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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管理制度品管圈旨在提升组织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效率,通过优化流程、明确责任和强化团队协作,确保在危机时刻能迅速、准确地采取行动,保障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包括哪些方面
1. 制定紧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种可能的危机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行动方案。
2. 明确角色分工:确定各级管理层及员工在抢救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3. 建立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沟通,防止混乱和误判。
4.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抢救技能和应急响应的培训,通过模拟演练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5. 评估与改进:对每次抢救行动进行回顾和分析,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重要性
抢救管理制度品管圈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救措施可以挽救生命,减少伤害。
2. 减少财产损失:及时的响应能够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物质损失。
3. 维护组织声誉:妥善处理危机事件,有助于维护组织的社会形象和客户信任。
4. 提升团队凝聚力:通过共同应对危机,增强团队的协作精神和归属感。
方案
1. 设立抢救管理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抢救计划。
2. 制定详细预案:涵盖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医疗急救等,每个预案都应包含启动条件、行动步骤和责任人。
3. 定期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实战模拟,确保每个员工了解自己的角色和任务,掌握基本的抢救技能。
4. 实施通讯系统:建立可靠的内部通讯网络,保证信息在紧急状态下的畅通无阻。
5. 建立反馈机制:每次演练或实际抢救后,收集反馈,分析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抢救管理制度品管圈将帮助组织建立起一套高效、有序的危机应对体系,从而在面临挑战时展现出强大的应对能力。
抢救管理制度品管圈范文
第1篇 医院抢救药械管理制度
医院抢救药械管理制度(三)
1、抢救器械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药械一律不得外借,值班护士班班交接,并作记录。
2、各科室抢救车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材须按要求配置,报护理部备案。抢救车上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本物必须完全相符。用一次性封条封存,每月清点核查并签名。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
4、保证急救药品的有效管理
(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名称、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药品,护士有权拒领。
(2)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药名、剂量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药盒内药品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登记本上,以备核查。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从右到左的顺序存放于盒内,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从右到左取用。
(4)急救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用药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用后随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5、护士应熟悉抢救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证急救物品的完好率。
第2篇 医院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管理规定
医院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管理规定(三)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第3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1.急、危、重患者病情突变,必须分秒必争,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2.抢救工作做到迅速、及时、有序,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由指挥者决定是否启用“应急预案”。
3.医师不能及时赶到抢救现场,接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职责允许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如吸氧、吸痰、开辟静脉通道等,医师赶到,立即密切配合抢救。
4.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抢救需要执行医师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核对无误,方可执行。特殊药物应酌情保留安瓿,事后提醒医师补开医嘱。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操作流程和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记录抢救时间、用药及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等,字迹清楚,项目完整。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边交接做到病情、治疗、护理措施、记录等交代清楚。
8.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病情及抢救治疗等工作,取得患者家属理解、支持及配合。
9.抢救完毕及时清洁、整理抢救现场,各类物品分类清洁、消毒,各类抢救仪器及时清洁保养,各类药品及时补充,抢救物品做到五定: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清点(数量、质量并签名)、定人管保、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10.危重患者如需转院、转科治疗,应严格执行危重患者转交接制度。
第4篇 附五医院抢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抢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物品、药品要专人保管,定量定位放置,剧麻药品加锁,保证应急时使用。
2、抢救室、抢救车的物品、药品、器械一律不得外借,并三班交班,要有记录。
3、核对抢救药品有效期,每周一次,有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有变色、沉淀、过期、标签模糊等不得使用。
4、掌握各种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提高使用率。
5、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要有警示标志,建立药品、液体的有效期警示本。
6、凡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7、抢救结束后,应立即清查一切物品、药品器械,并补充全以备急用。
8、护士长每个月要进行质控检查一次,并有详细内容记录。
第5篇 五一医院急诊科抢救室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科抢救室管理制度
一.根据抢救需要合理安排护士,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运转。
二.抢救器械与药品应严格管理。值班人员应熟悉各类器械、药品性能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三.遇有大批外伤或中毒病人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积极组织抢救。
四.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应彻底清扫、消毒。
五.做好登记及抢救记录,保存有关资料。对疑难病例及时讨论分析,提出对策。
第6篇 某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抢救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情况,提高事故抢救中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伤亡事故的界定按照《山东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办法》(鲁煤安监一字[2005]47号)执行。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是指影响矿井(公司、厂)正常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但未发生人身伤亡的幸免事故。
1、一级非伤亡事故:一级幸免事故,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幸免事故:
⑴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产72小时以上;
⑵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⑶冲击地压、震级在2.0以上,影响安全生产;
⑷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⑸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⑹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⑺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米以上;
⑻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米以上;
