡逻,防止设备材料被盗和损坏。

第11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和考核评价,保证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潜在的职业危害,提出改善措施。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深入人心,形成广大员工的共识。

本工程我项目部将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网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通过宣传和教育,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努力,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执行国家及部颁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部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

《安全生产法》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安全管理制度

2.1、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和监察力度

实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就是把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人的头上,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事故。

2.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⑴项目经理与总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和奖罚规定。

⑵施工班班长和项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队的安全目标奖罚规定及标准。

⑶施工队与本队成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以及奖罚标准和考核标准。

2.3、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周一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施工队长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周安全施工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以及了解各施工队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由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对下周工作中的危险点提出控制方案和具体措施。

2.4、强化安全检查制度

本工程实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定期性安全检查两种方法。定期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安全技术材料工器具管理后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和技术部门参加,针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随时检查,以监控蹲点跟踪等办法,狠抓违章,规范施工,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2.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重点学习好本岗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熟悉了解施工措施中的各项要求及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对参加工程的干部职工民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考试,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本工程对各工种分别举办一期学习班,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熟悉了解新工艺新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分析和研究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制定完善的措施,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施工,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2.6、安全日活动制度

每周一上午占用生产时间,进行一小时安全学习。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程》相关内容,通报简报事故案例。分析和总结一周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日活动,要做好记录,并备案。

2.7、安全工作票制度

每项工作必须填写安全工作票,禁止无票施工。除安全工作票各项安全要求外,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安全要求。

2.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总公司项目法人监理。事故单位要做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2.9、施工队安全制度

施工队是最基层的施工单位,是各项措施的落脚点,搞好施工队建设是实现安全施工生产的关键一环。施工队应具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上墙,安全管理网络上墙。

2.10、交通安全管理

本工程交通道路复杂,车辆多,因此要保证交通安全,必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肃规章制度,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11、安全奖惩制度

奖与罚作为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是非常必要的,本工程将制定安全奖罚实施细则。将生产奖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奖,对安全施工生产好的重奖,对不重视安全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人员,除扣除基本奖外,还要根据奖惩条款予以重罚,充分利用好奖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第12篇 风电场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

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13篇 风电场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以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严格执行档案的利用借阅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随意翻看, 严格检查外来人员的进入,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负责定期检查档案室电线、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源线路布局符合安装规程,照明灯泡与图书、档案、资料等可燃物品的距离保持在规定范围内(0.5m以上)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四)禁止在室内吸烟、玩电、也不许其它借阅人员在室内吸烟、玩火或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档案室。若出现停电现象,室内光线黯淡,也不能出现点蜡烛照明等现象。

(五)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会正确使用。档案室严禁堆放一切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六)负责做好防潮工作,天气潮湿季节对近地近墙档案进行检查,防止雨水以及湿空气通过屋顶 、墙身、门窗、地面等部位渗入,发现受潮档案及时采取除湿措施,保护档案。

(七)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技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修复、复制、保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14篇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定期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每日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所有开关是否关好。

(三)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检查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是否落实,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四)负责物资的收、发、存工作,收货时,对进仓货物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请购单按质、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记录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打印入库单,并在货物上标明进货日期。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六)物品出库或入仓要及时打印出库单或入库单,随时查核,做到入单及时。

(七)做好月底仓库盘点工作,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工作,及时增补缺少备件,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15篇 风电场运行管理安全规定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 风电场场长:

(一)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三)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四)每天了解负荷曲线,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并组织评比。

(六)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管员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防范措施。

(四)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五)负责现场运行参数、文明生产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 风电场场长助理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三)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机械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四)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全厂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

(七)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九)风电场场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调度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

(十)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运行技术比武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运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并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十三)负责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

(十五)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十六)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周波、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十七)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和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工作。

(十八)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搞好经济调度,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十九)参加风场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第四条 值班负责人

(一)在风电场场长、风电场场长助理领导下,负责风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门职工搞好安全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执行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全年、季度、月工作计划。

(五)搞好部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和运行小指标竞赛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六)积极做好技术培训、规程制度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及各岗位文明生产并进行考核。

(八)每天查阅运行日志及其他记录,定期参加交接班会议。

(九)负责重大设备系统的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第六条 运行岗位值班管理

(一)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二)准确分析事故和异常,精心操作,认真监护。

(三)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完善不送电。

(四)按规范化要求提高监盘质量,认真监视参数变化及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如实反映情况。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mis,准确、及时地输入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随意删除任何文件,维护好相关设备。

第七条 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工作是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参数、运行记录、设备巡回检查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对策。

(二)运行分析内容:

1.系统及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

2.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

3.操作异常情况;

4.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各种因素。

(三)运行分析的分类及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意见由值长签字后上报。

2.运行操作异常分析:运行中发生的各种误操作情况,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便于改进工作。