⑼巷道冒顶长10米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⑵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⑶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2小时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48小时以上;
⑷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2、二级非伤亡事故:二级幸免事故、重大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幸免事故:
⑴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产2- 8小时或采区停工8- 72小时;
⑵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⑶发生冲击地压、震级在1.5以上,影响安全生产;
⑷因水灾使采区停产;
⑸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⑹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
⑺掘进工作面冒顶长超过3米;
⑻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万元以上到50万元;
⑵主要提升设备卡罐达4小时以上;
⑶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⑷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 72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48小时;
⑸主要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
3、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级幸免事故,一般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幸免事故:
⑴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产2小时至3小时;
⑵非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超限;
⑶发生冲击地压、震级在1.0以上;
⑷井下风流中co超限;
⑸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⑹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5米以下;
⑺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
⑻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5万元;
⑵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以上或产量损失500吨及以上;
⑶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
⑷乘人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
⑸3千伏级以上变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⑹采区提升设备的断绳、跑车,大巷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巷跑车,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
二、事故汇报和统计
发生事故后,各单位要及时了解现场情况,问明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对迟报或隐瞒不报事故的有关单位及人员按集团公司《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一)伤亡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工区或车间)区长组织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将分析报告报驻矿安监处,由安监处组织工会、劳资、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确定处理意见。事故单位根据分析结果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矿长、安监、工会、劳资和有关部门。
2、 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汇报,并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立即由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组织有关生产科室、安全监察、劳资、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送矿长、驻矿安监处、工资科和公司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分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需要集团公司调查的,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
3、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并根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局调度室汇报,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故涉及3人以上、情况不明的,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局调度室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随后及时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发生工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分析结果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部门。
7、发生伤亡事故后,要报告以下具体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事故经过、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初步分析;
②事故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
③事故报告单位。
8、各矿对上报的煤矿伤亡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9、在医疗中心建立工伤救治汇报制度,由卫生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每月对公司级医院和各矿级医院的工伤抢救治疗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次月的5日前分报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和卫生的副总经理、集团公司安监局和调度室。
10、各矿(厂、公司)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之内汇报上级部门。
(二)非伤亡事故
1、发生一级、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理措施用电话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报告。各级事故要在发生事故后五天以内将事故报告书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
2、各矿(厂)安监处做好非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在每月5日之前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
三、事故抢救
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摸清事故情况,采取积极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物质损失。事故单位及上级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制订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事故一处理。
1、发生非伤亡事故及一般轻伤事故,由调度室和事故单位及时协调各单位处理好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并协助伤者做好入院治疗等有关工作。
2、发生重伤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由调度室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好抢救工作,确保伤员的及时救治。
3、发生死亡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经矿长(或主持工作的领导)核实准确后,由调度室分别通知到集团公司级、矿级医院及有关单位、人员,并及时组织抢救。
4、发生事故时现场安监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其他施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人员抢救。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及参加抢救或重视不够,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6、公司、矿及事故单位要做好伤者入院后的辅助抢救治疗工作。
四、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主要分管领导要立即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安监部门进行追查,分析原因,计算经济损失(含影响产量),制订改进措施,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幸免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由矿第一责任者组织本单位人员调查分析,对其他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监局;
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机电运输事故由各矿分管矿长组织调查分析,做好分析记录备查。
五、集团公司工伤事故抢救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总经理
现场抢救组: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工程师、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地质处、安监局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
医疗救治组:分管副总经理(董事)、卫生中心负责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
事故分析组: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工程师、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地质处、安监局、工会、纪委、泰汶分局以及其他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 。
六、其它规定
1、本文未详列的条款按上级文件执行。
2、本文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文件规定有修改时,集团公司、各矿相应修改有关规定或直接引用上级文件规定。
第7篇 医院急诊抢救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 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 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 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 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 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 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 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 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 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第8篇 医院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 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两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物帐相符。
第9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万一触电要及时抢救(4)
作业人员万一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抢救,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人触电后不一定会立即死亡,往往会呈“假死”状态,如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呈“假死”状态的人往往是可以救活的。据有关资料记载,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有9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6分钟开始救治者,也有1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一般救活的可能性较小。这个资料虽不完全准确,但说明了抢救时间的重要。因此,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不能等医务人员来了再施救。要做到及时抢救,除平时对职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触电急救训练,以便一旦有人触电时,能迅速及时地得到救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触电抢救的基本方法如下:
1.解脱电源。如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销就在附近,可迅速拉开闸刀开关或拔掉插销,如是电灯拉线开关,拉掉开关后还应拉开闸刀,因拉线开关只控制单线,而且控制的是相线,拉掉开关后电源是否切断并不保险。如闸刀开关或插销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干燥的棍棒、利器(如刀、斧、铲等)把电源线拨开或切断,拨开或切断后的电源线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又有人触电。如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燥的,在救护人员穿鞋绝缘的情况下,可用包有干燥衣物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触电人的衣服是湿的,救护人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宜采用此方法抢救,以上抢救只适用于低压触电情况下的抢救,若遇高压触电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拉掉高压电开关。
2.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电源后,一要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二要迅速向医务部门呼救。如触电人伤害并不严重,神志尚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普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此种情况,只要使触电人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仔细观察即可。如触电人伤害较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则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如触电人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挤压法施救;如现场只有1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2次,再做心脏挤压15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注意:挤压时定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挤出胃中食物,堵塞气管影响呼吸,或造成肋骨折断、气血胸和内脏损伤等。但也不能用力过小,达不到挤压的效果。
对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的触电人实施抢救时,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地持续进行,只有当触电人面色好转,口唇潮红,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能暂停数秒钟进行观察。如触电人还不能维护正常心跳和呼吸,则抢救必须继续进行。
触电急救应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把触电人抬到可靠的地方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要继续进行,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时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肾上腺素),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章仁根
第10篇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范本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1.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2防止尘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气、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通过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1.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制定计划,进行攻关,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停止生产。
1.5企业内的新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运。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内对尘毒危害的治理应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2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
2.1工业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系统。一般情况下以呼吸道进入为主,其次是皮肤进入,消化系统进入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
2.2为防止发生急性中毒,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穿戴好规定
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都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其重点是抓好设备密闭和隔离操作二个主要方面。
2.3不断革新工艺,采用现代管理技术,逐步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迈进。加强巡回检查,对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2.4加强有毒有害岗,并力争做到回收利用,以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
2.5定期给职工查体和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
3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抢救
3.1如不慎发生人身中毒事故,抢救工作要分秒必争,绝不能拖延耽误。事故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通知医务室和车队,以便及时抢救。
3.2要把中毒人员迅速抢救到安全通风地带,在抢救时。一定要注意抢救人员自己的安全,如有必要,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3要及时查明原因,切断毒物,防止继续外泄。
3.4消除掉残留毒物,尽快恢复生产。
3.5中毒患者如衣服被有毒物质污染,要立即脱掉并将其身上的毒物擦洗干净,在这同时要注意保暖,以防患者受冷。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青紫的缺氧者,要迅速给予输氧。
3.6人工呼吸法:
3.6.1人工呼吸适用于呼吸已停止,但心脏仍跳动或刚停止跳动而有体温的患者。口对口人工呼吸法适应于中毒、窒息引起的呼吸停止,不受毒物或外伤的限制。
3.6.2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使患者仰卧,口张开,消除掉口腔内堵塞物,使其呼吸道保持畅通,将患者头部尽量后仰,头部不宜垫得过高,救护人员站在患者头部的右侧,用手掰开患者的嘴,深呼吸后紧贴患者的嘴吹气(可隔一层纱布),要使患者的胸部膨起,整个过程大约吹气二秒,停三秒,每分钟以14-16次为宜,救护人员吹气后要放松患者的嘴使其自动呼气。人工呼吸要坚持进行,不可中断。