3.设备事故及异常分析:因设备发生事故和严重的异常运行工况,应认真对事故处理和有关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便于提高运行水平。

4.专题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必须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大修后运行状况分析,设备改进后的效果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5.专业分析:运行专工负责整理运行记录后,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运行方式、机组出力、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

6.场级运行分析:每月在场长助理主持下召开全厂运行分析会,分析、讨论、安排专题分析工作。

7.部门运行分析:每月部门组织运行分析会一次,重点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

第八条 运行培训管理

(一)运行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运行部门负责现场培训管理。

(二)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刻苦钻研业务,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

(三)培训的主要方法:

1.开展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

2.组织反事故演习。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现场运行规程考试。

5.技术问答。

6.现场考问。

7.默画系统图。

8.事故预想。

9.技术讲课。

10.运行分析。

第九条 运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规程、制度、图纸、资料及各种记录簿,并随现场设备、运行操作方式及上级规定的变动及时修编现场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等。

第十条 调度管理

(一)调度管理原则:安全与经济兼顾,当安全与经济发生矛盾时,经济服从于安全。

(二)调度管理目标

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调度规程。

2.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满足电网运行方式的需要。

3.保证各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4.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证在安全经济方式下运行。

(三)调度操作管理

1.值长是机组设备系统调度操作的总负责人,各值运行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值长领导;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不得直接向运行值班人员下达操作命令,而必须经值长同意,由值长下令操作。

2.自治区、市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管辖设备的操作,运行人员必须按值长的命令进行;出现事故时可按各自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迅速汇报值长、调度员。

3.根据自治区、市调命令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无权拆除,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下令采取的安全措施,只有得到值长的指令方可拆除。

4. 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全文复诵,核实无误后,应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完毕立即进行操作汇报。任何受令人和各级领导人均无权无故拖延或不执行调度命令。

5.接到调度命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调度员(或值长)报告,由发令者决定指令执行或撤消;如发令人重复该指令时,原则上必须执行;但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调度员(或值长)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6.无理由不执行或者延迟执行调度指令,受令人应对此负责;不允许执行或者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各级领导人,也应当对此负责

7.值长离开控制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

8.正常情况下,主要设备、系统及主要辅助设备的投、停及切换操作,必须在得到值长的许可后方可执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运行方式外,有权决定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9.值长发布操作指令时要严肃认真,并对指令的正确性及必要性负责;通常值长向值班负责人发布指令,由值班负责人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必要时,值长可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值班人员执行指令后,应将执行情况汇报值长。

10. 有关调度之间的联系必须互报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并使用统一规定的调度术语;各专业值班人员与值长进行电话联系和汇报时,必须首先互通姓名。调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监护制、复诵命令制和录音记录制。

(四)有功出力管理

1.值长要准确掌握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最大出力和最小安全出力。

2. 机组正常根据调度命令应确保按计划曲线运行,以保证电网周波在50赫兹运行。

3.如设备发生异常或机组主、辅设备因消缺需降出力,以及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设备出力时,必须汇报厂领导和调度员。

4.正常运行时,未经总工批准,发电设备不允许超出力运行。

(五)无功出力管理

1.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本单位的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保证电压在正常变动范围。

2.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整无功出力或投入svc。

3.调度管辖的变压器电压分接头位置,未经调度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改变或调整。

第十一条 设备变更管理

(一)设备变更或改造要编制设备变更或改进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执行,如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应经调度批准。

(二)变更或改进的设备及系统应作投入试验,在试验前有关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试验措施经总工批准后交运行值班人员。

(三)试验过程中的操作及调整工作,由运行人员执行,值长指挥,试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试验。

(四)值长根据系统情况有权对各种试验改变时间或停止试验,但应通知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要变更试验项目或延长试验时间,须经值长同意。

(五)设备经试验正常后,方能正常投入运行,有关人员应将有关安全、经济运行和试验报告及时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 调度通讯管理

(一)电力系统调度通讯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工具。如有故障,通信专业人员应及时排除,保证通讯系统的畅通。

(二)调度电话为调度业务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无关工作。

(三)行政电话为调度备用通讯工具,通讯值班人员应予以优先安排处理故障。

(四)调度通信设备改造、试验,应有有效的临时通讯手段。

第十三条 设备停、复役管理

(一)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系统,除有明显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外,未经值长批准,不得由运行或备用转入备用或检修。

(二)凡属调度管辖的设备、保护、自动装置,其停用或由备用转入检修,检修人员应将工作票于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由值长向管辖调度员提出申请。

(三)不影响机组出力的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的检修及试验,检修人员可在当天提出申请处理。

(四)设备事故、故障抢修可先口头提出申请,补办手续。

(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做出检修交待,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值长汇报调度,恢复运行或备用;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运行人员投入运行或备用。

风电场管理制度流程式(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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